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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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我县厉行节约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包括考察、经贸洽谈、友好访问、培训、会议)的住宿费、旅差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第二条“三公”经费统计单位。

“三公”经费统计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经常性经费往来并有“三公”经费列支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通过当年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以前年度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安排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条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按照“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共同核定下达当年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数,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公务接待管理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规模控制和进度控制。

2018年,各单独核算单位接待费支出,以前三年年度(2018年至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平均数为基数,超100万元的,要缩减50%;80万-100万元的,缩减40%;60万-80万元的,缩减35%;40万-60万元的,缩减30%;20万-40万元的,缩减20%;20万元以下的,缩减10%。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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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为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益,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制定规范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教育成本;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第三条“三公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适用于各种资金来源形成支出。

第二章公务接待费第五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六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务接待试行办法》(内财大办发【2013】3号)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第七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第九条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应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章公务出国(境)费第十三条学校公务出国(境)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三公经费的管理有哪些规定_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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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的管理有哪些规定_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摘要:近年严格三公费管理已成各单位重要任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费有关管理规定呢?现就跟编起看下面关三公费管理规定相关吧希望对有所助,处超标准公接待行;处公款吃喝、高消费场所以及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接待活动行;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嫁费用行,三条三公费是指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近年严格三公费管理已成各单位重要任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费有关管理规定呢?现就跟编起看下面关三公费管理规定相关吧希望对有所助三公费管理规定总则条贯彻落实央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系群众要进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央、省、市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规定二条三公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用车购置及运行、公接待所产生费用其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公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用车购置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接待费是指单位执行公和开展业要合理开支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发生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规定其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收支事业单位局属国有企业参照规定执行二计划管理四条严格三公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费管理有关要从严编制三公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费预算明显下降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年出国(境)计划征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见报政府批准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双跨团组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纳入计划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向市机关事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征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见报政府批准七条公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核定各单位公接待费用年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下发执行三支出调控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费申报核销制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费预算报告至局计划财科报告金及预算情况并根据出国(境)具体情况核定费限额报销标准将费预算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审核出国(境)费用必须按照核定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出限额标准不允许报销九条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各单位公车购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年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批购置车辆不得超出单位公车编制市机关事管理部门对全市公车购置按年计划数进行总量控制各单位财部门核算公车运行费用要实行单车核算公车运行费用控制限额标准要按照央、省、市、局有关公车使用管理制管理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十条实行公接待费进控制各单位要按照进严格控制公接待费用支出市财政部门对支出进快财政预算单位会提醒预警对达到年控制指标财政预算单位市国库将暂停支付费用十条各单位支出要严格执行财方面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减少现金结算公接待费用结算票据要明接待具体事项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或其他项目费随开支接待费财政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支付和公卡支付结算十二条实行定期报告制局属各事业单位每季末将单位季三公费支出情况以面报送至局计划财科局计划财科审核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汇总分析、提出调控见将报市政府相关领导有关情况向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十三条定期公开三公费使用情况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三公费支出情况要通发布公示、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每季单位公开次接受群众询问和质询条件成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监督检和责任追究十四条建立协作配合监督检机制对三公费监督检由局计划财科和监察室牵头协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编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采取集检、重抽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各职能科室监督检程既各其责又协作配合发挥监督检整体合力十五条针对三公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及发现和处存违纪违规问题()对因公出国(境)报批、境外活动及费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重处随更改出访路线、国(境外)外滞留、公款旅游和超标准报销费用等行(二)对公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重处超编制、超标准配车借款、集、挪用专项金购车隐匿或移购车款超标购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三)对公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处超标准公接待行;处公款吃喝、高消费场所以及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安排接待活动行;处违规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行;处虚列票据、弄虚作假或嫁费用行十六条将三公费监督管理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违反三公费管理规定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面检;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五附则十七条规定由局计划财科商局监察室等有关科室责释十八条规定下发日起执行局机关三公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费)支出推进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管理规定、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刹住铺张浪费、奢侈风加强三公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支出进步提高行政费支出透明和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央八项规定成以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二、工作容()因公出国(境)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以及年追加、调整因公出国(境)费;严禁其他济分类科目安排或支出因公出国(境)费;严禁接受或变相向下级单位、地方助、摊派和嫁费用等行(二)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用车;严禁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人捐赠车辆;严禁违规配备公用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及调整报批程序;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其他济分类科目列支公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严禁以车改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三)公接待费管理公接待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接待费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支付制、公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地方不准现金方式支付不准接待费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不准以举办会议、培训名列支、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准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人嫁接待费用;不准非税收入坐支接待费用;不准借公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格执行审批制公接待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规接待程序接待方案要单位领导审批不准违反规定擅开展公接待不准随变更批准接待方案开展公接待不准接待无公函公活动和访人员、严格控制接待围公接待要严格按照央、治区和桂林市规定围开展规安排接待规格不准擅扩公接待围;不准把国工作人员人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活动纳入公接待围;不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准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宴请3、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用房不准安排非定接待高档宾馆、饭店;不准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准额外安排洗漱用品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行用餐确因工作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国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目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差旅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无实质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三公费管理办法总则条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安全监管总局三公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办法二条办法适用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三条三公费是指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五条严格三公费监督及公开三公费预算、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六条办法所称公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开展般公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机动车辆包括般公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七条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公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费预算;参照核定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费预算九条公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采购制公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局长办公会见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处、纪检组监察室共组成采购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采购十条加强公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路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十条公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要严格控制购置价格%以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饰十二条公用车通政府采购实行定维修、定加油、定保险通专用徽通卡支付路桥费十三条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局长审批由财处根据预算金渠道统支付油费、路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适量进行充值财部门审核、局长审批账支付维修费每季结算次由办公室统核算财部门审核、局长审批账支付保险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局长审批统支付零星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杂费由驾驶员填单办公室审核财部门审批按月打入报销人工卡安全行车奖励由办公室统计安全行车里程提出奖励方案局长审批按月打入驾驶员工卡三公接待费十四条办法所称公接待费是指由财政预算核定确因公接待要而合理开支费用十五条公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十六条公接待应当定饭店或者职工食堂按规定标准安排十七条公接待费支出程序()职工食堂安排公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统计用餐人次财部门按桌餐00元人、助餐0元人限高标准核算列入公接待费(二)定饭店安排公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结算局长审批账支付(三)定饭店外安排零星公接待用餐办人凭有效发票限额据实报销四因公出国(境)费十八条因公出国(境)费是指由财政预算核定用出国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以及政府合作项目等活动费包括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城市交通费、国际会议册费、翻译费、人零用费、培训费、境外保险费、办理护照、签证费用十九条人事培训处根据总局出访、考察、出国培训等出国(境)任计划及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提出省局出国(境)任计划省局党组会研究报总局审批二十条出国(境)任计划费预算不得超当年财政核准出国(境)费预算控制数额财处按照总局批复出国(境)费预算合理安排费支出二十条各单位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助或向下级单位摊派、嫁出国(境)费用二十二条出国(境)费支出程序()接到总局国际交流合作心出国(境)费缴费通知人事培训处提出审见局长审批由财账支付(二)出国(境)人员回到单位周办理财报销手续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出国(境)前国发生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并附总局国际交流合作心开具出国费发票出国(境)期发生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城市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不再报销五三公费监督二十三条三公费按规定预算科目列支不得其它支出科目列支三公费不得培训费列支出国培训费不得会议费列支公接待费(会议接待住宿费、用餐费除外)二十四条财部门定期统计分析三公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向局长报告并提出整改见和建议二十五条总局财司审批准三公费当年预算和上年算应0工作日通省局门户政公开财信息栏目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格式予以公开二十六条财处责省局三公费信息公开各监察分局、安全技术心应子及公开省局批复单位预算、算信息二十七条办公室、财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应当适开展三公费专项检发现违反三公费管理规定省局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猜你喜欢党政机关财管理规定3学公接待管理规定3三公费存问题及整改措施国土部工作报告5三公费管理制6高政治生活下册期试题及答案7关专题报告3。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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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为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益,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制定规范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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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教育成本;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第三条三公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适用于各种资金来源形成支出。

第二章公务接待费第五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六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务接待试行办法》(内财大办发【2013】3号)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第七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第九条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应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章公务出国(境)费第十三条学校公务出国(境)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加强经费管理,以下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一、三公经费的定义:三公经费是指用于公务人员出差、会议和车辆使用等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使用范围:三公经费仅限于公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出差、会议和公务用车。

三、经费预算:各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前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提交给上级单位进行审核。

预算应包括费用项目、金额和使用情况说明。

四、经费审批:三公经费的审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内部规定执行,确保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相关经费的审批文件应包括活动目的、预算金额、费用使用计划、参与人员及安排等必要的细节。

五、经费使用:1. 出差费用:根据出差地区和行程的不同,合理安排差旅费的标准,严禁超标准报销。

出差期间的餐费应按规定报销,严禁高档饭店消费。

2. 会议费用:会议期间的场地租赁、住宿、餐费等应按规定报销,并不得安排过度奢侈的活动。

3. 车辆使用费用: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规定进行,私车公用应经相关审批,严禁滥用公务车辆、私车公用或者私人车辆承担公务出行费用。

六、经费报销:凡涉及三公经费的报销,必须备齐相关费用的原始有效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并填写完整的报销单据。

对于出差费用报销,还需要提供出差任务书和出差总结报告。

七、经费监督: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应进行日常监督,特别是出差、会议和车辆使用等重点费用的管控。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

八、经费公开:单位应定期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单位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开,公布在单位内部通告栏等地方。

九、违规处理:对涉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经认定的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追回相关费用,并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_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条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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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教育成本;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第三条三公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适用于各种资金来源形成支出。

第二章公务接待费第五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六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务接待试行办法》(内财大办发【2013】3号)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第七条学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第九条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应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章公务出国(境)费第十三条学校公务出国(境)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委办发〔××〕128号)、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关于转发财政部、XXX<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事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事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条“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应当遵行以下总体原则:-1-(一)只减不增。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二)严格预算。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开透明。

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明确责任。

各单位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公开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汇总数。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依照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单独编报“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包孕从基本支出和工程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各单位在编制部分预算时应当依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效劳支出”类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事接待费”、“公事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事用车购置”款级科目中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形。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以下简称三公)经费使用,确保三公经费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经费使用管理。

2. 三公经费使用应当坚持节约型、廉洁型、权责分明、明确规范、信息公开和监督公开的原则。

3.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应当贯彻经济合理、审慎用事、依法合规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豪华。

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管理1. 公务接待经费包括工作餐费、礼品费、接待礼仪费等相关费用。

2. 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接待对象的身份、职务、级别等合理安排,不得超标准、超范围。

3. 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限制,不得用于任何私人事务或私人打算,不得用于赠送个人礼品、礼金。

4. 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方可开支。

5. 对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单位应当及时报销,不得滞留或挪用。

6.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应当建立凭票报销制度,不得以口头报销或无凭证报销。

7. 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应当及时予以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1.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2.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应当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和行车路线,不得擅自私用或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公务用车违规营利或接受私人礼金。

3. 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限制,不得用于部门职能以外的活动、私人行为等行为。

4.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建立记录和管理制度,建立使用登记簿,明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5. 对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应当进行合理审批,并建立凭证报销制度,严禁无凭证报销。

6.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及时保养,对于车辆维修费用,应当依法规定进行维修,并保留维修记录。

7.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建立监督制度,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严禁违规行为。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落实中央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升机关效能,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修理费、过经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展开业务必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

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显然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

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状况纳进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看法后,报政府批准。

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进计划报批,未纳进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

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状况纳进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看法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第三条三公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编制。

第七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

第十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禁超编购置和豪华装饰。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公款旅游。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信息公开第十四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时,应详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课后题

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课后题

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课后题第一篇: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课后题《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一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三公经费每年列入预算需经过()。

A.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B.单位审核 C.财政部门审核 D.主管部门审核ABC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三公经费预算不必公开()。

对错《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二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三公经费未公开主要原因()。

A.计划经济时代预算信息保密 B.三公经费概念没有准确意义 C.各单位不愿意公开 D.统计口径不一致ABC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三公经费公开的法律依据是《预算法》。

()对错《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第三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三公经费监督的部门不包括()。

A.公安B.审计 C.财政 D.监察ABC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可以自定。

()对错第二篇:三公经费管理办法XX局“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资委机关(含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下同),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以及所属、代管的预算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管理,是指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所安排的“三公”经费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保证“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三公”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预算资金。第五条委机关各厅局和各直属直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三公”经费管理的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代管单位的日常管理,管理局负责对各单位的指导、监督工作。第二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第六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第七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转嫁或摊派费用。第八条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1),由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组团单位应当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由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出国(境)任务、出国(境)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出国(境)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国内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线,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部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附件2),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二)因公临时出国(境)购买机票,须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机票款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三)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四)出国(境)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第十条出国(境)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境)计划中列明,并报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出国(境)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未列入出国(境)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第十二条出国(境)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境)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境)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第十四条出国(境)签证费用、护照照片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境)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第十五条出国培训费开支按本办法所附分国家和地区标准(附件3)执行,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第十六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由团组负责人和外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或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团组提交的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境)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第十七条各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提供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相关原始凭证。外事部门负责向审计部门提供完整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和相关审核材料;财务部门提供准确的费用报销凭证。第三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第十八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严格执行计划和预算管理。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编制数量和现状,在编制部门预算之前,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报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总额。第十九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购置、保险、维修、加油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成本。第二十条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提供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相关的材料,如公务用车保有量、公务用车配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等。第四章公务接待费管理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单位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邀请外宾来访应当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审批规定。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第二十三条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禁止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开支清单(附件4),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开支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二十六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第二十七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八条外宾接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一)住宿费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二)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三)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四)交通费标准: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外宾赴地方访问时,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等级标准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五)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六)陪同外宾赴地方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各单位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经接待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领取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第二十九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开支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条“三公”经费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重大事项确需调整,经委内各厅局、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报送管理局,由管理局向财政部提出调整预算的申请。第三十一条建立“三公”经费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应按月报送“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第三十二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三条管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标准执行情况;(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三公”经费管理细则报管理局备案。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附件2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编号: 填表日期: 年月日附件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附件4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清单部门负责人审签: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经费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经费管理制度主要针对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及国内公务旅游费。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止公款滥用、浪费和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下面我将从三公经费的管理原则、管理流程、管理措施和管理成效等方面来阐述相关内容。

首先,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性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2.节俭性原则:坚持从严控制、精打细算的原则,避免浪费和奢侈。

3.透明性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监督和审查。

其次,三公经费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环节:1.预算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三公经费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2.申请审批:根据预算编制情况,申请使用三公经费,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3.资金拨付:在经费申请获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按照程序拨付相应的经费。

4.使用监督:对使用三公经费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预算。

5.经费报销:经费使用完毕后,按照规定程序向财务部门报销经费。

再次,为了更好地管理三公经费,还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管理措施:1.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三公经费管理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2.制定详细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额度和审批权限,落实预算编制、审批、监督、报销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3.加强培训和宣传: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经费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宣传经费使用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4.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经费使用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成效:1.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经费滥用和浪费的现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治理的信任。

2.加强预算约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3.减少廉政风险,预防腐败行为,打击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经费的监督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我县厉行节约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费用。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差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第二条“三公”经费统计单位。

“三公”经费统计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经常性经费往来并有“三公”经费列支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通过当年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以前年度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安排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条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按照“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共同核定下达当年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数,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公务接待管理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规模控制和进度控制。

XX 年,各单独核算单位接待费支出,以前三年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平均数为基数,超100万元的,要缩减50%;80万-100万元的,缩减40%;60万-80万元的,缩减35%;40万-60万元的,缩减30%;20万-40万元的,缩减20%;20万元以下的,缩减10%。

将缩减后的公务接待费作为XX年控制数,今后每年招待费支出都不得超过此控制数,从而实现招待费支出“零增长”或“负增长”。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3篇)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节约、高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三公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厉行节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科学合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六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科学合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合理测算三公经费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严格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不得随意扩大预算规模。

3. 细化分解:将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和用途,确保预算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九条公务接待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接待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铺张浪费。

2. 从简节约:接待标准应当从简,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3. 公开透明:接待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公务用车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 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规范使用,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3. 节约使用:公务用车应当节约使用,不得浪费。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必要性:出国(境)活动应当有利于工作,不得随意出国(境)。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一、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目的地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建立健全国内公务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第四条财务科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二)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第七条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一般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一条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28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130元。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依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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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三公经费监督的部门不包括()。

A.公安
B.审计
C.财政
D.监察
A B C D
2.三公经费不包括()。

A.公务出国
B.公务接待
C.公务用车
D.福利费
A B C D
3.三公经费列入预算不包括()。

A.一般公共预算
B.政府性基金预算
C.专项资金预算
D.社保基金预算
A B C D
4.三公经费每年列入预算需经过()。

A.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B.单位审核
C.财政部门审核
D.主管部门审核
A B C D
5.三公经费未公开主要原因()。

A.计划经济时代预算信息保密
B.三公经费概念没有准确意义
C.各单位不愿意公开
D.统计口径不一致
A B C D
6.公务接待必须有()。

A.公务接待函
B.发票
C .pos 机小票
D .工作证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5小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 1.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 )。

A .财政部门在预算批复后20日 B .主管部门在预算批复后15日 C .1年 D .1个月
A
B
C
D
E
2.三公经费列入预算可以监管的部门( )。

A .人大 B .审计 C .监察 D .财政
A
B
C
D
E
3.三公经费未向社会公开原因包括( )。

A .计划经济时代预算信息保密 B .三公经费概念没有准确意义 C .各单位不愿意公开 D .统计口径不一致
A
B
C
D
E
4.三公经费公开包括( )。

A .预算 B .决算 C .审计结果 D .消费情况
A
B
C
D
E
5.三公经费包括( )。

A .公务出国 B .公务接待
C .公务用车
D .福利费
A
B
C
D
E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 1.三公经费预算不必公开( )。



2.三公经费公开的法律依据是《预算法》。

( )


3.三公经费不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 )。



4.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可以自定。

( )


5.三公经费仅指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经费( )。



6.三公经费每年列入年度预算,无预算不得列支( )。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

佳节又重
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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