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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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试行)第一部分窗口直办项目审批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拍挂土地、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3、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出具的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地形图5份;4、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放线成果图);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四)备注规划设计条件以招拍挂时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不再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一)必备资料1、建设临时售楼部申请1份;2、临时售楼部建施总平图2份;3、已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复印件);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总平面图1份。

(四)备注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内,如超出用地红线,转建管科办理。

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道路开口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1份;2、建施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道路接口位置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3、科长复审;4、副局长签发施工图。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

(四)备注1、若拟建管线须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___、___、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1.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办理《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流程图

办理《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流程图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图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地址:康乐路31号
受理电话:3289428监督电话:3289428
办理《建筑工程报建表》流程图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地址:康乐路31号
受理电话:3289428监督电话:3289428
注:用地规划许可证仅用于建制镇规划区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股地址:康乐路31号
受理电话:3289457监督电话:3289457
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仅用于建制镇规划区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乡建设局规划电话:3289457
办理《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流程图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股地址:康乐路31号
受理电话:3289457监督电话:3289457
办理《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流程图
受理单位:榆次区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股地址:康乐路31号
受理电话:3289457监督电话:3289457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环境等因素,对项目选择的地点提出的建设意见和要求的书面文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之前,申请人首先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是对项目选址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的依据,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环境等因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选址分析等内容。

二、提出选址申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地理位置图、规划图等。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选址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选址原因等信息。

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收到选址申请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以及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要求。

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勘查。

四、组织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对选址申请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主要是对选址申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技术和环境要求。

专家评审的结果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发布选址意见书经过审查和专家评审后,行政主管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布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会明确说明对选址的意见和要求,包括选址区域、用地条件、环保要求等。

申请人在收到选址意见书后,应按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选址意见书还可以作为项目进一步审批和建设的依据。

六、监督和检查完成选址意见书的发放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项目选址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选址符合选址意见书中的要求和规定。

如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和惩罚措施。

七、其他审批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只是项目建设的一部分,除了选址意见书,申请人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程序,如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主办处室: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用地规划处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6、《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8、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资料:(一)划拨方式供地项目1、申报选址意见书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3)市规委会审定意见;(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2、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3)自有用地土地证(复印件);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及用地协议(原件),道路交通工程、拆迁社会居民房屋的项目不要求提供;(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目、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项目建议书批复;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预先取得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5、建设项目位置图;6、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7、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8、工厂易地改造的,必须有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二、申请、调整或确认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置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惜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总平面意向规划图:5、我局历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及附图复印件;6、我局历次有关规划建设的批复文件及附图原规划条件失效的应提交复印件;7、已取得的国土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8、市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到城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或确认规划设计条件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函。

三、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一划拨用地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4、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5、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核准文件复印件;6、规划设计条件:7、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9、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三类工业项目及有污染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意见;10、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居住小区、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提交交通规划部门的评估意见;二出让用地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4、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5、成交确认书;6、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7、规划设计条件;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四、调整建设用地性质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其他历次用地、规划和报建的批复文件:5、已取得的国土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6、建设项目的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7、拟调整的用地性质编制的总平面意向规划图反映拟用地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建筑的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五、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审批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延期的文件或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用地文件;5、规划设计条件含历次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6、调整总平面方案时应提交原规划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7、规划设计条件或原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8、绘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9、总平面方案图一式两份;10、规划说明书一式一份;11、电子磁盘报批文件;12、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书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收集项目基本资料,包括项目名称、性质、规模、用地需求等相关信息,并准备项目所在地的基础数据,如土地规划、现有道路、交通情况、环境评估等资料。

2. 确定审批主体:了解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确定需要向哪个部门申
请办理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书。

3. 撰写申请文件:根据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撰写申请文件,包括项目背景、选址的
理由和依据、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项目的影响评价等内容。

4. 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提交给规划管理部门,按照部门要求的方式
和数量进行递交。

5. 审查和评估:规划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可能会要求进一步提供
或补充需要的信息。

6. 评审和决策:根据审查和评估结果,规划管理部门将组织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讨
论和决策,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7. 下发意见书:规划管理部门将根据评审结果,出具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书,并将
其发送给申请人。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申请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时与
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图
第32页
五、行政确认类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流程图
申请 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受理 建设工程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
善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即时受理
审查 规划管理科审查及签批(15 个后报局业务会 审议
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 划分局组织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 7 天)
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
分局报分管局长、局长签批(5 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则暂停办理, 待异议消除后继续办理
送 达:规划管理科 7 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 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 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管理局结案(立卷归档)
第30页
三、行政强制类
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
善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即时受理
审查 村镇规划科审查及签批(15 个工作日)
村镇规划科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会议审议通过后,村镇规划科组织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期 7 天)
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村镇科报分管局长、局长签批(5
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则暂停办理, 待异议消除后继续办理
建设用地科、村镇规划科、规划分局审核,报局业务会审议
局业务会未通过,向项目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予以退件

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议书

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议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篇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3、建设单位(委托人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4、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限于扩大用地的项目);6、经环保、土地、消防、水务等部门审批通过的评价文件;7、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限于位于文物保护范围等情况);8、规划专家咨询会的意见(重大项目地方规定需要);9、1:500地形图;10、项目地规划平面图;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篇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2、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核准类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附征地测量成果);5、使用拟选址用地,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并需同时提供原件,用以核对验明。

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用申报材料文件原件进行彩色扫描的jpg或pdf格式电子版及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cad(20XX版)电子版,制做成光盘。

篇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一)受理范围在县域范围内以划拨(: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的方式新建需要使用土地、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和改建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书两证办理流程

一书两证办理流程

一书两证办理流程一、啥是“一书两证”呀?咱先得搞清楚这个“一书两证”是啥玩意儿。

“一书”呢,就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呢,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另一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就像是盖房子要过的几道重要关卡,每个证都有它的意义呢。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1. 前期准备。

你得先有个想法,想在哪里搞建设项目。

然后呢,要准备好项目的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之类的材料。

这就好比你要跟相关部门说,我这个事儿靠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而且你得把你想选的地方大概情况说说清楚,像这块地现在是干啥的,周围环境咋样之类的。

2. 提交申请。

拿着你准备好的材料,去当地的规划部门提交申请。

这时候你可不能马马虎虎的,材料一定要齐全,缺个啥可就麻烦了。

要是材料不齐,就像你去参加比赛,没带齐装备一样,那可不行哦。

3. 部门审查。

规划部门收到你的申请后,就开始审查啦。

他们会看你这个项目符不符合城市的规划呀,对周围环境有没有啥不好的影响之类的。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就耐心等着呗,就像等花开一样,急也没用呀。

他们审查得细致点,也是对大家负责嘛。

4. 核发意见书。

要是你的项目通过审查了,那恭喜你,就可以拿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啦。

这就像拿到了一张入门券,你可以朝着盖房子的梦想更进一步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1. 准备相关材料。

这个时候,你得重新准备一些材料喽。

比如说土地权属证明,这可是很重要的东西,就像房子的地基一样重要。

还有刚才拿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也得带上,再加上其他一些规划部门要求的材料,可别落下啥。

2. 再次提交申请。

拿着这些材料再去规划部门提交申请。

这就像你又去闯一关一样,不过有了之前的经验,应该会更得心应手些。

3. 现场勘查。

规划部门可能会派人到你要用地的现场去勘查。

这是很正常的啦,他们得看看实际情况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

你就好好配合人家,给人家指清楚哪里是哪里,可别藏着掖着的。

4. 审核与发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办理选址意见书缴纳城市配套费地区气象局办理防雷审查办理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进行图纸设计土地性质为划拨 土地性质为出让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即用地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交材料: 1、本年度有效计划文件 2、提出书面申请3、总平面图,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设计方案 地区建设局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管办交纳工程质保金及到县人事劳动监察大队交纳劳务用工保证金 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缴纳劳保统筹费需提交材料:1、国土有关资料;2、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和建筑立面效果图;3根据规划要求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4、施工图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开工前安全条件道路占道许证 道路挖掘许可证规划室防线开工建设需提交材料:垃圾处理申请书办理房产证一、办理私有房屋新建产权提交的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登记审批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产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税收凭证;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7、勘界表;8、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及房产平面图; 9、县地税局出具的信息交换表。

二、单位自管产房屋新建产权登记1、房产登记申请表、房产登记审批表;2、立项批文;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房屋竣工验收材料;6、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7、税收凭证;8、房地产勘测调查表; 9、勘界表; 10、收件收据;11、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平面图; 12、县地税局出具的信息交换表。

竣工备案提交资料:一、房屋建筑工程1、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站)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7、规划、消防、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城建局、消防大队、环保局)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 9、室内空气检测报告(建设单位) 二、市政工程1、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站)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7、规划竣工验收文件(城建局)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1、工程资料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验合格的基础上,提前7天报城建局档案室,由档案相关人员对工程的前期手续、档案装订进行审核,合格后开档案验收合格证。

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一、选址意见书的概念及重要性。

选址意见书是指在规划建设项目之前,经过对选址地点的综合研究和评估后形成的一份书面文件,用以说明选址地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对选址地点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

选址意见书的编制是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流程。

1. 确定选址意见书的编制责任人员。

选址意见书的编制需要明确责任人员,通常由项目规划部门或者专业规划设计机构负责编制。

责任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规划设计和环境评估等专业知识,以确保选址意见书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2. 收集选址地点的相关资料。

在编制选址意见书之前,需要收集选址地点的相关资料,包括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资料。

这些资料对于评估选址地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 进行选址地点的综合评估。

在收集到选址地点的相关资料后,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选址地点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定选址地点的适宜性和可行性。

4. 编制选址意见书。

在进行选址地点的综合评估后,需要编制选址意见书,包括选址地点的选择理由、选址地点的环境影响评价、选址地点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

选址意见书需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其专业性和可靠性。

5. 提交选址意见书并进行审批。

编制完成选址意见书后,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规划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

审批部门会对选址意见书进行审核,以确保选址地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对选址地点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6. 完善选址意见书并确定选址地点。

在审批部门对选址意见书进行审核后,可能会提出意见和建议,需要对选址意见书进行完善。

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后,选址意见书正式生效,选址地点得以确定。

三、选址意见书的重要性。

选址意见书的编制和办理流程对于规划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周围相互关系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军队用地转为民用或者开发用地的,还应当有法定的军用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示意图。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1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立项文件;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意见;3、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上);(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4、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5、改建、扩建工程还应当提供原房产屋产权证明、原施工图或者原规划批准文件;6、原址改建、且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7、市场化运营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为了推动我国各行各业的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来规范项目建设的选址和审批程序。

其中,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就是其中的一项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程序。

一、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的概述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是指在项目建设前,申请单位根据《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定拟建设地点并编制选址报告申请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二、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的流程1. 编制选址报告。

选址报告需要包括选址依据、选址方案、对环境的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并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和说明。

2. 提交选址报告。

选址报告需要提交到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评估。

3. 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主要审核选址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考虑到了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4. 审批机关给出意见。

如果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审批机关会对选址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果选址报告未通过审查,则需要重新修改和提交。

5. 颁发选址意见书。

如果审批机关确认选址报告符合规定和审批条件,就会给出选址意见书,申请单位可以根据选址意见书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三、注意事项1. 编制选址报告应该遵守科学、合理的原则,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与周边环境的协同发展。

2. 申请单位应该在申请选址意见书的过程中尊重相关部门的意见,以便通过审批。

3. 申请单位应该遵守规定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行动。

4. 如果选址报告审核未通过,需要及时修改和提交,同时也需耐心等待审批机关的审查和意见。

四、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的意义1. 可以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避免因选址不当而产生问题。

2. 可以保障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利益,消除环境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问题。

3. 可以为投资方提供有关项目选址的有效参考,提升项目的成功率。

4. 可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

综上所述,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11、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专业规划;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材料:
(一)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附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申报人身份证明;
2、需落实有关问题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发《建设工程规划审 核意见通知单》;
下步提示:
建设单位凭审定的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到市测绘院制作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会签单》和《民用建筑 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 到国土、建设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 续。
(三)第三阶段审批结果:
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审批注意事项
1、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但 只批准实施部分的规划方案。
2、申报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或已审定的规划方案及自身的 日照产生影响时,应进行日照分析。
3、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应与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或《建筑方案审查纪要》)及签章附图的要求一致,否则建设单位 必须重新申报建设方案。
5有上级主管部门应取得上级部门的意见;
6总平面关系布置示意图。
(2)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发送征询意见函
(3)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 审查上报
(1)申报资料
各部门征询意见函
(2)办事程序 收取征询意见函—审查—拟文上报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核发
(1)申报资料
1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4、违章建筑须提供执法管理部门或规划管理部门违法建设 处理完毕通知书。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交的资料明细说明表)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应有相应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的规划建议。

4、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称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1份;2、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3、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有关文件各1份;4、建设项目拟选用地地形图及区域位置图、现场实景照片各1份;5、拟选用地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6、如属工业项目和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或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需加送下列资料:(1)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2)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3)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或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等;(4)安全部门选址意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注: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上资料需提交一式二份,州规划局一份,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询并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定点及建设用地的意见。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事项编码26000000100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7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审批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且也不存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业务案件受理和送达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六)(七)项规定的情形,即可受理。

办理程序(1)申请和受理:申请人向业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业务综合窗口经过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规划局内部办理;(3)案件办结通知:经领导审批后,经办人员出清样转业务综合窗口统一发案。

申报材料1、立案申请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申请表;2、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办理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5、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办理建筑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申请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当进行公证。

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

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或自然人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4、用地现状测绘图;
5、重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公共设施以及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建设项目,需附选址研究报告;
6、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流程:
①建设单位持发改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提出项目选址书面申请;
②用地规划科与规划设计院及相关科室现场踏勘,科室出具初步选址意见;
③报分管局长审查;
④报局长审定;
⑤局务会研究;
⑥规委会研究决定;
⑦办公室盖章后,出具选址意见书;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自核发之日起1年。

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需要延期的,申请人应当在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期。

对已取得《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但建设项目最终未得到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动失效。

四、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确需对选址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变更。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_意见_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_意见_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5、土地意见函;6、所属区立项批复;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10、土地复印件;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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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核发证书、批后公布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由大厅窗口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即 附图、附表,并进行网上批后公布 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由大 厅窗口填写《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审批表》并出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法报 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二)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 周围空间关系的现状地形图; (三)建设项目土地证明文件。 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工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申请 3个工作日内 做出受理决定 (法定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持法定的材料向大厅窗口提 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大厅窗口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决 定,出具《规划许可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出具《规划许可不 予受理通知书》书 面告知原因
选址审查 依据总体规划、控详规划或专 项规划等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 审查并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审批表》 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 法定(法定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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