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批评史讲义第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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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批评史讲义第二讲
什么是文学?
文学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文章和博学。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八佾》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北史》列传第二十三《郑羲传》:“而羲第六,文学为优。”今人有以为此“文学”即指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即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不确;此外,文学也指人的博学,即今天意义上的学识或学术,如哲学、历史、语言等。可以看到,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突出了“文采”含义。同时,文学从它被使用时起就具有了学识(博学)含义。按照这种观点,凡是富于文采的作品和显示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魏晋时代,文学逐渐地将“博学”含义排除了出去,而专注于以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达情感。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较为狭窄的含义:文学是指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元嘉十五年,宋文帝设立“四学馆”:儒学、玄学、史学、“文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它意味着文学开始从广义文学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甩开非文学形态而独立发展,确立了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大致可以相当于今日的“语言性艺术”的内涵。这样,可以理解文学的另一个内涵较为单一的含义:文学是指那些以表达情感为主并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
但是,在中国古代,“文学”一词的内涵不是固定不变的,即便从魏晋六朝时期开始对于现代意义的纯文学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界定,“文学”一词最初的“博学”含义也并没有伴随它的“缘情”特点的突出而消退或消失,而是由于社会文化语境的特殊需要而时常复活,并且有时还占据主导地位。
从两汉时起,文学的“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和“博学”双重含义受到分解,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为“文学”或“文章”,而称学术著作为“学”或“文学”。刘歆、班固将《诗赋略》与《六艺略》、《诸子略》并列,说明两汉之际人们已经意识到作为纯文学的诗赋与经学、诸子的区别。到了魏晋六朝时代,这种区别逐渐形成了较为理性的认识,最典型的体现就是“文”“笔”之争。刘勰《文心雕龙·总术》:“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梁元帝萧绎《金楼子·立言篇》:“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渭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至如文者,惟须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这些辨析性的阐述,已经基本把握住了文学的本质属性。
然而到了唐、宋时期,“文学”的原始意义又重新得到发掘,“文”(文学)与“学”(学术)之间的分界再度弥合,“文以载道”或“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开来。这并不是文学观念的简单倒退,而是广义文学观了进一步的具体化,是在对文学的缘情特质有了比较清晰的界定之后,对于文学所具有的社会功能的一次刻意提倡,并且总体上并不因为这种提倡而放弃对文学审美性价值的追求。韩愈倡导文学传达“道”或“古道”:“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辞。”他反对过去那种一味注重“言辞”(相当于“文采”)的时风流弊,强调文学传达儒家“古道”。“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如果说“学”
(学术)的目的是表述儒家之道,那么同样,“文”(文学)的目的也就是传达“理”――儒家之道的具体化形态。“文”与“学”正是在“道”的基点上统合为一体。柳宗元更直接地主张“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于道不远矣。”。他反思自己年轻时只重视言辞及文采的偏颇,认识到“文以明道”才是文学写作最重要的事。他指出:“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他坚持认为如果沉溺于“文采”就会阻碍通向“尧舜之道”。这样,从唐代起,魏晋以降对文学中“言辞”及“文采”的片面追求得到调整,儒家的功利主义文学观占据了主导性地位,而“明道”成为最高目标,从而为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辩证统一铺平了道路。正由于“道”的主宰作用,“文”与“学”在“道”的基点上重新消除了差异,“文章”与“博学”两义再度形成统合,从而“文学”又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复活了先秦时代的原初含义。从此时起到清代,这种学术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一直被沿用,“文学”概念的二元性成为中国古代文论体系中的一个基本特征。清末民初学者章炳麟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这种广义的文学观的一种极致。他坚持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在他看来,“文学”一词应当具有如下含义:凡以文字形式显示在竹帛上的,就叫做“文”;而讨论“文”的规律和法则的,就叫做“文学”。这里不仅明确地沿用文学的文章和学术含义,而且使它无限地扩大到凡“著于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态。这意味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有文字记载的语言性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学,从而使得文学成为包括文章和学术在内的一切文字(语言)作品的总称。凡是用语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这就几乎包括了人类创造的所有语言(文字)性符号:口头言语、文字以及它们所传达的诗歌、散文、小说、哲学、历史等作品。文学既可以指有文采的表情的语言性作品,即今日文学;也可以指传达消息的日常言谈、记事载言的史书、说理论事的学术著述等,即今日非文学。这种包容一切的广义的文学含义,就与现代西方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语言性符号”(linguistic sign)一词相近了。这样,文学一词就是人的所有语言性符号行为及其作品的代名词了。所以,文学在广义上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语言性符号,包括今日的文学和非文学。
先秦的文学批评
言辞问题:先秦文学批评之萌芽
先秦典籍中最早就涉及的与文学批评相关的问题,就是“言”“辞”问题。
《周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周易·艮六五》:言有序。
《仪礼·聘礼》:辞无常,逊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
引申:
《周易·乾·文言》:修辞立其诚。
《论语·卫灵公》:辞,达而已矣。
《《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