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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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申请人:日期:注:1、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2、住宅分类说明: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城镇及农村自建住房等;其中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房住宅。

3、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说明:用于办理“一址多照”登记的商务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办公卡座必须是全封闭式或半闭式独立办公卡座。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申请人知悉并遵守《肇庆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是合法、符合建筑安全的场所,申请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不属于政府已决定予以征收并已发布相关征收公告的范围,申请人对场所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或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属于《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洗浴、美容保健、歌舞、游艺、旅业、餐饮服务、网吧、营业性射击,冶炼、铸造、电镀、漂染印染、染料、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农药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废品)回收或加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生产经营活动;(二)从事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及集群企业;(三)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四、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文广新、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前不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表 范本

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表 范本

范本一: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王XX、李XX、刘XX(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范本二:企业变更登记适用:附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公司(非公司企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贵州省XX市XX区XX路XX号本公司(企业)作出如下承诺:一、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本公司(企业)使用此场地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

申请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或者签字)20XX年XX月XX日注:1、公司(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住所申报】绍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表_2

【住所申报】绍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表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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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表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3. 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应详细填报,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镇(街道)、路名(大楼名称、小区名称)、门牌号(房号)等准确填写。

无门牌号的,应当对住所(经营场所)所处位置进行详细描述。

4. 申请人应当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申请人的申请主体要求及签署方式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执行。

2.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 符合该项在□勾选“√”。

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按市、镇街、村(居委会)、街(路)、门牌、楼层、房号格式申请, 做到规范、清晰、准确。

4.住所(经营场所)联系人应当为具体使用人。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功能(用途)应填写“工业”“商业”“住宅”或者“办公”等, 住所(经营场所)面积应填写为“XX平方米”。

6.产权人应填写房产所有权人(业主)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申报人依照《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申报以上信息,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对此承担责任。
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由申请人填报。
2、“申报人”栏、“房屋所有权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3、住所(经营场所)指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或营业场所,如有多个地址的,可分表分别填报。
2、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填写“是”或“否”)。
3、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填写“是”或“否”)。
房屋用途
4、是否属于杂物间(柴火间)、车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填写“是”或“否”)。
5、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改变房屋用途?(填写“是”或“否”);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房屋所有权为军队所有或管理?(填写“是”或“否”);
如果房屋为军队所有或管理的,是否已按专项管理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或使用批准手续?(填写“是”或“否”;非军队所有或管理房屋,此栏无需填写)。
建筑物性质
如有改变房屋用途的,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或是否承诺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是”或“否”;没有改变用途的,此栏无需填写)。
6、以住宅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是否已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填写“是”或“否”;不是住宅的,此栏无需填写)。
申报人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江西)

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江西)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1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瑞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分局):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申请将位于瑞金市区(县)
(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瑞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2。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张三
年月日
签署说明: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的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 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 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委派代表、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 由隶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申报
附件五 本声明适用于在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商事主体已经停止 经营活动,且通过该住所 其他商事主体使用该场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使用
关于场所使用权的声明
登记机关: 本人(单位)为 广宁县 XX 镇 XX 路 XX 号 场所的权属人(或
有权处置人),该场所原登记的商事主体 广宁县 XX 镇 XX 店 已经 没有在登记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且已搬迁,本人(单位)无法与其取 得联系,本人(单位)与原租户(商事主体)签订的场所租赁合同已 失效。现同意该场所出租给 张三 ,作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
特此证明。
居(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注:
5、商品房住宅指产权证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律视为商品
房住宅。 6、本证明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没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服
务)机构的,由住宅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为其自行管理的住 宅小区的住宅出具“征得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申请人(盖章/签字):张三
年月日
注:申请人签署说明:未设立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签名,合伙 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拟任)签名,独资企业由负责人(或拟任)签名,个 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已设立商事主体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负责 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商事主体公章(个体工商户除外);分支机构由隶属机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
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变更登记时,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

台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模板】

台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模板】
台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企业名称
(经营者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面积(平方米)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及联系电话
房屋用途
□经营性用房
□非经营性用房其中:□住宅□其他非经营性用房
使用权取得方式
□租赁□无偿使用□自有产权□其他:
仅作为企业通讯联络功能使用
□是□否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3、如该场所应当依法取得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本人将依法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部门审批后凭许可审批文件开展经营活动。
4、申请人使用的房屋为住宅的,申请人承诺,已知悉《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有特别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பைடு நூலகம்
本人对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作出以下承诺:
1、申请人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合法、安全、有效,并对因虚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如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将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不以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的特殊依据。

(三十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填写范文

(三十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填写范文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
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
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
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金华市金东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金华市金东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巾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3、申请人承诺,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不从事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场所有特别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申请人承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பைடு நூலகம்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使用的房屋为住宅的,申请人承诺,已知悉《物权法》第77条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符合《民法通则》、《物权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已取得利害关系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承诺不以营业执照作为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的特殊依据。
1、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建筑安全、安全生产以及国家安全的要求,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金华市金东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企业名称
(经营者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产权所有人
房屋用途
口经营性用房
口非经营性用房其中:口住宅口其他非经营性用房
□军队武警等单位所有属于专项管理房屋
使用权取得方式
口租赁口无偿使用口自有产权口其他:
我(们)已阅读《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金华市金东区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细则》,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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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
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合作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投资人;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经营者;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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