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 交公路发[2004]372号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2004]372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部制订了《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农村公路建设实践中,注意收集、积累有关经验和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将意见和建议函告部公路司。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文档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本文档旨在为江苏省农村公路的建设提供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是连接农村地区与城市或乡镇的重要交通设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是建设高质量农村公路的基础。
1. 农村公路建设目标•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便利度,缩短农民出行距离;•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农村公路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连通性。
2. 农村公路建设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走向和节点位置;•统筹兼顾,建设各类农村公路,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合理投入,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确保长期稳定运行;•环境友好,建设绿色农村公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 农村公路分类标准根据农村公路的功能和技术要求,可以将农村公路划分为以下几类:3.1 主干公路主干公路是连接主要农村集镇和交通枢纽的重要农村道路,是农村公路网络的骨干。
主干公路应具备较大的通行能力和较高的速度等级,同时要具备较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支线公路支线公路是连接次要农村集镇和主干公路的农村道路,是农村公路网络中的次要组成部分。
支线公路应考虑到农民出行的需求,并合理布局和连接农村地区。
支线公路的规划和建设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3.3 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是连接农村内部各个村庄的道路,是农民出行的主要通道。
农村公路的建设要考虑到农民的出行需求和农村地区特点,注重路面硬化和安全设施的建设,以提高农民的出行体验。
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要求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建设标准要求:4.1 设计标准•道路纵坡:根据土质条件和土地利用状况,确定合理的道路纵坡标准,以保证路面排水良好;•路基宽度:根据路段交通量和地质条件,确定适当的路基宽度,以确保路基稳定;•路面硬化:要求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提供良好的行车条件;•路沟设置:合理设置路沟,并保持路沟通畅;•定位标志:设置明确的路段定位标志,方便农民出行和路线导航。
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
常熟农村公路改造设计规定二〇〇八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总则第二篇技术标准第三篇设计3.1原则3.2中分带设计3.3侧分带设计3.4排水设计3.5防护设计3.6桥涵设计3.7路线交叉设计3.8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3.9公交站台设计第四篇标准化、美化的要求汇总第一篇总则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我市农村公路设计工作中统一指导思想,统一设计内容,使农村公路建设更加规范和标准化。
本规定侧重农村公路外观和功能的一致性。
1.2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充分体现绿色环保、自然和谐、节约资源、控制造价的设计思想和设计风格,使农村公路成为我市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3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设计的服务水平应按照公路等级进行划分,一级公路的服务水平应采用二级,二级公路的服务水平应采用三级,三级公路的服务水平应采用三级,当农村公路改造受到资金、地形、地物限制时可采用低一级的服务水平。
1.4农村公路改造由于原道路情况复杂,且受资金、地形、地物限制较多,在设计中应当灵活的采用技术标准,对工程量影响较大的建议采用接近或等于极限值的技术标准;对突破极限值的技术标准应多方案论证,慎重采用,如采用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
1.5农村公路的建设应与常熟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农村公路设计中,应根据城市化发展的需求,考虑公交站点的布设,以及必要的照明系统。
因地制宜采用城市道路中的一些设施。
1.6本规定主要针对农村公路标准化提出的,未涉及的设计内容按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篇技术标准2.1技术标准采用应符合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等级公路的规定,应充分吸收国内外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标准的具体选用结合项目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力求科学合理。
2.2设计应严格执行国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规定。
农村道路规划规范
农村道路规划规范篇一:农村公路标准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第九条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第十条路基路面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综合设计,重视排水、防护及取(弃)土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堵塞河道。
关于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的不断壮大,农村公路建设的问题日益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家级政策的重点之一。
因此,本文将对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一、公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公路基础设施是整个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仅是提高农产品的输出率,还能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农村居民的生活更加便利。
而且,公路建设也对于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流通和灾害救援等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面临的困境要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因为当前的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一些困境。
首先,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不足,公路网密度不高,连通性不强,农民出行难、信息发布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
其次,农村公路建设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规划设计不足、施工质量低、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第三,当前的县域农村公路建设多由地方政府牵头,场地有限,路网容纳能力不高,经常未来得及实施扩大改建,而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的修建更加受到重视,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大量占用和浪费。
三、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解决当前的农村公路建设困境,我们需要提出一些针对性强的改善策略。
以下是一些加强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1. 加大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针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尽可能地多渠道、多方面筹措初始资金。
当然,在资金的使用上应严格控制,提高建设资金利用效率,保证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
2. 完善制度建设建议政府加强县域公路规划设计培训等制度建设,强化公路建设技术和管理水平,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分工责任,明确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证农村公路投资效益。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举措。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能够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指导意见。
首先,对于农村公路的设计和规划,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交通需求。
在平原地区,应采取直线、平坦的设计,以确保行车安全和通行便利;在山区地区,应根据地形起伏采取盘山、穿岭的设计,同时加强对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的防护措施。
其次,农村公路的建设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道路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路面材料应选择优质的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基应进行合理的加固和排水处理,路面应保持平整,路肩和护栏应设置完善,以提高道路的承载能力和行车舒适度。
另外,农村公路建设还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修复。
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合理利用当地资源,保护生态平衡;在建成后,要加强对道路两侧植被的保护和绿化,以改善道路周边的环境质量。
此外,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应建立健全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路面损坏和道路设施的故障,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最后,农村公路建设还需要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能够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共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迈上新台阶。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四年六月目录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路线交叉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 村镇路段9 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 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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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四年六月目录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路线交叉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村镇路段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 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农村公路标准
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第九条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第十条路基路面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综合设计,重视排水、防护及取(弃)土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堵塞河道。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
其施工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cm;沥青路面采用单层沥青表处,上铺不小于3cm细粒式沥青砼。
(2)对于老路为稳定的砂石路面或泥灰结石路面时,对病害进行处理后,沥青路面可采用单层或双层表处加铺不小于3cm厚的沥青砼;原路面为稳定的沥青表处时,可直接力口铺3—4cm 沥青砼;老路为路基稳定的土路时,可加铺不小于15cm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采用沥青下封或表处后,可直接加铺不小于3cm的沥青砼。
有条件的,也可采用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加改性沥青微表处结构。
第十三条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强度以28d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
农村公路的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表4.4的要求。
表4.4水泥砼路面弯拉强度标准值要求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单车道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4.5 4.5 4.0 4.0第十四条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农村公路,如重载车辆较多的矿区公路等应结合实际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第五章其它第十五条桥梁一般规定:1、新改建桥梁,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交通组成、原桥使用状况等因素以及所在公路的使用任务确定原有桥梁利用改造方案。
2、新改建桥梁,应采用标准跨径。
一般中小桥宜修建简支梁桥,基础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修建拱桥。
3、新改建桥梁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原则上采用公路一II级标准。
单车道四级公路新建桥涵设计,无重载交通时,可采用公路一Ⅱ级车道荷载效应的0.8.倍,车辆荷载效应可采用0.7倍。
4、桥梁设计应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尽量减小桥梁长度和跨径。
泄洪和通航不受影响时,应尽可能采用填河改涵方式,以降低工程造价。
5、原有桥梁应本着经济、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
(1)大中桥应进行专业技术鉴定,达不到荷载等级的可采取加固、部分利用、限载或拆除新建等方案;小桥应对其行车的安全性进行论证,确定是否利用。
(2)旧桥加宽应采用与原有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型式、跨径,并以新旧桥共同受力为宜,提倡桥梁加宽与加固同步进行,并达到荷载等级要求。
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交公便字(2004)22号目录1 总则2 控制要素3 路线4 路基路面5 桥涵6 隧道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村镇路段1 总则1.0.1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乡级(包括乡级)以下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西部县际公路特殊路段可参照执行。
1.0.3 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规划先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因受经济、地形、地质和其他自然条件限制实施困难的路段(以下简称受限路段),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审通过,可按本《指导意见》执行。
但是,当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改建,以达到等级公路标准。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2 控制要素2.0.1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2.0.2 除受限路段外,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受限路段的设计速度推荐按不低于10km/h控制。
2.0.3 不同路段交通量变化较大时可采用不同标准分段实施,不同设计速度的路段间应设置过渡段,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的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2.0.4 一条路线宜采用同一净高,一般不宜小于4.50m。
经技术经济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应满足当地农村公路的运输需求。
3 路线3.0.1 一般规定1 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根据工程造价、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运用技术指标,综合考虑平、纵、横三个方面要素,保证线形连续、均衡,行车安全。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部制订了《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农村公路建设实践中,注意收集、积累有关经验和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将意见和建议函告部公路司。
附件: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签章)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主题词:农村公路建设通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北京市政局,上海市公路处,部有关司局、质监总站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县道、乡道和村道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农村公路通过村镇的路段应考虑村镇的特殊需求,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及技术指标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的路段,可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附后)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适用当地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
第六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但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设计速度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变化处或路线交叉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七条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第八条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冻土等特殊地区,必须穿越时应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的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表1.0.4列出农村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1.0.5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1.0.6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2篇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精选2篇(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意见:1. 增加投资: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通过各类基金和项目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保障机制。
2. 完善规划:制定详细、科学的农村公路规划,充分考虑农村地理、交通需求和经济发展情况。
根据农民出行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各级农村公路,优先满足交通密度大、农业产区、集镇、扶贫村等地区的交通需求。
3. 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效率。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管体系,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科学、规范、安全。
4. 配套设施完善:建设农村公路不仅要注重路面建设,还要注重配套设施建设。
包括设置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路灯、路基、桥梁、涵洞、护栏等设施,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安全性和便利性。
5. 加强养护管理: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维修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保障机制。
加强养护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技术过硬的养护人员。
6.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和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安全氛围。
以上是我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精选2篇(二)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成员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基层组织成员具备应对复杂情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举制度,确保基层组织成员的合法代表性和代表权益。
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程序,选出具备才能和能力的人担任组织职务,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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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码《指导意见》)。
第二条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
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采用的技术等级。
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即县通乡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乡际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通行政村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可选用中、低值。
农村公路应与其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公路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在对农村公路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应将对公路沿线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二章控制要素及路线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进行绿化。
每侧应栽植1行以上乔木,每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3米。
绿化树种的选择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地、有经济价值的树种。
绿化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同时做好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沿线环境与公路建设相协调。
第六条路面宽度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路面宽度
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车道数≥2 2 2 1
路面宽度(m) ≥9 6.5—7 6 3.5-5.5
第七条土路肩宽度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 土路肩宽度
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车道数2 2 2 1
土路肩宽度(m) 0.75—1.5 0.5—1.0 0.5—1.0 0.50—1.50
第八条采用3.5米宽的单车道、交通量较大且路段较长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人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
设置错车道路段,路面宽度不应小于5.00米,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米,间距不宜大于500米。
丁字路口的路面宽度应适当力口宽,以提高转弯半径。
第四章路基路面
第九条基本要求
1、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2、对于旧路改造,要对原有路基路面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充分考虑原有路基路面的材料结构,使之符合路基路面的标准要求。
3、应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进行路面结构设计,各结构层厚度,有条件时应按规范进行计算确定。
各市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依据交通量发展前景以及路面使用年限,选择合理的路面结构方案。
4、二、三级公路的路面应优先选用沥青砼路面,也可采用水泥砼路面;四级公路原则上应采用水泥砼路面。
路面面层厚度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 路面面层厚度要求
公路等级路面面层类型
沥青砼厚度(cm) 水泥砼(cm)
二级公路5—9 22
三级公路5 20
四级公路行车道宽度为3.5-4.0m - 15
行车道宽度大于4.0m - 1 8
第十条新建农村公路一般规定:
1、路基宜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0.5m 以上,保证路基有足够的水稳定性。
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路基压实。
路基填方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 路基压实度要求
填挖类别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路基压实度(%)
二、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零填及挖方0—30 - ≥94
0—80 ≥95 -
填方0—80 ≥95 ≥94
80一150 ≥94 ≥93
>150 ≥92 ≥90
注:表列数值以重型舌头试验活刀准。
2、路面底基层应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其设计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20cm,道路等级高且重载交通量大时选高限。
3、路面基层应采用二灰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材料,其设计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30cm,道路等级高且重载交通量大时选高限。
4、在摊铺沥青砼或铺筑水泥砼路面前,应对基层进行沥青下封处理。
第十一条改建(路面)农村公路一般规定:
1、对于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符合表4.3的要求,原有老路可不进行补强处理。
(1)对于原有老路为沥青路面时,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后,再铺筑沥青砼或水泥
砼路面。
(2)对于三、四级公路原有老路为砂石路面或泥灰结石等路面类型时,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并进行单层或双层沥青表处后,再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面层。
当原有老路路拱不符合要求时,还应对原有老路进行整平,整平层最小施工厚度不应小于10cm.
表4.3 不需补强的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的要求
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双车道单车道
原有老路改建为沥青砼路面不需补强老路代表弯沉值(10-2mm) ≤50 ≤60 ≤80 ≤100 原有老路改建为水泥砼路面不需进行基层补强的老路代表弯沉值(10-2mm) ≤100 ≤140 ≤180 ≤200
2、对于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不符合表4.3的要求,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并采用二灰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等进行补强,补强层施工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cra,再铺筑沥青砼或水泥砼路面。
3、老路需拓宽时,拓宽部分应按新建公路进行设计。
第十二条四级公路特别规定:
1、对于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乡通行政村四级公路,经市交通局批准同意后,可采用沥青路面,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1)属于16个贫困县地区的。
(2)具备集中拌合、机械化施工条件的。
(3)属于乡通单个行政村的。
2、采用沥青路面的四级公路应采用以下结构形式。
(1)对于新建的四级公路,路面底基层应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其施工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cm;路面基层采用二灰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其施工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cm;沥青路面采用单层沥青表处,上铺不小于3cm细粒式沥青砼。
(2)对于老路为稳定的砂石路面或泥灰结石路面时,对病害进行处理后,沥青路面可采用单层或双层表处加铺不小于3cm厚的沥青砼;原路面为稳定的沥青表处时,可直接力口铺3—4cm沥青砼;老路为路基稳定的土路时,可加铺不小于15cm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采用沥青下封或表处后,可直接加铺不小于3cm的沥青砼。
有条件的,也可采用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加改性沥青微表处结构。
第十三条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强度以28d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
农村公路的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表4.4的要求。
表4.4水泥砼路面弯拉强度标准值要求
公路等级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双车道单车道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4.5 4.5 4.0 4.0
第十四条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农村公路,如重载车辆较多的矿区公路等应结合实际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桥梁一般规定:
1、新改建桥梁,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交通组成、原桥使用状况等因素以及所在公路的使用任务确定原有桥梁利用改造方案。
2、新改建桥梁,应采用标准跨径。
一般中小桥宜修建简支梁桥,基础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修建拱桥。
3、新改建桥梁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原则上采用公路一II级标准。
单车道四级公路新建桥涵设计,无重载交通时,可采用公路一Ⅱ级车道荷载效应的0.8.倍,车辆荷载效应可采用0.7倍。
4、桥梁设计应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尽量减小桥梁长度和跨径。
泄洪和通航不受影响时,应尽可能采用填河改涵方式,以降低工程造价。
5、原有桥梁应本着经济、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
(1)大中桥应进行专业技术鉴定,达不到荷载等级的可采取加固、部分利用、限载或拆除新建等方案;小桥应对其行车的安全性进行论证,确定是否利用。
(2)旧桥加宽应采用与原有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型式、跨径,并以新旧桥共同受力为宜,提倡桥梁加宽与加固同步进行,并达到荷载等级要求。
使用状况良好,因经济、技术和其他因素不能加宽、加固的桥梁应设置窄桥或限载标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设置必要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七条各市应根据本指导意见,依据各市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指导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由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