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及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一、引言
自然火灾是一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给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管理自然火灾,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前预测和预报自然火灾的发生,减少损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
1. 自然发火预测
通过分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预测可能发生自然火灾的地点和时间。
2. 预报发布
将自然火灾的预测信息发布给相关部门和公众,提醒大家做好防范准备。
3.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自然火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序疏散人员,尽快灭火。
4. 后期跟踪
对自然火灾的发生原因和灭火过程进行跟踪调查,总结经验,改进预测和应急措施。
四、制度执行
1. 责任部门
相关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2. 培训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预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检查评估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制度效果
通过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前预譲和预报自然火灾,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总结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预防和管理自然火灾至关重要,各相关部门应切实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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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煤矿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自然发火相关工作,防范和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外煤矿的自然发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自然发火,是指因地质条件、煤体自身性质及运输过程等原因导致地下煤矿发生的无明火源的煤体自燃现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对煤矿自然发火进行监测、预警、防范、处理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和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章自然发火风险评估第四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自然发火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矿井的地质构造、煤层自燃倾向、气体组分、煤质状况等情况。
第五条自然发火风险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评估报告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评估结果有可能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或者导致生产经济损失的,煤矿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自然发火信息收集系统,对矿井内的温度、氧气浓度、甲烷浓度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自然发火预警系统,对矿井内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通知矿工撤离。
第三章防范与处理第九条煤矿应当对矿井内的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畅通,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自然发火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对矿井内可能发生的自然发火事故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自然发火处理设备和器材,建立自然发火应急队伍,确保在发生自然发火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自然发火事故,煤矿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队伍投入到应急处理工作中,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自然发火事故处理过程中,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完好。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对煤矿的自然发火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是指通过科学手段,对自然发火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以便采取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
第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准确、及时、便民。
第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机构,负责对自然发火的预测和预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对预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和群众联系密切,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
第六条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发火事故,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和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第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包括观测、分析、预测和预报四个环节。
第八条观测环节主要是通过采集自然环境、气象条件等相关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九条分析环节主要是对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发火的因素和可能的火灾风险区域。
第十条预测环节主要是通过分析得出的数据和趋势,对火灾的可能性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预报环节主要是将预测结果进行整合和总结,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科学严谨,准确预测。
第十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便民,方便群众获取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第四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监督和责任第十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由负责相关区域的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20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 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煤场自燃管理制度
煤场自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场自燃管理工作,确保煤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单位1. 煤场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煤场自燃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煤场安全。
2.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煤场自燃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煤场自燃管理工作,确保措施有效执行。
4. 职工:要严格遵守煤场自燃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三、风险评估1. 对煤场的燃烧性、可燃性、易燃性进行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2.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防控制措施、应急处理方案和应急装备设施。
3. 对不同类型的煤堆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煤场自燃风险等级体系,提高管控效果。
四、预防控制措施1. 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减少煤场内氧气浓度,降低煤的自燃风险。
2. 保持煤场内干燥,防止水分进入煤堆,导致自燃。
3. 定期清理煤场周围杂草、杂物,防止火灾蔓延。
4. 禁止在煤场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火灾。
5. 建立煤场自燃监测系统,定期对煤堆进行监测,预警可能发生的自燃。
六、应急处理1. 一旦发现煤场自燃的迹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迅速疏散周围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 使用灭火器、泡沫、泼水等方式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4. 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工作,确保煤场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煤场自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对煤场自燃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3. 建立煤场自燃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和报表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处罚措施1. 对违反煤场自燃管理制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法律法规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煤场管理单位。
3. 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煤场管理单位审批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XV煤层防治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王台铺煤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火灾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矿井一旦发生煤层自然发火,不仅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造成国家资源严重浪费,可能导致矿井报废,而且对职工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王台铺矿XV号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根据科研院所技术鉴定,不同区域的煤样,其自燃倾向性等级和最短自然发火天数不同。
2007年9月在XV号煤层XV2209巷采集煤样,委托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分院进行试验,鉴定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Ⅰ级,为容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72天。
2007年11月在XV号煤层XV2105巷采集煤样,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测试中心进行试验,鉴定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Ⅰ级,为容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47天。
2008年4月在XV号煤层XV2304综采面采集煤样,委托河南理工大学省煤矿瓦斯与火灾重点实验室进行试验,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Ⅱ级,为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97天。
由于XV号煤层在此前的生产过程中未出现过自燃现象,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很少采取针对煤自燃的防范措施,一旦发生自燃,后果难以预料。
基于此状况,为确保XV号煤安全回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王台铺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管理体系1、成立王台铺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领导组组长:曹建平、常新乐副组长:王家学、王永革、蔺吉胜、张晋海、冯茂才、李广昌、王占雄、刘培明、李永雷、狄进宝、田书龙成员:阴怀海、马志国、张晋祯、董炳文、崔国成、虞建申、崔志山、刘红军、王家健、刘顺新、陈继学、王文印、任贵文、董广义、李建民(物供)、苏泽民、陈明林、成国清、张跃池、刘晋、郭向东、王晋阳、陈小响、焦荣福、张育恒、茹长城、姜祥云、郭群富、郑大利、赵茂平、牛春生、许双印、王拦庭2、成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领导组:组长:王家学副组长:董炳文、虞建申、王家健、崔志山、刘红军、崔国成、陈继学、王文印、任贵文、董广义、李建民(物供)、苏泽民、王文印、陈明林、成国清、张育恒成员:焦荣福、茹长城、姜祥云、郭群富及王台通风队、生产办、机电办、安全办、井区调度、监测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3、设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办公室主任:郑大利副主任:王拦庭、赵茂平、牛春生、许双印、陈红波成员:通风队队干及生产办、机电办、安全办、井区调度、监测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4、成立预测预报组组长:刘立洲成员:通风部及监测队技术人员5、成立气样采集检测组组长:李焕伟成员:通风队技术人员、通风队机动班人员及瓦检工二、建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系统1、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煤层自然发火的发展状况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既要从整体上把握,更要细致地掌握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相关参数。
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一、为加强煤层自燃发火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煤层自燃的预防、监测、处理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
三、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煤层自燃发火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二部分:预防措施一、建立健全煤矿煤层自燃发火的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煤矿的煤层气体组分、瓦斯含量、煤岩温度等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二、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降低煤层自燃的可能性。
三、对矿井内煤层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煤层裂隙、温度异常等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四、加强对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煤层自燃发火的风险。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一、建立完善的煤层自燃监测系统,对煤矿矿井内煤层气体、温度、压力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二、设立煤层自燃发火的预警机制,一旦监测到煤层气体组分、温度等指标异常,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三、建立煤层自燃发火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防范煤层自燃的风险。
第四部分:处理与应急一、一旦发现煤层自燃发火的迹象,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二、启动煤层自燃发火的应急预案,按照程序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处理,以最快速度控制火情,减少损失。
三、对于无法控制的火情,及时报警求助,请求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一、建立健全煤层自燃发火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等相关信息,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定期进行煤层自燃发火的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预防和处理能力。
三、对煤矿煤层自燃发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总结:煤层自燃发火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大难题,要有效预防和控制煤层自燃发火,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防范措施,强化监测与预警,提高处理与应急能力,加强管理与评估。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条2019年8月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4煤自燃倾向性进行了鉴定,根据《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AMK/MZ-19013),鉴定结果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
西安科技大学2015年1月对4煤自燃特性参数进行了实验研究,结论为:煤样在初始温度为28.7℃条件下,实际自然发火期为37天。
矿井建立自然发火早期预测预报监控系统,采取矿井监控系统、人工日常巡检和定期取样分析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方法,及时检测和发现气体浓度、温度变化情况。
(一)煤层的自燃预测1.防止煤层自然发火,通过对其标志性气体进行分析,依此判定有无发火迹象。
2.高家堡煤矿4煤层以CO、C2H4作为自然发火指标性气体。
常温状态下就有CO气体出现,说明4煤层在低温时就已出现氧化反应;C2H4气体只有在超过干裂温度时才出现,在井下一旦检测到,说明浮煤温度超过了裂解温度。
试验指标:CO浓度达到0.015%且连续呈上升趋势。
监测出C2H4(乙烯)气体。
监测出现C2H2(乙炔)气体。
3.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点,采用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在线监测、人工日常巡检和定期取样分析实现系统、定期观测。
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
4.发火观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地点,应设置发火观测点。
(2)发火观测点应选择在围岩及风流稳定、前后5m范围内断面无变化、支护完好的巷道内。
(3)发火观测点观测内容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等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等。
(4)自燃发火临时观测点:发生有异常现象,为缩小火区范围以便准确查找火源点而增设的观测点。
(二)人工检测方法瓦斯检查员必须每天按照指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对在煤层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观测点进行检查,检查路线为:运输顺槽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为掘进回风流掘进工作面。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所开采煤层为自燃煤层,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应超过200Pa。
采煤工作面配风合理,严禁角联通风,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漏风。
采空区抽采必须安设CO传感器动态监控,孔口抽采负压不易过大;采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封闭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验收。
第三条严格执行采面留设煤柱的报审和审批权限制度。
采面初采、末采及回撤巷道过程中、上山、立眼及石门揭煤后必须清除浮煤、木材等一切可燃物。
第四条巷道掘进时,严防空帮空顶,对高冒区和突出孔洞等要在现场做好醒目标记,并按要求由施工队采取充填、喷浆等封闭措施进行防火处理。
第五条每一开采水平必须设立专门的消防材料库,应急分队负责每季度对井下消防材料库检查1次;通风队负责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过期的及时更换和补充。
第六条矿井必须确定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标志性气体,确定标志性气体的浓度、温度等临界指标,并报中心和公司备案。
(一)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1.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指标主要是CO浓度和气温,采空区CO临界指标浓度为100PPm,采空区气温为超过35℃。
2.人体感知征兆:煤、岩、空气和水的温度超过正常值,附近巷道湿度增大,附近巷道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挂汗),巷道中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
3.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4月提供的煤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指标测定报告:(1)K1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当通风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CO浓度上升到日常量一倍时,说明自然煤炭的温度已经达到80℃左右,发现井下CO持续存在且浓度是不断增加的,就是煤炭自燃的征兆。
(2)K2b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文(2篇)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文(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某煤矿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某煤矿煤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煤矿委托山东煤炭技术服务进行煤炭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鉴定结果为3上煤为102天,3下煤为116天。
为规范内因火灾的预测预报,提高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为内因火灾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制定以下制度:一、气体分析系统组成1.配备GC—4085型矿井自动气相色谱仪及辅助设备。
2.配备专职操作人员2人。
3.分析气体成份:O2、N2、CO、CO2、CH4、C2H6、C2H4、C2H2。
4.运行时间:每天通过束管抽气或人工取样分析一次。
5.气体分析报表每天报矿总工、通防科长审阅。
6.有自燃发火征兆时,进行烯烷比、链烷比分析,并绘制变化曲线图。
7.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至少要总结一次,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 采用束管抽气与人工现场取样相结合的取样方式。
每天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其它可疑地点进行一次人工取样分析,每周对封闭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分析。
取样地点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时,采用束管抽气的方法每天分析一次。
二、人工取样方法1、由于煤炭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均不溶于水,可采用气袋(球胆和聚氯乙烯袋)采样。
(1)、采样袋气密性检查:新买的球胆或聚氯乙烯袋,要进行气密性检查,检查时,先将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充满空气,用弹簧夹将气嘴夹紧,然后将整个球胆或聚氯乙烯袋全部浸入水中,检查是否有小气泡渗出。
当确认不漏气时,才可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每月检查一次。
(2)经过气密检查合格的采样袋,要进行冲洗。
冲洗时,先将采样袋原有气体全部挤出,然后用被采样的气体充满采样袋,在挤压、排尽,反复三次,才开始采样。
2、采样步骤(1)密闭墙内气体试样的采集①将采样管与密闭墙观测孔相连,通过吸气球直接与球胆连接,进行采样。
②采集密闭墙内气体试样,要在墙内处于正压时采集。
墙内为负压,又必须采样时,应首先用采样器或抽气筒抽吸被采样气体,并将它排出,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待气体浓度稳定后,再进行采样。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二、自然发火监测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对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监测。
2.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应包括监测设备、监测网络和监测人员。
3.监测设备应包括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根据需要配置其他监测设备。
4.监测网络应包括监测点、监测线路和数据传输系统。
5.监测人员应具备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能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三、自然发火预测预报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对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预测预报。
2.预测预报应包括矿井自然发火趋势预测、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域预测和矿井自然发火时间预测。
3.预测预报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观测、实验室分析、数值模拟等。
4.预测预报结果应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四、自然发火防治1.煤矿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预防煤层自然发火。
2.防治措施应包括矿井通风、矿井防火、矿井灭火、矿井监测和矿井安全培训等。
3.防治措施应根据煤层自然发火的特点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五、自然发火应急处理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应急处理制度,制定自然发火应急预案。
2.自然发火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设备、应急措施和应急培训等内容。
3.煤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自然发火信息管理1.煤矿必须建立自然发火信息管理制度,对自然发火监测、预测预报和防治等信息进行管理。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1.设置自然发火观测点,对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观测和取样化验。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防火密闭墙、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抽采管道内、煤层暴露的高冒点及其它可疑发热点等。
观测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氮气以及表面自燃征兆等,取样化验内容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氮气、乙烯、乙烘等气体成份。
2.确保防火预测、预报次数的规定(1)气体人工取样与化验分析工作由救护队负责;(2)工作面采空区上隅角、采空区密闭墙内、采空区抽采管或采空区抽排巷道内、煤层暴露的高冒点及其它可疑发热点等每7天至少取样化验1次;(3)预测中出现Co的地点,取样频率必须增加,具体次数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工程师制定,至少每天保证1次;(4)根据现场其他实际情况增加检查点或检查次数;(5)建立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进行监测。
3.教育全体员工了解矿井自然发火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早期发现煤层自然发火的初期征兆。
煤层自燃的初期征兆,人体感觉气管可以察觉到的现象有:(1)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巷道壁有“出汗”现象;(2)闻到有煤油味、汽油味和焦油味等;(3)出水温度大于25C,空气与煤壁的温度骤增,气温较常温高出约10℃,皮肤有一种热感,周身不适;(4)人感觉有头疼、闷热、憋气、四肢无力和精神疲乏等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5.由调度室(信息中心)完善井下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通维队负责完善火灾束管监测系统,为自然发火监测预报创造条件。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实时掌握各类监测传感器的数据,当一氧化碳、温度及烟雾等传感器显示值超过临界值或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通维队、通风瓦斯科,相关单位接到汇报后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7.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必须缩短检查周期。
同时,矿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杜绝煤层自燃事故。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662-16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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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 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规定
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容易自燃、自燃发火矿井必须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建立专门的防火隐患探查队伍,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第二条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并建立防火监测系统主要内容。
(一)观测地点: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抽放管道内、巷道冒顶处、地面抽放钻孔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
(二)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密闭墙内外压差等。
(三)观测时间: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重点观测地点应根据情况增加观测预报次数。
(四)矿每月必须编制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设置计划,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严格执行,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增补。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安装co、温度传感器实行不间断监测,瓦斯检查员佩带便携式Co测定仪,巡回检测。
已配备束管监测的矿井,必须进行束管监测。
第三条容易自燃、自燃发火矿井,必须装备至少1台气相色谱仪,并有专人维护检修,确保随时能进行化验分析,做到化验分析数据精确可靠。
第四条通风区每月编制防火观测点设置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增补观测点。
各防火观测点化验数据报通风区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阅,如化验结果有异常,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将化验结果报矿长审阅。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或回风巷必须安设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采区回风巷必须安设CO传感器;瓦斯抽采泵管路进(出)气端、采空区抽采管路和封闭墙内出现CO的墙外,必须安设CO传感器,并定期对其调校。
同时,井下各穿煤打钻施工地点下风侧5米范围内必须悬挂CO便携仪。
第六条沿空掘进巷道除当班测气员和生产单位跟班班队长携带Co便携仪外,通风区必须在巷道回风设置CC)传感器。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用20米迈步人工预埋束管,每班检查并取样化验,观察采空发火情况。
同时每天对顺层孔抽采管路气体取样化验,当验出CO时,逐个排查顺层孔,并及时采取注水措施。
第八条利用工作面采空区的地面抽采井每天取样化验,观测并分析采空区内气体变化情况,发现发火征兆立即汇报。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煤矿企业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的科学、准确、及时,有效防范和控制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自然发火监测与预测预报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并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第五条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自然发火监测内容包括:煤层温度、气体成分、氧气浓度、湿度等。
监测频率根据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矿井生产情况确定。
第九条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分析,判断自然发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根据自然发火监测数据和煤层特性,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技术,对自然发火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第三章自然发火预警与处置第十一条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设立自然发火观测点,对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进行24小时监测。
观测点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以及其他必要的监测设备。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自然发火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自然发火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培训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防范自然火灾的发生并及时预告,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确保猜测预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对自然火灾的防范和掌控本领。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生产场合和办公区域。
3. 定义•自然发火:指由自然因素诱发的火灾,如雷击、高温天气、旱情等。
•猜测:对自然因素及其可能引发的火灾进行分析、推断和猜测。
•预告:依据猜测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布火灾预警信息。
4.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管理要求4.1. 应建立自然发火猜测预告管理工作组,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
4.2.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成员的技术水平。
4.3.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组应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得有关自然因素的数据和猜测信息。
4.4.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组应定期开展自然因素的监测和分析工作,依据实际情况订立猜测模型和预告方案。
4.5.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组应将猜测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布,并供应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引导。
4.6.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依照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组的要求,合理布置生产计划、工作布局和人员组织,提高对自然火灾的防范和掌控本领。
4.7.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本领和水平。
4.8.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反馈火灾情况和应急处理效果,为自然发火猜测预告工作供应有效的数据支持。
5. 自然发火猜测预告管理流程5.1. 自然因素监测和分析流程:—定期收集自然因素监测数据,包含气象、旱情、雷击等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自然发火的风险。
5.2. 猜测模型和预告方案订立流程:—依据自然因素的监测结果,订立猜测模型和预告方案;—确定猜测模型的参数和算法,以及预告方案的发布渠道和方式。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1. 引言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其中自然发火成为了重要的灾害形式之一。
为了提前预测和预报自然发火的发生,有效减少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制定和实施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2.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准确预测和及时预报自然发火,以提前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人民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自然发火预测和预报的单位和人员。
3. 主要内容3.1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的组织和职责划分•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研究、开展和管理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预测预报工作的高效进行。
3.2 预测和预报技术和方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预测和预报技术的水平。
•预测和预报方法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气象学、地质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3.3 数据采集和分析•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及时收集和整理与自然发火相关的数据。
•采集到的数据应当进行科学分析,为预测和预报提供可靠的依据。
3.4 预警和发布•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发布自然发火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应当包括自然发火的可能性、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以便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防范措施。
3.5 预测预报管理•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预测和预报工作的科学和高效进行。
•管理制度应包括预测预报的计划制定、执行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4. 实施和监督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由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并不断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以提高预测和预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总结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共同努力,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为人民的安全和福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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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1、我矿现开采的煤层属于自燃煤层,且煤尘具有爆炸性,所以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2、矿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安通科负责组织实施。
3、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45天后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
永久性封闭。
建立永久性防火密闭,必须预留灭火灌浆及防火观察孔门、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也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砌筑。
4、防火密闭的气体、温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取出的气样及时进行气体化验室分析。
5、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CO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并采取措施防止自然火灾的发生。
6、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 CQ CH、O等气体成分,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然发火征兆。
7、采用CO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以及格雷姆系数作为自然发火的
预报指标。
&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个别采空区有害气体含量进行监测,取样分析等。
9、教育从业人员了解矿井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10 、由安通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
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11、安通科每周安排专人对井下米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米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Q、C0 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4ppm
12、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进行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Q CO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二、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管理制度
1 、井下必须有完善的防灭火系统,由通风队定期对防灭火系统
进行检查。
2 、每年年初由安通技术员制定出全矿井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3、采面开采后,应采取合理配风,均压等综合措施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5、对封闭的其它巷道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有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
6、井上下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7、对废弃巷道应进行密闭防止漏风,防止自然发火。
8、井下从事电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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