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板天花吊顶工程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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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吊顶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装饰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庭宇天花装修班(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长安莞云购物公园装饰工程一层、三层石膏板天花吊顶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和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长安莞云购物公园石膏板天花装饰增加工程

二、工程地址:长安乌沙

三、结构类型:Φ8螺杆吊杆、轻钢龙骨、9厚石膏板面层天花;

四、面积:总约2500m2 (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材料上楼、包限额领料(主要材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六: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及单价:

1、首层天花:面积约300平方米,以实做面积为准。

a:首层承包天花范围:首层D~F轴交2-3轴;A-C轴交4-7轴;

b:工作内容:打吊杆、安装龙骨、上石膏板、预留空调口、管道阀门检查口、开灯孔、检查口盖板制安、标高高低差天花侧立板安装等完成天花装饰的未有说明的一切必要工序,并

包括材料运输、工完清场。

c:首层石膏板天花单价为每平方投影面积人民币27元。

2、三层天花:面积约1800平方米,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a:三层承包天花范围:三层1-6轴交K-R轴范围内的石膏板天花。

b:工作肉容:打吊杆、安装龙骨、上石膏板、预留空调口、管道阀门检查口、按电工标出位

置开灯孔,检查口盖板制安、灯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和位置制安等完成天花装饰的未有说明的

一切必要工序,并包括材料运输、工完清场。

c:三层石膏板天花单价为每平方投影面积人民币33元。灯槽每延长米25元。

3、所有单价不得因工程量增减而改变。

七: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后甲方给乙方实际工作人数每工人每天支付伙食费¥100.00元,工程完成后二天内支付款项为总工程款80%(包括借支款),余下20%经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余下的工程款;如因乙方技术力量或人力不足没能力完成本工程自行退场的,除乙方已预支伙食费外,甲方不再支付给乙方任何工程工资款;如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过程中造成返工损失效大和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退场费为已完成合格工程总进度的60%工程款。

八:工期:从2017年5月5日开工至5月15日完工,共11个日历天。由于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按实延顺,如甲方工期实在紧张,乙方尽量满足甲方要求,增加工人赶工,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支付工人伙食费。按时购按所需的一切材料。提供工人住宿场所,工人住宿安排在工地

三楼,床铺由乙方搭设,床上用品由乙方自理;

2、提供施工用电主线接驳开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是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身体健康的18岁~45岁的男性。严禁

使用童工。

2、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包括生活区寻衅闹事,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如有发现,将给予500元

~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

5、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负责。

6、负责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机械,电线电缆,保管好自已的工具。

7、伙食自理,煮饭所用的一切用具自理。

十、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东莞市制定的现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现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要时须戴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同时不能穿拖鞋作业,不能在施工现场吸烟,如发现,给予100元/人次罚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和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意拆除安全防护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罚款。

3、乙方应按照文明化施工标准的要求,对自己承包区域内的材料分类、分规格型号堆码整齐。每道工序完成,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能使用的材料必须使用,不得浪费。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长安莞云购物公园装饰工程项目部乙方:

经办人:责任人:

2017年 5月日2017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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