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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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益物权制度是农地使用关系物权化的法 律基础,它使农户对农地的使用权由债权转变 成物权,使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 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到用益物权制度,消除和减 少了侵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 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并激发了其生产积极性,保 障我国农村经济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从而巩 固农村改革的成果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
财产所有权归属确定,就可以消弭纷争;财 产权归属不定、权利界限不清,就会引发纷争。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可以确定财产所有权归 属,明确权利界限,有利于减少和消弭产权纷 争。此外,物权法还规定了各种解决产权争议 的手段,一旦发生产权争议,便可以通过物权 法规定的法律规则和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制定物权法与抑制国有资产流失:
3、制定和实施物权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的重大意义
1)对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误解,妨碍了 对人们私有财产进行平等法律保护的可能;
2)改革开放后人们私有财产的迅速增长,要 求从法律上对于私人财产给予明确规定并予以 切实、平等的法律保护;
3)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私有财产与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密切相关;
4)物权法针对现实生活中严重侵犯公民私有 财产的违法行为,创设了各种法律对策。
2)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是物权制度的基础;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 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物权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 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 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 展权利。”
依法行政首先是划清公权力的界限问题。限制公 权力要靠自然人和法人的物权,靠物权所具有的排 他性,限制公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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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平等保护原则; 3、物权法定原则; 4、物权公示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1)物权法把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物权 法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16日通过,10月1 日起正式施行。)
主题
一、物权法概述 二、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三、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 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物权法反映的社会现实问题
一、物权法概述
民法学上的“物”所指的是有形财产,与无 形财产即知识产权相对称。
2、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 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是关于平等保护原则
4、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全面实行依法行政的 重大意义 。
1、制定物权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必然要求
1)所有权制度对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性;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的基础条件;
3)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是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 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必然要求。
2、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进一步改革开放 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
物权
财产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 个人所有权
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 留置权
对物的归属和利用的理解:
1、物的归属:某项财产属于谁、归谁所有, 实际上就是所有权(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物的利用:利用他人的财产的权利,包括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利用他人财产的使用价值获益 的权利。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 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担保物权:利用他人财产的交换价值获益 的权利。在我国,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 。
二、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1、“定分止争”(前提)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 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 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 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 取。”——《商君书》(商鞅)
1)担保物权制度对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化解和回避融资风险、保障企业及时获得融资、 满足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巨大作用。
2)用益物权制度将有利于实现建设用地使用 关系的物权化,切实保障国有土地使用关系各 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避免国有土地出让、转 让中的违法行为,促进国有土地的合理使用, 保障国有土地使用关系的法律秩序,从而巩固 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发展。
物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它是指权利人 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特定社 会的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 现。(物权的分类)
物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因物的归属和 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这就表
明物权法是规范物(即有形财产)的归属和利 用的法律规则。
民事权利体系
物权和债权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
权,将自己的财产交给最能发挥物的效用的他 人利用。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城市:国有土地有偿出让与居民购买商品房
三、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
1、制定物权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必然要求 ;
2、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 ;
3、制定和实施物权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重 大意义;
4、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全面实行依法行政 的重大意义
物权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一般人的干涉,而且排 除国家的干涉。划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就在于 物权的排他性。
两种现象:
1)公共场所有警察巡逻而私人住所却没有,
2)违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的效力。
制定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尽量完善的行 政权限和程序是对“依法行政”的误解
“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不拿 白不拿,拿了也白拿!”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国 家财产遭到巨大损失,原因就在于产权界限界 定不清。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所有财产的范围及其 权属关系,从而从根本上保护了国有财产,能
最大限度的解决国有财产流失问题。
2、“物尽其用”(主旨) 物尽其用主要是指所有权人通过设立用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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