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介绍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承包商和供应商,旨在确保他们在承包或供应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来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并确保公司和其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2. 管理责任2.1. 承包商和供应商必须任命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公司的安全主管报告安全情况。
2.2.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层应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公司设定的安全政策,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2.3.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安全监控机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条件。
3. 安全培训3.1. 承包商和供应商必须为其员工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意识、应急处理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
3.2. 培训内容和方法应根据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具体业务需求进行定制,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安全知识。
3.3. 安全培训的记录应被保存并随时提供给公司的安全主管作为监督和审查的依据。
4. 风险评估和控制4.1.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和漏洞,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4.2. 控制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装备的提供、作业流程优化、设备维护和紧急撤离计划的制定等。
4.3.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定期审查和更新风险评估,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来提高安全性。
5. 事故报告和调查5.1.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所有的工作场所事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2.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3.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层应及时汇报所有的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给公司的安全主管。
6. 应急管理6.1. 承包商和供应商应设立应急预案,并确保员工熟悉并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6.2. 应急预案应包括紧急撤离程序、事故报告和通讯流程、医疗救护和紧急救援等内容。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身财产安全和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本企业进行工作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是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基本规程,是保障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必须严格实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第四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接受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五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生产实践能力。
第六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工作。
第七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设置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发现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立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手套等,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装备。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合理配置、使用和保养各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存在磨损、老化等危害安全的设备和用品。
第十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进入工作场所前须向企业报备工作内容及工作场所,企业根据工作性质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装备,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工作场所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的要求和规定操作。
第四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责任和职责,出现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受伤者及时得到处理,并妥善处理现场及周边环境。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确保工程和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安全责任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负有保障现场安全的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安全周期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在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中,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参与工程和采购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安全组织机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别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信息报告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及时向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报告安全信息,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记录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工程或采购项目中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九条安全检查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责任人。
第十条安全考核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安全规章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施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根据工程或采购项目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作业流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责任人应当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程施工、物料供应等各项工作的安全,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工程施工、物料供应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并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严格执行全面、综合、预防的安全管理原则,做到“人人参与、发挥各自作用、共同维护”。
第五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事故及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和报告。
第七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建立健全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机制,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一)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组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技能;(五)建立安全事故和隐患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六)建立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场所和工作流程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七)执行安全预防和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八)组织安全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制定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按时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三)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四)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5篇)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____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4.2.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4.2.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4.3.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4.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4临时工的管理4.4.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协调开展,保护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人身资产安全,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2.本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搭配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第三条安全责任的划分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由企业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商定。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依照合同商定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要求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和安全考核等。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五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员工应接受企业供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不安全源及其防范措施,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第六条安全防范措施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订立安全防范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路线、安全隔离、防火防爆、作业安全等。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供应认真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员工安全进行作业。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刻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依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搭配企业开展事故调查,供应必需的帮助和信息。
第八条安全考核和奖惩1.企业将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评估其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安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合作绩效的紧要参考依据。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是指为确保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规范和要求,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和人身安全而建立的管理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下面是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各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并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定期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跟踪整改。
4. 危险识别和评估: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 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服、耳塞等,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6. 紧急救援措施:制定相应的紧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
7. 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
8.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9. 奖惩机制:对安全管理表现良好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通过建立和执行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能够建立合作伙伴间的安全文化,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安全标准的执行。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引言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项目过程中能够遵守安全规定和程序,保障员工、系统、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二、安全责任1.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确保其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程序。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为确保与其合作的外部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工作中保持安全的制度体系。
该制度涉及了外部方在执行工作时所需遵守的安全规定和程序,以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组织的安全需求。
以下是一个可能包含的内容的简要概述:
1. 遵守法律法规: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在与组织合作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2. 安全培训:外部方需要接受一定的安全培训,以了解组织的安全策略、要求和程序,并且必须知道如何应对紧急情况和事故。
3. 安全责任: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在执行工作时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包括确保他们在任何时间都能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4. 安全管理计划:外部方需要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其中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等。
5. 安全检查和审计:组织有权对相关方的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审计,以确保他们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6. 事故报告和记录:外部方需要及时向组织汇报任何安全事故,并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记录和文件。
7. 合规要求: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需要遵守的其他安全合规要求,如安全标志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通过实施这样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可以确保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在工作中注重安全,并与组织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或项目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提高工程或项目的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合同或将直接参与工程或项目实施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
第三条公司和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工程或项目实施中应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依法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负责为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提供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意识教育、操作规程培训等,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责任,并向公司提交安全管理制度的备案。
第七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或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工程或项目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检查设备和工器具的使用状况,确保其安全可靠,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和工器具,减少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按照公司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确保员工的个人安全。
第十一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低头玩手机等行为。
第十二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做好设备和工器具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工程或项目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行为,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这些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其安全行为,确保企业与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三、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2)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指导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3)监督、检查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4)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积极配合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企业。
四、安全管理流程1. 资格预审企业在选择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时,应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其安全管理体系、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记录等。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方不得参与合作。
2. 安全协议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签订合作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 入厂管理企业应建立入厂管理制度,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发放施工证或访客证,确保其了解企业安全规定。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一、管理责任1.1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1.2 各方应确保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1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作业安全规程、应急预案等,明确各类工作环节中的安全操作细则和应对措施。
2.2 相关方需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与考核机制,定期对生产现场、作业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现场安全管理3.1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工程现场应设立安全标识,明确安全通道、禁止区域等,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2 各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能够正常使用,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监督4.1 相关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通报管理部门,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进行。
4.2 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安全生产应急响应5.1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5.2 如遇安全事故,各方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总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制度规章,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与应急响应机制,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整体安全稳定。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项目能够安全顺利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项目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针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一、安全责任与管理体系建立1.明确安全责任:项目区域内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需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中。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需建立自己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组织架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规范等内容。
3.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事故预防、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1.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安全培训。
2.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3.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信息,以备安全监管部门的查阅。
三、安全检查与监督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责任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状况的监管。
2.开展安全巡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3.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管理与救援措施1.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自在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并进行演练。
2.配备应急设备与器材: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与器材,以备发生事故时的救援和紧急处理。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的运营安全和稳定,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订立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企业内的安全责任,并规定管理和考核的标准。
2. 安全责任2.1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必需加强对自身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其在企业内的活动不对企业和员工造成危害。
2.2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乐观搭配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企业已经发布的各项安全规定和标准。
2.3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自身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 安全管理标准3.1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订立并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企业供应备案。
3.2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流程、事故防备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3.3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3.4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做好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5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加强对料子和设备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其符合企业的要求和标准。
3.6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当做好与企业的安全沟通与沟通工作,及时将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给企业,并乐观搭配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改进工作。
4. 安全考核标准4.1 企业将定期对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满性、安全培训的实施情况、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情况等。
4.2 安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本领的紧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止合作、解除合同等。
4.3 被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必需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企业将进行复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幼儿园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幼儿园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是指幼儿园与供应商、承包商等各方在合作过程中,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等措施,有效管理幼儿园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确保幼儿园的安全。
二、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责任1.遵守法律法规。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
2.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得提供对幼儿园及儿童有害的产品。
3.保证施工安全。
承包商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4.保护幼儿园财产安全。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妥善保管幼儿园的设备、物品等财产,不得盗窃、损坏或滥用。
5.保护儿童安全。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在工作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儿童的安全,确保儿童不受到任何伤害或危险。
三、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行为规范1.合作透明。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与幼儿园建立透明的合作关系,向幼儿园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幼儿园对其工作有全面了解。
2.按合同履行义务。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3.诚实守信。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真相,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4.保护商业秘密。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保护幼儿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利用商业机密进行不正当竞争。
5.尊重知识产权。
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应尊重幼儿园的知识产权,不得盗用幼儿园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四、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监督与奖惩机制1.监督机制(1)幼儿园应建立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监督制度,确保相关方的合规行为。
(2)幼儿园应定期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检查与评估,确保其合规经营。
(3)幼儿园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幼儿园内部人员及家长的举报,对相关方的不合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贸企业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行为,确保企业与相关方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之间的合作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按照诚信、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开展合作,并对其行为负责。
第四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合作协议。
第五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合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衔接机制,保持信息的及时沟通和共享。
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定期的评价和考核,以确保双方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工贸企业应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潜在风险。
第九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确保交付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合作协议第十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合作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合作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作目标和范围;(二)工期、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三)质量要求和标准;(四)责任和风险的分配;(五)价格和支付条件;(六)保密约定;(七)争议解决办法;(八)合作终止和违约处理等。
第十二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合同的约定和履行方式,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
第十三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共同制定履约保证措施,提高合作的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工贸企业应建立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对相关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察和考核。
第十五条工贸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应加强对合同变更和解释的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相关方的选择与管理第十六条工贸企业在选择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时,应依法明确资质要求和投标条件,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定义1.1 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指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下统称“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为保障员工和场地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2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相关方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风险防范和事件应急处理的一致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甲方(以下简称“业主方”)合作的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
2.2 本制度还适用于业主方邀请的外部人员,如临时工、咨询师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3.1 相关方应确保其员工和供应链的安全。
3.2 相关方应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和管理体系,并向员工传达安全政策和安全意识,使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3 相关方应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第四条风险评估和管理4.1 相关方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4.2 相关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并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4.3 相关方应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确保供应链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五条事件应急处理5.1 相关方应建立健全的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报告、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5.2 相关方应及时报告任何安全事件,并配合业主方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第六条审核和考核6.1 业主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巡查、文件检查等。
6.2 业主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根据相关方的安全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处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相关方在履行本制度期间,应保守业主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2 相关方应确保其员工也遵守本保密条款。
第八条生效和期限8.1 本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方与业主方的合作终止。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
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概述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并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事故发生,确保职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 原则2.2.1 安全第一原则:职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安全必须放在首位。
2.2.2 法律依从原则:必须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
2.2.3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防控事故的发生,强化预防措施的推行。
2.2.4 综合治理原则:将安全管理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形成整体的管理体系。
2.2.5 持续改进原则:通过监督、检查、评估等手段,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质量。
3. 责任与义务3.1 承包商责任与义务3.1.1 具备施工资质: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1.2 人员培训与考核:承包商必须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3.1.3 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3.1.4 现场管理: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1.5 事故报告与处置:承包商必须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和防范。
3.2 供应商责任与义务3.2.1 产品合格: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3.2.2 产品标识与说明:供应商必须对产品进行清晰的标识,并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书。
3.2.3 安全培训:供应商必须对购买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使用培训,确保购买方了解产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3.2.4 合作配合: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购买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提供产品安全技术支持、配套设备等。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包括所有从业人员。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了解、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3.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临时调整和修改。
4.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本制度方可生效。
二、安全责任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三、安全培训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养安全意识和技能。
2.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控知识等。
3.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培训。
四、安全管理规范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范,并将其贯彻落实。
2.安全管理规范应涵盖以下内容:-工作现场管理规范:包括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备使用、临时用电、防护用品配备等。
-人员行为规范: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严禁酒后上班、违章指挥等。
-设备设施管理规范: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使用、定期检查等。
-废弃物处理规范:包括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应急处理规范: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处置流程、报告与追究等。
五、安全检查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现场环境、安全设备使用、人员行为规范等。
3.安全检查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或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负责进行。
六、安全奖惩制度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将安全作为一项绩效考核指标。
2.安全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荣誉证书、表彰会等形式。
3.安全惩罚可以是扣除奖金、责令整改、工作停工或追究责任等。
七、安全记录与报告1.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做好安全记录工作,记录重要的安全事件和工作日志。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之间的安全管理合作,确保合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掌控和管理。
遵守本制度是保障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共同安全的基础要求。
2. 管理标准2.1. 合作选择与评估1.企业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选择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并对其进行评估。
评估应包含但不限于对其安全管理和绩效情况的审查。
2.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据此决策是否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合作。
3.建立合作前必需的沟通渠道,包含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确定合作期限和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2. 安全责任和义务1.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签订明确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要求相互搭配,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2.企业应确保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3.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依照合同要求,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
2.3. 安全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依据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工作性质,供应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2.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确保其员工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记录培训情况,以备查验。
2.4. 安全管理措施1.企业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应共同订立安全管理措施,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2.安全管理措施应涵盖风险评估、防范掌控、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3.企业应建立风险报告机制,及时了解和处理安全事件和事故,并与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合作。
2.5. 安全检查和监督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以评估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检查和监督应包含现场巡检、记录检查、文件审查等形式,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搭配并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3.如发现安全问题或违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并要求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方改进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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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
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
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
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
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
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
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
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租赁单位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
审查内容包括: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
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
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供应方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