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疑难问题解答
防排烟系统几个容易疏忽的问题与解析
防排烟系统几个容易疏忽的问题与解析问题1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设置错误,没有按避难段设置。
认为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只需要满足高度不超过100m即可,不需要按避难段设置。
正确做法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应该和防烟楼梯间对应,按避难段设置。
解析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防烟楼梯间,《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第3.3.1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参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2017 第5.1.3条,“火灾时应开启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的常闭送风口”的规定,假设避难层火灾时,对于向上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应该开启避难层及相邻避难层上两层的加压送风口,对于向下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应该开启避难层及相邻避难层下两层的加压送风口。
因此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应该和防烟楼梯间对应,按避难段设置。
这样做才符合逻辑。
问题2对于加压送风系统的取风口与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间距,规范只要求同侧大于20m,竖向6m;常见设计中仅错开朝向但间距较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解析(1)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2)为消防安全考虑,消防进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无法满足时,排烟口在上,进风口在下,高低位错开布置。
问题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2017第4.5.1条,“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应如何理解?地下100㎡的房间设置排烟系统,是否要设补风?解析此条文断句应从“的”开始,即应理解为“除地上建筑的走道、除地上建筑的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答疑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答疑一、防烟系统1、自然通风方式中的可开启外窗(口)和自然排烟窗(口)有何区别?自然通风和自然排烟对开窗形式有何要求?【回答】:自然通风方式中的可开启外窗(口)的设置是确保该场所能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其面积指可开启玻璃窗扇的面积,非有效开启面积;自然排烟设施中的自然排烟窗(口)定义见术语2.1.5,最小清晰高度以上部分的窗户的面积均视为有效面积。
自然通风方式可开启外窗的形式规范未限制,自然排烟设施可开启外窗的形式应有利于烟气的排出。
2、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能否算作自然排烟口?【回答】: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主要用途是安全逃生出口,其上部(最小清晰高度以上部分)可算作自然排烟口面积。
3、固定窗的设置要求,玻璃幕墙是否可算作固定窗或者对窗的材质,型式的要求?【回答】:固定窗见术语 2.1.17,玻璃幕墙作为固定窗,其材质须满足可破碎要求。
4、公建整体高度超过50米,仅为50米以下服务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可以参考50米以下的公建采用自然通风设施?【回答】:对仅服务于50米以下独立部位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5、剪刀楼梯间是否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回答】:剪刀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剪刀楼梯间的防烟设计:1)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满足3.1.3.1条规定,剪刀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2)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含“三合一”前室)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3)剪刀楼梯间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含“三合一”前室)加压送风口设置满足3.1.3.2的规定,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否则应设加压送风系统;4)剪刀楼梯间的“三合一”前室必须加压送风,其加压送风口满足上述第3)条要求,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6、地下两层的封闭楼梯间是否可开窗自然通风,自然通风开窗要求?【回答】:地下两层的封闭楼梯间满足自然采光(每层都能采光),且首层自然通风设施满足第3.1.6条规定时,可不设加压送风系统。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汇编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汇编1.总则1.0.2中提到: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对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建筑工程,其平时的消防排烟是否也可按现行人防防火规范设置而不按本规范?2.总则1.0.5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那么当本规范与其他现行国家规范不一致时,该按哪个来执行呢?比如规范中表6.2.1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与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16 表4.2.3-1中要求互相矛盾。
3.规范对中庭的排烟设置有别于普通房间,有一些特殊要求,但是何谓中庭?比如常见的住宅门厅做成二层挑空,是否属于中庭?建议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
4.规范 4.3.7,“设置自然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尚应在屋面设置可熔性采光带(窗)。
”是否应为,当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及使用功能符合条文中的条件时,仅需要在屋面集中设置易熔带即可,如此一来带来一个问题,易熔带的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是指各层符合设置要求的房间面积之和吗?如果是各层均需在屋面设置易熔带,那没有屋顶的中间层又如何设置呢?5.规范4.4.5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是否意味着屋顶排烟风机这一经常使用于大空间厂房或仓库的设备,从此退出历史舞台?6.规范4.6.15给出自然排烟窗(口)面积计算公式。
但是在4.6.3中已经给出不同净高场所自然排烟窗的面积确定方法。
那么在设计中具体应按哪个来确定呢?是否应明确一下各自选用的前提条件?难道是分别确定然后取大值吗?7. 3.3.11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
如果封闭楼梯间有条件设置:顶部不小于1㎡,每5层内总面积不小于2㎡的窗,那完全可以自然通风来防烟了,又何必画蛇添足,把这些窗作成固定形式,再另外设置机械加压系统呢?且,地下室的楼梯间如何设置固定窗?无外墙不通屋顶的楼梯间又该如何设置固定窗?。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答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答嘿,咱今儿就来唠唠里那些让人挠头的疑难问题哈!你说这建筑防烟排烟系统,那可真是太重要啦!就好比是房子的呼吸系统一样。
要是这系统出了啥岔子,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啊!咱先说说防烟这一块。
好多人可能不太清楚,为啥要专门弄个防烟系统呢?这就好比大冬天你在外面走,风呼呼地吹,你不得围个围巾挡挡风呀!这防烟系统就是给建筑围个“围巾”,防止烟雾到处乱窜。
那这里面就有个问题啦,这“围巾”得围多紧才合适呢?围太紧了,空气不流通也不行;围太松了,那烟雾不就照样乱窜嘛!这可就得好好琢磨琢磨啦。
再讲讲排烟。
哎呀呀,这排烟就像是给房子开个“窗户”,把烟雾放出去。
可这“窗户”开多大合适呢?开小了,烟雾半天排不出去;开大了,会不会又有别的问题呢?还有啊,这排烟的通道得怎么设计呢?是直直的好呢,还是弯弯绕绕点好呢?这都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呀!比如说,有的建筑设计得特别复杂,那这防烟排烟系统要怎么布置才能全面覆盖呢?这可不是随便弄弄就行的呀!就像你穿衣服,得合身才行,大了小了都不舒服。
还有啊,不同的建筑类型对防烟排烟系统的要求也不一样呢!好比说医院和商场,能一样吗?医院里都是病人,那对空气的要求肯定更高呀!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得特别细心,不能马虎。
那怎么解决这些疑难问题呢?这就得靠专业知识和经验啦!得找那些懂行的人来好好研究研究,不能拍拍脑袋就决定了。
而且呀,还得不断地学习新的技术和标准,不能老是守着老一套。
总之呢,这里的疑难问题可不少,我们得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只有把这些问题都解决好了,我们的建筑才能更安全,人们在里面才能更安心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大家都得上点心!别等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呀!。
【 规范学习】《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0251-2017 学习100问
【规范学习】《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0251-2017 学习100问以下《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0251-2017 100问内容整理自网络,如有错误,还请指正。
(以下“新规范”指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老规范”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规”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6-2018 年版)(以下为正文,黑字为规范条文,红字为问题,蓝字为解答)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规范)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正式稿?答: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条文还在修改中,目前尚未见到 8.1 日不能实施的正式文件。
2. 2017.12 建设部公告提到 2018.8.1 日实施,请问是否有调整?答:问过四川消防所相关人员,目前没有新的文件。
3. 新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地铁建筑、医药高洁净区等反响较为强烈,应按其专业标准执行。
人防、汽车库仍按相应规范执行。
4. 新规范编制的出发点是什么?答: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兼顾灭火救援。
5. 新规范强制性条文情况?答:第 3 章1 对于不同高度建筑物机械加压送风和自然通风方式的使用条件;2 防烟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要求(合用前室、剪刀楼梯);3 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要求 3 条(楼梯间、前室、避难间);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分段设置要求;5 加压送风管道材料要求及风速限制;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固定窗设置要求;7 加压送风系统风量的确定(1.2 倍计算风量);第 4 章;1 水平设置排烟系统按防火分区独立设置;2 排烟系统设置要求(分段设置、排烟防火阀设置)3 排烟管道的材料要求及风速限制;4 设置补风系统的条件与要求;5 排烟系统风量的确定(1.2 倍计算风量)第 5 章1 加压送风机的启动控制要求2 火灾发生时的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控制;3 排烟系统与补风系统控制要求。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设计执行中常遇到的问题及解析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设计执行中常遇到的问题及解析摘要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自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在具体建筑工程设计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规范条文不明确,争议及执行难的问题。
总结归纳常见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条文执行解析。
并展望标准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技术标准执行问题防烟系统排烟系统Problems and analysi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GB51251-2017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moke management system in buildingsBy Jin ChongAbstract GB51251-2017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moke management system in buildings be executed from August 1,2018 to now,in the proc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pecific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esign,There a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unclear regulations,disputes and difficult implementation. Summarize common problems,and analyze causes.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that need to be further solved in the standard.Keywords technical standard,execution problem,smoke protection system,smoke exhaust system0引言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8年8月1日执行以来,因与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较,在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计算方法及设计思路上变化较大,让许多设计人在执行新标准时存在理解和执行上的差异,也给不少新建项目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
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
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宣贯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内的烟雾能够及时排除,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并为消防救援工作提供支持。
首先,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内设置合理的防烟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和排烟设备等组成部分。
烟雾探测器能够及时感知烟雾的存在,并发出信号触发排烟设备工作。
其次,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内设置合适的排烟通道和排烟口,确保烟雾能够顺利排出建筑物外部。
排烟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高处,保证烟雾排出的通道畅通无阻。
此外,技术标准还包括排烟系统的控制和监测要求。
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能够自动启动和停止排烟设备,以及监测排烟系统的运行状态。
同时,技术标准还规定了排烟系统的备用电源和灭火设备要求,以应对电力故障和火灾情况。
在宣贯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时,需要向相关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防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掌握技术标准中的要求和规定。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建筑物业主和使用单位的宣传,提高他们对防烟排烟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并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南和紧急救援方案。
通过宣贯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能够增强人们对火灾安全的意识,提高火灾应对和逃生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并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消防规范宣贯问题汇总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消防规范宣贯问题汇总1. 规范3.1.3,当前室送风⼝安装于吊顶上⽅时,可否将吊顶内空间按送风静压箱考虑?如果可以,对吊顶有什么要求?不建议这样设计。
加压风⼝可以往下装,但此时吊顶内空间视为竖井风道的延伸也要做内衬风管怎么做?2. 规范⾥建筑总⾼度⼤于50⽶的办公建筑,当其中部分楼梯只服务1~5层(⼩于50⽶),且满⾜前室只有⼀个门,是否可按照3.1.5采⽤楼梯间送风,前室不送风设计?3.1.5的第1款应该可以⽤于裙房。
但裙房与主楼间要防⽕隔断。
3. 规范3.1.6. 封闭楼梯间地下仅为⼀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层应设置有效⾯积不⼩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问题:1. 若地下2层的封闭楼梯间(<10⽶),是按防烟楼梯的要求满⾜顶部设置>1m2的可开启外窗还是要设置1.2m2(地下⼀层的要求还⼤于地下⼆层?)还是不能⾃然排烟?“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然通风系统,不能满⾜⾃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且地下仅为⼀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层应设置有效⾯积不⼩于 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这⼀段属于对仅地下⼀层的楼梯间(不限10⽶)的放松条款。
4. 规范3.2.1条、3.2.2条、3.2.3条中对采⽤⾃然通风的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的⾯积提出要求,但对安装⾼度、有效⾯积如何计算均⽆明确规定。
这些⽆有效⾯积和安装位置要求。
5. 规范3.2.4可开启外窗的⽕灾是谁来开启?这种情况是否允许?需要设置现场⼿动操作/消控联动。
6. 规范3.3.1 建筑⾼度⼤于100⽶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设置,且每段⾼度不应超过100⽶问题:建筑⾼度只有99⽶,但前室送风系统包括地下3层,送风系统超过100⽶,要分段吗?在GB50016已经写明⾼度以建筑⾼度为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宣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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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时烟气卷吸四周空气所产生的混合烟气流。烟羽流按火焰
及烟的流动情形,可分为轴对称型烟羽流、阳台溢出烟羽流、窗口
型烟羽流、墙型烟羽流、角型烟羽流。
直灌式加压送风——利用国外资料和国内实验成果
2.术语
• 2.1.11 储烟仓 smoke reservoir
位于建筑空间顶部,由挡烟垂壁、梁或隔墙等形成的用于蓄积火灾烟 气的空间。储烟仓高度即设计烟层厚度。
注:1 表3.4.2-1至表3.4.2-4的风量按开启1个2.0m×1.6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 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系数0.75计算; 2 表中风量按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两层,共开启三层的风量计算; 3 表中风量的选取应按建筑高度或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 确定; ——曾经有注4(4 对于有多个门的独立前室,其送风量应按前室门的个数计算 确定)
简介
• 3.3 系统控制 • 防、排烟系统的启动 • ——启动区域及启动方式 • 防、排烟系统联动控制的要求 • 加压送风系统的测压及风压调节 • 显示防排烟设施的启闭状态
防排烟标准执行中一些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排烟系统
12、 关于房间高度不大于3m时排烟口的一些规定:4.4.12-2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 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的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放宽条文)4.4.12-6. 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最大允许排烟量应按本规范第4.6.1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适用于净高大于3m的场所)不大于3m净高房间排烟口最大排烟量执行4.4.12-7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的要求。宜增加排烟口间最小距离的要求:排烟口之间边缘距离Smini≮0.9Ve0.5计算式执行; 其中 Smini----排烟口之间最小边缘距离,m;Ve----排烟量,m3/s。原因:发现有个别设计人员错误地将排烟口并排设置。
地上
N1
地下
N1
24m以下
2
1层或2层
取楼层数
24m及以上
3
大于等于3层
3
地下仅为车库和设备房
1
防烟系统
3.2.4/4.3.6关于可开启外窗手动开启的理解设手动开启装置;高位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4.3.6条文说明 ………手动开启一般是通过操作机械装置实现排烟窗的开启,为便 于人员操作和保护装置本条规定了开启装置的设置高度。手动开启装置理解:通过手动操作装置(拉杆、按钮等),联动电动、气动等驱动装置开启高位外窗,都认为是“手动开启装置”。
排烟系统
9、工业建筑的自然排烟距离4.3.2 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规范第4.6.3条规定经计算确定,且防烟 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 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5m。问题:如当工业厂房净高5m时,是否自然排烟口只能控制在14m内距离?理解:30m排烟距离的特性具有普遍性。实施:防烟分区内任一点到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0m的要求,对于通常的 排烟场合都适用。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净高大于10.7m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 间净高的2.8倍。
防排烟标准问题讨论答疑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学习讨论问答1.《标准》第3.1.3条第2款,前室送风口如设置于顶部时是否有布置位置的要求?对于一梯多户的住宅建筑,前室送风口采用墙面侧送风口时,如送风口只对其中一扇户门是否满足要求?当前室送风口安装于吊顶上方时,可否将吊顶内空间按送风静压箱考虑?答:关于前室送风口设置于顶部时的布置位置,《标准》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可由设计确定。
《标准》规定了前室采用墙面侧送加压风口时应正对前室入口设置,但没有明确前室有多个入口时如送风口只正对其中一个入口的做法是否满足要求。
因此,对于一梯多户的住宅建筑,前室加压送风口只正对其中一扇户门的做法是否符合要求,待定。
不建议采用吊顶静压箱设计,这种设计送风不能从送风管直接送到前室,存在多种隐患,如果吊顶内墙壁有缝隙、穿管孔洞,将严重影响送风效果,如果前室全吊顶,还对前室(电梯厅)的净高造成很大影响。
2.《标准》中建筑总高度大于50m的办公建筑,当其中部分楼梯只服务1~5层(小于50m),且满足前室只有一个门,是否可按照第3.1.5条第1款采用楼梯间送风,前室不送风设计?答:主楼内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可以,第3.1.5条第1款只能适用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裙房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当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3.地下2层的封闭楼梯间,是按《标准》第3.2.1条要求满足顶部设置>1 m2的可开启外窗还是按3.1.6条设置1.2 m2可开启外窗(地下一层的要求大于地下二层)还是不能自然排烟?答:《标准》第3.1.6条是对地下一层的封闭楼梯间的放宽条款,主要体现在仅设置直通室外的门;而《标准》第3.2.1条自然通风设施的要求中,是不允许直通室外的门作为自然通风设施使用的。
对于地下二层的封闭楼梯间,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但应满足自然通风条件,即5层内不小于2 m2可开启外窗,且顶部有不小于1 m2可开启外窗。
4.《标准》第3.2.1条、第3.2.2条、第3.2.3条中对采用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提出要求,但对安装高度、有效面积如何计算均无明确规定?地下三层及超过三层的防烟楼梯间是否允许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方式?答:《标准》第3.2.1条中,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等规定了自然通风开窗面积的要求,但未规定有效面积和设置高度的要求,第3.2.3条中避难层(间)规定了有效面积要求,但未规定设置高度的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答疑)
3.1.3条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 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 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 采用 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 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2.0m2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3.0m2 。 2 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 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 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 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 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疑问: 1、根据条文说明,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宜采用加压送风,那是不是 说还是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的?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自然通风?
答: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不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条文已有明确规定 :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根据规范编制要求,条文说明不能派生出 条文以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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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续): 2、第2款,如果前室有多个出入口时,加压送风口应该正对哪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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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条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
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
【HVAC】《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设计难点解决方案初探
【HVAC】《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设计难点解决方案初探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是我国首部独立颁布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专业技术标准,加上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章节的设计理念和基本做法,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
例如有的省份,不同城市不同协会出台了不同的地方解释,但其权威性并未得到规范编制组的官方认可。
有的省份至今未能出台地方实施细则,有争议的问题只能搁置。
由于该标准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基本依据,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因此如果对标准的各款条文理解不透,都会导致在上述各个环节出现偏差,严重时可能出现法律风险。
为此,笔者从设计的角度,将容易产生误解的一些条文列出,希望引起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的技术人员的重视,能够展开广泛的讨论,并能达成共识,进而避免在执行中各执己见,既防止因误解导致系统缺失或失效,又防止建设方不必要的投入。
在对标准的理解时,本文采用了三条基本原则,即:1、“国标”已经明确阐述且逻辑清晰的,不做过多的解读;2、“国标”中存在容易引起误解的条文,应到从各种工程实践经验及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达成共识。
3、“省标”已经明确且没有争议的,本文不做讨论。
由于“国标”和“省标”在防烟系统的有关条文相对异议较少,按照标准执行应该没有问题,故本文着重探讨排烟系统存在异议的地方。
1、关于中庭周围场所的范围问题由于中庭无论是自然排烟还是机械排烟,周围场所是否排烟及排烟量大小,都会对中庭排烟系统的设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如果范围不明确,从设计到验收的各个环节将无所适从。
“国标”4.1.3.4条原文: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也就是说,即使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将中庭周围场所隔开,甚至中庭与周围场所是不同防火分区,该中庭还是应算作有周围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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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宣贯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1:公式3.4.6 中N1 的取值
解答:地上楼梯间,大于24m,N1 取3,小于24m,N1 取2;地下楼梯间,不管多少层,N1 都取1;前室,3 层以内,N1 取层数,3 层以上,N1 取3。
问题2:自然防烟的窗户要求
解答:楼梯间和前室采用自然防烟时,外窗的面积均为可开启面积,也就是玻璃的面积,而非有效开启面积,开窗形式不限。
因为楼梯间和前室的目的是防烟,而非排烟,火灾不会发生在楼梯间或前室,无需采用有效开窗面积。
问题3:关于固定窗的定义
解答:固定窗一定是外窗,应设置在外墙或屋顶,且平时不可开启。
规范中关于固定窗的要求,均来自一线部队的意见,满足实战需求。
问题4:关于防烟和排烟的分段高度
解答:规范中的50m 和100m 均为服务区间的高度,而非建筑高度。
如公建地上48m,地下5m,地上+地下大于50m,则需要分段排烟。
另外,如风机未放置在服务区间,风机的压头要考虑非服务区间的损耗。
问题5:地上房间面积小于500㎡无需补风
解答:无论房间排烟量多大,无论房间的门是否为防火门,无论房间是否为内区,只要面积小于500㎡,均不需要补风。
因为房间面积小,疏散快,另外,根据实验,连续排烟1 小时,不会形成太大的负压。
地下走道或房间若采用机械排烟,均需设置补风。
问题6:上悬窗的使用
解答:房间面积小于200㎡时,自然排烟可以采用上悬窗,房间面积大于200㎡时,不能采用上悬窗,因为上悬窗不利于烟气排出。
问题7:负担不同净高场所排烟量的计算
解答:净高6m 及以下场所的排烟量为A,净高6m 以上场所的排烟量为B,其中A 为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B 为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A 和B 取大值为系统排烟量。
问题8:竖向排烟系统排烟量的计算
解答:每一层分别计算排烟量,取最大值为系统排烟量。
问题9:设置加压送风的地上楼梯间顶部设置固定窗
解答:内部楼梯必须伸出屋面,本规范的目的就是禁止做内部不到顶的楼梯。
有避难层的内部楼梯,可以只在最顶层的楼梯顶部设置固定窗,已请示过规范组。
问题10:设置加压送风的地下楼梯间顶部设置固定窗
解答:若地上有楼梯,可以设置在地上楼梯间的顶部;若地上没有楼梯,不可设置在内部,应靠外墙设置,并在最高处设置1㎡固定窗。
禁止做内部封闭楼梯,不利于扑救,要么伸出地面,要么伸出屋面。
问题11:防火分区内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解答:严格按照规范4.4.1 执行,保持防火分区的完整性,因为风管是传播烟气最快、最有效的途径。
问题12:加压送风和补风机合用机房
解答:可以合用。
问题13:集中手动开启装置
解答:可以分组设置,如南侧一组、北侧一组。
问题14:db 的取值
解答:顶部排烟时,db 为排烟口最低点到烟气底部的厚度;侧排烟时,db 为排烟口中心点到烟气底部的厚度。
问题15:加压送风机的位置
解答:宜设置在系统的下部,可以设置在屋顶。
问题16:规范3.3.10 和3.3.12 不冲突
解答:避难层有特殊要求,不仅需要保证避难层内一定的正压值,也需要为避难人员提供必需的室外新鲜空气,所以避难层设置加压送风时,还需设置可开启外窗。
问题17: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口的开启方向可不限,是否包含走道
解答:不包含走道,仅为房间。
因为小于200㎡的房间疏散快,对开启方向没有要求,而走道的安全性较高,仅次于楼梯间和前室,因此走道的自然排烟窗的开启形式要有利于烟气排出。
问题18:规范4.2.4,假如走道部分宽度大于2.5m,如何执行
解答:局部有小部分走道宽度大于2.5m,不影响走道宽度的定性,仍然按照小于2.5m 的走道。
若局部面积较大,可将局部区域与走道分别对待。
问题19:临界排烟量计算适用场所
解答:所有场所,包括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
问题20:每个排烟口的间距是否有限制
解答:没有。
问题21:屋顶风机是否可用,因为无法设置机房
解答:专家个人认为可以用,但需征求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或等图集出来参考图集做法。
问题22:规范6.3.4 未提及抗震支吊架,是否需要做
解答:需要。
问题23:规范要求火灾只开启一处防烟分区的排烟口,而排烟量是按照相邻2 个防烟分区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风口需计算临界排烟量,那么火灾时,风口的实际排烟量应该超过临界排烟量,怎么解释
解答:实际使用时,只开启一处,风管风速变大,风管阻力变大,风机性能曲线发生变化,自我调节。
问题24:中庭的定义
解答:目前无具体定义,可以参考上海防排烟技术规程中关于中庭的定义,或者由建筑来定性,暖通根据建筑定性设置防排烟。
问题25:如果地下有两层,封闭楼梯间不到负一层,直接到达负二层,是否可以采用规范3.1.6。
解答:可以,因为服务区间就一层。
问题26:地下楼梯间超过一层,是否可以采用自然防烟
解答:可以。
问题27:同一个防烟分区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那么同一空间,通过挡烟垂壁产生2 个防烟分区,是否可以采用不同排烟方式
解答:可以。
问题28:水炮是否适用于规范4.6.6
解答:适用。
问题29:住宅一层为扩大前室,直接对外开门,是否需要设置加压送风口
解答:需要。
问题30:直灌式送风的风量取值
解答:设计风量=计算风量×1.2×1.2。
问题31:规范3.3.4 是否适用于住宅地下部分为非机动车库或储藏室的情况
解答:不适用,根据规范来,地下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
问题32:首层前室有多个门,其它层均为1 个门,计算时如何取值
解答:住宅按照一个门,公建按照实际门数。
问题33:机械加压送风口和排烟口如设置在建筑不同面上,间距是否有要求
解答:没有要求。
问题34: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区域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解答:不用于疏散就不需要设置排烟措施。
问题35:如何保证每层送风量均匀
解答:根据规范3.3.5-4 以及国外图集,每个风口均需设置调节阀。
问题36:加压送风口的尺寸
解答:风井的面宽很重要,需要满足风口的长宽比,不宜大于4:1
问题37:补风采用70℃防火阀还是280℃防火阀
解答:专家个人建议采用70℃防火阀,因为补风温度高于70℃时,会造成呼吸道烧伤,对疏散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问题38:悬窗有效面积为什么是投影面积而不是迎风面积
解答:咨询过科研组,因为一般情况投影面积都要比迎风面积小,投影面积满足了,迎风面积肯定能满足。
问题39:风管及风口风速是根据计算风量还是设计风量
解答:根据计算风量,因为1.2 的系数用于漏风,实际风管及风口风量为计算风量。
问题40:排烟风机出口段,加压风机入口段的土建风井内是否需要设置内衬风管
解答:不需要。
问题41:楼梯为三层以内,仅需设置一个送风口,如果风机出口直接接百叶对着楼梯间送风,未设置井道,是否算直灌式送风,风量是否需要加大
解答:不算,无需放大。
问题42:内区采用机械排烟,固定窗如何设置
解答:等图集出来参考图集做法。
问题43:关于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解答:不能当成自然排烟口,因为疏散方向要和排烟方向相反。
问题44:关于避难走道和前室
解答:避难走道和前室考虑的都是防烟措施,而非避难走道排烟,前室防烟,可参考避难走道的定义。
问题45:关于前室加压送风口的位置
解答:科研组做过实验,若不对着门送风,烟气反而会被吸进前室,所以设计时,尽可能正对着前室入口的门。
问题46:净高大于9m,不设挡烟垂壁
解答:可不设挡烟垂壁,但并不代表不划分防烟分区,可以按照防烟分区要求设置排烟措施,再删除挡烟垂壁或看成虚拟挡烟垂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