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章程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精选五篇)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精选五篇)第一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等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2、每月对住院病历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包括抗生素使用率、分级分限使用、抗生素联合应用、抗生素应用指征等),对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3、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并上报。
4、每月抽查十份病历对抗生素应用指征、选药合理性、联合用药合理性、价格、疗效、疗程进行评价,写出讨论意见及整改内容。
5、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的知识培训、考试。
6、督促进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对每季度培养及药敏进行分析,指导临床用药。
第二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寿县中医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人员职责小组各成员职责分工:朱长钧:主要负责统筹全面工作及部署,及时传达院方相关会议精神及要求。
监督抗菌药物应用情况。
鲍拥军、王霞:具体部署科室抗菌药物应用工作,及时了解使用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
徐正环、童海波:负责抗菌药物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药物使用情况,协调药剂科与各临床科室共同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药物使用规章制度。
及时记录药物使用情况,并登记造册。
陈孝贵,徐佩松,祝平,金袭,赵传蕴:针对各科室情况确切有效的执行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及时向药剂科反映本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李勇:向本院临床科室提供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寿县中医医院2012年6月20日第三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等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2、每月对门诊病历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检查(包括抗生素使用率、分级分限使用、抗生素联合应用、抗生素应用指征等),对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3、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并上报。
4、每月抽查十份处方对抗生素应用指征、选药合理性、联合用药合理性、价格、疗效、疗程进行评价,写出讨论意见及整改内容。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01-YX-0006 题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修订日期2022.11.目的: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
2. 范围:全院3. 内容:3.1 为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管,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护理部、呼吸内科、感染科等各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3.2 抗菌药物工作组职责:3.2.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2.2 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2.3 定期检查、调查和分析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督促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2.4 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3.2.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3.3各部门职责分工:3.3.1 医务科3.3.1.1 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
3.3.1.2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
3.3.1.3 组织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和考核,按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权,并对处方权和调剂权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将新增和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及时进行信息系统维护。
3.3.1.4 督促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使用、更改、停用抗菌药物病程录中要有使用、更换原因和效果评价的分析记录;根据药物敏感试验选用抗菌药物;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做到有样必采,及时留取标本送检;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院管理、医务、药学、科教、护理、院感、临床医学等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人员变动时须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调整。
三、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定期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
四、严苛全面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晰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相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展开严苛限量,明晰各级医师采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五、加强抗菌药物的购用管理,定期对抗菌药物购用目录进行梳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
六、定期对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域情况及有关掌控指标展开分析评价,对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展开干涉和督导,将抗菌药物有关掌控指标掌控在合理范围内。
七、加强临床微生物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八、创建和全面落实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评测制度。
评测结果及时在全院范围内展开通报,评测结果做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九、药学部门、院感科等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十、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于医务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非政府实行;二、审议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制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评测制度,定期非政府人员对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出具的处方、医嘱展开专项评测;五、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药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本单位特设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小组。
现将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制度如下:一、组织机构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院药物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药学、感染科、临床用药科室的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药物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
2.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知和管理能力。
二、职责和任务1.制定并修订本单位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其与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相一致。
2.核准和审查使用抗菌药物的申请,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适应症和合理用药原则。
3.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相关数据,定期编制使用情况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4.协助药学部门制定抗菌药物的配送计划,确保供应的可及性和安全性。
5.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能力。
6.加强对疑似耐药菌感染的监测,并协助感染科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7.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协助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评估和完善相关指标和标准,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9.参与到临床用药科室、感染科室举办的研究和课题中,为开展临床科研做好支持工作。
三、工作程序1.抗菌药物使用申请的审批流程:(1)医生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提交使用申请,包括病人基本信息、临床证据、病原学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2)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包括病情严重程度、抗生素选择的合理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抗菌药物使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药物。
2.数据收集和分析流程:(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和整理每日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量、使用频次、使用途径等。
(2)药学部门提供统计和分析的工具和支持,协助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统计和分析数据。
(3)定期编制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提交给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委员会。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耐药菌株不断出现并蔓延,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成为必要之举。
本制度的目的是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制定并推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策略,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管理水平,降低抗菌药物的滥用率,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的健康。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1.组长:由医院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2.组员:包括临床医生、药剂师、感染控制医师、护士和药学管理人员等,各自负责所属领域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1.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2.研究和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临床路径,推广并培训相关人员的理解和应用。
3.研究和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解读。
4.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并确保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5.加强药学管理,确保抗菌药物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相关质量管理标准。
6.与感染控制科、临床科室、药剂科等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7.定期组织针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他们的抗菌药物使用意识和管理能力。
9.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和耐药菌株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10.定期向医院管理层报告抗菌药物管理的工作进展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运作方式1.成立定期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抗菌药物管理的问题,并追踪和评估工作进展。
2.组织和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论坛,提高工作组成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建立与其他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联络和合作,互相交流和分享经验和成果。
五、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绩效指标1.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以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和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为指标。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章程
质量管理文件(Qa—药事管理)邳州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等有关要求,成立邳州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负责监督、指导医院抗菌药物的引进、保管、使用管理等。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在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
第三条设副组长1~2人,由医务科、药剂科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设组员5~7人,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成员原则上必须是药事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医院发文通知。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七条在院长领导下,在上级机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多学科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合作机制,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第八条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和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十条组织专家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提出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提出与抗菌药物使用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第十二条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一、工作组成立背景
在当今社会,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已成为公共卫生领域的一大难题,容易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
管理和监督,保障用药安全,我院特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工作组组成
本工作组由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任组长,感染科、药剂科、临床科
室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每个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临床经验。
三、工作职责
1.起草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政策、流程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推广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医务人员和患
者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3.监测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档案,追踪相关患者的用药情况,确保合理使用;
5.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针。
四、工作方法
1.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使用审核机制,确保抗生素的使用符合制度规定;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药准确性和规范性;
3.定期组织医院内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进行绩效考核;
4.与药学部门密切合作,设置抗菌药物临床应急备案制度,提供用
药指导;
5.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随访,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五、工作总结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滥用现象的发生,使医院内各科室的用药更加规范化和精准化。
希望通过工作组的不懈努力,进一步提升医院抗菌药物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服务。
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制度
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的使用,制定本职责制度,减少滥用抗菌药物,保证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降低感染率。
二、职责1. 清点抗菌药物库存,确保药品齐全,数量准确。
2. 对进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抗菌药物进行雷同比对,并及时记录入库时间、有效期和厂家等信息。
3. 对医院每一位开具、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调查及审核,确保开药医生均已通过抗菌药物使用责任考核。
4. 制定、更新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根据不同病情开具不同的抗菌药物,并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调整。
5. 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个案进行管理,记录用药时间、药物种类、数量等信息,并将记录文件上传至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6. 根据医生开处方情况以及患者用药情况收集相关化验结果并做出保存、判读及解释。
7. 定期对医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指导、知识培训,帮助医生了解病人所需的适当治疗方案,提高医生知识水平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8. 对抗菌药物异常使用的患者进行跟踪调查,并对不规范医师进行建议整改,提高医师的临床用药水平和对抗菌药物指南的遵循。
9. 建立抗菌药物信息统计体系,收集病人治疗情况及药物使用情况,制定医疗方案,比对并评估疗效。
10. 每周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报告,及时将用药情况上报社区内办公室,并统计用药情况。
11. 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大型活动,增加患者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管理水平,增强医生的合理使用意识。
三、权利1. 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过程进行管理和跟踪。
2. 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生开处方情况进行记录,并披露给有关部门。
3. 指导医生选择适合的抗菌药物,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和配方。
4. 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等方式,向医生传递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信息,促进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水平。
四、责任1. 给予医生合理的疗效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患者咨询工作,协助医生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
.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为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更好地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院成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组长:成员: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成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负责落实、指导、监督和检查抗菌药物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小组成员每月对临床科室抗菌素应用的种类、数量、药品价格进行统计、分析;对1类手术的抗菌素应用时间进行检查;对门诊处方应用抗菌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每月进行总结,并对使用抗菌素多的科室进行现场分析、指导。
“危急值”项目表(一)、检验科“危急值”项目表项目范围单位血红蛋白<60 >200 (>220新生儿)g/L白细胞<2.0 >25.0 109/L 血小板<30 >500 109/L 凝血酶原时间>30 s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55(肝素化不做危急值记录,电话告知) sD2聚体>7.0 mg/L纤维蛋白原Fg <1.0 g/LC-反应蛋白>50 mg/LALT >500 U/LAST >500 U/L肌酸激酶>2000 U/L淀粉酶(血)>1000 U/L血糖<2.7 >20.0 mmol/L血尿素>17 mmol/LNa(血)<125 >155 mmol/LK(血)<2.5(<3.5心内)>6.0 mmol/LCl(血)<85 >120 mmol/LCa(血)<2.0 >3.6 mmol/LPH(血)<7.20 >7.50PO2 <60 mmHgPCO2 <35 >45 mmHg免疫组:HA V-IgM阳性;微生物组:血液、胸腹水、脑脊液培养阳性;脑脊液镜检找到新型隐球菌或其他细菌应立即电话回报并登记。
细菌培养发现多重耐药菌也应按危急值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二)、心电图室“危急值”项目1、急性心肌缺血ST段下移≥0.20mv(不适宜平板)2、急性心肌梗死3、致命性心律失常(1)心室扑动、颤动(2)频发多源、多形室性心动过速(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5)预激伴快速心房颤动(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伴双分支传导阻滞(8)高度及三度房室传导阻滞(9)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10)大于3秒的心室停搏(三)、超声科“危急值”项目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或血管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药物抗菌剂管理小组及职责
药物抗菌剂管理小组及职责一、引言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物抗菌剂的管理和合理使用,特成立药物抗菌剂管理小组,以确保患者在使用抗生素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治疗,减少抗菌剂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二、管理小组的目标1. 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内的抗菌剂管理政策和指南;2. 监督抗菌剂的使用和使用方法,确保合理使用;3. 提供教育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管理意识和知识;4. 分析和评估抗菌剂的使用情况和效果;5. 推动研究和合作,以改善抗菌剂管理的实践。
三、职责1. 制定和实施指南管理小组将制定医疗机构内的抗菌剂管理指南,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指南应涵盖以下方面:- 抗菌剂的选择、使用和停用标准;- 对特殊类型患者的抗菌剂管理措施;- 抗菌剂的存储和配发;- 监测和报告耐药性和感染控制;- 抗菌剂管控和反馈机制。
2. 监督抗菌剂的使用管理小组将监督医疗机构内抗菌剂的使用情况,包括:- 确定适应症和禁忌症;- 监测抗菌剂的处方和使用;- 确保抗菌剂使用符合指南。
3. 提供教育和培训管理小组将负责向医务人员提供关于抗菌剂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 抗菌剂的正确使用和剂量;- 多重耐药性的防控;- 抗菌剂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4. 分析和评估管理小组将通过对抗菌剂使用情况和效果的分析和评估,以期改善抗菌剂的使用和管理。
5. 推动研究和合作管理小组将推动抗菌剂管理领域的研究和合作,以提高医疗机构内抗菌剂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四、总结药物抗菌剂管理小组的成立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内药物抗菌剂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通过制定指南、监督使用、提供教育和培训、分析和评估,以及推动研究和合作,管理小组将促进抗菌剂管理的实践,从而保证患者获得适当的治疗,并减少抗菌剂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防止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药剂科。
###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医院分管领导;2. 感染科主任;3. 药剂科主任;4. 相关临床科室主任;5. 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和药师。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3. 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进行纠正;4.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5. 分析细菌耐药性变化,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原则第六条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2. 有样必采:在使用或更换抗菌药物治疗前,应正确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及药敏试验。
3. 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4. 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5. 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6. 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7天,超过7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
7. 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24小时(重症感染12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8. 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料-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章程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章程
按照总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落到实处。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作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感染控制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工作制度
1、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作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监测、评估本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规范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抗菌药物日常管理工作。
药剂科每月定期将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统计指标上报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公示,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3、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每月从抗菌药物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包括临床、药学、护理、检验等专业人员,对医院各科室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4、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两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5、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处方行为的检查和干预力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疗革改目标。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组织架构:(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下,常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组成: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医务.药学.临床科室主任.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等部门负责人等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专业药师组成。
(三)行政管理:医务科(四)技术管理:药学部门组长:刘晓平副组长:王挺.黄德玖成员:杨远高.曾列.兰元军.尹智.刘盛国.庞胜.李英.刘光义.张勇军.邹华.陈正文.杨元.范邦雄.姜勇.付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机制1.按照工作组职责,全体成员相互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3.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4.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5.对我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并按要求上报。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章程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章程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章程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外科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
1.3 定义围手术期: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至手术治疗结束后的恢复期结束。
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手术中或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
二、组织架构2.1 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政策、培训医务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处理违规行为等。
三、使用原则3.1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性较高。
(2)手术过程中可能发生细菌感染。
(3)患者存在易感因素,如免疫力低下、营养不良、糖尿病等。
(4)手术切口分类为I类或II类。
3.2 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3.3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使用流程4.1 术前评估术前由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2 处方开具如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由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后执行。
4.3 用药管理药师负责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4 术后评估术后由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五、培训与教育5.1 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部门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与教育。
5.2 培训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药物选择、用药疗程、用药管理等。
六、监督与检查6.1 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部门应定期对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一、目的和背景该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并减少抗菌药物滥用。
二、工作组组成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院药学部、感染科、临床科室抗感染部门的专家组成。
2.工作组每年由医院药学部负责组织人员调整和评估。
三、工作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评估和监测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包括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频率、疗程等。
3.指导医院开展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药物管理和合理使用的培训与宣传工作。
4.根据临床需要,建议医院合理配置抗菌药物,确保药物的供应充足。
5.配合药学部定期审核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协助感染科和临床科室抗感染部门开展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和药敏试验工作。
7.配合医院开展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四、工作程序1.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按照固定议程进行工作讨论。
2.会议由工作组主任主持,会议纪要由工作组秘书撰写并保存档案。
3.工作组按照年度计划,开展相关的调研、评估和培训。
五、工作保障1.医院应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2.医院药学部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支撑工作组的工作。
六、绩效评估1.工作组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改善、培训工作成效、临床治疗效果的提高等。
2.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组织调整和人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协议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八、争议解决1.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进行仲裁或诉讼。
九、补充条款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无论工作组成员更替与否,仍然有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院抗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抗菌药品的管理,规范抗菌药品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抗菌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协调抗菌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2.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抗菌药品的采购、使用、评价和监督,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监测医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细菌流行病学依据。
4. 各临床科室:负责抗菌药品的合理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三、抗菌药品使用原则1.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遵循以下原则:(1)病原学诊断明确,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2)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物说明书使用抗菌药物。
2.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避免滥用:(1)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2)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3. 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度:(1)一线抗菌药物:适用于大多数细菌感染,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使用;(2)二线抗菌药物:适用于病情较重或复杂细菌感染,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使用;(3)三线抗菌药物:适用于疑难、重症细菌感染,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4. 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审批后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如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2. 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抗菌药物处方和用药。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2. 医院感染控制科定期汇总医院细菌耐药情况,向全院反馈,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有管理抗菌药物的单位。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是负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医院的药事部门、感染控制科、临床科室、药剂科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二)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三)对医疗机构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四)组织抗菌药物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五)针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标准规范,积极提倡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促进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流程,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登记和调查制度,记录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用药剂量、使用时间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医生处方抗菌药物的行为进行审核,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和使用频率。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储存和配送制度,保证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分析。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报告制度,对抗菌药物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信息共享系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抗菌药物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宣传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生素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生素使用意识和水平。
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制度守则
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制度守则一、组建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管理,提高患者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质量,特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以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组织构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临床药剂师:负责抗菌药物的学术指导、药学知识普及和监督患者用药情况。
2.临床医师:负责临床抗菌药物处方和患者的临床诊断。
3.医生护士:负责临床患者的治疗和监测。
4.卫生院领导:负责协调卫生院的工作。
5.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管理和维护。
三、职责和责任1.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临床应用流程,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的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使用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3.学术指导和培训临床医生和护士,提高其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4.制定抗菌药物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安全。
5.定期评估和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收集和汇总,提供分析和参考。
7.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的临床研究,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8.制定抗菌药物的管理流程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四、工作流程1.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问题。
2.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小组可以成立工作小组或专家组进行具体工作。
3.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和责任进行工作,互相协作和配合。
4.小组成员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和反馈,共同解决。
五、日常管理1.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和培训,积极参与工作。
2.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和处方抗菌药物。
3.严格遵守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禁忌症,不得超量和超程使用抗菌药物。
4.及时反馈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药物问题,及时上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5.建立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特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与监管。
第二条管理工作组通过制定和执行抗菌药物管理政策,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的效果,推广合理用药的知识,并进行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管理工作组由医院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管理工作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管理工作组成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保密患者信息,勤勉尽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本工作制度经管理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七条管理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政策和指导原则,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
(二)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趋势,评估抗菌药物的疗效。
(三)开展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技能。
(四)定期组织开展管理工作组会议,交流、总结工作经验,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与相关科室建立联络机制,建设抗菌药物的信息网络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和协作。
(六)制定抗菌药物的备案和审批程序,保证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七)针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及时展开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医疗卫生秩序。
第八条管理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小组,开展特定的工作,例如:临床用药指导小组、抗菌药物培训小组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管理工作组设置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成员由相关科室推荐并经受批准。
第十条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组会议,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并在组长职务出缺时代理组长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工作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测、培训、信息共享、备案审批等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管理工作组需与医院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抗菌药物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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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文件(Qa-药事管理)
邳州市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等有关要求,成立邳州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
负责监督、指导医院抗菌药物的引进、保管、使用管理等。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在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第二章组织
第二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
第三条设副组长1~2人,由医务科、药剂科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设组员5~7人,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成员原则上必须是药事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医院发文通知。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在院长领导下,在上级机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多学科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合作机制,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和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十条组织专家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提出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提出与抗菌药物使用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第十二条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组长负责召集开会研究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药事委员会成员参加。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会议亦可作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专题会议召开。
第十六条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组长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亦可由三名以上组员提议,在组长同意的情况下召开)。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第十八条医务科是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在药事委员会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闭会期间,医务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据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履行其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药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或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组长请求,或依据本章第十六条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医务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第二十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秘书)协助工作组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会议档案》,整理、保存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的文件和档案。
第二十一条组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副组长依次临时主持工作组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对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的产生:工作组成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相当的专业技术能力。
实行兼职聘任制,应由院长、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提名,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
工作组成员聘用期一般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特殊情况可由药事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组长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原则上,工作组成员需要以多学科专家的合作为基础,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为准则。
对各成员的工作,院方需要给予明确的委任以及各管理部门强有力的支持。
第五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委员会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管理工作组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闭会期间,监督医务科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委员的义务
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工作组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在公开之前应保守秘密。
3、若工作组成员与工作组会议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应主动向组长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工作组成员不得接受抗菌药物生产、经营等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抗菌药物生产、经营等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工作组成员有义务向药事委员会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委员会或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组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水平和能力。
8、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工作组各项决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内容如果与国家或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时,以国家或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邳州市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