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政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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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政值班制度

为确保通辽分行正常运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通辽分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行政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轮值人员包括分行各部员工。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按时交接班(晚:17:30---早:07:30;中午:11:45---下午:13:45)。

3.值班期间要保证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巡查范围包括:前厅、东门、后厅以及保卫岗点,检查督促相关安保人员的值班情况。

4.遇到突发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另一方面急时向行领导及带班领导汇报情况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5.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带班领导请假,应安排好替班人员方可离岗。

值班人员无故漏岗、不按时交接班、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巡岗私自换岗,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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