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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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办法

一、在印信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到职责明确、审批有序,安全保密,及时有效。

二、印章是代表机关、组织或个人权利、职责的凭据,具有标志、权威和凭信作用。

三、印章的种类按其性质、作用、质量可分为正式印章(公章)、专用印章、套印章、钢

印、手章、名章、戳记7大类。

四、印章的制发权

1、各级机关和各类单位的公章由国家规定的上级机关负责制发。

2、各机关、单位的专用章、钢印,一般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后自行刻制。

3、领导人名章,经本级机关或单位领导人员同意后,由本机关或单位自行刻制。

五、印章的刻制

1、确认刻制印章的依据。

2、绘制印章的草图。

3、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和审批。

4、委托工厂或刻字社刻制。

5、检查、验收印章。

六、印章的颁发

颁发印章,一般由使用机关或单位派专人持价绍信领取,颁、领双方要当面检验印章,密封后带回,交办公室负责人拆封检验,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七、印章的启用

1、受印单位在收在上级单位颁发的印章后,应该从便于工作衔接上考虑,来确定印章的

启用时间。

2、选择好启用时间,应该提前通知有关单位,注明正式启用日期,并附印模,同时报送

上级单位备案。

3、颁发机关、使用机关、单位都要把启用日期的材料和印模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4、业务用章的启用,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应该将启用时间、印章式样通知有关单位。

八、印章管理的规则

1、要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也叫监印人)。

2、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防盗。

3、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

4、在一般印刷厂套印有关印章的文件时,要有印章管理人员到现场监印。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印清晰。

九、印章的使用

1、用印前,要检查有无机关或单位领导人签字批准的用印审批单。

2、审阅用印内容及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1)一般信件要保留有领导人签批的草稿。

(2)合同、协议书要保留一份文本。

(3)各种荣誉证书等,要附有颁发文件或领导人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样本。

(4)个别确实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3、进行用印登记。经审查确认合乎手续后,要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填写登记项目。

4、盖印。要端正、清晰。

5、整理留存材料。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编号整理,归卷备查,其中具有参考价值的,

年终要整理立卷,归档保存。

十、特殊情况的处理

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使用的后果负责,一般不允许出现盖有公章的空白凭证,遇有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1、要有主管公司领导的特别批准。

2、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特殊用途的特定格式。

3、此类凭证要逐页编号,最好装订成册,并有存根。

4、领导机关的印章管理人员对于此类凭证只作宏观管理,办理领取登记的手续。

5、此类凭证的具体管理,由领用部门负责。

十一、印章的停用与缴销

1、印章在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停止使用或作废,与通知新印

章启用的时间同时生效。

2、停用的废印章要及时送交颁发单位。

3、制发机关清查缴回的印章,妥善封存。

4、对于没有保存价值的印章,报请单位负责人批准,留下印模后,定期销毁。

十二、介绍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等派出人员持有的凭证。

十三、介绍信的管理

1、开介绍信要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使用本机关或单位的介绍信,须经本机关或单位的领导

人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介绍信内容要明确具体,不要含糊笼统。

3、要填写有效限期。

4、印章管理人员要对开出的介绍信负责,经检查核对无误后用印。

5、介绍信开出后未用,应交回保管人员,粘贴在存根上。

6、介绍信持有人将介绍信丢失,应及时报告。涉及重要事项还应通知前往办事的单位,防止

冒名顶替。

7、保管介绍信要同保管印章一样,牢固加锁,防止丢失、被盗。

8、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公司领导特别批准。

十三、注意事项

1、要严格审核使用介绍者的合法身份和事由。

2、单位名称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

3、介绍信要有编号和骑缝章,存根和发出的信要一致。

4、介绍信存根要保存五年。

十四、处罚办法

1、对于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严惩。

2、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非法使用印章的,要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保密制度

1.保守党和国家及企业的各项秘密,是工作人员的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

都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自觉接受保密教育,不断提高对保守党和国家及企业秘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的保密工作原则,各单位要把保密工作和业务工

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领导要做到分管哪一方面的工作,就要关注哪一方面的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

3.各单位要加强对秘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凡是秘密内容的文电草

稿、清样、正式文件、档案资料、刊物、图表等的拟制、打印、复印、收发、传递、清退、保密、利用、归档和销毁等,都必须严酷帮按照秘密文电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不准私自复印、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秘密文件应存放在严密加锁的文件柜或办公桌抽屉内,妥善保存。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上锁。

4.秘密文件要定期检查清理,每年清退一次,发现私制及时查寻,如有丢

失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工作人员调动或因故中断工作,必须将所存文件认真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5.严格控制文件的传达、阅读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传达、阅读范围。严禁

闲谈秘密事宜,在电话和书信中严禁谈论涉及党和国家及企业的秘密。

因工作需要在电话中交谈秘密事宜时,必须使用保密电话机。

6.传递秘密级以上文、电资料要有安全措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计算机软盘、音像制品等一律要通过机要通信寄送,不得以普通邮件或挂号邮件传递。

7.销毁秘密以上的文件要按省保密局规定的定点造纸厂或本单位指定销

毁地点监销。严禁将内部文件、刊物、资料当废纸出售或随意处置。8.打印室、档案室、话务室等机密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更不得滞留

闲谈。

9.要严明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窃密事件要严肃逐件追查清楚,对事

件责任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直至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0.各级保密委员会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不

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增强保密观念,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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