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互助与支持,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凝结力和归属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由企业员工自愿参预的互助组织,旨在提供经济援助和互助支持。
第三条基金的目标是通过员工自愿缴纳互助金,建立一个互助共济的平台,为员工提供在乎外事故、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下的经济援助。
第四条基金的运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基金设立企业员工互助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企业员工自行选举产生。
委员会由一位主任、一位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员工参预基金的工作;2. 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3. 确定互助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4. 审核和决定互助金的使用;5. 监督基金的运作和财务管理。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并遵守保密原则。
第八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讨论基金的运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缴纳和使用互助金第九条参预基金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缴纳标准和金额,按时足额缴纳互助金。
第十条员工因意外事故、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需要申请互助金时,应当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和基金的资金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互助金。
第十二条基金的互助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医疗费用;2. 丧葬费用;3. 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4. 其他委员会认可的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基金的互助金发放应当及时、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基金的运作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员工的互助金和企业的资助。
第十五条基金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资金专户管理,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公开财务报告;3. 严禁挪用基金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员工互助基金会
腾业集团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该基金会以帮助公司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故定名为“腾业集团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并为此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是在集团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本着自愿的原则,依靠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支持,吸纳广大员工的资助,为帮助因各种突发性灾难或疾病而导致的困难员工而建立起来的互助性组织。
第三条资助原则:员工本人或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因为天灾人祸、突发性事故,以及子女教育、危重疾病等原因而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排忧解难,从而为推进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1、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公司员工团结互助事业;2、关心公司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和教育;3、筹集、管理和使用“员工互助基金会”资金;4、进行送爱心互助员工的调查核实工作。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第五条公司成立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保管、增值、使用、建账等项管理。
第六条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会长(董事长担任)、副会长(总经理担任)、秘书长(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室。
第七条基金会费用使用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每个月张榜公示一次,接受广大员工及会员的监督。
第八条委员会的职责:修改和制定基金实施办法,研究基金的筹集、使用和增值等问题。
第四章资金的来源第九条资金来源:1、集团公司首先投入10000元、各子公司首先投入5000元作为基础基金,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能动用基础基金如动用了基础基金,基础基金少于2万元则由各公司再投入一定数额补充到基础中,保证基础基金始终在此数额;2、公司以自愿捐献为原则,所有捐款员工均为“基金会会员”,基金会将为每位会员建立档案,并优先安排会员的互助。
自愿成为会员的员工需在《爱心互助基金自愿捐款声明》中签字确认,并每月从工资中扣出一定数额做为会费,基本标准为: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每位缴纳50元/月,经理级人员每位缴纳20元/月,主管级人员每位缴纳10元/月,其他人员每位5元/月。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为公司员工提供紧急救助和困难帮助,增进员工的福利和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运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民主决策、自愿参与的方式。
第四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募集捐款、发放救助资金、评估救助申请、开展员工关怀活动等。
第五条基金会是以员工自愿参与、自愿捐助的原则运作,任何人员不得强制参与和捐款。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员工自愿捐赠,也可以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及影响力重大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第七条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金安全、流动和合理利用。
第八条基金会应定期向公司及所有员工公开财务报告和救助情况报告,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员工代表由员工代表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由公司领导任命,副主席由员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制定救助方针、决定捐赠额度和救助申请审核等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基金会还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监事和监事助理组成,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运作、财务管理和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可以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基金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十五条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小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三章捐赠和救助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参与基金会捐赠是自愿的,可以按月、按年自愿扣款或一次性捐赠。
第十七条基金会设立捐款账户,接收员工捐款和外部捐赠,同时开展募捐活动。
第十八条基金会的救助申请由救助申请者填写救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评估后由理事会决定是否给予救助。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互助与合作,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凝结力和归属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员工互助基金,旨在通过员工之间的捐赠和互助,为员工提供紧急救助、医疗救助、难点救助等匡助。
第二章基金管理第四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基金的筹款计划和使用规则;2. 审核和决定员工的救助申请;3. 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4. 定期向员工发布基金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基金的筹款方式包括员工自愿捐赠、公司配捐等形式。
第七条员工参预基金捐赠是自愿的,没有强制性要求。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捐赠金额。
第八条公司将每年向基金捐赠一定金额,用于支持基金的运行和员工的救助。
第三章救助申请和发放第九条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者有特殊难点时,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
第十条救助申请需要填写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收到救助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基金的资金状况,决定是否赋予救助,并确定救助金额。
第十三条基金救助金额将直接发放给申请人,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紧急情况或者难点。
第四章监督与公示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员工公示基金的运行情况,包括筹款金额、救助情况等。
第十五条员工对基金的运行有监督权,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基金的使用情况,并向员工公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基金会是由公司员工自愿组成,以自愿个人捐赠和资金融通为基础,为解决员工生活困难、促进员工发展、提高员工福利而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宗旨是促进公司员工之间的互助、共融,增进员工的物质福利和精神福祉,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个人素质,促进员工的健康成长。
第四条基金会遵循的原则:自愿捐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独立自主。
第五条基金会工作范围: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员工互助资金筹集与发放、员工培训与学习、员工成长指导、员工健康促进、员工家庭关爱等。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基金会成员:基金会成员由公司员工自愿加入,享有平等权益,自愿参与基金会活动,自愿捐赠,接受基金会的帮助与服务。
第七条基金会成员权益:基金会成员有权参与基金会的讨论和决策,定期获得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享受基金会的帮助与服务。
第八条基金会成员义务:基金会成员应遵守基金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基金会的活动,自愿捐赠资金,尊重基金会的工作和决策,保守基金会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基金会成员退出:基金会成员可以自愿退出基金会,应向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基金会理事会批准,方可生效。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基金会组织架构:基金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一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由主要捐赠人、基金会成员和代表其他单位的人员组成,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并设立常务理事。
第十二条理事会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工作和财务状况,选举和罢免秘书长。
第十三条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设立各部门和工作小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项目管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基金会资金用于员工生活困难救助、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员工健康促进、员工家庭关爱等方面的公益活动。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互助与合作,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结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由企业员工自愿参预的,通过员工之间的捐赠和互助,为面临突发难点的员工提供匡助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互助、共享、关爱、共赢。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基金成员第五条基金成员包括所有企业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暂时员工。
第六条员工加入基金须自愿参预,填写加入申请并缴纳一定的入会费。
第七条员工退出基金须提前书面通知管理委员会,并经过管理委员会审核允许。
第三章基金资金第八条基金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员工的捐赠、企业的配捐和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九条员工的捐赠可采取一次性捐赠或者定期捐赠的方式,捐赠金额由员工自行决定。
第十条企业的配捐按照一定比例对员工的捐赠进行配套资助,具体比例由企业和管理委员会商定。
第十一条基金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员工的医疗费用津贴;2. 员工的子女教育费用津贴;3. 员工的住房难点津贴;4. 员工的丧葬费用津贴;5. 员工的灾难救助等。
第四章基金管理第十二条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选派的代表员工组成,设主任一位,副主任若干名。
第十三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员工参预基金,宣传基金的宗旨和意义;2. 确定员工加入基金的条件和程序;3. 确定基金的收支管理办法;4. 审核员工的互助申请,决定互助金额;5. 监督基金的运行情况,定期向企业和员工报告。
第十四条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基金的运行情况和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应保守基金成员的个人信息和互助申请的隐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基金运行第十六条基金的运行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包括以下环节:1. 宣传推广:组织员工了解基金的宗旨和意义,鼓励员工参预基金;2. 捐赠管理:采集员工的捐赠,并进行记录和存储;3. 互助审核:审核员工的互助申请,确保申请真实有效;4. 互助发放:根据审核结果,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互助资金;5. 运行监督:定期向企业和员工报告基金的运行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一、总则1.1 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公司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提高员工福利保障水平,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1.2 基金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3 基金的运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
二、基金的目的2.1 通过员工互助基金的设立,提供给员工在遇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等突发情况下的经济援助,帮助员工渡过难关,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2 通过基金的运作,加强员工之间的相互帮助和支持,促进员工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基金的资金来源3.1 公司每年将从利润中拨出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的初始资金,并定期进行补充。
3.2 公司员工可以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基金的捐款,捐款数额由员工自行决定。
3.3 公司可以接受来自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作为基金的资金来源。
四、基金的管理委员会4.1 基金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并经员工代表选举产生。
4.2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b) 确定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c) 监督基金的运作和资金的使用情况;d) 审核和批准员工提出的救助申请;e) 定期向员工公布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基金的申请和救助标准5.1 员工在遇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等突发情况下,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
5.2 救助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5.3 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救助申请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审核,并根据基金的资金状况决定是否给予救助。
5.4 基金的救助标准将根据基金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进行调整,确保救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基金的运作和监督6.1 基金的运作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包括基金的资金管理、救助申请的审核、救助资金的发放等。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互助与团结精神,提供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经济援助,特制定本员工互助基金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建立一个互助基金,通过员工自愿参预的方式,为员工提供互助金。
二、基金管理2.1 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本基金的决策机构,由公司指定的五名员工组成,其中一位为基金主席。
2.2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管理政策、审批互助金发放申请、监督基金的运行,并定期向员工通报基金的运作情况。
2.3 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可连任一次。
如有管理委员会成员因故离职,由公司指定新的成员填补其职位。
三、基金筹资3.1 员工互助基金的筹资主要通过员工自愿捐款的形式进行。
每位员工入职后,可选择加入基金并按月自愿捐款一定金额。
3.2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账户用于接收员工的捐款,并确保捐款的安全和透明。
四、互助金申请与发放4.1 员工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申请互助金:4.1.1 重大疾病治疗费用;4.1.2 严重意外事故的医疗费用;4.1.3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
4.2 申请互助金时,员工需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
4.3 管理委员会将对互助金申请进行审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赋予答复。
4.4 如申请获得批准,互助金将直接支付给员工,用于解决紧急情况下的经济难点。
五、基金运作透明5.1 管理委员会将每年定期发布基金的收支情况,并向员工提供透明的财务报告。
5.2 员工有权查阅基金的相关文件和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3 基金的账目将由公司独立的财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基金的运作合规和透明。
六、章程修订6.1 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或者修订,需由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6.2 对章程的修改或者修订将以公司内部通知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结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由企业员工自愿参加、共同管理、相互匡助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相互匡助、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基金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参预条件第五条参预基金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1. 本企业正式员工,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2. 已连续工作满一年;3. 愿意自愿参加基金并遵守本章程。
第六条员工参预基金应向基金委员会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参预协议。
第三章缴费规定第七条基金的缴费方式为员工自愿缴纳,每月缴纳金额为工资的1%。
第八条缴费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九条员工在参预基金前需缴纳入会费,入会费为月缴费金额的10倍。
第四章基金权益第十条员工在参预基金后可享受以下权益:1. 生病住院期间,可获得基金提供的医疗费用津贴;2. 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可获得基金提供的伤残津贴;3. 员工家属因不幸事故导致死亡的,可获得基金提供的丧葬津贴;4. 员工家属因不幸事故导致伤残的,可获得基金提供的伤残津贴;5. 员工家属因不幸事故导致重大经济难点的,可获得基金提供的经济援助。
第十一条基金权益的申请和发放以基金委员会的决定为准,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基金管理第十二条基金委员会由企业选派的代表组成,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基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2. 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策略;3. 审核和决定员工的权益申请;4. 监督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第十四条基金的资金由员工的缴费和其他捐赠组成,用于满足员工的权益需求和基金的运营。
第十五条基金的财务状况应定期向员工公示,并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六章退出与解散第十六条员工可在任何时候向基金委员会提出退出基金的申请,基金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好普公司主人文化的思想,本着互助互利的精神,帮助员工解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和家庭生活困境等问题,充分发挥企业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作用,增强企业凝聚力,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特设立广东好普集团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金来源第二条互助基金的来源1、总公司一次性投入5万元。
2、公司员工捐助,原则上要求每个员工都要捐款,数额多少根据个人经济能力采用自愿的原则。
3、接受企业外的捐款。
4、基金利息增值。
第三章基金会组织第四条总公司成立员工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保管、使用、记账等项工作。
委员会采取民主选举的办法,由公司管理干部、基层员工、财务人员等7—9人组成,任期三年,并适时增补委员会空缺人员。
并设秘书长一人,负责协调处理基金会有关事项。
第五条各营销公司成立基金会分会管理小组,由管理人员、基层员工、财务等3—5人组成,负责基金筹集、记账、申报救助等工作。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在公司重大会议上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基金使用情况,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四章互助基金使用与管理第七条救助的主要对象公司所有办理了正式入司手续的员工。
第八条救助对象的基本条件1、员工发生重大疾病,需花费较大医药费、治疗费的。
2、员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身体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3、员工家庭因发生重大事故,出现生活严重困难的。
4、员工其它重大工作、生活困难需救助的。
第九条救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救助3000—20000元,具体金额由委员会定。
对特殊情况需提高救助限额的,由管理委员会专题研究决定。
第十条救助申办首先由被救助者提出申请,如果本人不能提出时则由主管领导代理提出,各营销公司基金会分部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确定后报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确定后,由秘书长签发,并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第十一条互助基金的管理1、建立基金会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动他用。
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附件: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为健全和完善帮扶机制,向困难员工送温暖、办实事,帮助员工排忧解难,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成立员工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并制定章程如下:第一条基金会宗旨:弘扬“一人有事大家帮”的互助友爱精神,坚持“基金专用、量入为出、民主理财、重点帮扶、员工自主管理”的原则,持之以恒为困难员工办实事送温暖。
第二条基金会参与范围:本公司从业人员(除临时人员外)一律参加本会,到职后即为本基金会会员(包括试用期人员),即享有本章程规定之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基金一、公司一次性拨付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二、公司给会员每年交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员工每人每月缴纳¥5元;第四条基金管理:一、成立互助基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二、基金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保管、使用审批、记账、公示等工作。
三、基金的收支单独设帐,专款专用,由集团财务代管。
四、基金由基金执委会进行日常管理。
基金执委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任委员外出授权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职责,基金收支做到公开透明,每半年将收支结存和享受资助员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充分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五、基金会的所有基金必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帮助对象,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挪用及侵占。
六、基金会会员按月扣缴之基金如奉准离职、解雇、退会等基金会一律不办理退款。
第五条互助基金员工代表大会:一、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基金委员会委员,成立基金委员会,再选举产生执委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二、基金会主任、副主任、执行委员和委员均为义务职,委员离职由同部门会员推选增补,任何愿意为基金会服务的基金会成员都可以参与委员选举。
三、一般情况下,互助基金员工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如遇章程有重大缺陷或必须修改时,应召开临时员工代表大会。
第六条基金委员会任务:一、关于员工资助、互助申请之审议﹑督导及推展事项;二、关于基金之策划﹑保管及动用事宜;三、关于基金之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四、选举增补基金会主任、副主任、执行委员;五、其它有关员工资助、互助事项;六、基金委员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增强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助精神,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特设立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1.2 基金的设立遵循自愿互助、公平公正、风险共担的原则。
1.3 基金的管理遵循透明、公开、规范的原则。
二、基金的目的2.1 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帮助有困难的员工渡过难关,减轻其经济负担。
2.2 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3 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基金的组织形式3.1 基金由企业全体员工自愿参加,以个人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基金的资金来源。
3.2 基金设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由企业内部选举产生,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3 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组成,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4.1 缴纳方式:员工每月从工资中自愿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基金的缴纳款项。
4.2 基金的使用:员工遇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困难时,可提出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发放适当的帮助款项。
4.3 基金的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资金管理、申请审核、发放款项等工作,并定期向员工公开基金的收支情况。
五、基金的权益和义务5.1 员工权益:参与基金的员工享有基金的互助权益,有权申请获得基金的帮助款项。
5.2 员工义务:参与基金的员工应按时缴纳基金款项,并遵守基金章程的规定。
六、基金的监督机制6.1 基金设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由企业内部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基金的运作情况,保障基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6.2 监督委员会有权对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申请审核流程等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向员工公开监督结果。
七、基金的变更和解散7.1 基金章程的变更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审议和决策,并经过全体员工的同意。
7.2 基金解散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审议和决策,并经过全体员工的同意。
八、其他事项8.1 基金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1. 基金目的员工互助基金是为了匡助公司员工解决紧急难点和意外事件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该基金的目的是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和捐助,提供经济援助和支持,以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和互助精神。
2. 基金管理2.1 基金管理委员会员工互助基金设立一个由公司员工选举产生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成员组成。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基金的政策和规定、管理基金的资金、审核和决定员工的援助申请等。
2.2 基金资金来源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员工的自愿捐款和公司的配套捐助。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捐款,捐款数额没有限制,但每位员工每年的捐款总额不得超过其年薪的2%。
公司将按照一定比例配套捐助基金。
2.3 基金账户和财务管理基金设立专门的账户,用于管理和记录基金的资金流动。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基金的财务管理,定期向员工公开基金的财务状况和使用情况。
3. 援助申请和审批3.1 援助资格所有公司员工都有权申请基金的援助,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是正式员工,且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
- 必须在遇到难点或者意外事件时,确实需要经济援助。
- 必须提交完整的援助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情况说明、难点描述和相关证明文件。
3.2 援助申请流程员工需要填写援助申请表格,并提交给基金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如有需要,委员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或者进行面谈。
3.3 援助审批原则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以下原则审批援助申请:- 援助资金将优先用于员工生活中的紧急难点,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
- 援助金额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基金的资金状况进行合理分配。
- 委员会将保证援助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对所有申请进行公正的评估和审批。
4. 基金宣传和监督为了确保基金的公正和透明,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向员工公开基金的运作情况和使用情况。
同时,委员会还将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基金的了解和参预度。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篇: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企业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依照《劳动法》、《工会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浙江省关于建立员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宁波**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简称**公司,以下同)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是由全体在册员工参加,公司工会负责的员工互助互济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的宗旨是:依靠会员集体的力量,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在会员发生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经济困难时,给予一定补充性的经济资助,以缓解员工的暂时困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坚持以下四条原则:救急不救贫的原则;透明公开的原则;逐级申报、集体讨论的原则;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公司在册员工,承认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权利1、享受章程中规定的待遇。
2、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会员义务1、按基金会的要求和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2、会员出现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第二十三条1至5款中所发生的特殊困难时,按本章程规定的予以申报。
3、遵守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支持互助帮困事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是互助帮困基金的管理组织。
主任:公司工会主席副主任:委员:会员代表3-5人。
第九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制定和修改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2、按期公布互助帮困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3、审议、监督基金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4、审批会员的互助帮困补助。
第十条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
组长: 副主任兼任副组长: 公司财务主管成员: 工会分管委员、公司财务出纳。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小组职责1、办理员工入会、退会手续;2、按照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执行本会章程,做好互助帮困的日常补助工作;3、负责受理和审查基层支会提出的员工申请补助报告,办理有关补助手续;4、提出互助帮困基金会出现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5、负责向管理委员会报告每年度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引言员工互助基金是一种企业内部设立的福利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经济援助和保障,促进员工间的互助合作。
本基金章程旨在规范员工互助基金的管理、筹集和使用,保障所有参与人员的权益。
一、总则基金宗旨:员工互助基金的宗旨是提供经济援助和保障,促进员工间的互助合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基金目标:通过员工互助,缓解员工经济困难,提高员工生活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参与人员员工范围:所有在职员工均有资格参与员工互助基金。
参与方式:员工自愿参与,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是否参与或退出。
三、基金筹集筹集方式:基金筹集主要通过企业拨款、员工自愿缴纳、社会捐赠等方式进行。
筹集标准:企业拨款额度、员工缴纳标准等具体内容,由企业与员工代表协商确定。
筹集管理:筹集到的资金应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使用范围使用方向:员工互助基金的使用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困难补助、重大疾病救助、突发事件援助等。
使用流程:使用员工互助基金需经过申请、审核、批准等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正合理。
使用监督:使用员工互助基金应接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防止滥用。
五、基金管理管理机构:设立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合规运作。
管理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基金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侵占基金本金和收益。
管理报告:定期向员工通报基金的管理情况,接受员工的监督和质询。
六、监督与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员工互助基金的运作公平、公开、公正。
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基金的账目清晰、合法合规。
举报处理: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护员工的权益。
透明度要求:增强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接受员工的监督和评价。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参与监督和评价,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基金运作和管理。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名称本基金名称为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基金宗旨基金的宗旨是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共同努力,为基金会员提供紧急救助、难点津贴和福利改善等服务,增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三条基金性质基金是由公司员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基金的运作以员工的自愿捐款和资金投入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基金管理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由基金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基金会员第五条基金会员资格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均具备成为基金会员的资格,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暂时员工。
第六条基金会员权益基金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基金的捐款和资金投入。
2. 享受基金提供的救助和津贴服务。
3. 参预基金的决策和管理。
4. 参预基金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
第七条基金会员义务基金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积极参预基金的捐款和资金投入,按照规定缴纳会员费。
2. 遵守基金章程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3. 积极参预基金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义务工作。
第三章基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条管理委员会组成管理委员会由基金会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职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
2. 确定基金的具体运作方式和救助标准。
3. 管理基金的资金和财务。
4. 组织和协调基金的各类活动。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任期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四章基金运作第十一条基金收入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渠道:1. 基金会员的捐款和资金投入。
2. 公司的捐赠和资助。
3. 基金的投资收益。
第十二条基金支出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提供员工的紧急救助和难点津贴。
2. 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
3. 组织员工培训和活动。
4. 管理和运营基金的费用。
第十三条基金资金管理基金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并定期向基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互助基金会章程
互助基金会章程为规范爱心互助基金会运营管理,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高度关注广大员工的生活,动员公司全体员工自愿捐助,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属给予经济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本会全称:互助基金会。
第三条本会是非盈利性公司内部组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全体员工特别是捐赠人的监督。
第四条本基金会以互联网为信息公布平台,所有需要公布的材料及捐助信息均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基金委员会会长:公司总经理基金委员会委员:各部门经理基金委员会下设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五条捐助人范围:全体员工一、权利:1、有权了解基金会的收入、支出明细并要求基金会作出必要的解释。
2、有权参与基金会对受助人的情况核实,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二、义务1、遵守基金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2、实事求是地维护基金会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基金会的事情第四章基金第六条基金来源及管理一、由公司基金会发起倡议,号召全体员工捐助。
公司员工也可自愿在任意工作日向基金会进行捐助。
基金专列帐户,由公司财务代管,做到专款专用。
二、基金会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基金的支出必须以集体讨论通过后进行。
四、基金会收支明细必须公开,按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七条基金用途用于资助公司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因长期生病或突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特别困难的员工,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损失特别严重的员工,子女考取大学的贫困员工家庭,符合本基金使用宗旨和捐助人意愿的慈善项目。
第五章基金申领条件及程序第八条申领对象公司正式员工及内假退员工中处于特殊困难之中的员工。
第九条申领条件一、员工家庭因意外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二、员工及配偶、18岁以下独生子女(含多胞胎)发生严重意外人身伤害,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三、员工及配偶、18岁以下独生子女(含多胞胎)患有重大疾病发生高额费用,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
员工互助基金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合同工。
1.3 员工互助基金是由员工自愿参预、自愿缴纳和自愿受益的互助机制,旨在为员工提供紧急救助和福利保障。
二、基金管理机构2.1 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员工互助基金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由公司指定的员工代表组成。
2.2 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2.3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则,监督基金的运作和资金的使用。
三、基金缴纳和受益3.1 所有在职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基金的初始资金。
3.2 基金的缴纳比例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基金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3.3 员工在基金成立满一年后,可享受基金提供的救助和福利待遇。
3.4 员工在遇到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可向基金申请紧急救助。
3.5 基金提供的救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
3.6 员工享受基金救助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
四、基金运作和管理4.1 基金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管理和统计。
4.2 基金资金应单独存放于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定期进行审计。
4.3 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情况,并及时向员工通报相关信息。
4.4 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员工对基金的使用情况有所了解。
4.5 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汇报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基金退出和终止5.1 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办理基金退出手续。
5.2 员工退出基金后,再也不享受基金提供的救助和福利待遇。
5.3 如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解雇或者辞职,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取销其基金资格。
5.4 如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基金无法继续运作或者基金资金不足,有权决定终止基金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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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
(2015年1月1日经全店员工互助基金会首次会员代表大会一致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动员和组织员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发扬我店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提倡社会互助的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火锅店员工互助基金会(下简称:本店基金会)是在我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员工自愿参加,资金以全店员工个人缴费为主、各方资助为辅,在员工因生活困难、重病、伤残、意外灾害及死亡等造成特殊困难时,给予一定资助的员工互助性组织。
第三条****火锅店总店及各分店均为基金会的会员单位。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凡承认本店基金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按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的各店员工均可成为本基金会会员。
本店基金会会员采取首次加入制,首次不参加者,今后一律不再接受入会。
新进员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入会。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享受本店基金会所规定的互助补助待遇;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监督本店基金会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本店基金会所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发扬我店员工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热爱并维护员工互助互济工作;
2、遵守我店基金会章程,执行我店基金会决议;
3、按规定每月在发放工资时由财务代扣缴纳会费。
第三章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七条本店基金会互助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
互助基金的来源是:
1、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
2、本店股东资助款。
第八条本店基金会基金属于全体基金会会员所有。
第九条本店基金会基金的管理:
1、基金由本店财务部统一集中代为管理。
2、会员缴费、享受待遇,由财务部立帐,会员可随时查询。
3、建立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4、本店基金会基金除保证正常支付外,结余部份用于银行储蓄或购买国家债券,保证基金增值。
5、本店基金会基金的增值部分全部纳入基金,用于发展互助互济事业。
目前基金会的工作由财务部代为管理,其涉及到的办公费用暂由各店承担,不从基金会中开支。
第四章互助补助待遇标准
第第十条本店基金会互助补助的项目为:
1、会员患病补助;
2、会员死亡(因工、非因工)补助;
3、会员伤残、意外灾害补助。
4、会员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本店基金会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患病医疗补助标准:
会员患病入院,在冶疗期间给予一次性互助补助500元,出院结算后,总费用超过10000元的,按超出数额的10%再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
2、会员死亡抚恤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因工死亡给予一次性抚恤互助补助1000元。
(2)会员非因工死亡给予一次性抚恤互助补助500元。
3、会员伤残及意外灾害互助补助标准:
(1)会员因工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互助补助标准:1—4级补助800元;5—6级补助500元;7—10级补助200元。
(2)因水灾、火灾等意外事故,会员损失3万元以上者给予一次性互助补助1000元。
以上待遇标准可随着本店基金会事业的发展逐步调整、提高。
第五章互助补助申请和除外责任
第十二条员式加入基金会后,发生第四章第十条所列各项情况者可申请互助补助。
第十三条申请领取互助补助待遇需办理下列手续:
1、申请人或会员家属填写互助待遇申请表,交所在店长审核后签署意见,报财务部。
2、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1)申请患病医疗互助待遇时,提供医院诊辽证明;
(2)申请死亡互助待遇时,提供死亡火化证明书;
(3)申请伤残、意外灾害互助待遇时,提供相关机构证明;
(4)申请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互助,提供所在地政府(农村:乡以上;城市:街道以上)证明。
第十四条因下列原因所致死亡或伤残者不在基金会互助补助范围,一律不享受互助待遇。
1、因犯罪行为而致死致残的;
2、因自杀行为而致死致残的;
3、因工作时间干私活、玩耍或私自驾驶机动车辆等原因造成本人致死、致残的;
4、因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造成本人致死致残的。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基金会后,每项互助补助待遇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本店基金会实行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基金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修改章程;
3、推选基金理事会成员;
4、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为本店基金会常设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名,一名为理事长,另一名为副理事长。
理事会任期为二年一届,其职责是:
1、提出修改本店基金会章程议案;
2、依照章程制定各项实施细则;
3、审议决定本店基金会互助项目和待遇标准;
4、审议决定资金的使用,
6、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接受和完成会员代表大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监事为本店基金会的监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1名。
监事与理事任期相同,其职责是:
1、列席理事会议;
2、检查本店基金会基金财务状况;
3、监督本店基金会工作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行为;
4、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本店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财务部。
其职责是:
1、负责本店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
2、受理和办理会员互助待遇申请;
3、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监事会及会员监督;
4、接受和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本店基金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店基金会办公室。
后附基金会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