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推理的基本理论研究(下)
法律逻辑学基础(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规律、法律推理方法和法律论证规则的学科。
它以逻辑学为基础,结合法学理论,旨在揭示法律推理的内在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法律推理的方法、法律论证的规则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1.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规律、法律推理方法和法律论证规则的学科。
它以逻辑学为基础,结合法学理论,探讨法律推理的内在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2. 法律推理法律推理是指运用逻辑规则对法律问题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过程。
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基本形式。
3. 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推理和论证规则,对法律问题进行论证、证明和说服的过程。
三、法律推理的方法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推理中,演绎推理表现为从法律规则到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
例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推导出某一犯罪行为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推理中,归纳推理表现为从具体案例到一般法律规则的总结。
例如,通过对一系列案例的分析,归纳出某一类犯罪行为的法律特征。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一种从相似到相似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推理中,类比推理表现为根据类似案例的法律适用,推断出某一案件的法律适用。
例如,根据某一类似案件的判决,推断出某一案件的法律适用。
四、法律论证的规则1. 逻辑一致性法律论证应遵循逻辑一致性原则,即论证过程中的论据与论点之间应保持一致性。
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2. 逻辑严密性法律论证应遵循逻辑严密性原则,即论证过程中的推理过程应清晰、完整,避免出现漏洞。
3. 事实与法律的结合法律论证应将事实与法律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论证的合法性。
4. 论证的合理性法律论证应遵循合理性原则,即论证过程中的论据和论点应具有合理性,避免主观臆断。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3篇)
第1篇摘要:后果主义法律推理是一种以法律行为结果为依据进行法律判断的方法。
本文旨在探讨后果主义法律推理的基本原理、应用领域及其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体现,以期为我国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在法律实践中,如何准确、合理地运用法律规范进行法律判断,是司法工作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作为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法律思考方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本文将从后果主义法律推理的基本原理、应用领域及其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后果主义法律推理的基本原理1. 后果主义概述后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是一种伦理学理论,认为道德行为的善恶取决于其结果。
在法律领域,后果主义法律推理以法律行为的结果为依据,强调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
2.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的基本原理(1)以结果为导向。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强调法律行为的后果,即法律规范实施后的效果。
在判断某一法律行为是否合法时,不仅要考虑行为本身,还要关注其结果。
(2)关注社会效益。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强调法律规范的实施应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
在法律实践中,应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效益为原则,确保法律规范的实施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权衡利弊。
在法律实践中,往往存在多种可能的法律后果。
后果主义法律推理要求在多种后果之间进行权衡,选择最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后果。
三、后果主义法律推理的应用领域1. 刑事法律领域在刑事法律领域,后果主义法律推理有助于正确处理犯罪行为。
例如,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不仅要考虑行为本身,还要关注行为导致的结果,如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否给受害者带来损失等。
2. 民事法律领域在民事法律领域,后果主义法律推理有助于合理解决纠纷。
例如,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不仅要考虑合同条款本身,还要关注合同履行后的结果,如是否实现合同目的、是否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等。
3. 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领域,后果主义法律推理有助于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法学方法论本科版第四讲法律推理
两大模型的图示
制定法模型:司法三段论 (演绎-涵摄模型)
• 法律规则(大前提)
•
判例法模型:类比模型
法律规则(大前提)
R(F-D)? IFR 非正式法源
IFR 非正式渊源 D1 判决
R(F-D)?
D1 判决
案件事实 ( 小前提) F1
案件事实 F1 F
(五)模式比较及结论
(四)对所认定事实进行法律判断的基础
1、基于感知的判断 2、基于对人类行为理解(解释)的判断 3、基于其他社会经验的判断 4、基于价值判断的判断
• F
R 对价值判断的依赖性最重。
(五)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分离问题
• 1、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能否完 全分离 • (1)实际发生的生活事实及其 陈述,只要不涉及法律适用, 是可以和法律问题完全分离的。 • (2)需要被法律规范涵摄因而 需要被解释的案件事实(陈述) 是无法与法律问题完全分离的。 这一点突出表现在疑难案件之 中。 • 原因:与法律适用相关的案件 事实,有些必须用法律概念或 者术语被陈述。 • 2、事实与规范之间的思维循环 • (1)良性循环:为了正确地适 用法规范,而准确地解释事实; 为了准确地涵摄事实,而正确 地解释法规范。 • (2)恶性循环:为了迎合法规 范,而任意裁剪事实;为了迎 合事实,而任意曲解法规范。
导论:
• • • • • • 1、法律推理的概念 2、法律推理的特征 3、法律推理的功能 4、法律推理的类型 5、形式推理的局限 6、实质推理的本质
• 回顾法 律推理 的概说
一、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模型
• (一)制定法模型 • 1、大陆法系的司法传统 • 2、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是 制定法。 • 3、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 模型是司法三段论或者演 绎-涵摄模型。
法理学测试1(学生版)
法理学测试1一、单项选择题1.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单项选择题: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请辩护人辩护。
这一规定属于何种法律规范?A.义务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C.委任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3. 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该条属于下列何种性质?A.法的技术性规定B.法律规范C.规范性法律条文 D.法律解释4. 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5. 甲某与乙某为邻居,常有口角。
一天,由于乙某养的羊吃了甲某莱地上的菜,甲某大怒,遂砍伐乙某屋前的果树十棵。
乙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经调查后,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甲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甲某赔偿乙某500元。
法律推理的基本理论研究
法律推理的基本理论研究(一)法律推理的概念分析XX1、推理概念XX在汉语语义上推理有两个含义:其一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推出新(结论)的过程"《现代汉语词典》,这类似亚里士多德的必然推理(证明的推理);其二是指论证,即通过辩论,运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过程,目的是为所获得的特定结论提供理由,这类似亚氏的辩证推理或修辞推理.XX 亚里士多德对必然推理和辩证推理的论述奠定了推理学说的基础。
所谓必然推理或证明的推理,主要指三段论推理。
XX辩证推理或修辞推理是通过辩论,运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过程.亚氏认为,由必然推理向辩证推理的原因在于,“并不是所有知识都是可以证明的",我们并不总能得到其真实性不容怀疑的必然前提,然而人类对知识的追求又不甘停顿下来,因此从人们普遍接受(前提)出发进行的推理就是辩证推理。
这种推理由于前提缺少必然性,其结论也不一定必然可靠。
辩证推理的前提和结论虽不一定具有必然性,但其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的范围比必然推理更加广泛.综上可概括出推理的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推理是一个发现新知识的思维过程。
不论是从“原初的”前提必然地引出新结论的证明的推理,还是从“人们普遍接受(前提)”或然地引出新结论的辩证推理,都反映了理性思维追求新知识的特点。
第二,推理特别是辩证推理不仅指个人思考或头脑内部的“推想”,还具有“辩论、讨论”等公开性论证的特点。
这个特点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正是通过运用论据的公开辩论,人们才能证明论题的真实性或结论的真理性,并且起到化解争议、以理服人的作用。
2、法律理由与正当理由XX理由(reason)是理解法律推理的一个重要概念.科恩说,推理包含着“什么能够成为什么的理由的讨论”。
因此,“一个毫无理由说出的表达,是没有意义的表达。
” L。
乔纳森?科恩著:《意义的多样性》。
XX在判例家,法律推理有时候专指法在判决书或结案报告中对判决理由的阐释过程.这些判决理由作为先例,对以后的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指导作用。
法律案件中的逻辑(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件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处理法律案件的过程中,逻辑思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法律案件中的逻辑,包括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法律案件中的逻辑推理、法律逻辑的应用以及法律逻辑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二、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1. 法律逻辑的定义法律逻辑是研究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和法律规范的逻辑学分支。
它以法律事实为基础,运用逻辑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推理和论证,以实现法律正义和公正。
2. 法律逻辑的特点(1)规范性:法律逻辑以法律规范为依据,遵循法律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法律推理的正当性。
(2)实证性:法律逻辑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对法律事实的实证分析。
(3)形式化:法律逻辑运用逻辑规则和推理方法,使法律推理具有明确的形式和结构。
三、法律案件中的逻辑推理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演绎推理主要用于法律规范的适用。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某人在打架斗殴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情节严重,则可以运用演绎推理得出其应当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结论。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归纳推理主要用于法律事实的认定。
例如,根据多个目击证人的证言,可以归纳出某人在打架斗殴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事实。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多个相似事物的特征,推断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相似性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案件中,类比推理主要用于解决法律问题。
例如,在处理某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可以参照类似交通事故的判决,以确定本案的处理结果。
四、法律逻辑的应用1. 法律事实的认定在法律案件中,运用法律逻辑对法律事实进行认定,是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前提。
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可以确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2. 法律规范的适用在法律案件中,运用法律逻辑对法律规范进行适用,是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的基本类型
形式(推理)与实质(辩证)推理 形式(推理)与实质(辩证)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 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 是指撇开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和价值判断, 是指撇开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和价值判断,仅依 据法律规范的形式结构从逻辑上推出结论的法律 推理.形式推理的特点: 推理.形式推理的特点:依据同样的前提就应得 出同样的结论. 出同样的结论. 美国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分析推理和辩证推理. 美国法哲学家博登海默:分析推理和辩证推理. 前者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 前者是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 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一般是形式逻辑的推理,有三种形式:演绎推理, 一般是形式逻辑的推理,有三种形式: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沈宗灵) 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沈宗灵)
法律推理的特征 II
法律推理是为判决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法律行为 它区别于其他推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区别于其他推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它是 为司法判决提供正当理由的法律行为.它同亚里 为司法判决提供正当理由的法律行为. 士多德所说的辩证推理或论辩推理密切相关, 士多德所说的辩证推理或论辩推理密切相关,通 过辩论和讨论,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过辩论和讨论,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以此来论证或证明法律适用结论的合法性, 以此来论证或证明法律适用结论的合法性,正当 性和合理性. 性和合理性. 法律推理总是同法律适用结论的理由相关.法律 法律推理总是同法律适用结论的理由相关. 辩论在一定意义上是说服人, 辩论在一定意义上是说服人,而说服的功能是靠 提出正当理由,至少表面上是正当理由. 提出正当理由,至少表面上是正当理由.
形式推理的作用与意义
形式推理能够满足人们对法律要有确定性,稳定 形式推理能够满足人们对法律要有确定性, 性和可预见性的要求. 性和可预见性的要求.但这种推理方式仅适用于 简易案件. 简易案件. 在运用形式推理适用法律过程中,不掺杂,不介 在运用形式推理适用法律过程中,不掺杂, 入其他非法律因素,不因人而异地实行" 入其他非法律因素,不因人而异地实行"区别对 因此,严格而又准确地运用形式推理, 待".因此,严格而又准确地运用形式推理,既 可以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以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审 判"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司法的统一和一致. 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司法的统一和一致. 这是达到法治(尤其是形式法治)的必要条件. 这是达到法治(尤其是形式法治)的必要条件.
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
《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课程大纲一、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名称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所属专业证据法学课程类型学科方法论√专业学位课专业限选课学分数 2教学时数36学时,周4课时,8次课;课程负责人张保生教授课程教学团队张保生吴洪淇李吟柴鹏二、课程目标和任务(500字)(从宏观角度说明本课程的性质、对实现所在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说明研究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是证据法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方法论必修课程。
本课程通过阐释法律推理的理念、制度和方法,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意识,明确法律推理是实现法治的手段。
法律推理既是一种法律思维活动,又是一种制度实践,它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民主政治为土壤,以法律规则为大前提,以为司法结论提供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为目的,因而是维护法治的必要手段,也是通向正义之路。
该课程旨在使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法律推理的审判制度与历史上的神明裁判、人治社会的专断裁判相比,其主要区别在于,它具有理性或“讲理”的特点。
通过该课程学习,学生应当掌握法律推理的法治思维方式,把握法律推理从逻辑思维方法向制度实践转变的历史轨迹和发展趋势,法律推理的本质特征,目的标准、操作标准和评价标准及其“正反合”的辩证关系,法律推理主客体及其相互作用,掌握常见的法律推理方法,法律推理中规则与原则、真理与价值的关系,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经验推论和人工智能等的关系。
本课程旨在培养拥有法治理念、推理能力和雄辩口才的法律人才,重在使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树立法律规则至上的信念,明确法律推理与法治理念的同一性;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理由和正当理由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法律论证能力和口头辩论能力。
三、课程基本要求(1000字)指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具体了解、掌握哪些基本原理、方法、知识以及应具备怎样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应具备哪些相关学科的知识等。
(一)该课程知识要求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推理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
2023年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归纳法律推理
2023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归纳: 法律推理2023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启动, 下面整顿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 协助大家更好旳复习!2023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 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旳涵义所谓法律推理, 指法律人从一定旳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旳过程中所必须遵照旳规则。
二、法律推理旳特点1.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旳“理”为基础旳。
2.法律推理受现行法律旳约束。
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旳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旳条件, 法律旳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旳理由。
在我国,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旳前提。
在缺乏明确旳法律规定旳状况下, 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旳前提。
在英美法系国家, 来自于判例之中旳法律规则, 也是法律推理旳前提。
3.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合法性证明旳推理。
法律推理旳关键重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旳行为与否对旳或妥当提供合法理由。
法律推理所要回答旳问题是: 规则旳对旳涵义及其有效性与否合法旳问题, 当事人与否拥有权利、与否应有义务、与否应付法律责任等问题。
三、法律推理旳种类(一)演绎推理1.演绎推理旳涵义演绎推理也叫三段论旳推理方式, 是从一种共同概念联络着旳两个性质旳判断(大、小前提)出发, 推论出另一种性质旳判断(结论)在成文法国家, 法律合用一般被认为属于演绎推理旳运用。
法律规范是大前提, 法庭认定旳案件事实是小前提, 小前提所导致旳法律后果是结论。
如: 大前提: 杀人者死;小前提: 张三故意杀人;结论: 张三应当被处死。
2.演绎推理过程中应遵照旳规则①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必须恰好包括了三个词, 并且每个词在整个推论中都是在一种意义下被使用旳。
②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至少要有一种前提中旳词是周延旳。
③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在前提中不周延旳词, 在结论中也不会是周延旳。
④没有任何拥有否认前提旳三段论推论是有效旳。
⑤假如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有一种前提与否认旳, 那么其结论必然与否认旳。
法律逻辑学
我所理解的法律逻辑学——反映人脑抽象思维的学科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它可以称为“法律逻辑”或“法学逻辑”。
法律逻辑学不是法学的一个部门,而是思维科学的一个部门。
法律逻辑学是出于形式逻辑学下面一个层次的逻辑分支学科,是和语言逻辑学、教育逻辑学、医疗逻辑学等并列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
法律逻辑学的渊源不源于法学理论,而来源于人脑思维和事物发展的特殊理论、观点和学说。
法律逻辑,更早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智者,可以认为他们是天生的法律人,且以逻辑为主要学术工具。
第一个智者普罗塔哥拉,他不仅为一个城邦立法,他还亲自教授学生以逻辑方法(按罗素的说法,“智者”差不多就是教授的意思)。
一个流传广泛且至今难解的悖论是,普罗塔哥拉悖论,这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在罗马时代的《阿提卡之夜》里有记载,大意是说他告他的学生不交学费,但是由于口头合同有约定:“在学生第一次胜诉的时候才交纳欠缴的学费”。
结果师生产生了不同解释。
其他智者更多的贡献是培养法律方面的学生。
稍后,苏格拉底在价值分析方面,对现今的很多法理学术语进行了逻辑研究,他使用的问答法影响了美国现代的案例教学法,一般我们不得不称其为苏格拉底教学法。
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贡献了辩证法,其实也不过是定义和划分技术的发展而已,柏拉图对法学的贡献显然是希腊最伟大的贡献之一。
亚里士多德完成了逻辑学的集大成,同时他也是法学上的伟大贡献者,他的三段论直接产生了近代的司法三段论,他的《修辞学》比较成功地启示了人们对法庭辩论的研究。
真正的法律逻辑,应当是在罗马时期,几乎所有健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技术都成就于罗马时代。
这是它影响世界的超文化因素。
法律逻辑学的任务在于把形式逻辑原理运用与法学和法律工作实际,探索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具体特点,因此,法律逻辑学研究的还是属于思维领域的现象。
思维是人脑的一种机能,是人在理性认识阶段的一种认识活动,是人脑认识的高级阶段(思维阶段)。
一般意义上指依照逻辑推理来观察、认识、判断客观事物,并以语言形式表形出来。
论法律推理——精选推荐
300论法律推理张传新法律推理是特定法律主体在法律实践中[1J,以已知的法律规定和事实材料为前提,推导和论证法律结论的过程。
在司法审判中,法律推理要求审判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裁判的理由说明和正当性证明,摆脱了主观任意和偶然随意的弊端,使法律成为捍卫秩序与公正的重要手段。
“法律推理增强了判决的一致性和正当性,可以为法律问题提供健全的、经过充分论证的答案,因而成为法治区别予人治的根本标志之一。
”[2】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律实践活动内容的丰富和复杂,法律推理的研究日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但总的来说,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推理问题关注不够,对于什么是法律推理,它的性质、特点、过程、要求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形成定论,研究工作刚刚起步,加强法律推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在法律领域中,推理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甚至在法律实施的监督、一般公民的法律意识中都有法律推理的活动.本文主要是论述法律推理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
[2]张文显为《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所做序。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l页。
论法律推理30l一、法律推理的内涵(一)对我国当代法律推理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恩法律推理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需要一定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其中最主要的是:(1)一个以相对独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础的法治社会,这是法律推理实践及理论研究成为必要和可能的社会前提;(2) 一套建立在相对成熟和发达的社会思维水平之上的分析和研究方法,这是法律推理实践及理论研究的思想前提。
在西方国家较早的时候便形成了他们的法制传统。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法治与民主已有很大发展.中世纪的西欧虽然也实行封建专制,“但西方法律文化中的神学传统和自然法思想影响深远,上帝是一个象征着正义的抽象的神,世俗的皇帝对上帝也不得不产生敬畏。
这种神学文化削弱了人治的权威。
法官们认为忠于法律和上帝要胜过忠于他们的国王。
三段论法律推理实训报告
三段论法律推理实训报告三段论的研究对象是一般逻辑、法理逻辑和因果逻辑,其中推理就是通过论证各种逻辑关系,得出正确结论。
该学科为法律专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它涉及法律问题的各种推理。
通过该研究,可以培养学生对各种法律问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也能提高学生对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深度,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各类疑难复杂法律问题。
三段论是法学理论体系中最基础、最受关注的一门学科,是研究特定社会及生活中所发生在特定法律关系及其特征下之立法、司法或行政工作程序的主要语言。
由于它与法学理论紧密相关,所以在研究时常常涉及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学科背景上的多个问题。
它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
一、理论学习一般逻辑和法理逻辑学:理论基础:法理学,宪政学,刑法。
三段论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逻辑推理,而逻辑推理也是三段论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逻辑推理又称非推理,或非论证。
通常说“非推理”是指逻辑上的推理必须经过论证才能完成;“推理”则是指根据被思考对象或者现象所描述出来的一个逻辑过程或结果所进行的一种推理活动。
推理行为即被他人支配、控制或者干预自己决定或控制自己行为(或结果)者。
它涉及事物之间因果关系、事物变化以及事物之间相互关系(行为)三个方面。
二、逻辑推理题的训练目的所谓逻辑推理,就是运用一定的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去观察、研究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得出正确结论。
这种解题思路和方式,有利于提高学生语言表达水平、思维能力及分析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作为一门新兴的专业课程,逻辑推理不仅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还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和数学分析技能。
在具体实践活动中,逻辑推理题训练首先是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让他们能够运用法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正确结论。
其次是培养学生初步用科学方法分析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第三是使学生初步掌握如何运用逻辑推理去解答一些简单法律问题或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的方法和技巧。
第八讲 法和推理
第八讲法律和推理第一节法律推理概述哈特说:“法律推理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一、法律推理的含义(一)推理的概念要了解法律推理的含义,必须先对“推理”一词进行考察。
推理,即推断与论理,是一种思维活动,是逻辑学的范畴。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对“推理”进行深入研究。
他认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些判断被设定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然由它们发生。
同时,亚氏将推理划分为证明的推理、论辩的推理以及争执的推理。
“推理”一词的英文表达为Reasoning,Inference,意即“推理、推论;论证、论据”等等。
它的词根reason作动词使用时指“推理、推想,思考、辩论、讨论”等,而在作名词使用时主要指“理由”。
西语中“推理”的含义比汉语的语义更为宽泛些,其中不仅包括逻辑的推导关系,还强调理由的列举与说明,突出了论证与论据的过程,追求折服与感动的效果。
(二)关于法律推理的不同观点中外法学家对于法律推理的理解众说纷纭,有以下五种观点:1.逻辑推导说。
这种学说认为,法律推理是逻辑学中的推理理论在法学领域中的应用。
2.司法工具说。
这种学说把法律推理视为裁判的工具或手段。
3.权威论证说。
这种学说将法律推理视作为特定的法律行为举出理由,以论证其合法性和权威性(证成)的法定手段。
4.综合说。
这一学说认为法律推理既包括形式逻辑规则的适用,又包括其他一些解释方法,强调法律推理的实践性,5.极端说。
这一学说认为不存在法律推理,司法判决只是法官直觉的产物。
(三)法律推理的界定法律推理是人们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
二、法律推理的特征(一)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二)法律推理具有不确定性(1)语言的不确定,一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条文时不可避免有认识上的局限性,二来是立法者在立法是出于某种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模糊含混的语言;(2)社会生活的变化使法律条文的实体过时;(3)法官等运用法律的人员基于其不同的知识水平和个人因素而对法律的不同理解;(4)其他诸如政策、意识形态、阶层、权力结构和利益冲突等社会因素对法律解释的影响。
法学基础二
法学基础二
“法学基础二”可能指的是“法学基础理论(二)”,这通常是一门法学院校或法律培训课程中的课程名称。
“法学基础理论(二)”是在“法学基础理论(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
它可能涵盖以下内容:
1. 法律体系:研究不同法律体系的结构、特点和运作方式,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
2. 法律渊源:探讨法律的来源和形式,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
3. 法律推理与逻辑:学习法律推理的方法和逻辑规则,包括归纳法、演绎法等。
4. 法律权利与义务:分析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种类及其相互关系。
5. 法律责任与惩罚:研究法律责任的确定和承担方式,以及不同类型的惩罚措施。
6. 法律程序:了解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等各种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7. 法律职业伦理:探讨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二)”,学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运作机制,培养批判性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其他法律专业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请注意,具体的课程内容和重点可能因学校和教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法律推理是法学家和普通公民在分析、解释和使用法律规则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
它是在判断特定情况下,通过系统性地推理来推断出法律适用的一种方法。
法律推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规则,把中立的客观事实与法律分析建立联系,进行证据争辩,把客观事实和规则扩展到未知的案件中,从而得出最后的结论。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事实和规则的联系原则,即要把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则联系起来,形成合理的推理结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客观事实是法律推理的基础,而规则则是用以检验和调整事实的判断标准,它们都是推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第二,事实和规则要形成有效的联系,需要运用功能原则。
这包括将实际情况与可能影响判决结果的社会因素联系在一起;建立客观事实和实体概念间的联系;关注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及其影响;坚持问题的要素关系;发掘法律法规背后的政策、价值观和含义等。
第三,基于事实和规则对法律争议进行证据争辩,并从中得出最后的结论,需要确保法律推理过程的可验证性。
在用具体事实检验特定案件中适用的规则的正确性的同时,也需要从多个实证角度考量,如社会实证、科学实证,乃至法律规则的实证等,并建立有效的可验证性框架,以确保法律推理结果可以得到有效验证。
最后,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要注意法律推理的全局性原则,即根据事实,可以从不同层面和角度考虑法律推理,将从宏观视角把握法律规则和实际情况之间的精确关系,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规则,以使案件加以整体审慎地审理,使法律推理结论能够保持客观公正。
总之,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事实和规则的联系原则、功能原则、可验证性原则和全局性原则。
只有在遵循这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才能确保能够在分析、解释和使用法律规则时,得出准确可靠的推理结论。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
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法学是研究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学科,它包括了广泛的内容,从法律哲学和法律原理到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
本文将探讨法学的基本原理与理论,以及它们在法律领域的应用。
一、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学的基本原理是指法律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基本依据,它们指导着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实施。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法学基本原理: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法律应该是公正、公平和合法的。
法治原则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并且法律可以对国家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监督。
2.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或财富。
平等原则保证了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应该根据公平和正义的原则进行制定和执行。
它要求法律能够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并处理纠纷时能够进行公正的裁决。
二、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学的基本理论是指对法律的本质和内涵进行研究和解释的理论框架。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法学基本理论:1. 法律哲学:法律哲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的学科。
它探讨了法律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律与道德、伦理等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2.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推理和论证的学科。
它研究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和规范的推理过程,以及如何运用逻辑原则解决法律争议。
3. 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之间关系的学科。
它研究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揭示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
三、法学的应用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在法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们指导着法律的制定、解释和执行,并为法律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1. 法律制定: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指导着立法机关制定法律。
例如,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应适用于所有人,这就要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利益和权益。
2. 法律解释: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对于法律解释至关重要。
法律解释需要基于法律的目的和原则,以及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和背景。
1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
1.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单选:CA.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C.依准用性规则援引或参照了其他规则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法产生的途径有下列哪几种?A.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B.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C.国家通过立法明示认可已有的道德规范或习惯D.国家通过法院判决援引的方式认可已有的道德规范或习惯2.我国享有狭义上的立法权的机关有()。
多选:A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法产生的途径有下列哪几种?多选:ABCDA.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B.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C.国家通过立法明示认可已有的道德规范或习惯D.国家通过法院判决援引的方式认可已有的道德规范或习惯4.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及其行使以及立法机关的设置等方面的制度。
下列关于我国立法体制的论述正确的为()。
多选:ABCDA.我国实行一元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C.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狭义上的法的执行?()单选:DA.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B.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C.某监狱依法对罪犯贾某执行死刑D.某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赵某实行治安处罚6.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
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多选:ABCD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C.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7.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适用结果的是:多选:ABA.北京人民法院作出的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B.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高某故意伤害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决定C.南昌市某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D.合肥市市委作出的关于严肃处理某几个党员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决定8.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单选:A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D.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9.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
法律逻辑论文
法律逻辑实践应用探讨【摘要】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它理所当然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勾践其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及多个维度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通过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进行初步认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来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今本问题,进而探讨法律思维工具和方法论意义。
关键字:法律逻辑应用法律思维法律逻辑是法律领域的一种思维工具,在法律领域内逻辑的运用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作为作为法律领域中的思维的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地以基本观念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随着法律逻辑的应用研究的深入,我们必须解决诸如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的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丞待解决的研究,以使法律逻辑学更好的发展。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领域内的一种思维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立足于法律,以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为目的,构建独立的理论体系。
逻辑学可分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经典逻辑从真值意义上看,它只具有真假二值,它所指的蕴含是实质蕴含,它遵循矛盾律和排中律,追求推理的确定性与保真性,且不包括模态词。
经典逻辑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类形式逻辑,如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和谓词逻辑。
而非经典逻辑通常缺乏一个或多个经典逻辑所具有的特性,非经典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实际应用的需要或者是对经典逻辑的修正和扩充,或者是将逻辑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其他具体学科。
在研究逻辑学这一门基础学科时,当然会强调其工具性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并且它所追求思维体系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是不变的。
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中对逻辑的解释:“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我并不打算通过映入不一致,无关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糟蹋法律结构的对称性。
法律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_一个比较的研究
法律原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个比较的研究葛洪义Ξ内容提要:我国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一般集中在立法过于笼统与立法所规定的法律基本原则这两个方面。
这种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与德沃金所说的法律原则存在重要区别。
德沃金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其目的是强调法律的确定性,而我们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却在强化法律的模糊性。
法律原则的讨论主要涉及法律推理过程中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
基于法治的原因,法律推理必须坚持将法律规则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在法律规则含义不明确、模糊或者相互矛盾时,可以使用法律原则,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原则的认定程序。
关键词:法律原则 法律推理 法律规则我国法学界一般是在两种意义上讨论法律原则的问题:第一,决策层曾经希望法律尽可能原则一点,所谓“立法宜粗不宜细”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表现。
在这种观点支配下,我们必然会被卷入法律过于原则、笼统所引起的各种问题之中,例如法律规定原则一点好,还是具体一些好?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应该怎么办?等等;第二,我国几乎所有法律在立法时通常都会对该法的相关基本原则做出规定,讨论这些原则的含义及其在所属法律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也是法学家们的重要任务。
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不能说没有价值,但是,却可能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
因为第一种意义上的关于法律原则问题的讨论可能并不是一个能够在学理层面上展开的问题,实际上,它更属于一个策略性选择,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相信,如果我们有能力将法律制定得更具体,我们决不会让它过于原则;第二种意义上的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则过于泛道德化,这种立法模式本身就是泛道德化的典型表现。
因为,法律如果能够规定得很具体,相关原则就具有了规则的性质而不再属于原则;法律如果不能对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原则的规定同样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所以,我国法律中有关原则的规定,多半只具有道德上的象征意义,而没有法律意义的功能上的作用,其目的只是希望通过有关基本原则的规定,告之公众:我们的法律是有原则的!仅此而已!这时候的立法者更象神学家,而不是法律Ξ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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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的基本理论研究(下)
(四)法律推理的定义分析
法律推理是一个反映各类法律推理活动“总和”并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概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该类活动的“简称”,所以必然要舍弃一些同类活动中非共性的东西,而集中反映该类活动的共性或本质。
惟其如此,才能用这个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
” 我们按这个要求来分析一些法律推理的定义。
1、若干法律推理定义分析
定义1:“推理通常是指人们逻辑思维的一种活动,即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得出另一个未知的判断(结论)。
这种思维活动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就泛称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推理,就没有法律适用。
”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37页,第339页。
定义2:“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前提(法律事实或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判例等法律资料)得出某种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
” 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016页
定义3:“法律推理是一个标记导致作出法律决定的一系列思维过程的集合符号。
”它涉及情境识别、解释和事实评价,还包括法律(条文)查找、可适用规则的选择和辩论。
“这个过程还包括对可能
决定的不断评价以及制定活动。
由于法律理由的形成和选择被运用于作出最佳决定的辩论过程中,因此,法律推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
……一个法律推理过程还可以是非常综合性和拟定的。
……例如,后者是立法起草过程的情况。
” P.沃尔格伦(Wahlgren):Automation of Legal Reasoning:A Study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Law. Computer Law Series 11. Kluwer Law and Taxation Publishers. Deventer Boston.p.149.
定义4:“法律推理可以被分析为不是自然或社会过程的一个阶段,但作为过程本身,它是论证(argument或辩论)过程。
一般而言,论证(辩论)所描述的是形成理由、得出结论以及将它们应用于一种正在思考的情况的活动或过程。
……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公开一种主张,提出预防性的忠告,申述理由、得出结论、适用法律是劝告的中心内容。
而法官也从事着论证(辩论)活动。
在寻找最好的规则或判决以及在以一种观点表达和保护规则的过程中,法官为自己所采取的立场进行论证(辩论)。
” Kent Sinclair,“Legal Reasoning:in Search of an Adequate Theory of Argument”,California Law Review,59,pp.821-58. (1971)。
定义5:“法律推理可视为实践理性的一个分支,后者是人运用自己的理性决定在需要作出选择的情况下怎样合理地行为。
……应用规则是法律活动的核心,而对该过程的理性结构进行研究是解释作为实践理性一个分支的法律推理的特征的核心。
” Neil MacCormick,Legal Reasoning and Legal Theory
定义6:“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争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
”“法律推理可视为在法律论证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
” [美]史蒂文?J?伯顿著:《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
定义7:“法律推理是指特定法律工作者利用相关材料构成法律理由,以推导和论证司法判决的证成过程或证成方法。
” 解兴权:《论法律推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1998年5月
定义1、2、3、4都指出法律推理的属概念是思维活动或过程,而定义6、7则把这个属概念确定为“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证成过程或证成方法”。
让我们分析一下定义6.在把握法律推理概念时,法律理由确实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法律理由既存在于规则中,又存在于原则中。
这表明法律理由具有层次性,较低的理由应当服从于更高的目的。
法律理由的强弱之分使不同的法律理由之间具有一种竞争关系,法官的推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不同的法律理由作出权衡,从而作出更具权威性的结论。
但是,把法律推理仅仅说成是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似乎忽略了它还是一个制造法律理由的过程。
实际上,法律推理通过将大前提和小前提结合起来得出一个必然的或可以接受的结论,也就是提出一种新的法律理由。
就是说,法律理由虽然存在于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则和原则中,也存在于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中,然而,法官的推理决不只是发现这些理由,而是在将大小前提结合起来的过程中,运用理性思维的加工能力提出适合于具体案件的特殊法律理由。
显然,如果不把法律推理理解为一种思维活动,是很难理解它对法律理由之创造性的。
定义7的问题与定义6相似。
“证成”这个概念译自英语justify(证明是正当的或有理由的行为;证明合法),汉语里并无可与其确切对应的词,我们只能从其经常出现的语境中推测其具有“证明”和“论证”的含义。
但它和我们一般所理解的“证明”还有一些区别。
“证成”在定义7中的意思主要还是“论证”或“证明”相关材料与判决具有同一性。
所以定义7的这个“属概念”与定义6的“法律理由”一样也是假的。
它们都不是属加种差定义,因而没有揭示法律推理的本质属性。
与“推理”最邻近的属概念只有“思维”,不用这个属概念就无法反映推理之理性认识的共性或本质。
定义6和定义7回避“思维”概念,也许是为了强调法律推理的实践性。
如果真是这样,说明作者尚未理解思维内在地包含着目的性和现实性,没能看到法律推理在思维与实践基础上的统一性。
关于法律推理与证成的关系,P.沃尔格伦(Wahlgren)认为,法律推理是从情境开始到作出决定(判决)的过程,这个完整的过程又包括证成阶段、法律查询和解释阶段、规则适用阶段、评价阶段和决定阶段。
证成包括对相互冲突的事实和法律因素相关性的识别、判定,解决缠绕在其中的不确定性问题。
因此,以运用法律理由和证成来定义法律推理,存在着定义过窄或以偏概全的缺陷。
定义1明确指出法律推理的结论是一个从前提中得出的“未知的判断”。
其他的定义则没有明确指出这一点。
尽管定义2“得出某种法律结论”,定义3“作出最佳决定”,定义4“形成理由、得出结论以及将它们应用于一种正在思考的情况”,定义7“推导和论证司法判决”,也可能包含着“新知识”的含义。
然而,法律推理的定义应该明确地分
享推理之知识创新的共性。
定义1对法律推理主体的规定比较宽泛,其他的定义无论明确提出与否,似乎都把法律推理的主体规定为特定的法律工作者。
给法律推理下定义似乎还是外延宽一些好,把非职事的法律推理也包括进来,这样有利于全面把握法律推理的本质。
例如,定义7的作者由于强调“负有推论责任的特定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法官)是司法审判活动的主体”,而得出“只有他们作出的推理才是权威性的。
因而也只有他们所作的推理才具有规范性意义上的价值。
正是法律推理的权威性才赋予法官判决的最终性”云云,就夸大了由权威机关所赋予的权威性在法律推理本质特征中的地位。
殊不言权威性不是法律推理的最本质的特征,而且就权威性本身而言,它也主要不是由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所赋予的,而是正当理由所带来的副产品。
即使在司法推理中,我们也已经知道,比如在当事人主义审判结构中,律师作为法律推理主体的地位远比法官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