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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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62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Marine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完整版)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1.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企业订立了一项农产品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

后来,双方因为商品品质发生争议,美国企业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

对此,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应对美方起诉?并简述理由。

2.我A公司将从别国进口的某商品向法国B商发盘,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A公司未予置理。

一个月后,A公司收到B商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提供产地证,因该商品非我国产品,我国商检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

A公司提出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而无此义务,而B商坚持A公司必须提供产地证。

请分析A公司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4.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8月5日向外商甲发盘并限其8日复到我方。

外商于6日上午10时向当地邮局交发关于接受我方发盘的电报。

但由于当地邮局工人罢工,该电报在传递途中延误到12日才送达我方。

我进出口公司认为对方答复逾期,未予置理。

并将货物以较高价格售予外商B。

8月14日,外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经开出,要求我方尽早出运货物。

我方立即复电A,声明接受到达过晚,双方并不存在合同关系。

随双方限于争执。

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分析双方孰是孰非?并说明理由。

5.某公司以CIF鹿特丹与外商成交一批货物,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

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规定为“Payment by L/C”。

国外来证条款中有如下文句“Payment under this credit will be made by us only after arrival of goods at Rotterdam。

第六章第三节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六章第三节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三节 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 条款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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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共同点
• (一)承保责任范围相当 • 一切险和(A)险的承保责任虽然在文字表达上有所区别,但都是对
海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一般外来风险承担保险责任,内容比较接 近;水渍险和(B)险的承保责任主要是对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的保障,内容也基本相当;平安险和(C)险所承保的风险虽然有所 区别,但从保障的范围来看,两者也较为接近。
•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别命名为:一切险、水渍险、平
安险,但实际承保的责任和名称并不符合,望文生义,容易让人 误解。
•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主险分别命名为(A)险、(B)险、(C) 险,可避免因名称而产生的误解,同时又非常简单,称呼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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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险条款的结构不同
•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只有一套总的条款,共分为5条,其中包括3个 基本险别,文字比较简明扼要。但由于各个主险没有完整、独立的结 构,不利于被保险人区分各险别的内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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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保险公司拒绝理陪是正当的。原因如下: • (1)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单的承保范围,本案中被 保险人只对货物运输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险,但是货物 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发生了风险损失的, 即使该项损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对此也 不予负责。 • (2) 被保险人在提出保险索赔时明显违反了"诚信 原则"。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明知是不属于投 保范围的航次造成的损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险人的 疏忽将货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违反了"诚实信义" 的原则,保险人有权拒绝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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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承运人违约导致的“提货不着”
• 抽纱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于1997年7月4日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一切险和 战争险,保险标的为9127箱玩具,航程为上海至圣彼得堡,责任起讫 期间为仓至仓。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1条保险目的本保险条款的目的在于对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进行保险,包括货物本身的损失以及可能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

第2条保险范围2.1 本保险条款适用于一切海洋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海上船舶、货运轮船、航空器等)。

2.2 保险范围包括货物从装船地到卸货地的整个运输过程。

第3条保险金额3.1 保险金额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3.2 保险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货物的实际价值。

第4条保险费用4.1 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和货物的性质、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等因素向保险人支付。

4.2 保险费用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第5条保险责任5.1 保险人承担保险金额以内的损失赔偿责任。

5.2 保险人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赔偿责任:5.2.1 由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包装不当导致的损失;5.2.2 由于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罢工、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5.2.3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

第6条保险理赔6.1 被保险人在发现货物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损失的证据和相关文件。

6.2 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并根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赔。

第7条保险终止7.1 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7.2 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提前终止或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也可终止。

7.3 终止合同后,保险人应退还未使用的保险费用。

第8条争议解决8.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8.2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9条附则9.1 本保险条款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

9.2 本保险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9.3 本保险条款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另行约定。

以上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____字范文,仅供参考。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分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分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分析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 “明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

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

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可能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后退,终于脱浅成功。

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英镑的费用。

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

试分析本案?案例分析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

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由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

案例2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 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次年1月30 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案例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

LL第6章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LL第6章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到货后,三个货主就棉布的损失分别向保险公司索赔。 甲商的索赔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称海水和舱汗造成的 损失不属于承保范围; 乙商的部分索赔请求得到了赔偿,保险公司对海水浸泡 棉布的损失进行了赔偿,而对舱汗造成的另一部分货物损失 拒绝赔偿,称这部分不在承保范围内; 丙商的索赔请求得到了全部满足,保险公司对于他进口 的棉布所遭受的海水损失和舱汗损失都进行了赔偿。 甲商和乙商都感到十分遗憾,如果了解了承保险别之间 的区别,根据货物的特性选择适合的险别,他们的损失就不 会那么大了

在三个基本险别中,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最狭窄,多用 于大宗、低值的散装或裸装货,如矿石、废金属等。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原意是“负责赔偿单独海损”,也就是平安险不负责赔偿的 部分损失,它予以赔偿。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总共有9项

(1)平安险所承保的8项责任 五种 (2)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自然灾害是指“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注意:水渍险对被保险货物因某些外部因素所导致的部分损失, 如碰损、锈损、破碎等是不负责的。

故意行为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的结果,还放任
或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各种行为

过失行为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结果,
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损害结果。

举例

被保险未及时提货;
② 被保险人租用不适航船舶或租用资信不良的承运人船舶; ③ 被保险人没有及时申请检验,而致使货损扩大;
(2)保险责任的终止
①保险责任“讫”时点。是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载明的目的 地收货人仓库之时。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文件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文件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文件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XX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XX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国际贸易保险实务 第六章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其应用

国际贸易保险实务    第六章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其应用

2、共同海损条款
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 算与确定应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或准 据法及习惯。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的产 生,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 的损失所引起的,但本保险规定的不保风险 和除外责任引起的除外。
3、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本保险扩大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范围,根 据运输契约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规定,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比例责任,视为本保险 单项下应予赔偿的损失。如果船舶所有人根 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 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付费用为被保 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可以单 独投保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条款内容
承保范围(Risks Covered) 除外责任(Exclusion) 保险期间(Duration) 索赔(Claims) 保险的利益(Benefit of Insurance) 减少损失(Minimizing Losses) 防止延迟(Avoidance of Delay) 法律惯例(Law and Practice)
1、正常运输情况
2、非正常运输情况
被保险人义务条款
1、防止延迟的义务 2、减少损失的义务 3、告知义务
索赔条款
1、索赔时提供的单证 2、索赔时效
二、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 6)碰损、破碎险
7 )串味险 8 )钩损险 9 )受热受潮险 10)包装破裂险 11)锈损险
风险与损失
第一节 基本险 平安险责任范围
6
避难港
自然灾害 1
3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旨在为投保人提供海洋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失的风险保障。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本条款、投保单、批单、声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装卸或转运过程中由于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为减少货物损失而采取的合理抢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以下情况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六条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及约定的费率计算,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一次缴清。

第六章赔偿处理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七章被保险人义务第八条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争议处理第九条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十条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根据运输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限确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保人签名:__________保险人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示例。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条款应详细列明所有可能的风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限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并且需要符合国际海洋运输法规和当地法律法规。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6篇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6篇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货主):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海洋运输货物的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货物委托乙方进行海洋运输保险,货物详情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列举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

2. 货物的运输路线为:从______(起点)至______(终点)。

二、保险金额与保费1. 甲方选择保险金额为______(货币及金额),以覆盖货物的实际价值及可能的风险损失。

2. 保费为______(货币及金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如风暴、巨浪等)、意外事故(如船舶碰撞、火灾等)、运输工具的损失或延误以及盗窃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的期限为货物运输的全程,自货物离开甲方仓库起至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并完成交接时止。

五、保险索赔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索赔请求后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2. 甲方应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不属于乙方的赔偿范围:1. 因甲方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货物损失。

2. 战争、核辐射等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特殊事件导致的损失。

具体免责事项详见保险条款。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篇2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海洋运输货物的安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购买的货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详见保险单所列内容。

第六章 海洋运输货物附加险

第六章 海洋运输货物附加险

⑸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该附加险承保被保险货物 ( 主要是
花生 ) 在出口港或出口地经卫生当局检验证
明,其所含黄曲霉素超越出口国限制规范,而
被拒绝出口、没收或强迫改动用途所形成的损
失。按该险条款规则,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
人有责任处置被拒绝出口或强迫改动用途的货
物或许央求仲裁。
陆地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本保险担任赔偿:
〔一〕不论任何缘由所致被保险桐油缺少、渗漏 损失而超越本保险单规则的免赔率时〔以每个油 仓作为计算单位〕。
〔二〕不论任何缘由所致被保险桐油的沾污或蜕 变损坏。
〔三〕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险任内风险的桐油采 取抢救、防止或增加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 用,但以不超越该批被救桐油的保险额为限。
由于,货物经过银行操持押汇,在货主未到 银行出借存款前,货物的权益属于银行,所 以,在该保险单上必需注明过户给放款银行。 相应地,货物在此时期抵达目的港的,收货 人无法提货,必需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 从而,保险单附加该险条款的,保险人承当 火险责任。该附加险的保险期限,自被保险 货物运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之时起,至过 户银行解除货物权益之时,或许运输责任终 止时起满 30 天时止。假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 届满前向保险人书面央求延期的,在加缴所 需保险费后可以继续延伸。
〔四〕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五〕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依 据该条款规则应由货方归还船方
陆地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二种。被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依照保险单上订 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则,负赔偿责任。
〔一〕冷藏险 本保险担任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 电、海啸、地震、洪水 自然灾祸或由于运输工 具遭受搁浅、触礁、漂浮、互撞、与流冰或其 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不测事故或由于冷 藏机器中止任务延续达二十四小时以上所形成 的糜烂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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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本险被保险人的义务
✓ 及时提货; ✓ 采取合理的措施施救; ✓ 维护保险单的效力; ✓ 提供索赔单证; ✓ 被保险人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 任”条款的实际责任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
7、基本险索赔期限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索赔 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 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逾期被保险人就丧失了向 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权利。
请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分析:根据1981年1月 1日CIC 罢工险 条款所规定的责任范围,本例属于直接 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三、专门险条款
专门险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冷藏险 冷藏一切险
第二节 伦敦协会运输货物保险 条款
协会货物(A)险 (ICC(A)) 协会货物(B)险 (ICC(B)) 协会货物(C)险 (ICC(C)) ICC 协会货物战争险 协会货物罢工险 协会货物恶意损害险
例如:铁丝在装船前就存在严重的锈蚀 现象。
4、被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或 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 损失或费用
袋装水泥因扬尘而致重量减轻,只要在 正常损耗的额度内,保险人不予赔偿。
黄麻,燃点低,容易自燃,在没有外来 风险作用时,发生自燃,属本身缺陷。
案例4
例如: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 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 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 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 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拒赔?
分析:尽管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但 并非一切损失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本 案即属于除外责任。根据CIC1998年l月 1日除外责任第4条规定:被保险货物的 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据此 ,花生糖之所以变质是因为运输延迟造 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案例5
3、特殊附加险
✓ 战争险; ✓ 战争险的附加费用险; ✓ 罢工险。
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大豆1000吨,计10000包 。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 货卸目的港码头后,当地码头工人便开始罢 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进行对抗中, 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 ,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
一、25箱欠交; 二、15箱包装严重破损,大部分货物已散失; 三、20箱包装外表完好,但箱内货物有短少。 请问,对上述三种情况,收货人应向承运人还是向托运人 提出索赔要求?为什么?
3、一切险(All Risks)及其责任范围
➢ 定义
不能解释为所有一切风险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 失,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 责任范围
“负责单独海损”,即平安险不负责赔偿的部 分损失,它予以赔偿。
➢ 责任范围
包括两个部分:
① 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② 自然灾害(5种)造成的部分损失。
案例2
例如: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麻布100包,我方 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运途中 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麻布中的30包浸 有水渍。请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船 公司索赔?
二、附加险条款
一般附加险:11种 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6种
特殊附加险:3种
1、一般附加险
✓ 偷窃、提货不着险; ✓ 淡水雨淋险; ✓ 短量险; ✓ 混杂、沾污险; ✓ 渗漏险; ✓ 碰损、破碎险; ✓ 串味险; ✓ 受潮受热险; ✓ 钩损险; ✓ 包装破裂险; ✓ 锈损险。
2、特别附加险
✓ 舱面险; ✓ 进口关税险; ✓ 拒收险; ✓ 黄曲霉素险; ✓ 交货不到险; ✓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 任扩展条款。
马上就✓发现被了保几险个货可物疑的之自处然:损一耗是、当本时质海缺上陷风、平特浪性静以;及二市是价满跌载
的超级落油、轮运沉输下延去迟却所没造有成油的漏损出失来或;费三用是。救生艇开过来时,船员
的行李✓捆得海好洋好运的输,货根物本战不争像险逃条难款的和样罢子工。险于条是款马规上定打的电责传任给范英 国,伦围敦和保除险外派责人任到。海员上岸的地方进行调查,很快就查明了诈 骗的真相。该案的船货损失达6400万美元,在当时已是相当高
✓ 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 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 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 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 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 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请分别说明保险责任终止的时间。
例如:1982年,我国某进出口贸易公司向港商出口罐头一 批共500箱,按CIF香港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但因海运 提单上只写进口商名称,而没有写明其详细地址,货物抵达香 港后,轮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提货,只好将该批货物运回原 地。但因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受海水浸湿,货返原地后我 方公司未将货物卸下,在提单上补上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 往香港。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经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 锈的271箱,其余的又运回原地。我方公司遂凭保险单向保险 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罐头。保险公司经调查研究后 发现,罐头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而第二航 次投保人未投保,所以不属于承保航次范围,于是对我方公司 的索赔请求予以拒绝。
答: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 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不 负责任。假如该批货投保了一切险,便 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 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 进行交涉。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
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例如:有一批货物250箱,自香港运至伦敦,承运人即船 公司已签发了“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抵目的港后,收货 人发现下列情况:
一、ICC(A)的主要内容
➢ 承保范围
这一部分共包括3个条款: • 风险条款 • 共同海损条款 •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 除外责任
这一部分共包括4个条款: • 一般除外责任:共有7项。 • 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共有2项。 • 战争除外责任:共有3项。 • 罢工除外责任:共有3项。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 损失。
例如:买方指使船员把完好的货物抛弃 并谎称发生海难,对此抛货损失,保险 人不负责。
发生火灾,被保险人见火不救,对于扩 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例如包装不当 标志错误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 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损失
(1) 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 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 卸载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 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正常运输情况 下所规定的仓至仓条款内容处理。
例如:(关于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况)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将一批 工艺品出口到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投保的险别是海上货运险中 的一切险,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条款。载运货物的海轮于10 月3号到达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货物在10月5号全部卸离海轮, 堆放在码头货棚内。假定以后出现了下面三种情况:
案例1
例如: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载 运,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 发生碰撞事故,玻璃制品因此而发生部分损失; 而乙轮却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天气而使玻璃制 品相互碰撞而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 人提出索赔,试分析保险人如何处理。
2、水渍险(WA或WPA)及其责任范 围 ➢ 定义
1、货物未被立即运往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即安特卫普港 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到12月4号终止)
2、货物被收货人通过水路(河运)于11月20号运抵安特卫普 港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于11月20日终止)
3、货物被收货人于10月15号分散转运各地,其中三分之一的 货仍被运往安特卫普港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在10月15号开始 分散转运时即终止)
一、基本险条款
1、平安险(FPA)及其责任范围
➢ 定义
“单独海损不赔”,即保险人只负责赔偿保险 标的发生的全损。(???)
➢ 责任范围
包括八个方面,负责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① 自然灾害(5种)造成的全损; ② 意外事故(7种)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③ 在意外事故(4种)发生前后,自然灾害(3种) 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 落海损失; ⑤⑧ 货方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偿还船方的损失。
包括两个部分:
① 水渍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②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案例3
再如:货主甲的皮革和货主乙的烟草两批货物载于 同一船上,两批货物都投保了水渍险,在航行途中, 由于遭遇恶劣气候,海水自甲板侵入货舱将皮革浸湿, 烟草由于位置较高未遭水浸,但湿损的皮革腐烂后发 出的浓重气味将附近舱位的烟草熏坏。到达目的港后, 有四分之一的烟草丧失了使用价值。货主甲和乙分别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第六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一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二节 伦敦协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三节 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
第一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条款
基本险
(主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CIC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11种 特别附加险:6种 特殊附加险:3种
专门险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5、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以运输过程为限,在实务中一般采取“仓至仓” 的原则。
什么是“仓至仓”? 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可分为两种情况: ✓ 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 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 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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