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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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1-6-26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摘要:本文系统比较了国内外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性及其存在问题,并对欧美国家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探讨。
一、中外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比较
(一)美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
美国是世界头号保险大国,在互联网用户密度、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意识等方面具有优越的基础条件,成为发展保险网络化经营的先驱。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率先开创了互联网销售保险经营模式。友邦、安泰等保险公司随后跟进,开发了颇具规模的电子商务专业网站,并把互联网在线投保服务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发展过程中,美国保险电子商务呈现出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的特点,涌现出以Insweb为代表的众多保险电子商务专业网站。最突出的是汽车保险,美国车险电子商务保费收入占全部以电子商务形式保费收入的比重已超过了50%。目前美国保险电子商务涵盖的服务内容很多,保险产品信息咨询、询价谈判、在线交易、争议解决、赔付等业务环节均已纳入其经营活动之中;产品线方面,包含健康险、年金在内的新保险品种也逐步实现了网络化销售,极大地丰富了在线保险产品市场。此外,美国保险企业在利用网络进行销售活动的同时,还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通过互联网进行资料收集、统计分析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活动,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欧洲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
欧洲互联网普及率较美国稍低,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也较美国落后。但就主要国家来说,其保险业电子商务经营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的保险电子商务最为发达,网络实现销售的保险产品早已不局限于汽车保险,而扩展到意外伤害险、健康险、家庭财产险在内的一系列险种。发展速度也非常迅速,以2001年在英国成立的Screentrade公司为例,其成立之初就实现了7家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的报价与代售,业务开始的初期,用户数量更是以每月70%的速度递增。荷兰开展保险电子商务经营的步伐也很快,欧洲第一家完全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己产品的Ineas公司就是一家著名的在线保险产品供应商。1999年10月,它销售出了它的第一份电子保单。随后又建立了荷兰语、德语、比利时语和英语等多个电子商务网站,在欧盟政策的鼓励下,将业务范围做到了整个欧洲。Ineas的经营之道是,一方面培养其多元文化的基础客户,一方面提供丰富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如在线“个人档案管理”和“个人风险测算”等。法国、意大利的代表性公司也很早涉水保险电子商务经营。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开始了网上直销,并实现了新单8%的成交来自网络销售的业绩;意大利的RAS保险公司1997年开始利用公司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最新保险产品的报价和信息咨询,2年内很快实现了月售保单从170份到1700份的飞跃,并随后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在英国,2004年接近50%的投保人在互联网上查找保险信息。2005年在互联网上对汽车保险、家庭保险和旅游保险等信息的搜索次数,一个月就达到了760万次;通过互联网达成的车险投保量,比2003年高出一倍;6%的投保人通过互联网达成了投保,而2001年仅为1%。在险种方面,汽车保险、家庭保险和旅游保险,受关注程度居于前三位。由于电子商务已开始动摇国际
承保市场的整个流程,英国劳合社、国际承保协会和保险经纪人协会提出了激进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在保费和理赔的会计方法和其他流程上实施电子商务技术。
(三)中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兴起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近年来已经起步并迅速发展。1997年,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同年11月28日,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促成了第一份保险电子商务保单。2000年3月,首次实现网上投保功能的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网”诞生。2000年8月,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综合理财服务网站——中国平安的“PA18”诞生。同年9月,第一个应用数字认证技术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诞生。2005年4月,中国人保财险实现了第一张全流程电子保单。
我国保险电子商务起步晚,绝大多数保险网站虽然初步实现了客户的在线投保、在线核保与交纳保险费,但仍有大部分保险业务流程需要在网下完成。在保费收入方面,以电子商务形式完成的保费收入占比很低,发展速度却很快。以中国太保为例,2005年电子商务业务收入达45.29亿元,占总业务的8.94%;2006年前9个月,寿险实现电子商务业务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24%;产险电子商务实现业务收入2.198亿元,同比增长108%。现在,太保电子商务提供的险种已从早期的意外险、车险,扩展到家庭财险、健康险、租房险、货运险等,用以适应和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从2005年开始,我国保险电子商务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电子商务实现的保费收入规模不断增加,增长率连年保持在三位数。电子商务实现的保费在全部保费收入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已由2005的不足1%提高到2006年2%的比例。在平台模式方面分三类:一是保险公司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如中国人保、平安、华泰等公司建立的电子商务直销网站;二是专业保险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如易保网等搭建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三是依托保险行业协会或财经网站的保险频道建立的
保险产品信息分布平台,如中国保险网等创立的保险信息共享平台。
二、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公众保险意
识不强和网络购物观念低下,许多人还未将保险看作是生活必需品,更难以接受“鼠标+键盘”的投保方式。2.保险电子商务法制建设不到位。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保险电子商务的立法,导致在保险电子商务实践中存在许多法律盲点。3.税收扶持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税收制度的调整始终落后于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也未能体现出积极扶持的态度。
(二)内部层面的主要问题:1.适合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供给不力。网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产品少、雷同多,消费者满意度不高;消费者购买热情低,又导致电子保险产品上的供给减少。另外,由于网络形式展示保险产品信息不能够做到对保险产品内容的详尽描述和保单条款的通俗化解释,使得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和判断,过多地依赖个人知识水平和能力。2.在线核保、核赔技术不成熟。针对目前通用的网上保险标准流程,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
中存在太多冗繁的核保标准和核保要求,包括核保标的金额、核保标的范围和涉及险种的范围等内容。一些风险大、技术含量高、金额大的标的往往还要进行现场勘察;健康、医疗保险等险种,也会另行开出体检要求;这使得在线核保仅仅局限在有限的保险品种上,实际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并不多。在理赔方面,目前技术上的核赔流程不存在太多阻碍。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户一般都能够及时快速地在网站上报案,上传和提交必要的文件凭证或预约实地勘查,进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