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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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与美学的关系
古代汉语中将“美”诠释为“从羊,从大”,现代将“美”诠释为时尚、漂亮。而美学是人们关于审美现象的一种人文科学,是研究美、丑、崇高等审美范畴和人的审美意识,以及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美具有无限的魅力,追求美,向往审美境界是人的天性。审美是人不可缺少的精神活动,在人生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审美对于健全人格的完善,美好心灵的塑造以及人类的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美能益智,美能辅善,美能陶情。审美享受是高尚的、纯洁的享受,审美能够超越个人的孤苦、失意以及各种利害关系,获得自由。美对人的意义从最根本上说就是使人真正活得快乐、幸福。美学能使人以审美的、超脱的态度去面对和化解生活中的一些烦恼,使一些乏味的琐事也变得生动活泼、意趣盎然。美学是一种精神产品,可以通过精神上的调节和抚慰来缓解人的心理压力,放松人的紧张的心情。
美学与生活一直有着很深的渊源,二者之间经历了融合、分化、再融合的过程。在古代,审美与生活曾经是融为一体的。那时审美是生活的一部分,例如渔猎时代的弓箭既是工具也是心爱的审美艺术品(如果当时有所谓的“审美”观念的话)。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是模糊的,或者说当时审美还没有从生活中分离出来,人们的审美意识还融合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例如中国古代的玉璧以及佩戴的各种美玉,既是当时的审美艺术品,同时也是祭祀用品和某种观念的象征物。西方也大致如此,古希腊戏剧当初也是酒神节祭祀仪式的一部分。
随着纸张以及印刷技术的发明,人们可以将美好的东西(例如音乐、美术、诗词等等)用纸张记录下来,可以事后慢慢地进行审视与欣赏,同时也可以在社会上较大范围地域及人群中进行散播与流传,就这样人们的审美意识逐渐“独立”了,此时审美与生活开始疏远。人们认为,正因为审美与生活不同,它才是审美艺术, 审美活动被认为是高于生活的创造。审美艺术品被认为是超越凡俗产物,审美艺术活动因为是精英者的活动,是高雅人士的高雅活动,审美艺术作品也就被看作与日常生活不同的高雅之物。而且,似乎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越远,越是高高在上,就越是好的审美艺术。而当时有能力与资格进行审美活动的是统治阶级或一些文人骚客,所以美学逐渐被精英化、贵族化甚至神圣化,就这样,美学与日常生活渐行渐远。
大约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开始,人们的审美活动逐渐发生变化。最初的苗头是从电影艺术对视觉艺术的张扬开始的。观众欣赏电影的时候,就如同进入生活。电影的出现,预示着美学生活化的开始。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人类进入了电子数码文化时代,进一步推动人们的美学观念走向新生。在这场美学观念的时代变革中,审美似乎没有了边界,甚至那些低俗的、过去不可能与艺术沾边的“艺术作品”也可以作为审美对象了。在过去审美是一种经验,而现在所有的经验都要成为审美。过去只有少数所谓的社会精英才能做或玩艺术,现在却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可以玩“艺术”。在后现代社会,艺术成为了一个众人参与的过程,行为艺术、广告艺术、超级女声,各类达人秀、卡拉OK、各种群众艺术晚会……观众和演员常常合二而一。此时,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消失了,审美活动与现实活动的距离消解了。
美学与生活关系的这种变化既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美学自身发展需求之动因。首先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恩格斯曾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进入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后,人们解决了基本温饱问题,正朝小康生活迈进,当物质生活水平高度繁荣之后,人们自然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美化自己及美化生活,通过“生活的美学化”来更大程度地解放自己。此时,人人都开始从美学角度发现或发掘自己。其结果导致生活成为一门艺术,或者说被提高为艺术。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更强调公平、自主发展、自我实现。同时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加剧,对美学的平民化、民主化起了催化作用。
最后,电子数码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生活美学化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而在电子文化时代,由于电子媒介的作用,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由间接性变为直接性。它们有时直接合二而一,混为一体。读者简直用不着思维、用不着理解、用不着想象,直接感受就是,直接看、直接听就是。由于电子媒介的存在,现实与非现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在审美上,现实与影像也处于新的关系中,你去裁缝店做衣服,可以先在计算机屏幕上逼真地做出衣服的样子,顾客还可以参与设计,这种非现实的虚拟图像,可以丝毫不差地转换为现实。在我国,很多普通公民(例如“旭日阳刚组合”、西单女孩等)就是通过这种先进的现代技术将自己的生活与歌唱艺术紧紧联系在一起。新技术将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联系起来,美学与生活走向了融合。
二、生活中的美学
古今中外,尽管对美的追求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是都将美与生活紧密连结,将美融入生活,并在生活中发现美。在自然中,在与他人的交往关系中,在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中,我们都能够经常获得审美体验。“审美与人的整体性存在方式,与人生实践有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人们需要一个理想、完美的生活环境,陶冶情操、纯净心灵,这就是对美的需求。人们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对温情的强烈渴望,展示自我的个性化的追求,观看演唱会的休闲娱乐方式,对一束温情脉脉的红玫瑰或康乃馨的期待等等,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自己身体的美化、注重自己生活环境的美化,,从中获得一种舒心的享受;。日常生活中到处充满艺术与美:如时装模特、美容美发、服饰、环境的绿化、家居装修、小礼品的包装、旅游再到生活饮食等各个方面。人生无处不审美。而美也会带给欣赏它们的人以愉悦和惊喜。美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单调和千篇一律,而是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美学也无法脱离生活。脱离了生活的美,也就脱离了人类社会,美将没有舞台去施展,也没有人去欣赏。脱离了生活的美,将变成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也没有人去评判是美亦或是丑。也许原本只是平淡无奇的小物件,经过人们的富有创造力的设计,精心的包装,就会为它们涂抹上一层绚丽的色彩,变成一件完美精致的艺术品。而倘若没有设计和包装,它们的美也就不复存在,这些物品将只是日用生活的必需品,而不会被赋予“艺术品”的美名。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欣赏美是一种心灵体验,对于生活中的美要有发现美的眼睛,并拥有一颗能够欣赏美的心灵。只有具有特定心境的人,才能对特定对象有深切的体验、感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对象之中,才能感受到生活中的美。现实生活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存在,如果只是感知它则不能发现其中的美,审美则是在活过之后,对于自己曾活过的内容进行自觉的再体验的过程。例如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下列情景:身材高挑的时尚模特走在T台上;公车上给老人让座;为找个垃圾桶,手拿着垃圾走了一大段路;为装点城市摆放的花圃和彩灯;乡村小道,青山绿水;骑着老爸头上,还拉着边上妈妈的手,一家人脸上幸福的笑容。这些情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其中的美。只有那些心绪良好理智平和,心理上平衝、开心、快乐的人才能欣赏这些美,因为他们具有特定心境,能对特定对象有深切的体验、感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对象之中,从而感受到生活中的这些美。
审美还取决于人们对对象的认识方法,审美地看待对象,和认识地看待对象是不同的。与认知相比,审美始终不脱离对象的感性形态,而认知则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认知的眼光里,朝阳和夕阳不过是地球自转的不同阶段与太阳所处的不同空间关系;而在审美的眼光里,喷薄欲出的旭日令人振奋,而洒满晚霞的落日却显得色彩斑斓,令人陶醉。因此,自然山水的感性风貌所激发的感官快适,是审美感受的基础,它与认知的感官印象是有天壤之别的。
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审美文化中有不少色情、暴力以及俗不可耐的广告语等文化垃圾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