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
货物运输协议书13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13篇货物运输协议书货物运输协议书篇1甲方(托运方):下载文档乙方(承运方):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满足自备车辆运输的前提下,将所需托运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
甲方托运的货物须包装完好,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二、货物运输方式:门到门,即起运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到达地点为甲方送货单所注明的收货单位及其地址。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对所托运的货物保价金额的4‰收取保价费。
甲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
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
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
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
三、乙方应安排专人并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甲方储运部门衔接工作。
四、乙方应保证在接到货运通知后及时提供安全适载的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无漏湿现象,车厢干净卫生、无毒无污染。
五、乙方在装载货物时,必须轻拿轻放,按规定装载,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1.货物装载高度规定:从装载安全及保证产品质量考虑,产品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2.2米。
篷车原则上不揭蓬装货,若需揭蓬,其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2.2米。
2.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为:若甲方选择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甲方对该损毁、灭失货物的保价金额;若甲方选择非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毁损、灭失货物运费的两倍。
乙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乙方对于甲方(或收货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3.在货物装车过程中,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在现场清点货物及随货同行票据,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清单上签字,办理货物及票据交接手续。
货运险预约协议格式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约货运险保险协议书编号: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为方便乙方办理货运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对乙方所有运输货物采取预约统保的方式予以承保,并订立以下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
一、适用条款本协议所适用的保险条款为甲方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适用:□《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国内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条款》□《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险别:附加险:二、保险标的凡属于保险条款和本协议列明保险标的范围,由乙方生产、销售、运输或购买的商品、原材料,均属于本协议承保范围。
保险标的类别:包装方式:每运输工具最高限额:三、保险金额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从下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来确定保险金额:□先按乙方上一年度货物运输总量或本年度生产/销售计划约定的保险金额,并预交全年保费;无需逐笔出单,但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申报约定要求进行申报和承担保险责任。
□按实际货物运输情况逐笔确定保额,逐笔出单,据实结算保费和承担保险责任。
□按双方约定金额确定全年保额,逐笔出单,据实结算保费和承担保险责任。
全年保险金额为万元。
本协议期满时,采用第一种方式约定保险金额的,应根据申报内容调整最终保费。
通常情况下预约保险已经在费率上给予了优惠,因此预约协议保险最低收费原则上不应低于预收保费的70%。
四、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五、保险费率□按运输方式分别计费:1、国内运输:水路%;公路%;铁路%;航空%;联运%。
2、国际运输:海运%。
□按标的类别分别计费:%□统扯费率:%六、保险费□预收保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前交清协议预收保费。
如保费金额超过10万元,且乙方要求分期付费的,应明确约定分期交费日期,但首期付费不得少于全部保费的50%,余额不应超过二次付清。
货运预约保险协议书模板
甲方: [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联系方式]乙方: [货物运输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货物运输企业地址]联系方式: [货物运输企业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障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预约保险协议:一、协议标的1.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
2. 乙方为甲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提供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的运输保险。
二、保险责任1.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货物本身的损失;- 货物因盗窃、抢劫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火灾、爆炸、碰撞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1. 本协议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2. 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 以货物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未申明价值的,则以货物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保险费率,向甲方缴纳保险费。
2. 保险费缴纳方式:[详细说明缴纳时间、方式等]五、保险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止。
2. 协议期满后,如需续保,乙方应在协议期满前[具体日期]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保协议。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甲乙双方货物运输协议书(3篇)
甲乙双方货物运输协议书(3篇)甲乙双方货物运输协议书(精选3篇)甲乙双方货物运输协议书篇1甲方:(经理部名称)乙方:(运输单位名称)根据货物运输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二、乙方承运的货物应在年月日从起运,途经于安全运抵甲方卸货。
三、货物运输包干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括:运费、装卸费、吊车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四、甲方货物总价值险,保险率为%,货物保险费为元,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
乙方驾驶员要十分爱惜甲方货物,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捆绑、紧固、防护。
货物装卸和运输途中的保护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保证将甲方货物(设备)完好无损地运抵甲方施工现场。
如发生货物破损、缺少、丢失和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因乙方人为原因,致货物不能按时运到甲方施工现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验收:乙方将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卸货后,经甲方设备专业人员验收核对所运货物无破损、缺少、灭失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此收货单是双方结算支付运费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
九、结算支付方式:乙方装好货物(设备)起运前,甲方可预付货款元;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接货后日内付清运费余款。
十、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禁物品的运输管理规定。
否则,谁违反,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将货物(设备)运抵甲方施工现场,甲方不能按时验收接货和结算支付运费,均不属违约。
十二、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货运险预约保险单
货运险预约保险单Cargo Insurance Open Policy保单号 No.:日期 Date: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以下简称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在被保险人按约定方式向承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货物运输保险。
China Pacific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Marine Insurance Operation Center(hereinafter called “The Underwriter”)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named hereunder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to the Underwriter by the Insured in agreed way,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and Clauses provided in this policy.承保人(The Underwriter):被保险人(The Assured):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China Pacific Property Insurance Co., LtdMarine Insurance Operation Center.地址:中国上海市吴淞路400号地址:Address: 400 Wu Song Shanghai Address:P.R. China授权签字(Authorized Signature)授权签字(Authorized Signature)一、被保险人及其地址(The Assured and Its Address):二、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三、全年/单一合同的预计额:(Est. Turnover for one year/one Contract):四、保险价值:(Basis of Valuation):五、保险期限(Period of the Insurance):六、运输路线(Route):七、运输工具(Conveyance):船舶、飞机、卡车、火车八、包装条件(Package)九、每一航次/航班的保险限额(Limit per Voyage):承保人对投保人每艘船舶/每架飞机每一航次/航班所载货物所负的最高保险责任为USDXXX万,如有超过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装运前3~7天书面通知承保人,以便承保人及时安排分保;如果被保险人事先未按规定要求提前通知,未得到承保人的书面确认,承保人仅对上述保险限额承担比例赔付责任。
共保协议书
货物运输险共保协议(样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乙方——地址:丙方——地址:根据保险单号/预约保险协议号的有关内容,经各有关方共同协商,就货物运输险项目的共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共保原则协议各方应遵守保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保原则。
以本协议为基础,共同承担上述保险业务。
二、共保项目×××××××,××险种。
签署正式保单后承保条件如有变动,以正式保单为准。
下文中所有“本保险项目”或“本项目”在本协议中均指上述保险项目100%份额部分。
三、共同保险人甲、乙、丙方为本项目的共同保险人。
甲方为首席承保人,由其指定出单公司根据预保协议的内容出具保险单。
首席承保人对被保险人全权负责,并在不损害本协议其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负有最终决定权。
四、共保比例甲方承保上述险种保险金额的 %,其他各方分别承保上述险种保险金额的%, %。
协议各方充分理解并同意:根据保险单/预保协议、批单按各保险方各自的共保比例承担保险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益;按其各保险方自的共保比例分别缴纳营业税;办理分保。
五、共保方式1、共同保险人代表甲方负责具体处理共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根据本协议及相关保险单/预保协议规定的具体业务事项,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其他保险方。
重大事项应经协议各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各保险方充分理解并同意,对于本项目保险期间产生的有关问题,乙方、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给予甲方书面回复。
否则,将视作乙方和丙方已同意接受,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及总公司相关要求,全权代表其他保险方做出承诺。
2、承保出单协议各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由甲方全额出具保险单及批单。
甲方出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或批单副本分别送交其他保险方。
chubb货运预约条款
Form GT-002-1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货物内陆运输保险预约保险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
货物内陆运输保险条款(一切险)-- 卡车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因素导致部分或全部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因素导致的灭失或损坏或费用,不负赔偿责任:1. 运输车辆和/或被保险货物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3. 属于托运人的责任。
4. 本保险生效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
5. 被保险货物的正常损耗、本质缺陷、自然属性,市场损失和/或运输延迟,以及因此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6. 6.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暴动,或因此所引起的国内冲突,或交战方发动的或遭受的敌对行为。
6.2. 抢夺、查封、逮捕、扣押或扣留,以及由此引起的结果或类似的企图。
6.3. 废弃的地雷、鱼雷、炸弹或其它废弃的战争武器。
7. 7.1. 罢工者,闭厂工人,或参加工人骚乱、暴乱和民变的人员。
7.2. 罢工,闭厂,工人骚乱,暴乱和民变。
7.3. 任何恐怖分子或为政治目的而行动的人员。
三、责任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本保险自被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直至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或分派货物的其他处所时止。
样本货物内陆运输保险条款(一切险)-- 火车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外来因素导致部分或全部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因素导致的灭失或损坏或费用,不负赔偿责任: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 属于托运人的责任。
3. 本保险生效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
4. 被保险货物的正常损耗、本质缺陷或自身属性,市场损失和/或运输延迟,以及因此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货运预约保险协议书模板
货运预约保险协议书模板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为其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投保,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保险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货运预约保险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同意将以下货物(以下简称“保险标的”)投保于乙方: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2. 数量及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3. 货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4.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5. 运输路线:___________________;6. 预计运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险责任乙方同意在保险期限内,对于甲方的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台风等;2. 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碰撞等;3. 盗窃或抢劫;4. 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损坏;5. 其他经双方约定的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协议的保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甲方同意按照货物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___%投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险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索赔程序1. 甲方在发现保险标的损失或损害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__________________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以证明损失或损害的发生及其原因;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赔偿及赔偿金额。
国内货运险预约协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单预约保单号码:投保人: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实际货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要求,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按约定方式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盖章)联系方式:95510签发日期:年月日签发地点:青岛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预约保单号:为了服务客户,保证被保险人货物运输风险得到有效转移,经过保险双方友好协商,就本保险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出立本保险合同以资保险双方共同遵守。
一、投保人名称及地址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10层二、被保险人名称及地址实际货主或者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三、保险合同期间一年本保单承保自2015年03 月01日零时起至2016年02 月28 日二十四时止,起运的保单规定范围内的货物运输。
四、保险标的类别投保货物种类表:如果被保货物不在上述范围内时,请预先将有关的详细资料告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以得到其书面的确认。
五、包装须符合货物所在行业的标准包装。
六、运输路线全国范围内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区)之间往返。
见主要区域线路表七、 运输工具汽车,包含但不限于:箱式货车、挂车、牵引车、平板车、高栏车等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规定的车型。
八、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本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按估价、商业发票、收据等确定九、保险条件(一)主险条款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二)附加条款、特别约定 盗抢险 (三)保证1、任何偷盗,抢劫的索赔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立案报告。
2、保证被保险货物须经专业包装并由有营运资格的专业承运人运输3、被保险人保证每票货物的保险金额超过RMB100万元时,在起运前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指定检验人进行有关包装、装卸的检验。
预约保险协议书范本
预约保险协议书范本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类别货物的连续性运输保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标的
甲方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约定将______(货物类别)提交给乙方进行预约保险。
第二条保险期间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
乙方同意按照《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运的符合约定条件的货物,承担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费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并在每次发货前根据实际发货量结算。
第五条申报与理赔
甲方应在每批货物出运后及时向乙方申报,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乙方进行查勘、定损及理赔。
第六条其他条款
(此处可列明其他特别约定的条款,例如: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变更解除条件等)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地名)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协议
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协议甲方:[投保人/货主]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为其运输的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下简称“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名称和保险金额1.1 保险名称:货物运输保险1.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责任:乙方自愿承保甲方运输货物的保险责任,包括运输途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的损失、毁损、丢失所引起的损失。
2.2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0时起,至货物交付目的地时止。
2.3 保险范围: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陆路、铁路、航空、水路等运输方式。
2.4 免责条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下情况不属于乙方的保险责任范围:a) 由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货物损失;b) 运输货物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运输合同规定所导致的货物损失;c) 因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d) 货物自身的特征或自然条件所致的损失;e) 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的。
第三条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为人民币(RMB)___________元,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给乙方。
3.2 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费由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____天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索赔处理4.1 索赔规定: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货物损失,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2 索赔结算: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金额,及时进行索赔结算,并将赔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协议终止5.1 协议终止条件:本协议自保险期满或索赔结算完毕日起终止。
5.2 协议解除:任何一方可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后本协议立即终止。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修订版)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开口保单)编号:险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 实际货主保险期间:自2011 年7 月 2 日零时起至2012年7 月 1 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标的:一般货物一般货物不包括以下物品(1)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品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或者保险期间内价值变化较大的货物;(2)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各类果仁、花生、大豆等谷物、粮食作物、菜籽饼、木薯干等);(3)易变质品(包括海货、鲜活货等)、易腐坏及受温度影响的物品,如药品、冷冻品、肉类、蛋类、水果类等;(4)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5)体积小价值高的商品,如精密电子仪器;(6)易碎品(包括玻璃、玻璃制品、玻璃器皿、陶瓷、石膏制品、灯具、易碎工艺品、各种玻璃、陶瓷、搪瓷等易碎容器装的货物、瓷砖、瓦等建筑装修材料中的易碎品等);卫生洁具、易碎工艺品等;(7)爆炸品、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军用武器或装备、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8)退货或二手货;(9)机动车辆。
(10)体积庞大或各类无包装或包装不善的货物;包装: 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则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如无通用方式的,则应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航程: 中国境内(不含西藏);全球其他地区(不含阿富汗、伊拉克)运输工具: 1.水路运输:如果是水路运输,承运船应符合下列要求: 国内沿海、内河承运船舶,必须是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了船舶登记手续,具有船 检机构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营运证件,船龄不超过30年; 远洋运输船舶,必须是符合协会船级条款的船舶,船龄不超过25年; 如承运船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投保人须于起运前3个工作日在本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外单独书面投保,经投保人、保险人双方另行达成书面保险协议后,方予承保。
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人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作协议书编号:2010 B—号甲方:湖南志威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芙蓉区支公司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甲方国内运输货物采用预约方式予以承保,同时双方订立以下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在本协议期限内,凡属甲方接受承运或实际承运的货物,均应向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植物。
3、易燃易爆物品、各种压缩气体、氧、氢、液化气、油漆等危险品。
二、适用条款本协议所适用的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和货物种类不同分别适用:□承保险别:国内公路货物运输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09 年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附后);三、承保及投保方式根据“投保单”办理。
已安装乙方提供的E-CARGO客户端的甲方,在每次货物起运前,应直接将该批货物的数量/重量、保险金额、行程、运输工具名称、发票/提单号、起运时间等投保信息,在E-CARGO客户端系统录入后生成“投保单”,并将投保单提交乙方确认并核保,经乙方在E-CARGO系统中确认并核保通过后,予以承担保险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在E-CARGO管理端提交的投保单后,应及时在E-CARGO管理端中确认并核保,乙方受理承保的每一批货物,均应逐笔出具保险单(凭证)。
若甲方在货物起运前没有通过E-CARGO客户端向乙方提交投保单信息,或者乙方没有确认并核保通过投保单,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预约保险协议期限及货物保险责任起讫本预约保险协议期限自2010 年10 月20 日零时起至2012年10月19 日二十四时止。
预约保险合同范本
预约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货物需要运输,并希望通过预约保险的方式获得保险保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预约保险范围1. 保险标的:甲方拟运输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货物种类]。
2. 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
3. 运输路线:[具体运输路线]。
二、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甲方运输的货物,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为自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由甲方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每次运输前向乙方申报。
2. 保险费率为[具体费率],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
甲方应在每次运输前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四、申报与承保1. 甲方应在每次运输前[具体时间]将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信息向乙方申报。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报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在[具体时间]内作出承保或不予承保的决定。
如乙方决定承保,应向甲方出具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五、保险理赔1.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合同、发票、提单、事故报告等。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理赔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具体时间]内作出理赔决定。
2020年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
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要点甲方为及时补偿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经济损失,与乙方订立保险协议。
附邮包险条款。
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输保险:一、被保险人: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的发、收货人为准。
二、保险标的:乙方承运的所有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
三、标的包装:适合运输的相应的包装。
四、保险金额:1. 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2. 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1)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未申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
五、保险条件:1. 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费率:在上述预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情况下保险费率按 %计算。
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六、保险金额的提供: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七、保险费交付结算方式: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水路运输:如果是水路运输,承运船应符合下列要求:
国内沿海、内河承运船舶,必须是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了船舶登 记手续,具有船
检机构核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营运证 件,船龄不超过30年;
远洋运输船舶,必须是符合协会船级条款的船舶,船龄不超过25
解约条款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 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 对方的方式解除协议。
解约通知自向保险公司发出或由保险公司发出的第二天零时起满30天
时开始生效。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 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 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 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 退还投保人。
对于战争和罢工险保险关系的解除,自向保险公司发出或由保险公司 发出的第二天零时起满7天时开始生效。但是,对解约生效前,保险 责任已开始的运输货物无效。
申报条款(选择适用)
:(逐笔申报) 投保人在货物起运前应向保险公司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 量、航程、货物价值等。
保险人放弃对投保人的追偿权利。
年;
如承运船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投保人须于起运前3个工作日在本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外单独书面投保,经投保人、保险人双方另行 达成书面保险协议后,方予承保。
2.空运:
3•陆路运输:汽车,火车
800万元/每次运输保险金额
如有超出上述保险金额者,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起运前3天书面通知保
险人并得到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上 述保险金额。
(2)鱼粉、豆粕、易腐易蛀品(各类果仁、花生、大豆等谷物、粮 食作物、菜籽饼、木薯干等);
(3)易变质品(包括海货、鲜活货等)、易腐坏及受温度影响的物品, 如药品、冷冻品、肉类、蛋类、水果类等;
(4)动植物及畜产品、血制品、疫苗;
(5)体积小价值高的商品,如精密电子仪器;
(6)易碎品(包括玻璃、玻璃制品、玻璃器皿、陶瓷、石膏制品、
保费支付(选择适用):(逐笔申报)
1.投保人每月5日前向保险公司缴纳RMB1000作为预交当月保险
费。保险公司每月30日根据当月申报,与投保人核对无误后,出 具一次保险费收取通知书,投保人应在收到通知的10天内结清剩
余保险费。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保费缴纳按见费出单规定执行。
2.若货物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立即结清剩余保险费。
非承保原因导致的被保险货物的机械、电子和电器工作紊乱除外(适 用于机器、设备类货物) 。
在适用协会(A)条款的情况下,须同时附加以下除外条款:
1.Institute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Chemical, Biological, Biochemical and Electromagnetic Weapons Exclusion Clause Cls.370dated 10th November2003.
灯具、易碎工艺品、各种玻璃、陶瓷、搪瓷等易碎容器装的货物、瓷 砖、瓦等建筑装修材料中的易碎品等);卫生洁具、易碎工艺品等;
(7)爆炸品、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军用武器或装备、 酒精、汽油、煤油、柴油、火柴;
(8)退货或二手货;
9)机动车辆。
10)体积庞大或各类无包装或包装不善的货物;
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则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如无通用方式的,则应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3.对于投保人迟延支付当期保费达到10天以上的,保险人对该笔保费 对应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迟延支付当期保费
达到10天以上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双方的保险关系,并在解除保险关
系的通知自到达投保人之日起生效。
4.如果投保人不按照本条约定缴纳约定的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保 险责任。
预计年投保金额
:RMB1亿
保险费率
:%0
免赔额
:一般货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咼者为准。
其他货物如需投保,每单商定。
司法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司法管辖为中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特别说明:
1.本协议的基础和条件是: 投保人有义务、无遗漏地将协议范围内的货物全部向保险公司申 报,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接受承保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依据本预约协议所签发的每张保单或保险凭证,除保险公司特别承诺外, 均适用本预约协 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
3.鉴于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多次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保险人于保险协议签订时已经就适 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条件的内容,尤其是关于保险人免除责任的条款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义务条款向投保人作了明确说明,投保人对该保险条款和保险条件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接 受保险条款和保险条件的约束。
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开口保单)
编号: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
实际货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自
年7月1日二十四时止
一般货物
一般货物不包括以下物品
(1)金银、金银制品、纪念币、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首 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文物、古 董、现金、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技术资料、 玉雕工艺品、玉石制品、名画、古代化石、瓷器、旧地毯、各类工艺 品等其他价值无法确定或者保险期间内价值变化较大的货物;
国内运输: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进出口运输:按发票金额(CIF)X110%计算 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
航空运输货物一切险 陆上运输货物一切险 国内水路、陆路运输货物综合险
(条款具体内容见附件)
除外责任
:非承保原因导致被保险货物的生锈、氧化、褪色的风险除外(适用于 钢铁类货物、裸装的机器设备、易锈损货物等) 。
2.Institute Cyber Attack Exclusion Clause Cls.380dated 10th November2003.
3.Termination of Transit Clause (Terrorism) JC2001/056 dated 20th November,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