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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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农产品品牌建设已成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关键。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1. 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增加农产品品牌附加值,提高农产品价格水平。

3. 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4. 打造农产品品牌集群,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工作重点1. 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认证机制,推动农产品知名品牌评选活动。

将农产品品牌认证纳入政府采购和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增强农产品品牌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 推动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品牌标识。

相关农产品品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农产品品质的稳定和一致。

3. 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

举办农产品品牌展览、推介会等活动,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4. 增加农产品品牌附加值,开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工作。

引导企业开展产品创新研发,扩大农产品品牌的产品线,提高产品附加值。

5. 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制定农产品品牌维权和惩戒制度。

对农产品品牌侵权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市场秩序。

四、工作措施1. 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 完善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对接合作,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共同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

4.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5. 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和改进。

五、评估和每年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六、落实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每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

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

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一、前言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然而,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品牌意识不强、品牌宣传力度不足等。

为此,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影响。

二、总体目标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旨在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附加值,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三、具体措施1. 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意识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品牌经营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农民对品牌建设的认识和意识。

在农村推动创建农产品品牌协会,加强品牌经营服务,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品牌形象和内容的塑造。

2. 提升品牌宣传力度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传媒手段,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特点,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品牌的认知和认可度。

同时,加强农产品品牌的线下宣传,利用专业的包装设计和店面陈列布置,提升产品的视觉形象。

3. 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法律保护,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农产品品牌的声誉和利益。

4. 建立品牌溯源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的产品溯源体系,通过电子标识、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品牌的信任和认可度。

5. 引导农产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提炼出企业特色和优势,打造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同时,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和合作社对接,提升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联度,实现利益共享。

6. 加强品牌评价和认证加强农产品品牌的评价和认证,建立评价体系,对农产品进行全面评估,注重产品的质量、口感、营养价值等方面的评价,提高产品的品质。

同时,加强农产品品牌的认证工作,为品牌企业提供认证服务,提高品牌的可信度和权威度。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5.01.06•【字号】湘林产[2005]01号•【施行日期】200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林产[2005]01号)各市州林业局: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全省林业产业化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发[2004]46号)和全省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打造我省林产品品牌形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扩大企业知名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认定办法(试行)二○○五年元月六日附件: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是指湖南省境内以森林资源为原料的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或省内市场信誉和知名度位于行业前列、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产品,包括人造板(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等)、木浆造纸、地板、木竹制品、林化产品、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

第二条对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的认定和运行监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不搞终身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企业自愿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三条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每两年认定一次,由省林产工业协会聘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审定委员会进行具体评价工作。

第四条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认定是配合省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的具体行为,对获得“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的产品优先推荐申报“湖南省名牌产品”和“湖南省产品质量奖”。

第五条申报湖南省林产品十大品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或省内同类产品前列;(三)年销售收入达到:造纸类30000万元以上,人造板类5000万元以上,木制品类4000万元以上,地板类、林化及其它产品3000万元以上。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5•【字号】潭政办发[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潭政办发〔201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5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市、县、乡三级并延伸到农产品基地村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水稻、蔬菜、生猪等主导产业标准化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大力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以蔬菜、生猪为重点,稳步推进基地准出;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断提高,基本杜绝禁用农兽药的使用,杜绝在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重点(一)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可以在整合现有乡镇事业机构的基础上,按相近专业综合设置,即将乡镇农技站和农机站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站牌子,切实担负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明确村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由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选配好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6•【字号】潭政发[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潭政发〔20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大中型企业:《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企业创品牌,推动湘潭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成立驰(著)名商标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创建驰(著)名商标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湖南省著名商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奖励。

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四条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商标使用权,经合法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的商标价值,可作为不超过20%的注册资本投资。

第五条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产品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可优先列入各级技术改造计划与科技计划。

对驰(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争取国家高科技产业化的项目,可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尽快建立并出台无形资产(含驰、著名商标)质押贷款制度。

第六条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凡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备案登记的,市商务局给予优先办理,优先推荐企业产品在“广交会”或国际著名博览会参展,并在名额和摊位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对已经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品牌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优先推荐。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打造十大农业品牌第一步:市场调研和分析(300字)在制定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以了解当前农业市场的趋势和竞争情况。

该调研可以包括对农业市场的规模、增长率、消费者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等方面的调查。

第二步:确定十大农业品牌的水平(300字)根据市场调研和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确定十大农业品牌的起点和目标。

这可以包括确定品牌的定位、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品牌的战略目标,如市场份额、营收增长率等。

第三步:建立品牌宣传和推广策略(300字)品牌宣传和推广是打造十大农业品牌的重要一步。

我们需要确定品牌宣传的媒体渠道,例如电视广告、网络广告、户外广告等等。

同时,我们还需要设计品牌形象和标志,以及制定品牌的传播策略,如营销活动、公关活动等。

第四步:打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300字)品牌的核心在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因此,为了打造十大农业品牌,我们需要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控。

这可以包括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创新,以及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五步:与农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300字)农作物和畜牧业是农业品牌的核心。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供应,我们可以与当地的农民进行合作,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

这可以包括与农民签订长期采购协议,提供种子、农药和技术支持等。

第六步:建立品牌认证和标准体系(300字)为了提升品牌的形象和信誉,我们可以建立品牌认证和标准体系。

这可以包括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认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农业标准进行生产和加工,以及开展品牌的社会责任活动等。

第七步:与销售渠道建立合作关系(300字)为了扩大销售和推广,我们可以与各个销售渠道建立合作关系。

这可以包括与超市、连锁店、餐饮企业等进行合作,建立独家销售和供应协议,以及提供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等。

第八步:建立品牌的培训和教育体系(300字)第九步:加强品牌的管理和监控(300字)为了保持品牌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我们需要加强品牌的管理和监控。

全区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全区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全区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为培育一批“X”字号农产品品牌,提升XX农产品知名度、附加值和竞争力,特制定全区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引领,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依托,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广,加快构建“x”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我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发展目标在区级层面培育提升“X有味”区域公共品牌整体形象,引导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产品优势,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到2025年,将“X有味”打造成省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各镇(街道、经济区)至少培育2个以上具有代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农产品,将XX、XX、XX菊花等具有XX特色、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培育成超级单品、网红产品,打造XX 农业区域公共品牌“1+N”模式,形成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XX农产品品牌格局。

三、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品牌发展新路径,以省、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等引领规范品牌发展,以打造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品牌为重点,构建农业品牌推广新机制,加快探索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品牌培育新模式,逐步擦亮“X”字号农业品牌名片。

1做实区域公共品牌。

由XXX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负责“x有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运营,做好“x有味”农产品专题推介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加强品牌授权管理,提升品牌整体形象,扩大品牌知名度。

线上对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线下在XX、上海等地开设直营店,与大型商超合作,设立“x有味”产品专区,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实现2023年营收3亿元、3年内达到10亿的销售目标,在2-3年内将“x有味”打造成省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

2,做强农产品品牌。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商标注册,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优先推动“乾宝湖羊、XX辣椒酱”等重点企业产品通过认证。

打造农产品品牌奖补实施方案

打造农产品品牌奖补实施方案

打造农产品品牌奖补实施方案打造农产品品牌奖补实施方案资料方案介绍•此方案旨在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通过奖补政策的实施,激励农民、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主体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品牌化进程。

方案目标•建设一批具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与农业产业化深度融合。

•提高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市场渠道,实现农产品销售稳定增长。

方案内容1.奖励政策–设立农产品品牌奖补基金,用于支持农产品品牌化发展。

–对创立并注册农产品品牌的主体进行一次性奖励,并根据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表现进行绩效奖励。

–对农产品品牌升级改造和推广宣传等方面的投入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2.品牌建设–开展农产品品牌评选,注重特色和地域性,为获奖品牌提供宣传推广资源。

–提供品牌设计和包装设计服务,帮助农产品展示出独特的品牌形象。

–组织农产品品牌培训,提升品牌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

3.渠道拓展–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广平台,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销售渠道。

–鼓励农产品品牌与电商平台进行合作,提高产品曝光度和销售额。

–在城乡结合部建设农产品展示中心,吸引消费者前往参观购买。

4.质量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制定,确保农产品品牌的质量和安全。

–建立农产品品牌溯源体系,追溯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

–对农产品品牌的质量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方案预期效果•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

以上是打造农产品品牌奖补实施方案的相关资料。

5.监测评估–建立农产品品牌发展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了解品牌发展的情况和问题。

–进行市场调研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获取农产品品牌的反馈意见和改进方向。

–定期对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奖补政策和支持措施。

6.合作交流–组织农产品品牌交流会议,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农产品品牌经验分享和合作。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一、目标:1.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十大农业品牌;2.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3.增加农业品牌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4.改善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5.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策略:1.建立品牌定位和形象: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确定品牌的独特定位和形象,在宣传推广中突出特色和优势。

2.提高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通过认证体系和标志来证明产品的优势和可靠性。

3.加强市场推广和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举办品牌推广活动,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产品的曝光率和销售机会。

4.打造品牌联盟和合作: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农业品牌联盟,共享资源和优势,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5.创新产品和技术:加强研发和创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技术,提供差异化的农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喜爱和认可。

三、措施:1.建立品牌管理团队:组建专业的品牌管理团队,负责品牌策划、推广和运营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施。

2.设立品牌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品牌评价指标和考核体系,定期对品牌的运营和效果进行评估和优化。

3.建立品牌宣传平台和渠道:建设专门的品牌宣传平台,如网站、APP等,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扩大品牌的曝光率和影响力。

4.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品牌管理和推广的专业水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家,提升团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5.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政策扶持,提供经费支持、市场推广和政策引导等,为品牌的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

四、评估:1.设立评估指标和周期:制定评估指标,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等,设定评估周期,如每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进行评估。

2.进行品牌调研和分析:定期开展品牌调研和市场分析,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动向,及时调整和优化品牌策略和措施。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背景为了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公司计划举行一次评选活动。

这次评选活动将涉及多个类别,包括产品、服务、员工等,并将公布最终的评选结果。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的评选活动,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关注者,我们需要一个好的宣传推介方案。

目标本次宣传推介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公司的曝光率。

•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关注者,提高评选活动的参与度和可持续性。

•增加潜在客户的数量和质量,提高销售业绩。

方案为了达成我们的宣传推介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方案:方案一:社交媒体宣传社交媒体是当前最为流行的宣传推广渠道之一,我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来进行评选活动的宣传推广。

我们可以在公司的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评选活动的信息和最新的参与情况。

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和其他社交媒体平台来推广我们的评选活动。

我们可以邀请一些知名的网红、博主和大V来转发我们的信息,以便将我们的评选活动传播得更广更远。

方案二:线下宣传我们可以在公司的展厅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和展示宣传内容的视频。

我们还可以在商场或者其他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放展示台或者展柜,展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便吸引更多的目光。

另外,我们还可以开展一些线下的推广活动,比如免费赠送产品的活动、商业合作等来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方案三:赞助宣传我们可以考虑在一些颇具影响力的会议、展览和比赛上赞助,并借此机会来宣传我们的评选活动。

我们还可以利用活动之间的联动效应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关心,以达到我们的宣传目标。

方案四:媒体宣传我们可以与一些公共媒体建立联系,邀请他们来参加我们的评选活动,同时利用媒体的传播效应来宣传我们的评选活动。

我们可以邀请记者、主持人和主持人来参加我们的评选活动,并借助他们的影响力来拓展我们的宣传范围。

结论以上是我公司为推广评选活动提出的宣传推介方案。

我们将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宣传推广方案,以达到我们的宣传目标。

湘潭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湘潭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湘潭品牌营销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

拥有潇湘风光和丰富的人文资源,同时也是湖南省重要的科教文化中心和工业基地。

然而,湘潭市在品牌建设和营销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为了提升湘潭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品牌营销策划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品牌定位1.品牌定位目标湘潭市希望通过品牌建设和营销活动,打造出“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旅游文化城市、科教文化中心和工业基地”四大特色,提升湘潭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投资和人才。

2.品牌元素湘潭市在品牌定位中需要明确自身的品牌元素,这些元素是品牌形象塑造的重要基础。

湘潭市的品牌元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潇湘风光:湘潭市拥有美丽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资源,如洞庭湖、岳麓山、湘江等,这些景点可以作为品牌的重要元素。

(2)历史文化:湘潭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统,如湘潭之恋、岳麓书院等,这些历史文化元素可以作为品牌特色。

(3)科教文化:湘潭市是湖南省重要的科教文化中心,拥有一些知名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如湘潭大学、长郡中学等,这些科教文化元素可以作为品牌的独特之处。

(4)工业基地:湘潭市在工业方面也有很好的基础,特别是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这些工业基地可以作为品牌输出的重要内容。

三、品牌传播渠道1.传统媒体传统媒体在品牌传播中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湘潭市可以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在选择传统媒体渠道时,需要根据特定目标受众的特点来进行选择,以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2.新媒体新媒体是当今信息传播最快捷、最广泛的渠道之一。

湘潭市可以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品牌宣传,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来传播品牌信息。

3.线下活动线下活动是品牌营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湘潭市可以组织一些展览、演出、庙会等线下活动,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市民参与,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

评选宣传推介方案背景为了提升公司品牌和口碑,以及推广公司产品和服务,公司计划开展一次评选活动,获奖者可以获得公司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同时,公司也需要对活动进行有效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因此,需要制定一份评选宣传推介方案。

目标制定宣传推介方案需要明确宣传的目标,具体包括:•吸引更多人参与评选活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和口碑,让更多人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增加用户粘性和流量,提高公司的营销效果和收益。

方案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制定以下评选宣传推介方案:准备阶段1.宣传计划在评选活动开始前,需要制定一份宣传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奖项等信息,并确定宣传渠道和方式,如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等。

同时,需要制定详细的宣传内容和方案,制作宣传图片和文案。

2.宣传团队建立一个专门的宣传团队,由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宣传方案,并对宣传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同时,也需建立和评选团队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评选活动的动态和变化。

宣传阶段3.社交媒体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的信息和宣传内容,吸引用户关注和参与。

可以组织相关话题的讨论和互动活动,活跃社区氛围。

4.线上活动宣传可以通过制作活动宣传视频、海报、推广文案等方式,将信息发布到各大线上平台,吸引更多目标用户参与活动。

同时,适时地推送活动信息到目标用户的电子邮箱中,增加触达率。

5.线下活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路演、发布会等形式,将评选活动和宣传信息呈现给现场观众,加强用户体验和关系建立。

后续阶段6.数据分析对于宣传活动的数据和效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包括点击率、曝光率、转化率等指标,并据此制定下一步的评估和优化策略。

7.维护用户关系通过社交媒体、电子邮箱等方式,不断与用户互动和沟通,维护良好的用户关系。

可以邀请用户参加公司的其他活动,扩大用户圈子和业务范围。

同时,可以对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和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农产品推介会方案

农产品推介会方案

农产品推介会方案第1篇农产品推介会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帮助优质农产品拓展市场,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升级,特制定本农产品推介会方案。

二、项目目标1. 展示我国优质农产品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2. 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宽销售渠道。

3. 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产值。

4. 增强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

三、活动主题绿色、优质、共享四、活动时间2022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五、活动地点某市国际会展中心六、组织机构1. 主办单位:某省农业厅、某市农业局2. 承办单位:某市农产品行业协会3. 协办单位:各相关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七、活动内容1. 开幕式:邀请政府领导、农业专家、企业代表等致辞,宣布农产品推介会正式开始。

2. 产品展示:设立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展示各类优质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

3. 产销对接会: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与采购商、经销商进行洽谈,促进农产品销售。

4. 农业技术讲座:邀请农业专家针对农产品种植、加工、储存等环节进行讲解,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5. 优质农产品评选:设立评审团,对参展农产品进行评选,颁发优质农产品证书。

6. 媒体宣传:邀请各级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扩大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7. 线上推广: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拓宽销售渠道。

八、筹备工作1. 成立筹备组: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2. 招商引资:邀请相关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展,确保活动规模。

3. 场地布置:按照活动需求,合理规划展示区、洽谈区、讲座区等。

4. 宣传推广:制作宣传海报、邀请函等资料,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进行宣传。

5. 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人员、财产安全,制定应急预案。

九、费用预算1. 场地租赁费: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预算。

2. 展示设施费:包括展台、展架、展板等。

农产品推介会活动方案

农产品推介会活动方案

农产品推介会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及目的本次农产品推介会的主题是“品味田园、共享自然”,旨在展示和推介优质农产品,促进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拟定于2022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在市中心的会议中心举办。

会议中心交通便利,设施齐全,能够满足活动的需求。

三、活动内容和流程1. 开幕式- 主持人致辞:介绍活动主题和目的,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

- 领导讲话:相关领导对农产品推介活动的重要性进行阐述。

- 农产品推介视频展示:展示各类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优质特点。

2. 农产品展示区- 建立展台:为各参展商提供展台,展示农产品样品、图片和宣传资料。

- 农产品展示:各参展商介绍自己的农产品,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和优势。

- 互动体验:设置互动环节,让消费者亲自体验采摘、加工等环节,增加参与感。

3. 农产品交流对接- 客商洽谈区:为农产品生产商和采购商提供洽谈桌椅,促进双方交流与合作。

- 农产品交流会:组织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进行农产品交流和分享,提供市场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

4. 农产品品鉴活动- 农产品品尝:提供各类农产品的品尝活动,让消费者亲自感受产品的口感和品质。

- 农产品评选:邀请专业评委对展示的农产品进行评选,选出优质产品和优秀生产商。

5. 农产品讲座和培训- 农产品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农产品生产、营销等方面的讲座,提升参与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农产品培训:组织农产品加工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提高产品加工水平,增加附加值。

6. 活动总结和闭幕式- 活动总结: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汇报。

- 领导讲话:相关领导对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和感谢。

- 闭幕式:宣布本次农产品推介会正式结束。

四、宣传推广1.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社交媒体推广: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

农特产品公共区域品牌推介项目实施方案

农特产品公共区域品牌推介项目实施方案

农特产品公共区域品牌推介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农特产品公共区域品牌推介项目旨在提升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促进销售,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在公共区域打造农特产品品牌形象展示区,加强品牌推广,吸引消费者关注,增加产品销售渠道。

二、项目目标1. 提升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2. 扩大农特产品销售渠道3. 增加农村经济收入三、项目实施步骤1. 确定项目执行机构及责任人:成立项目执行团队,指定专门负责项目推进的人员。

2. 筛选公共区域:选择公共区域,如商场、超市、公园等,确保人流量大、适应目标消费群体。

3. 农特产品品牌展示区规划设计:根据农特产品的特点和品牌形象需求,进行展示区规划和设计,包括展示柜、背景装饰等。

4. 与农特产品生产企业洽谈合作:与一些农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洽谈,邀请其提供产品并合作参与项目推广。

5. 搭建品牌展示区: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展示区的搭建,包括搭建展示柜、装饰场地等。

6. 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制定品牌推广活动方案,包括举办产品展示会、推出特色农特产品套餐等。

7. 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根据活动方案进行品牌推广活动,吸引消费者关注并增加销售量。

8. 监测和评估:定期对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估,了解项目效果和改进措施。

四、项目预算1. 租赁及装修费用:根据公共区域的面积和租赁情况进行预算。

2. 农特产品采购费用:与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合作,根据展示区的规模进行产品采购。

3. 品牌推广费用:制定品牌推广方案,进行相应的费用预算。

五、项目效益1. 提升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 扩大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额。

3. 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4. 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

六、风险控制措施1. 筛选合适的公共区域,确保人流量和目标消费群体符合预期。

2. 与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产品供应稳定。

3. 制定完善的品牌推广方案,确保活动的吸引力和效果。

4. 定期进行项目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湖南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及管理办法.doc

湖南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及管理办法.doc

湖南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发文单位:湖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4-8-1执行日期:2004-8-1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名牌农产品认定范围第三章名牌农产品评审条作第四章名牌农产品审定原则和等级第五章名牌农产品申报和审定程序第六章名牌农产品的监督与管理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名牌农产品发展战略,努力创造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业效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牌农产品是指产品有商标、有明确标识的包装、质量好、有一定产量且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显著,售后服务好的产品。

第三条名牌农产品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各市州农业部门申报,各评审分会初评和推荐,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结果由省农业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发布。

第二章名牌农产品认定范围第四条名牌农产品的认定范围重点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农村环保产品和部分农业生产资料)。

名牌农产品认定的行业(产业)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含饲料产业)、渔业、农机化、农村环保等农业行业。

第五条产品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认定范围之内:(一)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的产品;(二)已实行证书管理,但未获证或未登记的产品;(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能源、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第三章名牌农产品评审条作第六条名牌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产品生产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的包装以及明确的执行标准;(三)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有严格的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及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标准,有主要理论指标、检验报告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四)产品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国内国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在市场上具有高知名度、高占有率;(五)产品向社会实行质量承诺,服务周到、用户满意;(六)产品有三年以上销售史,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某些传统特色产品例外),且没有质量事故或问题。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潭政办发[2007]48号【发布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7.09.05【实施日期】2007.09.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的通知(潭政办发〔2007〕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五日湘潭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为加快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我市“十一五”商标品牌发展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品牌兴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牌、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建立起商标品牌引领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模式,推动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1.企业为主、市场导向的原则。

2.政府引导、共同推进的原则。

3.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

4.加强保护、规范整顿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具体目标是:1.注册商标总量继续增长。

注册商标申请量保持10%的年增长率,到201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000件以上。

其中,农产品商品商标和国际、国外商标注册数比“十五”期末翻一番;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实现零的突破,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

2.高知名度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6•【字号】潭政办发[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办发〔200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0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生产者、经营者责任,着眼农产品消费安全,建立从流通到生产各环节层层倒逼的质量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从2007年开始,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蔬菜、生猪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到5%以内,生猪瘦肉精基本得到控制。

2007年,在市、县两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与超市对蔬菜、生猪全面推行市场准入,2008年以后将市场准入范围扩大到乡镇、集市,准入品种逐渐扩大到大米、水果、茶叶、禽类、牛羊肉类、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

二、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市场准入的基本要求,就是凡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必须做到质量合格、标识规范,推行质量追溯制度。

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下合称农产品经营市场)等农产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如下管理制度:(一)分类查验制度。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实施方案范文/NUMS品牌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

根据市委年号文件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年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

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时间年月日至1二、组织单位主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

三、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湘潭市辖区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四、评选条件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湘潭市辖区内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参评产品必须具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优先;、参评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参评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产品生产规模大、发展潜力好、信息化水平高,具有现代化管理手段;、经营主体生产现状良好,品牌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参评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湘潭市辖区内。

五、评选程序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月日—月日)组委会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后,通过湘潭日报社、湘潭电视台、湘潭电台等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开辟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专栏。

根据每个阶段情况,制定宣传详细方案,全程跟踪报道。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月日—月日)、《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申报表》(见附件);、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申报产品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必须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申明公开(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复印件);、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有效检验报告;、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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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
实施方案
品牌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

根据市委年号文件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年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

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年月日至10月1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湘潭市辖区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湘潭市辖区内
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参评产品必须具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优先;
、参评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参评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
、产品生产规模大、发展潜力好、信息化水平高,具有现代化管理手段;
、经营主体生产现状良好,品牌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参评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湘潭市辖区内。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月日—月日)
组委会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后,通过湘潭日报社、湘潭电视台、湘潭电台等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开辟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专栏。

根据每个阶段情况,制定宣传详细方案,全程跟踪报道。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月日—月日)
(一)组织申报(月日—月日)。

由申报单位自主自愿
申报,在“湘潭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下载申报表,如实填报,于月日前交各县(市)区、园区农业部门。

并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申报表》(见附件);
、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申报产品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必须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申明公开(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复印件);
、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有效检验报告;
、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
、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申报表和图片电子文档)。

(二)县级初审(月日—月日)。

由各县区、园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参选产品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结合现场考核对拟推荐产品择优报组委会办公室,每个农产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于月
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谭元祥,电话:,邮箱:)。

(三)市级核查(月日—月日)。

对所有申报农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归类,经农委、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畜牧等部门联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农产品,再分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出个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入围名单。

第三阶段:组织评审(月日—月日)
第一轮投票(月日—月日)。

对入围个农产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结合专家评审产生个农产品品牌。

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各占一半。

专家评审(月日—月日)。

由农委、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畜牧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从个农产品品牌中评选出个。

第二轮投票(月日—月日)。

对入围的个农产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通过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在线微信投票方式,评选出前名。

最终由组委会确定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表彰(月日—月日)
在湘潭各个主流媒体对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获评名单进行公示。

如果公示期间有取消的名单,则按评审结果排序递补。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
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七、宣传推介
湘潭主流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具体包括宣传发动,在《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在线开设我最喜欢的农产品征文活动,对获评的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通过湘潭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并在步步高广场或万达广场进行现场展示展销活动,同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八、结果运用
、获评产品授予“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称号,列入年度重点宣传推介范围。

、被评为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的农产品享受年张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标志。

、被评为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优先列入政策和项目支持范围,加大培育力度。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评选结果有效期年,有效期满申请复评,复评未通过予以淘汰。

、市县必须加强对入选产品的管理,对有效期内的“湘潭
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严重影响“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声誉的;超越标志使用范围,且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附件:、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申报表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附件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
申报表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印制
二○一七年度
农业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情况
注:字以内。

参评农产品基本情况
注:参评农产品介绍主要包括对参评条件逐一进行描述,字
数控制在字以内
附表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说明:由县级农业部门填报,每个地区一份;电子版发送到)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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