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1 目的为建设一支掌握油气储运及相关业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等各项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技术专家本办法中的技术专家,是指公司范围内专业理论知识比较雄厚、实践经验丰富、了解本学科前沿、具有较高知名度、在石油储运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中具有权威性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4 职责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4.1.1 负责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的管理;4.1.2 负责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候选人;4.1.3 负责技术专家岗位设置和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
4.2 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技术专家选聘条件人员的推荐;4.2.2 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专家的任职考核。
5 管理内容5.1 技术专家选聘管理5.1.1 选拔范围a) 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石油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b) 在石油管道储运工艺、通信与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计量管理等专业技术领域起主要作用、有明确研究方向和独到学术见解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未担任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
5.1.2 技术专家选拔条件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作为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生产、科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的能力,能够组织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撰写过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同时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作为技术专家候选人。
a) 承担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组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者获得两项公司级技术创新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五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精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的监督,规避经营风险,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效益流失,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业务重点监督环节主要包括设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和工程结算等6个环节。
第三条设计管理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设计批复。
通过查阅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检查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批复内容,是否按规定委托或招标选择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确定。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检查设计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设计单位的确定是否合规。
(三)设计选型。
通过查阅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变更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内容,设备选型是否存在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厂家、供应商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招标审批。
通过查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检测等招标审批资料,检查招投标重要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审议,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组织招标,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以及明招暗定等问题。
(二)资格审查。
通过查阅投标人资质预审资料,检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是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并经年度评审合格或取得投标资格证。
(三)招标投标文件。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编制和报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评委组成。
通过查阅专家评委库和评委组成审批资料,检查评委是否是评标专家库成员,业主评委是否实行了职务回避,指定的专家评委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评委组成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开标、评标、定标。
通过查阅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结果等相关资料,检查开标记录是否有投标人签字确认,评委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打分表和评标报告是否有评委签名,是否按评委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是否按规定报批,开标、评标是否有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备案。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制度编号:GZ/XM 002-2021施行日期:2021-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21〕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 1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发行版本:A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
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
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4 重要风险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
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
5 职责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
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
5.1.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
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
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的评审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并在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建质[2003]210号)等规定,结合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以下简称专有技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先进性、独创性和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包括工艺软件包、基础设计、岩土工程技术方案等。
一般表现为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操作指南和数据资料等。
第三条专有技术应由申报单位自行开发或合作开发,可以是原始创新成果,也可以是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并经改进后在国内首先采用的创新成果,也可以是综合国内外各行业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集成创新的技术成果。
第四条申报专有技术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与生产、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发的专有技术应共同申报。
第五条认定的专有技术有效期为五年。
对于到期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需重新申报,经审核后可延长专有技术的有效期。
第二章评审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石油和化工行业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和管理工作,组建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下设专有技术评审办公室,专门负责专有技术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部分理事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专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并指导评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每年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从协会专家库中选取。
第八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高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的发展状况;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中油人劳字〔2006〕3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根据《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油人劳字〔2003〕343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企业执业资格三类。
第三条按照国家规定,执业资格指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委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集团公司选择与其业务相关的部分执业资格作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必备或参考条件(详见附件1)。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
第五条企业执业资格指集团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涉及重大技术、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技术条件。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归口管理、业务部门配合实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文件,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二)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政策;(三)制定与职业资格有关的培训计划并监督指导;(四)组织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五)公布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一)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论证,并制定相关资格专业水平标准;(二)申报执业资格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三)参与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和相关培训;(四)相关职业资格注册。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会同同级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职业资格人员考试、评审、推荐工作,人员自然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审查工作,组织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信息建库工作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3-12-(715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计【 2013 】478 号2013-1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 (以下称建设单位 )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 (气 )站、建构筑物等 (详见附件 )。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 (ERP) 系统、项目管理 (EPM) 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二 )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 (预 )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 (初步设计 )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三 )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四 )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五 )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六 )审批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及开工报告;(七 )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HSE) 、进度、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工作;(八 )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类、二类及专业分公司指定项目试运行投产方案,负责协调落实试运行投产所需资源;(九 )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十 )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DOC 14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建设〔2011〕109号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 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 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 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4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保证评标公平、公正~提高质量~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管理特点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集团公司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1,三,负责建立评标专家档案~调查、处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选定。
,五,负责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和考核。
第五条入选评标专家库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三,熟悉相关行业的标准、规范和造价体系~能够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或商务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
,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打造完善技术专家事业平台,促使各级专家带领团队潜心科技研发,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为抓手,努力构建“事业平台、社会地位、经济待遇”三位一体的技术专家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队伍是指工作关系在公司的两院院士、副总工程师、部门副总师等技术线干部。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公司各级专家的设置要服务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局,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分类,结合发展需要对岗位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坚持长师分设原则。
在重大系统工程和科研项目中,原则上分设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技术专家可担任技术指挥。
技术专家在项目中的具体岗位、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等根据公司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工程项目牵头单位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予以明确。
第六条坚持不交叉任职原则。
除在直接从事科研设计开发工作的部门可以任职外,公司技术首席、高级专家原则上不得担任非科研部门或非科研业务领域管理干部。
公司应加强与技术专家的沟通、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情况以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确定其任职岗位。
第七条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积极为技术专家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确保其在制定技术发展规划、重大市场开拓、重点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立项、实施、结果评估以及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职有权,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八条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公司应在科研人员保障、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科研条件配置方面为技术专家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努力为其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技术专家要做实专业业务职责、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引领作用。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
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施工作业队伍(以下简称企业和队伍)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勘探开发生产本质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企业和队伍,均须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没有资质的企业和队伍。
第三条资质审查分为企业资质审查和队伍资质审查。
企业资质审查主要是对人员素质、装备水平、技术能力、队伍管理、HSE体系、ISO 9000质量体系、ISO 14001环境体系、施工业绩和专业特长等进行核查。
队伍资质审查是对其设备设施、人员技术能力、施工业绩、HSE管理等进行评定,并按资质标准评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队伍应严格按资质申请条件及施工范围的规定进行资质申请和作业施工。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资质审查范围包括:(一)集团公司所属从事物探、井筒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二)集团公司以外已进入或申请进入集团公司市场从事物探、井筒作业服务的企业和队伍。
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中石化和中海油的直属专业公司、研究院和油田的二级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以及其他队伍的上级法人单位。
本规定所指队伍主要指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活动的下列队伍:物探队伍:包括地震队、重磁队、电法队、化探队、测量队。
井筒作业队伍:包括钻井队、固井队;测井队、射孔队;综合录井队;大修井队(侧钻队)、小修井队、压裂队、酸化队、试油队、地层测试队等。
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待集团公司确定队伍名称并定编后再行组织资质审查。
从事欠平衡钻井技术服务、泥浆技术服务、空气钻井技术服务、连续油管作业等特殊服务施工队伍的资质,划归到企业资质审查范围内。
第五条资质审查按照“两级审查,一级发证”的原则,由各石油管理局(勘探局、公司、指挥部)(以下简称管理局)和油气田公司组织初审,集团公司组织终审并核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