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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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

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1.3一般设置要求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

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1.4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的300m2地下室。

3.1.5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3.2设置要求:3.2.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5、3、13 的规定;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13 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 的规定减少2m;3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当层数不超过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 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表5、3、13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名称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耐火等级耐火等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托儿所、幼儿园2520医院、疗养院
3530─xx─学校3530其它民用建筑40352522xx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
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的规定减少2m;
3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当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袋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1。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民⽤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的数⽬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个:⼀、⼀个房间的⾯积不超过60m2,且⼈数不超过50⼈时,可设⼀个门;位于⾛道尽端的房间(托⼉所、幼⼉园除外)内由最远⼀点到房门⼝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数不超过80⼈时,也可设⼀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于1.40m。

⼆、⼆、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所、幼⼉园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时,可设⼀个疏散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个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每层建筑⾯积不超过300m2、且每层⼈数不超过30⼈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个楼梯。

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平屋顶,如户门采⽤⼄级防⽕门时,可不通⾄屋顶。

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的数⽬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应超过250⼈。

容纳⼈数超过2000⼈时,其超过2000⼈的部分,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应超过400⼈。

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的数⽬不应⼩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的平均疏散⼈数不宜超过400~700⼈。

注:设计时,规范较⼩的观众厅,宜采⽤接近下限值;规范较⼤的观众厅,宜采⽤接近上限值。

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分区的安全出⼝数⽬不应少于两个。

但⾯积不超过50m2,且⼈数不超过10⼈时可设⼀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分区时,每个防⽕分区可利⽤防⽕墙上⼀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门作为第⼆安全出⼝,但每个防⽕分区必须有⼀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数不超过30⼈且⾯积不超过500m2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垂直⾦属梯可作为第⼆安全出⼝。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楼梯间时,在底层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处,应采⽤耐⽕极限不低于1.5h的⾮燃烧体隔墙和⼄级防⽕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间。

安全疏散知识方法

安全疏散知识方法
(三)疏散宽度
1,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底层外门按最大层人数计总宽。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可为1.0m。
2.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宽度按通过人数0.6m/每100人计算,最小净宽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疏散门不应设门槛,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门必须外开。
3.高层建筑的疏散宽度,每100人不小于1m,底层外门按人数最多一层计。
外门最小宽度:住宅1.1m,医院1.3m,其他1.2m。
走道最小宽度:单面走道比外门大0.1m,双面走道比外门大0.2m。
4.人防工程的疏散宽度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按该防火分区设计容纳总人数乘以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地下室埋深小于l0m时,每100人不小于0.75m;埋深大于10rn时,每100人不小于lm;并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大于250人;改建工程可不大子350人,但应布置在不同方向。
(5)楼梯底层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布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6)任何情况下,房间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时的规定最大疏散距离,即20~22m。
(7)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2,高层和地下建筑
(1)双向疏散时:医院病房部分24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30m,其他40m。
(2)袋形走道时:医院病房部分12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医院其他部分15m,其他20m。

疏散门安全距离规定(3篇)

疏散门安全距离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高层建筑的增多,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疏散门作为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其安全距离的规定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疏散门安全距离的定义、分类、设计要求、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法规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疏散门安全距离的定义疏散门安全距离是指在建筑物内,从房间内最远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以及从疏散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

它直接关系到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否迅速、安全地疏散。

二、疏散门安全距离的分类1. 房间内疏散门安全距离:指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

2. 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安全距离:指从疏散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

三、疏散门安全距离的设计要求1. 房间内疏散门安全距离:- 一般情况下,房间内疏散门安全距离不应超过15米。

- 对于商场、影剧院、多功能厅、大型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疏散门的距离应控制在25米以内。

- 当房间面积较大,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增设疏散门。

2. 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安全距离:- 一般情况下,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米。

- 对于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适当增加。

四、疏散门安全距离的计算方法1. 房间内疏散门安全距离:- 利用勾股定理计算房间内最远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

- 对于不规则房间,可将其划分为若干个矩形,分别计算各矩形最远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然后取最大值。

2. 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安全距离:- 利用勾股定理计算疏散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

- 对于复杂建筑,可将其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分别计算各部分疏散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直线距离,然后取最大值。

五、疏散门安全距离的相关法规标准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建筑物疏散门的安全距离要求,明确了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门安全距离标准。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二、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8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时,应按表5.3.8减少2.00m。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在底层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入口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间。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注:①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②每层疏散门和走道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
③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层人数计算,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三、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表5.3.8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0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安全距离规定知多少

安全距离规定知多少

安全距离是多少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其实,在生产生活中,适当的距离还可以保障安全。

人们在生产厂房、民用建筑、仓储场所、铁路、公路的设计施工中,都要留足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

在作业环节,操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安全距离规定。

【关键词】民用建筑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何点到最近疏散门或紧急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30m。

2.住宅建筑的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公共建筑中疏散门和紧急出口的净宽度不得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门槛,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踏步。

4.拥挤公共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得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相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工厂仓库1.a级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2.当两个工厂相邻较高一侧的外墙是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

3.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m。

在仓库内堆放物品,堆放上部和地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4.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物品堆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5.室外存放物品垛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4m,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堆垛高度的2倍,且不应小于10m。

6.储存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至少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安全疏散距离 表5·3·8

安全疏散距离 表5·3·8

层数 耐火等级一二级 耐火等级三级 耐火等级四级
一、二层 0.65 0.75 1.00
三层 0.75 1.00 -
四层 1.00 1.25 -
注:
①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
楼梯的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疏散部位 观众厅座位数3000-5000 观众厅座位数5001-10000 观众厅座位数10001-20000
耐火等级一、二级 耐火等级一、二级 耐火等级一、二级
门和走道 平坡地面 0.41 0.37 0.32
阶梯地面 0.50 0.43 0.37
楼梯 0.50 0.43 0.37
第5·3·10条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内门和观众厅外的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5· 3·10的规定计算。
疏散宽度指标(m/百人)表5·3·10
疏散部位 观众厅座位数<=2500 观众厅座位数<=1200
耐火等级一、二级 耐火等级三级
注:表中较大座位数档次按规定指标计算出来的疏散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较小座位数档次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出来的疏散总宽度。
第5·3·12条 学校、商店、 办公楼、候车室等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疏散宽度指标不应小于表5·3·12的规定。
楼梯门和走道的宽度指标(m/百人) 表5·3·12
门和走道 平坡地面 0.65 0.85
阶梯地面 0.75 1.00
楼梯 0.75 1.00
注: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第5·3·11条 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以及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各自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三篇)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三篇)

2024年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

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1.3一般设置要求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

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1.4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的300m2地下室。

3.1.5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3.2设置要求:3.2.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

最新安全疏散规定(3篇)

最新安全疏散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建筑物的复杂性和功能多样性日益增加,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不断完善安全疏散规定,以下是对最新安全疏散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

这是确定安全疏散距离、安全通道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1. 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可按5-7分钟考虑。

2. 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

3.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

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散距离1.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2. 厂房: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是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为尽快进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1. 高层民用建筑: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的疏散宽度应符合规定。

2. 一般民用建筑: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规定。

四、安全出口设置1. 每个楼层或基于占用率计算出的任何部分的紧急出口数量应符合最低要求。

2. 面积低于750平方英尺(70平方米)且人数低于10人的设施,可拥有一个紧急出口。

3. 500人以下至少2个出口,500至1000人至少3个出口,1000人以上至少4个出口。

五、消防设施及标识1. 消防设施所在所有楼层和建筑区域(包括楼梯间)必须有通往紧急出口的发光疏散指示标识。

2. 推荐设置外部消防逃生路线。

3. 如果需要一个以上紧急出口,则所有紧急出口必须设有使用当地语言的出口发光标志。

建筑安全疏散距离的设计

建筑安全疏散距离的设计

建筑安全疏散距离的设计1、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层含义: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疏散距离,房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如体育馆、影剧院等,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距离是通过限制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来控制的。

对于非固定座位的场所是通过规定室内最远点到房门的最大直线距离来控制的。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

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但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90厘米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多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5.3.8的要求注: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外廊是敞开的,通风排烟、采光降温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均比内廊式建筑要有利于安全疏散)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给设计以一定的灵活性)房间的门至最近的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如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8减少5.00m;如房间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时,应按表5.3.8减少2.00m。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表5.3.8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5.3.8中规定的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房门,是指直通公共走道的房门或直接开向楼梯间的分户门,而不是指套间里的隔间门或分户门内的居室门。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距离1、非高层建筑(一、二级耐火、封闭楼梯间):双向疏散时:托幼25m,医疗、学校35m,其他40m。

袋形走道时:托幼、医疗20m。

学校、其他22m。

开敞外廊时增加5m,设自动喷淋时加25%。

非封闭楼梯间时,双向疏散减5m,袋形走道减2m。

楼梯底层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布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任何情况下,房间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时的规定最大疏散距离,即20m~22m。

2、高层和地下建筑:双向疏散时:医院病房部分24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30m,其他40m。

袋形走道时:医院病房部分12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15m,其他20m。

地上人员集中的大厅(观众厅、展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等)内任一点到最近疏散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

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干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疏散宽度:1、除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m。

2、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m;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每100人所需的各自总宽度,平坡地面的门和走道0.65m,阶梯地面的门、走道以及楼梯0.75m;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自总宽度,应按每100人0.32m~0.50m 计算确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非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地上一、二层0.65m;地上三层及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0.75m;地上四层、四层以上各层及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1m;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0人/m2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人/m2计算确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

行业资料:________ 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1 页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要求1.1安全疏散距离(或通道最大长度):指从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表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距离①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楼梯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00m。

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1.2通道宽度要求1.2.1多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指标(m/百人)见下表:1.2.2高层建筑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为1m/100人。

其中,首层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见下表:1.3一般设置要求1.3.1楼梯间及消防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1.3.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1.3.3通道的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为A级不燃材料。

同时,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极底部并全部现实所有空隙。

2.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第 2 页共 11 页门。

2.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2.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3.应急照明灯的设置要求3.1设置范围:单层、多层公共建筑、乙丙类高层厂房、人防工程和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灯。

3.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3.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民用建筑安全疏散。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5m。

②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9m。

③疏散指示标志: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④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2.高层宾馆、旅馆建筑①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②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③疏散指示标志: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c.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④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3.单、多层教学楼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教学楼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5m。

②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教学楼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m。

③疏散指示标志: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④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4.高层教学建筑①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②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③疏散指示标志: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④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5.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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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
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

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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