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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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由于转口贸易方式项下的货物进出口享有在中转国免征关税、付汇核销和收汇监管相对宽松等优惠政策容易成为违规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

本文按如实务中碰到的转口贸易典型案例,分析其货物及资金流向,并探讨银行如何识别和规避转口贸易的融资风险。

一、案例概况——上海C公司开立入口电解铜信用证情况上海C金属材料进出口股分(后称上海C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销售各类类型钢材、矿石为主,在该市商贸流通企业中占有重腹地位,是某国资委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1年3月2日,上海C公司陆续在某银行开立入口电解铜的信用证,共12笔,合计金额为8100万美元,受益人全数为SHANGHAIC (HONGKONG)CO.,LTD,期限均为90DAYSAFTERSIGHT。

其中1月底至2月的信用证开立较为集中,在30天内共开立了6笔信用证,入口货物为电解铜,开证金额达到3900万美元。

上海C公司与本地某银行合作近十年,在该银行以开立入口钢材、铁矿砂的信用为主,从2021年10月开始上海C公司新增入口电解铜业务。

电解铜作为公司业务新的增加点,特别是在2021年上半年,业务量增加较快。

二、案例分析——上海C公司转口贸易运作的分析上海C公司进行的转口贸易项下涉及多个主体,其间的贸易与资金往来也较为复杂。

咱们仅对其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初步分析,探访银行风险。

本次分析的电解铜转口贸易在货物流上,上海C公司向注册地为香港的SHANGHAIC(HONGKONG)CO.,LTD(后称香港C公司)开出期限为90DAYSAFTERSIGHT的远期信用证入口电解铜——香港C公司在表面上看与上海C 公司无关联关系(但香港C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C公司前任高管)。

另一方面,香港C 公司与智利国有铜公司CODELCO签定入口电解铜长期合同,在向CODELCO交易的同时,在伦敦铜期货市场上做一个配套的远期交易,以对冲现货市场的价钱波动,实物铜则直接运至上海保税区仓库。

利用保税区做转口贸易规避301贸易战

利用保税区做转口贸易规避301贸易战

保税假转口是外贸术语,是指非正常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 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 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谢谢观看
区域保税货物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运入区内储存、加工、装配后 复运出境的货物,已经整体批准保税,这类货物称为区域保税货物。
按照《海关法》对保税货物定义的表述,保税货物可以划分为储存类保税货物和加工装配类保税 货物两大类。如果按照海关监管的形式来分,保税货物则可以分成三大类:加:加工贸易保税货 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区域保税货物。
一、转口贸易的好处
深圳保税区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来源于深圳保税区本土的利润才需要交纳税收,而来源 于深圳保税区以外的地方利润则不需课税,世界上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原则,与深圳保税区 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同,这些地方包括中国大陆,对本地企业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海外 利润所得,都予以征税。正是因为地方性税务制度、政策的不同,给到我们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 利用深圳保税区供应链公司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 要。转口贸易可以帮您:
保税区(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也称保税 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 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加工转口贸易是指货物通关输入到中转国,经加工增值后再输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货物经过某 种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货物与原来未经加工的货物在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上发生某些变 化,这种贸易方式不仅可以获得转口利润,还可获加工利润。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2013年06月18日香港作为贸易港香港作为贸易港,,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因此因此,,全球各国各行业的风险不可避免地都可能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2010年下半年,我国出口企业A 根据香港买方B 的指示,将70余票货物(主要为服装)发运至目的港,总货值超过100万美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赊销60天。

到期后,买方以前期交易中的扣款等作为借口拖欠货款。

2011年1月,A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通报可损,可损总额101万美元。

买方B 成立于2006年,私人有限公司,实付资本仅100港元,两名个人股东分别为英国籍和澳大利亚籍。

雇员8人,租用经营地。

主营业务为服装贸易,产品从中国大陆采购,出口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财务状况不明。

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从2006年开始交易,交易产品为男士服装,5年来累计交易额超过1000美元,历史合作情况良好。

但2010年下半年以来,买方销售出现困难,回款不畅,导致资金紧张而无力偿付。

案件分析案件分析 本案买方B 即为典型的中间贸易商,主要为英国、法国等地客户进行采购,且具备英资股东背景,其经营主要受到下游市场和客户的影响。

随着欧债危机的演进,欧洲国家的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开始受到影响。

因此,欧洲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导致了买方B 的拖欠行为。

对于无实体或者实体规模小的中间商来说,一旦申请破产,几乎无任何可追偿利益,而在香港成立新公司极为便利。

此类买方的离岸公司性质使得他在经营困难时便于脱身,推脱责任,甚至关门大吉。

在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的谈判过程中,买方不断以破产相威胁,要求大幅度的货款折扣,并将还款期限拉得很长。

由于担心钱货全失,保户只能被迫接受,从而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

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上看,全球采购、跨国生产已成主流,中国大陆和东盟十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作为全球的生产基地,短期内其低成本优势难以撼动。

转口贸易风险识别与防范

转口贸易风险识别与防范

转口贸易风险识别与防范作者:黄丽萍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08期转口贸易是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我国外贸企业常作为中间商开展此类业务。

实务中,只要供应商和客户均是外商,且货物不入境,在国家保税监管区域(如保税区、保税港等地)完成货物交付的均属于转口贸易。

本文拟举例分析转口贸易业务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

一、转口贸易常见业务模式举例S外贸企业了解A外商的货物需求后,通过询比价找到B外商签订货物采购合同,以提单日后90天信用证方式结算,货物要求运抵X地保税港。

同时S企业与A外商签订相同品种、数量的货物销售合同,约定先收取A20%定金,余款由A在提单日后80天以电汇方式向S企业付款,货物到港后由S企业负责将货物存放在A指定的Y保税仓,待S企业收齐货款后通知Y保税仓向A放货。

为确保S企业转口贸易利润,Y保税仓的所有入仓费用由A承担并与A直接结算。

S企业为简便业务操作,直接指定Y为货代,承兑赎单后将提单直接交付Y办理海关备案和入仓手续。

二、该案例S企业面临的风险点分析1.采购环节(1)S企业向B采购前没有进行资信评价,B有可能存在伪造单证交单骗取货款的风险。

(2)当市场价格上涨时,有可能B会放弃履行合同。

此时S企业因收取了客户的定金,若在指定交货期内无法采购到合适的货物,反而要向客户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客户损失。

(3)B交付货物可能因交货期、品质和数量与合同存在差异,以及货物短/溢装和破损等的发生,给S企业带来损失。

2.仓储环节(1)仓储方Y是由A外商指定的,S企业没有对Y进行商业信用调查,Y一旦面临资金压力,有可能选择偷盗变卖货物套取资金。

(2)Y的仓储费用与A外商直接结算,S企业不是Y的“衣食父母”,这导致可能存在Y 听命于A,在未收到S企业的指令时偷偷允许A提前提走货物的风险。

(3)货代与报关行的角色同时委托给Y,Y的权利过分集中,可能导致其行为没有得到合理监控。

(4)S企业直接将货权交付Y,而Y对于S企业无任何财产抵押保证,一旦Y破产,S 企业货损无法求偿。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如今的国际贸易不再是简单的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商业活动,第三国的中间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转口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大。

而作为目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第一大出口国,中国转口贸易的发展对世界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

然而,目前中国的转口贸易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中国转口贸易的发展。

本文的主要目的便是指出中国转口贸易的问题并试图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转口贸易的规模及其重要性,接着分析了中国转口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讨论一下《通则2010》在解决中国转口贸易方面的若干问题方面的指导意义。

一、转口贸易简介转口贸易即将一个国家的产品经第三国(或地区)销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一种贸易形式。

一般人们根据国际物流方向与转口贸易合同流向是否一致将转口贸易分为两种类型:实物型转口贸易和非实物型转口贸易。

实物型转口贸易即商品从出口国A国通过中间第三国C再流向进口国B国并与转口贸易合同流向相同。

非实物型转口贸易即商品直接从出口国A流向进口国B,而转口贸易合同仍然是按A-C-B流动。

而对实物型转口贸易又可以分为两种:流通型转口贸易和加工型转口贸易。

流通型转口贸易即转口贸易国只是以获取在转口贸易过程中的买卖商品的价格差或以物流增值为目的所进行的贸易活动,而并不对商品进行加工。

而加工型转口贸易即转口贸易国对进口来的商品进行简单组装或对散装货物进行包装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活动。

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地理、文化、政治等因素,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国际贸易需要通过第三国(或地区)的中介贸易活动来完成。

二、转口贸易产生的原因分析转口贸易之所以产生,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随着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发达国家的生产成本也不断上升。

所以,高工资成本的逻辑性结果便是逐步增多的国内生产转移,且转移向低工资成本的发展中国家。

而那些发达国家掌握着设计、物流、销售等创造较高利润的环节,他们仅仅需要通过多层中间商进行商品的营销环节就可以赚取比亲自生产多的多的利润。

转口贸易风险识别与防范

转口贸易风险识别与防范
( 1 )对于提单方 式交货 的业务 ,应在订立基础合 同时先行约 ( 2 )对于仓单方式交货的业务 ,为了控制货权 ,应掌握选择 客户结算。
( 2 )当市场价格 上涨 时,有可 能 B会放弃履行合 同。此时 s
货物 ,反而要向客户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客户损失。
企业 因收取 了客户的定金 ,若在指定交货期 内无法采购到合适 的 定选择可靠 的知名大型船公 司。 ( 3 )B交付货物可能因交货期 、品质和数量与合 同存在差异 , 仓储商的主动权 ,由外贸企业直接签约租用并 支付 费用 ,间接与 以及货物短 / 溢装和破损等的发生 ,给 s 企业带来损失。
2 . 仓储环节 信用调查 ,Y一旦面临资金压力 ,有可能选择偷盗变卖货物套取 资金。
( 3 )开展对仓储商的资信调查 ,尽 可能选取 实力较强 、有 国
3 . 签订有利的结算条款并选择安全的交易银行 ( 1 )对客户收款应尽可能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 。
( 1 )仓储方 Y是 由 A外商指定的 ,s企业 没有对 Y进行商业 资背景 的仓储商。
3 2

因为供 应商 和客户都是境外企业 ,决定了此类 型业务面 临他 国政治经济风险 ; 转 口贸易通常 以美金结算 ,企业最终 收益会面

转口贸易常见业务模式举例
s外贸企业了解 A外商的货 物需求后 ,通过询 比价找到 B外 临汇率风险 以及核销风险 ; 如果是入保税仓货物 ,还 面临海关监 商签订货物采购合同 ,以提单 日后 9 0天信用证方式结算 ,货物要 管风险。
A承担并与 A直接结算。S企业为简便业务操作 ,直接指定 Y为 难 ,可优先选择知名上市公司 ,对需要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和客户 货代 ,承兑赎单后将提单直接交付 Y办理海关备案和人仓手续 。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国转口贸易的现状\问题的思考如今的国际贸易不再是简单的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商业活动,第三国的中间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转口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大。

而作为目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第一大出口国,中国转口贸易的发展对世界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

然而,目前中国的转口贸易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中国转口贸易的发展。

本文的主要目的便是指出中国转口贸易的问题并试图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转口贸易的规模及其重要性,接着分析了中国转口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讨论一下《通则2010》在解决中国转口贸易方面的若干问题方面的指导意义。

一、转口贸易简介转口贸易即将一个国家的产品经第三国(或地区)销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一种贸易形式。

一般人们根据国际物流方向与转口贸易合同流向是否一致将转口贸易分为两种类型:实物型转口贸易和非实物型转口贸易。

实物型转口贸易即商品从出口国A国通过中间第三国C再流向进口国B国并与转口贸易合同流向相同。

非实物型转口贸易即商品直接从出口国A流向进口国B,而转口贸易合同仍然是按A-C-B流动。

而对实物型转口贸易又可以分为两种:流通型转口贸易和加工型转口贸易。

流通型转口贸易即转口贸易国只是以获取在转口贸易过程中的买卖商品的价格差或以物流增值为目的所进行的贸易活动,而并不对商品进行加工。

而加工型转口贸易即转口贸易国对进口来的商品进行简单组装或对散装货物进行包装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活动。

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地理、文化、政治等因素,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国际贸易需要通过第三国(或地区)的中介贸易活动来完成。

二、转口贸易产生的原因分析转口贸易之所以产生,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随着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发达国家的生产成本也不断上升。

所以,高工资成本的逻辑性结果便是逐步增多的国内生产转移,且转移向低工资成本的发展中国家。

而那些发达国家掌握着设计、物流、销售等创造较高利润的环节,他们仅仅需要通过多层中间商进行商品的营销环节就可以赚取比亲自生产多的多的利润。

浅谈转口贸易

浅谈转口贸易

浅谈转口贸易一、转口贸易的定义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二、单据处理贸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

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

再出口贸易方式在转口贸易发展的初期较多发生。

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

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有利于进口商抓住货物销售良机,从而实现较大的利润。

因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转口贸易根据货物是否在中转地加工,可分为纯粹转口贸易和加工转口贸易两种。

①纯粹转口贸易所谓纯粹转口贸易系指中转的第三国的中间商对进口的货物未经加工再出口。

当然,中间商可以将进口货物在当地保税仓库进行分级、混装、加包装、贴标签等。

这些活动并未改变原进口货物的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等,所以不属于加工的范围。

②加工转口贸易指货物通关输入到中转国,经加工增值后再输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

货物经过某种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货物与原来未经加工的货物在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上发生某些变化。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规定 3
这些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形,有些是卖方的责任,有些是船公司的责任,有些是自然原因。但是货物运抵买方时,买方应可能以这些不符点向不了解情况的中间商索赔甚至退货。尤其是虽然货物不符合合同,但是卖方却出具了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比如将不清洁提单通过船公司改为清洁提单。致使中间商付款购单,而货物运达买方是又遭索赔甚至拒付,造成很大的损失。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规定 2
品质不符。卖方以不良品质之货运交买方,卖方的交货物之规格、型号不符;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在运输途中变质等。 包装不符。如包装不善(Bad Packing)、包装不固 (Loose Packing)、唛头不符 (Different Mark)、唛头遗漏 (No Shipping Mark) 等。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延迟交货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
转口贸易的完成较一般贸易时间更长,有时还可能出现以两种货币计价的情形,因而容易受汇率变动而影响收益,如果汇率变动较大,则带来的风险也更大。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口贸易最好以使用同一种货币成交为佳,或者是购买远期外汇。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延迟交货 1
延迟交货有时会给买方带来十分严重的重果,特别是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时,如果卖方延迟交货的时候正好遇上价格猛跌,买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还有的如鲜活食品,冷藏仪器不易长期处于运输状态,延民主党交货可能造成商品的变质。这时受到损失的买方就会向中间商索赔甚至退货。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
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Fra bibliotek添加标题

商业银行转口贸易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转口贸易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以中间业务为背景的转口贸易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而信用证作为转口贸易中货款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使得交易三方利益均受到保护,并能提供融资的便利,已被普遍应用。

但是基于信用证结算方式实际原理是银行的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以银行作为第一付款人,其实质只是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间的买卖,而对单据的真伪并不负责,这就给虚假转口贸易有了可乘之机,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此本文通过分析转口贸易的现状阐述商业银行转口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成因进行浅析,最后提出商业银行规避这些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转口贸易信用证结算风险防范0引言信用证是目前主要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具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信用证以贸易合同为基础开立,但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信用证因此成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不断提高,尤其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特区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我国转口贸易的交易额。

我国政府新建了大量的贸易保税区,促进了我国转口贸易的发展,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更多的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国际业务。

我国转口贸易的增加,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涉足更多的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不但拓展了银行业务,而且提升了银行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证业务过程没有硬性的法律约束,只能遵循国际惯例UCP600及ISBP,有个别企业借此利用远期信用证进行非法融资,通过“转口贸易”进行“假转口真融资”的套汇活动,侵害了国家和银行的权益,潜在风险隐患。

因此,研究商业银行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转口贸易的风险及防范,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商业银行转口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风险1.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融资人不愿或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表现是多样的。

包括信用证申请人因经营问题无力付款,信用证申请人因其资信不佳不愿付款,则开证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从而形成垫款风险。

从一起案例分析转口贸易的法律风险

从一起案例分析转口贸易的法律风险

从一起案例分析转口贸易的法律风险作者:宗和来源:《中国对外贸易》2014年第09期案例2009年3月3日,中国A公司(采购方)与香港B公司签订了花生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从B公司进口花生1万吨,价格术语为CIF宁波,装运期为2009年4月15日前,交货期为2009年5月20日前,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随后,香港B公司又与美国c公司(供货方)签订花生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货物由美国直接运到中国宁波,价格术语为CIF宁波,装运期为2009年4月15日前,交货期为2009年5月20日前,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A公司于4月1日向B公司开出信用证,B公司将所得信用证的部分金额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收到B公司的转让信用证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备货发运货物。

4月22日,c公司以传真通知B公司:“装运给贵公司的1万吨花生与发运给广西北海港的5000吨花生同装在H船上。

”B公司收到传真后与A公司取得联系,A公司要求先停靠宁波港,B公司立即通知c公司,这条船应先靠宁波港再驶往北海港。

c公司回复传真表示,“我们已按贵公司要求传真通知船公司,请H船先靠宁波港”。

但该船实际上先靠了北海港,并且在北海停留卸货与检修了近1个月后才驶往宁波港。

这时国际市场花生价格已下降,A公司不但得不到预期利润,反而损失了人民币10余万元。

于是,A公司以B公司违约迟延交货为由向B公司索赔,B公司认为在CIF价格术语下,作为卖方,其已经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船,即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

至于货物何时抵达目的港,系船方所为,并非B公司所能控制的,B公司拒绝了A公司的要求。

A公司遂将争议提交仲裁庭进行仲裁。

法律风险及防范转口贸易货物涉及两次货物进出口,所以风险较一般贸易更大。

尤其对中间商来说,货物不经过中间商所在地,中间商一般难以见到货物,对货物的情况并不知晓,风险也就更大。

中间商面临的风险,主要有L2T四方面:风险一: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1、数量不符,包括货物短少、短装、短卸:2、品质不符,卖方以不良品质之货运交买方,卖方交货之规格、型号不符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在运输途中变质等:3、包装不符,如包装不善(BadPacking)、包装不固(LoosePacking)、唛头不符(DiffenentMark)、唛头遗漏(NOShlppingMark)等。

转口贸易业务风险管控

转口贸易业务风险管控

转口贸易业务风险管控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人民币境外结算改革的不断加快,国际贸易市场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以中间业务为背景的转口贸易在沿海城市发展迅猛。

由于转口贸易方式项下的货物进出口享有在中转国免征关税、付汇核销和收汇监管相对宽松等优惠政策容易成为违规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

特别是近期,各商业银行以转口贸易为背景的信用证开证及相关融资业务不良贷款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应加强转口贸易业务的风险控制,防范信用风险。

一、转口贸易主要业务形式转口贸易是对外贸易的一种形式,又称中转贸易或再输出贸易。

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两种,其中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因节约成本和缩短交货时间等优势而获得长足发展并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也称“提单货”交易方式,是指交易的货物不通过中转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关系。

在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中,物流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方向是不一致的,物流转移方向为:生产国→消费国,货物所有权转移方向为:生产国→中转国→消费国。

判断转口贸易的实质因素在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方向,在转口贸易中,货物所有权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中转国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货物的进口国商人手中。

整个转口贸易过程至少有三个当事人,并涉及到三个国家或地区。

由于转口贸易涉及货物所有权向中转商的转入和转出,必然伴随相应货权转移而带来的资金流转活动。

根据中转商对出口供货商、最终进口商结算期限不同带来资金流转方式的不同,转口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先支后收”和“先收后支” 两种,“先支后收”是指中转商先行支付出口供货商货款(此种方式下中转商需垫付资金)、后收回最终进口商货款,“先收后支”是指中转商先行收到最终进口商货款、后支付出口供货商货款(此种方式下中转商无需垫付资金)。

区分“先支后收”还是“先收后支”的方法是对比中转商与出口供货商及最终进口商两者之间交易合同中对于结算期限的约定,判断支付出口供货商货款与收到最终进口商货款哪个在前。

警惕出口转手贸易中的潜在风险

警惕出口转手贸易中的潜在风险

警惕出口转手贸易中的潜在风险案情回放2004年2月,山东S公司与Z贸易公司签订台同。

由S公司负责生产产品并办理相关的报关、核销手续,Z公司仅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贸易结算方式为信用证结算。

4月份,S公司收到巴西境外进口商开出的即期信用证,银行工作人员在审证时发现,该证的付汇条件之一是:S 公司出口的纺织品在出境前必须经该巴西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质检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井出具签字的质检报告。

凭合格的质检报告付款。

银行随即向S公司有关人员指出,此条款属信用证“软条款”,希望公司谨慎从事。

但该提醒未引起公司人品的足够重视。

6月份,该公司产品经巴西进口商指定人员张某进行质检并签字合格质检报告后陆续出口巴西。

产品出口后,中方提交相关商业单证,要求信用证开证行付汇。

却遭到了巴西开证行的拒付,并将提单等商业单证退回,其理由是产品质检报告签字与银行预留签字不一致。

S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寻找境内质检员张某,然而后者早已不知去向。

发现受骗后,S公司曾计划将已到巴西港的货物运回,但考虑到高额的运费、占港费等因素,最终放弃。

1个月后.该公司货物被巴西港口低价拍卖。

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以诈骗案介入。

点评:这一出口诈骗案例是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以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为诱饵,诱骗境内出口商将货物出口到距离较远的港口,再利用港口的有关规定,通过低价购买拍卖物的方式攻取出口货物的诈骗犯罪行为如果S公司的经办人员能够拥有必要的国际贸易、结算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进口商和进口商所在国的有关规定多一些了解,同时对信用证“软条款”保持必要的警惕,就不至于酿成如此严重的损失。

(外汇局山东省枣庄市中心支局姜福来)。

出口贸易的风险和如何避免

出口贸易的风险和如何避免

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在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实际操作中,通常要经过业务洽谈、合同签订、货物交接、支付结算这样一个基本流程链。

在这一过程中,既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外的风险,也可能产生业务流程链中的风险。

本文将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划分为以下几种:一、合同风险。

一份贸易合同,贯穿整个进出口业务过程,因此合同具有总揽全局的地位。

合同风险涉及的范围很广,首先是贸易双方在洽谈业务时所处的贸易环境可能使合同利益失衡而带来风险。

若产品供大于求,在合同条款谈判过程中,进口方更具有主动权,从而进口方会在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上要求更为苛刻,或是在交货时间、结算方式上迫使出口方做出让步等,显然,合同利益会偏离出口方;反之亦然。

其次是合同条款内容上的缺陷导致风险。

这主要是指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文字、术语等表述是否准确无歧义,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手续的日期是否合理有效等。

若合同疏漏了保险、索赔、仲裁等方面的条款,或者对主体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或是文本不规范,都有可能使合同无法顺利执行,给外企带来风险。

另外,还有因为合同主体一方恶意行骗产生风险的情况。

二、市场风险。

受各国自然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社会人文等因素变化的影响,给外贸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市场风险。

价格风险是最典型的市场风险。

商品价格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因此也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但贸易价格随合同而定,实际价格却随市场波动,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风险的产生。

如2004年9月21日,由于台风破坏了美国的咖啡豆储藏仓库,国际市场哥伦比亚咖啡到岸价当年已上涨超过10美分,达每磅0.8213美元,创近年来最高水平。

汇率的变化也会给外贸企业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集团与跨国公司遍布全球,国际市场格局的不断变化将影响国内市场的发展,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将使外贸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

这里的信用风险既包括合同项下的信用风险,也包括支付结算时因商业信用及银行信用问题造成的风险。

最新整理论进出口贸易存在的风险与有效规避.docx

最新整理论进出口贸易存在的风险与有效规避.docx

最新整理论进出口贸易存在的风险与有效规避论进出口贸易存在的风险与有效规避随着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全世界范围内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依赖程度也在加深。

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规模扩大下不断发展壮大,但需要面对的贸易风险也在不断变大。

企业一旦无法规避贸易风险,就会对其本身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的会扰乱国内外行业市场秩序,因此做好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及规避工作极具现实意义。

一、进出口贸易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国际经济环境变幻莫测,我国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企业需要面对更多的贸易风险。

加上近些年来国际经济环境萎靡,无形中进一步加大进出口贸易风险,部分国家为应对金融风险不断调整本国内信贷政策,造成我国进出口贸易风险变大,坏账率不断增加,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因为进出口贸易风险蒙受损失的企业多不胜收,严重的甚至出现破产倒闭情况。

作为进出口贸易风险发生的重灾区,我国相关企业应该做好进出口贸易风险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应对贸易风险的能力,最终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目的[1]。

二、进出口贸易风险特征分析社会经济发展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其本身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进出口贸易风险主要有以下特征:(一)客观存在性即进出口贸易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在进出口贸易中是“必然”的,因信息不对称、操作错误、认识偏差等的影响,在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几乎是不可完全避免的。

(二)相对变化性进出口贸易风险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这是因为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相应地发生改变,且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消费能力、消费偏好均有所改变,企业的风险预警意识也随之增强或削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及其在进出口贸易中的表现[2]。

(三)无意识性进出口贸易风险的产生是贸易主体的无意识行为所造成的,贸易主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导者,其认识上的偏差、决策上的失误、操作中的差错等均可能引起进出口贸易风险的发生。

浅谈国际贸易风险的转移及规避问题

浅谈国际贸易风险的转移及规避问题

浅谈国际贸易风险的转移及规避问题摘要:在经济发展的长河中,风险是一个企业经营者研究的经久不衰的话题,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的经济决策,如何才能做到在冒着高风险的情况下赢得高收益。

在国际贸易中,高风险、高难度与高收益是并存的。

如何才能做到既拓宽企业出口业务又能有效规避风险呢?本文将对风险范围及转移问题做些说明,在此基础上谈谈风险的规避问题,其中重点谈欺诈预防的问题、外汇风险防范问题、结算方式与风险的关系问题。

(本文的相关论述依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键词: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结算方式欺诈风险汇率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不少风险,风险的界定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承担责任和利益.而国际贸易业务中,由于受不可知因素的影响,与外方发生贸易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外双方解决争议因人力、物力的消耗造成了成本较高问题.如何更好的减少及解决贸易纠纷呢?国际贸易风险主要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发生的风险。

比如在交易前的准备环节,由于市场调查失真而引起的信用风险。

由于国际贸易是一个紧紧依赖于环境的活动,尤其是对国际环境的依赖,所以,诱导国际贸易的风险因素极为繁多,国际市场竞争的激烈,国际国内环境的复杂多变,更使得国际贸易风险因素复杂化而难以准确把握,致使国际贸易风险事件经常发生,并导致重大的风险损失。

然而,也正是环境的复杂多变,又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有利的机会,使国际贸易活动有可能获得风险收人。

企业常常会对这种风险收人与风险损失、风险成本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行为。

本文就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转移及规避方法进行稍稍的探讨.国际贸易风险及范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贸易术语的区别、结算方式的不同、运输方式的不同导致贸易风险大小不等.比如在主要国际贸易术语中,按照卖方承担货物损失风险由小到大划分来看,变化趋势为FCA、CPT、CIP-FOB、CFR、CIF。

转口贸易的法律规定(3篇)

转口贸易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即买卖双方之间并不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第三国或地区的中转进行买卖。

在转口贸易中,货物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但交易双方并不直接发生买卖关系,而是通过中间商或中介机构来完成交易。

由于转口贸易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在法律层面存在着一系列的规定和约束。

本文将从国际法、国内法以及相关国际贸易惯例等方面,对转口贸易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国际法层面1. 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和《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UNIDROIT)等。

(1)CISG:CISG于1980年通过,自1988年1月1日起生效,是目前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公约。

CISG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其中涉及转口贸易的条款有:- 第6条: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时间;- 第11条:合同的解释;- 第19条:卖方的交货义务;- 第38条:买方的接收义务;- 第39条:买方的支付义务;- 第41条:卖方的通知义务;- 第42条:卖方的证明义务;- 第43条:卖方的通知义务。

(2)UNIDROIT:UNIDROIT于1988年通过,旨在统一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规范。

UNIDROIT对转口贸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第1条: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时间;- 第2条:合同的解释;- 第3条:卖方的交货义务;- 第4条:买方的接收义务;- 第5条:买方的支付义务;- 第6条:卖方的通知义务;- 第7条:卖方的证明义务。

2. 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法是调整国际货物运输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CMR)和《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CMR)等。

(1)CMR:CMR于1956年通过,适用于国际铁路、公路和内河货物运输。

CMR对转口贸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第1条:适用范围;- 第2条: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时间;- 第3条:运输单据;- 第4条:承运人的责任;- 第5条:货物的交付;- 第6条:保险和赔偿。

关联企业不能进行转口贸易的原因

关联企业不能进行转口贸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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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 规定 1
• 转口贸易涉及两次货物进出口,所以 风险较一般贸易为大,尤其对中间商 来说,货物不否经营他的所在地,他 一般都难以见到货物,对货物的情况 并不知晓,这对中间商来说风险就更 大。 • 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一般有 下列几种: • ①数量不符。包括货物之减灭、短 少、短装、短卸。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 规定 2
• ②品质不符。卖方以不良品质之货 运交买方,卖方的交货物之规格、型 号不符;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在运输途 中变质等。 • ③包装不符。如包装不善(Bad Packing)、包装不固 (Loose Packing)、唛头不符 (Different Mark)、 唛头遗漏 (No Shipping Mark) 等。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
转口贸易
• 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 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 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 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 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 (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 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 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 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 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 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 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延迟交货
• • 为了避免延迟交货,中间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①中间商与卖方的交易合同应严格订明交货期限, 并根据不同情况说明违约的责任。 • ②根据航程的远近,把握卖方交单提示的时间。 航程远的交单期限可以订长一些;航程近的则要把 交单期限订得短一些,尽量避免货到单不到的现象。 • ③为避免轮船公司中途转运的延误,可以在信用 证上规定“禁止转船(Transhipment prohibited)”。同 时如因船方的延误,可以向船公司要求赔偿。 • ④防止卖方将提单倒签,这种条款可在合同中列 明,规定好违约方的责任。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延迟交货 1
• 延迟交货可能是卖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 或者是货物装运后延民主党派交单提示,使 用权中间商无法拿到提单支转换,致使物到 后单据还迟迟未到;还有就是船公司周转船 等原因延误了交货期。 • 延迟交货有时会给买方带来十分严重的重 果,特别是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时, 如果卖方延迟交货的时候正好遇上价格猛跌, 买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还有的如鲜活食 品,冷藏仪器不易长期处于运输状态,延民 主党交货可能造成商品的变质。这时受到损 失的买方就会向中间商索赔甚至退货。
• ③中间商尽量自己购买保险,对进口商以 CIF价格成交,对出口商以CFR价格成交, 对出口商以CFR价格成交。这样如发生上述 不符合合同的情形,索赔在本地较为便利。 • ④中间商应仔细审单,一旦发展单据上的 瑕疵应及时补救或与卖方有效期商解决办法, 严惩时可以拒绝赎单。 • ⑤尽量避免在Master L/C上出现“买方在 验货后付款 (The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after the byuers have inspected the goods.)”的字样。
转口贸易的核销操作
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 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转 口贸易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 (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 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外汇局售汇通知单, 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通知单 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 关单证办理付汇。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结汇 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 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转口贸易
• 转口贸易是区别于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 直接买卖商品的直接贸易行为而提出来的. 它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消费国因某种原因不 能直接进行商品买卖,而须通过第三国进行 商品的买卖活动.第三国不仅是中介人的身 份,也是货主,也要通过此类交易获取利润.这 种形式就是转口贸易.第三国参与此类活动, 必须经过商品的价值转移活动---买和卖,但 不一定要经过商品的实物转移,可以不经过 本国而对商品进行生产与消费国的直接运输。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 规定 4
• • 这些风险的回避可以采取多种方法。 ①中间商在信用证上规定由卖方出 具国际上有名之公证机构或政府机构 签署的货物检验报告书或证明书。 • ②对大宗货物的员签署的检验证明书。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 规定 5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货物不符合合同的 规定 3
• 这些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形,有些是 卖方的责任,有些是船公司的责任, 有些是自然原因。但是货物运抵买方 时,买方应可能以这些不符点向不了 解情况的中间商索赔甚至退货。尤其 是虽然货物不符合合同,但是卖方却 出具了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比 如将不清洁提单通过船公司改为清洁 提单。致使中间商付款购单,而货物 运达买方是又遭索赔甚至拒付,造成 很大的损失。
转口贸易的风险与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 • 转口贸易的完成较一般贸易时间更长, 有时还可能出现以两种货币计价的情 形,因而容易受汇率变动而影响收益, 如果汇率变动较大,则带来的风险也 更大。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转 口贸易最好以使用同一种货币成交为 佳,或者是购买远期外汇。
转口贸易的核销操作
•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 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 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 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结汇水 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 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 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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