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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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形势和对策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形势和对策

采砂的统一 管理 、 监督检查 , 以及组织 、 协调等工作 , 并组 建了鄂
赣 省 际边 界 重 点 河 段 监 督 执 法 巡 查 队伍 。长 江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局 组 建 以来 , 极 开 展 了 大 量 实 在 且 富 有 成 效 的 工 作 : 为切 实 担 积
负起鄂 赣省 际边 界重点河 段监督 执法 的职责 , 长江委准 备尽快
在 水 政 监 察 总 队 下 组 建 长 江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监 察执 法 支 队 :
导也曾多次批示 , 要求迅 速 、 坚决地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秩序。在 此背景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 条例》 简称《 《 ( 条例 》 由国务院颁 ) 布并于 20 02年 1 1日起施行 。《 月 条例》 颁布实施 以来 , 长江委 和沿江 各级 水行政 主管部 门 , 认真履行《 条例》 赋予的各项 职责 , 依 法行政 , 加强监管 , 使长 江河道非法采砂初步得 到了遏制 。
面 , 长江 中下 游 干 流河 势 稳 定 、 洪 与 通 航 安 全 以 及 社 会稳 定 对 防 等 产 生 了严 重 影 响 , 引起 了社 会 各 界 的 广泛 关注 , 国务 院 有 关 领
了 一个 职 能 局 — — 长 江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局 , 体 负 责 对 长 江 河 道 具
( )加强《 1 条例》 的学习和贯彻 。利 用广播 、 电视 、 网络 等新 闻媒体 , 积极 开展 了内容具 体 、 式多样的宣 传活动 , 形 营造贯彻
链 斗式采 砂船 70余艘 , 型吸砂船 20余艘 , 0 小 0 以上采砂船 只基 本无船名船号 ,三证 ” “ 齐全 ( 船舶 国籍证书 、 船舶所有权证 书 、 船 舶检验证 书) 的采砂船 只仅 占总数的约 1 %:在采砂 船只的分 0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研究与探索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研究与探索

安全 、 沿岸涉水设施正常运用 以及满足 生态 与环境保护 要求 的 前提 下 , 究提出管理体 制 、 度与措施 ; 研 制 考虑沿江各 地对建筑 砂石料 的需求情况 以及 合理 开发 江砂资 源的要求 , 研究 提出长
江中下游 干流河道禁采 区和可采 区 的规划 范 围, 出可 采区的 提 控制开采高程 、 年度控制开采量 、 采砂船数量 、 禁采期等 , 并提 出 采砂实施 和管 理措施 意见 。 规划研究工作 大致 可分为 以下 4个 阶段 : 1 第 阶段 为前期 研究阶段 (92 97年 ) 主要 是结合 长江 中下游 干流河 道治 19 ~19 , 理规 划工作 , 对采砂规划的基本原则 、 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进行
文献标识码 : A
中 图分 类 号 : V一3 T 6
1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研究过程
1 1 规 划研 究的背 景 .
长江是一条含沙量较小但 输沙量较大的河流。长 江河 道丰 富的砂石资源为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建 筑和填筑
材料资源 , 河道砂 石开 采逐 步走上 依 使 法、 科学 、 有序 的轨道 , 满足河道采砂管理的需 要 , 为采砂监管提 供科学 的 、 可操作性强的技术基础依据。 根据 长江河道采砂 及其管理 现状 、 道近期 演变情况 以及 河 三峡工程 开始 蓄水 至完 建期 的河 道演变趋 势 、 水来沙变 化情 来 况、 防洪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 在保证河势稳定 、 防洪安全 、 通航
长江 中下 游 干 流 河 道 采 砂规 划 研 究 与探 索
曾 令 木 赵 义 2
(. 1长江水利委 员会 设计院 , 湖北 武汉 40 1 ; 2 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 , 300 . 湖北 武 汉 40 1 ) 30 0

河道采砂规划

河道采砂规划

**江中下游(**市)河道采砂规划**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2004年6月- 1 -审定、审核: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编写:前言**江中下游(**市)河道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采砂规模越来越大。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各类采砂机械遍布**江中下游河道,滥采乱挖、废渣回弃河道十分严重,对**江中下游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带来不利的影响。

为了加强**江中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使河道采砂逐步走向科学、依法、有序开采的轨道,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和《河道采砂(石)规划编制大纲》,**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4年5月初,我室受**市水利局委托,承担了**江中下游(**市)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的编制任务。

接受任务后,我们成立了项目组,深入现场勘测、调查,在掌握基本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分析,理论计算,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采砂规划的编制要求,于2004年6月底编制完成了《**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市水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建设局、水产局、**水文站及各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首次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经验欠缺,未免存在不足之处,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指正。

目录第一章河道(河段)概况 (6)第一节河道(河段)流经地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6)第二节河道(河段)概况 (7)第三节河道(河段)的防洪概况 (10)第四节河道(河段)通航概况 (11)第五节河道(河段)水环境、水生态概况 (12)第六节河道(河段)演变概况 (13)第二章河道(河段)水文、泥沙特性 (14)第一节来水特性 (14)第二节来砂特性 (15)第三节水库电站建设对输砂的影响 (16)第三章河道(河段)地质基本情况 (18)第一节地理环境 (18)第二节地貌特征 (18)第三节河床边界条件 (19)第四节河床地质组成 (20)第五节可采区地质情况 (24)第四章河道采砂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6)第一节河道(河段)采砂的基本情况 (26)第二节非法采砂造成的危害 (28)第三节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 (30)第四节制定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1)第五章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32)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32)第二节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33)第三节规划的任务 (34)第六章规划的主要内容 (35)第一节禁采区规划 (35)第二节可采区规划 (41)第三节禁采期与可采期规划 (73)第四节堆砂场的控制数量及布局 (73)第七章规划的主要要求 (79)第一节规划的实施管理 (80)第二节规划的修订 (83)第三节规划实施的经费及来源建议 (83)图纸附图一**江东、西溪河道断面布置示意图附图二**江##溪河道断面布置示意图附图三**江##溪河道断面布置示意图附图四东溪(DX)横断面图附图五西溪(XX)横断面图附图六##溪(FC)横断面图附图七##溪(MX)横断面图附图八十七个采区平面布置图(计17张)附图九**江东、西溪河道断面采砂规划图附图十**江##溪河道断面采砂规划图附图十一**江##溪河道断面采砂规划图第一章河道(河段)概况第一节河道(河段)流经地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江中下游行政区域主要为**市,该市现共辖**岐、##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个乡镇、3个办事处、447个行政村、2107个自然村,是新兴的中国闽东电机电器城和沿海开放城市。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ice s h o tns f s n e c v t n c p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ct. ' su is h l n ld h fa ii t o a d— rain tp n r ae t e c ne t o a d x a ai a a i I e t de s a icu e t e e sbl y f ln ce t y e o y h l i o o a d e c v t n i h c p f pa nn . f sn x a ai n te so e o ln ig o Ke wo d : s n e c v t n n ie c a n l; pa n n a d y r s a d x a ai i r r h n es ln ig n mo ic t n mide n lwe ra h s f h o v df ai ; i o d l a d o r e c e o te
gn t r i n oi h l .N w pann hl f l cni rt m ato T r o e r etad et o e s ad m d yti p n e l i sa u y os e h ipc f he G r sPo c n ve f s a n g l l d e e g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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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

——————————一



——一 一 — — 一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 修编中几个问题 的探讨
赵 义 。周 劲 松
( 水利 部长 江水 利 委 员会长 江 河道采 砂 管理 局 )

要 : 着长 江上 游 水 土保 持 “ 治工 程 ” 步 发挥 作 用 和 三峡 水 库 的蓄 水 运 用 . 江 中下游 干 流 河道 的 水 沙 随 长 逐 长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研究胡春燕;侯卫国【摘要】长江中下游河道治理事关该区域的防洪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且上游水库群和三峡工程的兴建和运用,对中下游防洪、航运和供水等方面的影响逐步显现,迫切需要尽快开展科学合理的河道整治规划.从全面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了三峡工程运行初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河势控制规划方案、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的综合治理措施;对洲滩、岸线治理以及采砂活动治理和规划进行了专项介绍;并阐述了五大类具体的河道治理工程措施.为保证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顺畅等提供了有益参考.【期刊名称】《人民长江》【年(卷),期】2013(044)010【总页数】5页(P52-55,79)【关键词】河道治理;防洪;航运;洲滩;长江中下游【作者】胡春燕;侯卫国【作者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湖北武汉430010;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湖北武汉43001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21 概况及规划历程1.1 基本情况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上起宜昌,下迄河口50号灯标,全长1 893 km,流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等6省市。

自宜昌至湖口为长江中游,长约955 km。

湖口以下为下游,长约938 km。

长江中下游河道流经广阔的冲积平原,沿程各河段水文泥沙条件和河床边界条件不同,形成的河型也不同。

从总体上看,中下游河道可分为微弯单一型、蜿蜒型和分汊型三大类,其中以分汊型为主,其长度约占总长的60%。

根据河势河型和控制节点,将中下游河道划分为30个河段,又根据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划分为重点河段和一般河段。

1.2 规划治理情况新中国成立前,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基本处于自然演变状态,干流两岸约4 000 km长的岸线中崩岸长度达1 500 km。

新中国成立后,长江水利委员会(原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委”)会同地方水利部门,开展中下游河道治理的规划设计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鄂政发〔2021〕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鄂政发〔2021〕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鄂政发〔202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根据《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河道管理范围内以下区域为禁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天然林保护范围;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航道整治工程、航道构(建)筑物、航道配套设施、水库枢纽、水文监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桥梁、码头、浮桥、渡口、过河电缆、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河道险工、险段和浅窄航道附近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禁采区全年为禁采期。

二、我省长江上游干流段禁采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和寸滩站流量大于2.5万立方米每秒的时段;长江中游干流段禁采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汉江中下游干流(丹江口大坝以下河段)及东荆河禁采期为7月15日至10月15日以及相应河段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其他河道禁采期依据各自采砂规划确定,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公告。

禁采期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防汛应急抢险、航道应急抢通除外)。

三、河道采砂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并经审批许可。

河道采砂规划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的资源,制定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编制这一方案的要求和应该包含的内容。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1.明确编制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水资源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特别是《长江流域水资源规划纲要》等文件。

二、调研评价1.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区域进行调研,了解河道形态、水位、流速等基本情况。

2.评估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活动对河道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影响,分析采砂对河道演变的影响。

三、规划原则和目标1.明确编制方案的规划原则,如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利用、生态优先、安全可靠等。

2.制定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的发展目标,如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合理布局采砂点、提高采砂效益等。

四、规划内容1.确定适宜的采砂点位,包括现有点位的调整和新增点位的选择。

2.规划采砂点的数量和规模,明确采砂年限。

3.制定采砂行动计划,包括采砂的时间、采砂方法、采砂机械设备等。

4.规划采砂后的河道整治和恢复,包括河道环境治理、岸坡稳定及河道演变控制等。

5.明确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措施,包括监测和报告机制、执法和监督责任等。

五、编制流程和时限1.明确编制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流程,包括调研和评价、方案编制及论证等。

2.确定方案编制的时限。

六、协调和配合1.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合作机制,包括水利、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2.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七、评估和修订1.制定方案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定期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

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的创新思路

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的创新思路

Ab ta t sr c :On te b sso rfu d su y a d iv siain o e su s raie ie sae a o td i a d h a i fp oo n td n n etg t fk y is e ,ce t d a r d p e n sn —mii g o v nn
提 要 : 过 对 重 点 问 题 的 深 入 研 究 和 探 讨 , 江 中 下 游 河 道 采 砂 规 划 修 编 在 采 砂 分 区规 划 、 度 采 砂 控 制 总 量 、 通 长 年 可 采 区 规 划 范 围 和 年 度 实 施 控 制 范 围 、 可 采 区 年 度 实 施 控 制 指 标 体 系和 规 划 实施 与 管 理 等 方 面 体 现 了创 新 思
z n n , o a u n i o to fa n a a d mi i g e misb e s o e a d a n a o to i t o ,i d x o n u o i g t t lq a t y c n r lo n u ls n — n n ,p r s i l c p n n u l c n r ll t mi  ̄i n n e fa n m c n r li e i sb e a e n mp e n a in a d ma a e n fp a e t i mo i e . e r v so e l c s t e o to n p r s i l r a a d i l me t t n n g me t o l n wh n i s m o d f d Th e ii n r fe t h i s in i c a p c fp a n n n e st e n w e u r me t fs n - n n n g me t c e t s e to l n i g a d me t h e r q ie n a d mi i g ma a e n . i f o Ke r s y wo d :mi d e a d l we e c e ft e Ya g z e ;s n - fn n ln;mo i c t n d l n o rr a h s o n te Ri r a d n i g p a h v i d f ai i o

【精选】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精选】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试行)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点击数:101 更新时间:2004-11-221 总则1.1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事关长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及沿江工农业设施的正常运用。

为加强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的管理,规范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技术成果质量,保证采砂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本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

1.2本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适用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确定的可采区以及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1.3承担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单位的设计、科研或咨询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按有关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

1.4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规划可采区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根据批准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及采砂规划实施方案进行编制。

因整修长江干堤进行吹填固基、整治长江河道、吹填造地等采砂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长江干堤吹填固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吹填造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已审批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5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在收集基本资料,对采砂河段的水文泥沙特性及河势演变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采砂对采砂河段(指采砂可能涉及影响的河段)的河势变化、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出科学的论证结论。

对于河势变化敏感、有重要防洪工程、通航条件不良以及水生态环境敏感的河段,应开展相应的专题研究(含数学模型计算分析),必要时还应进行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1.6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深度为:分析和预测采砂河段河道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确定采砂规模;选定采砂区位置和范围,分析确定采砂区平面坐标、控制开采高程,分析床砂组成、砂质、储量以及补给情况;综合论证采砂对采砂河段的河势变化、防洪与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提出科学的论证结论以及减轻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拟定采砂船采砂能力、采(运)砂船只数量及作业方式,基本确定采砂作业施工期及采砂作业时间,落实现场监管、采砂作业安全管理以及河床动态监管的措施。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回顾与展望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回顾与展望
核 。 各 地 还 逐 步 建 立 和 推 行 长 江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责 任 追 究
年 1月 1日起 施 行 了《 江河 道 采砂 管 理条 例 》 以下 简称 长 ( 《 例 》 。《 条 ) 条例 》 的施 行 , 志 着 长 江 河 道 采砂 管 理 步 人 标
了 法 制 化 的 轨 道 , 此 , 利 部 及 其 长 江 水 利 委 员会 ( 从 水 以 下 简称 长 江委 )和沿 江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部 门开 始 肩 负 起 长 江河 道 采砂 管 理 的重 任 。 长江 河道 采 砂管 理 由此 掀 开 了
展 。在 国务 院《 江河 道采 砂 管理 条 例 》 布 实施 之 前 , 长 颁 各
类 采 砂船 只遍布 长 江 中下游 干 流 河道 .一度 形 成无 序 的 、
掠 夺 式 的乱 采滥 挖局 面。乱 采滥 挖 长 江河 道 砂 石 , 剧 了 加
长 江 中下 游 江岸 坍 塌 , 响 了河 势 稳 定 , 及 长 江 防 洪安 影 危
徐 勤 勤
府 发布政府 令宣布 在安徽省 长江水域 实行禁采 , 湖北 省人 民
政 府和 江西省人 民政府也相 继于 2 0 0 1年 1 月和 2月发 布了 禁 采通告 。至此 , 长江 中下游 干流实行 了全线禁 采江砂 。 在 随 后 3年 多 的全线 禁 采 期 间 , 江委 与沿江 各 省 通 长 力合作 , 展了“ 开 清江 行 动 ” 玫瑰 行 动 ” 猎 鲨 行 动 ” 节 假 “ “ “ 日行 动 ” 一 系列 专 项 治 理 和打 击 行 动 , 终 保 持 对 非 法 等 始 采 砂 的 高压 严 打态 势 ,有效 遏 制 了非 法采 砂 猖獗 的势 头 , 初 步扭 转 了混 乱 的采砂 管理 局 面 。

初论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与河势及航道稳定

初论长江中下游河道采砂与河势及航道稳定

流和河床在长期相互作用 中趋 于动态 平衡 , 如果改变 其中一个 的现状 , 必然 导致平衡状况被打破 , 需要通过水流和河 床新 的相 互作用 、 相互适 应来 达到 新 的平衡状 态 , 即发 生所谓 的河 势调 整 。长江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问题 比较复杂 , 分析表明 , 采砂 对河势影响 的程度 与开 采部 位和 开采 量这两 个 因素有 密切关 系, 河床具有 自我修复能力 , 少量 采砂对河势 的影 响是 有限 的,
试验结果显示 , 不辅 以左汉 口门潜坝工程 , 在右汉 口门处实施 仅 疏浚工程 , 实施疏 浚工程后 , 右汉 口门断面平均 流速横 向分布上
调 整 幅度 很 小 , 流线 位 置 没 有 发 生 明显 变 化 , 主 经过 一 个 中水 中
过试验研究 , 镇扬河段二期 整治工程 中包含进行 右汉 口门疏浚
工程 , 目的是通过扩大右汉的进 口断面 , 其 配合左汉 口门潜坝控 制工程 , 达到改善右 汉进流条件 , 扩大其 分流 比的 目的, 疏浚量
约 6 万 。在 动 床 河 工 模 型 上 进 行 了疏 浚 工 程 效 果 的 试 验 , 8
文 献 标 识 码 :A
中 图 分 类 号 : V 4 . T 13 3
1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现状
长江 中下游 干流河道 大规模采 砂始于 2 0世纪 9 代 , o年 主 要分布在湖北 、 江西 、 安徽 、 苏 4省 所辖 的 江段 , 不完 全统 江 据 计 , 20 在 02年禁采之前 , 湖北 、 江西 、 安徽 、 江苏 4省 审批的年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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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7卷 第 1 0期
20 6年 1 0 0月
人 民 长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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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涉砂船舶管理形势及对策研究

长江涉砂船舶管理形势及对策研究

资源保护 和河湖健康 保障体 系 ;国务
院 2号 文 件 《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长 江 等 国 内 河 水 运 发 展 的 意 见 》 提 出 要 利 用 1 左 右 的 时 间 ,建 成 畅 通 、高 效 、 0年 平 安 、绿 色 的 现 代 化 内 河 水 运 体 系 。 因 此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已 经 成 为 中 央 高 度 重 视 、社 会 高 度 关 注 的 重 点 问 题 , 管理的要求 越来越严 格。
长 江 砂 石 的 供 需 矛 盾 越 来 越 突
近 年 来 国 家 和 各 省 ( )采 取 了 市

些 措 施 ,加 大 了对 长 江 河 道 采 砂 船
舶 的治 理 力 度 ,采 砂 秩 序 已有 所 好 转 。 然 而 , 由 于 受 暴 利 驱 使 ,局 部 水 域 的 非 法 采 砂 行 为 ,特 别 是 以 小 型 采 砂 船 为 手 段 的 非 法 采 砂 活 动 是 当前 采
展。
出 ,长 江 流 域 采 砂 船 舶 不 断 增 多 ,采 砂 行 为 越 来 越 频 繁 ,乱 采 滥 挖 的采 砂 行 为 对 航 道 生 态 环 境 、河 床 稳 定 、防 洪 以 及 通 航 安 全 等 方 面 造 成 了 严 重 的 危 害 , 给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造 成 了
长江采砂船Leabharlann 舶管理面临形势 国 家对 内河 采 砂 管 理 的 要 求 越 来
C T 中国水运 2 1 ・ W 02 1
1 5
Ma a e e t n g m n /港航管理
趋 之 若 鹜 , 导 致 暴 力 抗 法 呈 多 发
态势 。
流 8个 省 ( )从 长 江 干 流 宜 宾 以下 市 至 长江 口 20 8 8公 里 水 域 ,查 处 治 安 案 件 89起 ,处 罚 违 法 人 员 8 3人 。 5 6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关于抓紧编制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的通知长砂管〔2003〕194号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水利厅: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请你厅根据水利部水规计[2003]39号文件及长江水利委员会长砂管[2003]125号文件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成本省行政区管辖范围内的长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按有关程序报批。

为规范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一编制内容及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试行)》(详见附件1、附件2),请你厅在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时参照执行。

考虑到本次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是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刚实施之后进行的,各省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附件1:《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附件2:《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大纲与技术要求(试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1: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1 说 明遵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利部审查批准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组织编制完成本省行政区管辖范围内的长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备案。

长江中下游省际边界重点河段采砂规划的实施方案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

在采砂规划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各可采区的管理责任主体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各可采区的»»»»»»»»»»»»»»»»»»»»»»»»»»»»»»»»»»»»»»»»»»»»»»»»»»»»»»»»»»»»»»»»»»»»»»»»»»»»»»»»»»»(九)上报监管情况。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规划概况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是根据三峡工程初期运用以来的河道演变情况、演变趋势、来水来沙情况,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以及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研究提出规划期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规划,年度采砂总量控制及禁采期。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的范围为长江中下游干流宜昌至河口长约1893km的河段。

(1)禁采区规划禁采区是指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采砂的区域,是采砂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水环境保护、拟建、在建或已建工程以及一些重要设施有直接影响的河段或水域。

在禁采区内除防洪抢险、堤防加固、填塘固基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各种采砂活动。

(2)可采区规划推荐的规划方案为:规划46个可采区,其中湖北省13个可采区,江西省4个可采区,安徽省18个可采区,江苏省7个可采区,省际边界重点河段规划采区4个。

其中大石坝特殊可采区位于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成德州特殊可采区和新沟特殊可采区分别位于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范围。

(3)采砂作业方式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开采方式主要以大型吸沙船为主,规划典型采砂船的功率为1000KW。

对于离主航道较远,对航运影响较小的一般采区,大致按每800m长度布置一艘采砂船;对于离主航道较近,或位于船舶锚地附近水域,或离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区较近和处于鱼类洄游通道附近的采区,应适当减少采砂船的数量。

(4)禁采期长江洪水峰高量大,6~9月是长江防汛的关键时期,江阴以上禁采期为主汛期7~8月及超警戒水位期,江阴以下河段禁采期则为主汛期7~8月及潮位大于警戒潮位的情况。

另外,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内4~6月是四大家鱼的主要产卵期,为尽量减小对四大家鱼产卵繁殖的影响。

对处于长江中游四大家鱼产卵场范围的各采区4~6月禁止采砂。

二、环境现状(1)水环境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河段共划分96个一级区,其中保护区15个,保留区36个,开发利用区36个,缓冲区9个。

对汉江中下游采砂规划修编的几点认识

对汉江中下游采砂规划修编的几点认识
1 发布 《 1月 湖北 省 河 道 采 砂 管 理 办 法 》 定 河 道采 砂 规 实行 规 划 制度 。汉 江 河道 采砂 规划 将 引导 汉 江河 道采 砂持 续 良性 发 展 , 当地经 济 建设 服务 , 量避 免 或 消 为 尽
基 础上 划 定可 采 区和禁 采 区范 围 , 限定 开 采 量 及控 制
原 汉 江 中 下 游 干 流 河 道 采 砂 规 划 的 规 划 期 为
2 汉 江采导 致 非 法 采 砂 时 有 发 生 。近 年 来 , 1市 由于房 地 产业迅 猛 发展 带动 对建 筑材 料需求 的大幅增
20 2 1 。近 年 来 由于 大 型重 点 建 设 和 城 市 化 06~ 0 0年 进 程 的加 快 , 砂石 资 源需 求 1益增 长 , 道砂 石 资源 的 3 河
2 1 年第 2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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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江干流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

增江干流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

增江干流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谭超,邱静,杜涓,邱颂曦(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州,510610)摘要:为维护河流健康,规范增江干流中下游河道的采砂活动,合理、有序的开发河沙资源,制定增江干流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通过对规划河道的水文泥沙特性分析、输沙总量的计算、河床演变分析,根据输沙总量的分析计算和近年河床演变的情况,划定增江干流河道禁采区和可采区。

关键词:采砂规划;输沙总量;河床演变;可采区;禁采区前言近年来,随着广州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使河砂需求量急剧增加,河道内无序采砂现象突出,这些活动引起河势变化,出现新的险工、险段,造成崩岸、塌滩,危及堤防、桥梁、涵闸、河道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和江河航运安全,严重影响河道的泄洪、排灌,更为严重的是,影响了河道的长期稳定。

为保证河道稳定,保障行洪、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利用部门的安全,实现河道采砂的依法、科学、有序管理,需要制订采砂控制规划,对主要河道内的泥沙资源有所控制地进行有序的开发利用,使可利用河砂资源与河道承受能力相适应,既考虑发展用砂的需求,又要避免对河道内其他综合利用功能的影响。

因此,开展主要市管河道的采砂控制规划,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文以广州市主要市管河道增江为例,通过对规划河道的水文泥沙特性分析、泥沙沉积量的计算、河床演变分析,以及泥沙沉积量的分析计算和近年河床演变的情况,划定增江干流河道禁采区和可采区。

下面对增江采砂控制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1 流域概况增江是东江的主要支流之一,增江发源于广东省新丰县七星岭,主流自北向南流经从化、龙门、增城,在增城市的观海口处流入东江北干流,进入东江三角洲地区。

干流河长203km,集水面积3160 km2。

平均坡降0.074%。

增江流域年平均径流深1.29mm,年径流量达39.68 亿m3。

集水面积100km2以上的支流有地派水、蓝田水、铁岗水、白沙河、葛布水、永汉河、派潭河、二龙河等8条,其中地派水为增江的主要源头(增江水系图见图1)。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问题、成因及其法律对策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问题、成因及其法律对策

2 问题的成因分析
() 1 利欲熏心使可 采 区采砂经 营权拍 价过高 , 问题产 生 是
改变这种状况 , 使长江 采砂步 入依法 、 科学 、 有序 的轨道 ,长 江 《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以下简称《 ( 条例》 , )为规范 和建立正常 的采 砂管理秩序 , 加大对非法采 砂行为 的打击力 度提供 了有力 的法
是长江 中下游 河道采砂体 制不顺 、 多头管理 、 权责不清 , 且缺乏 统一的采砂规 划和针对性 强的处罚依 据 , 加之砂石暴利的驱使 、 地方保护主义的影 响 , 致使乱采滥挖江砂 的现象十分严重 , 一度 造成了局部河段 河势恶 化 、 水上事故频发和各类采砂纠纷不断 , 严重影响了防洪 、 通航 安全和 当地 的社会 治安稳 定。为 了彻 底
()因利益驱动 下的地 方保 护和行政 干预 , 6 相关 管理部 门 存在畏难情绪 , 致使各类采砂现场的监管出现错位 ; ( )对小 型采砂船 、 7 运砂 船 、 过驳 吊机的打击 处理 , 6年 1 0月 文章 编 号 : 0 —47 (0 6 1 0 1 0 1 1 19 20 )0— 07— 3 0
人 民 长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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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 7. 1 3 No. 0 1 0c . t. 2O 06
1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 中的主要 问题
《 条例》 颁行 5a , 来 长江河 道采 砂管理 实践 中暴露 的主 要
问题 有 :
()解禁可采区越界采砂 问题 ; 1 ()解禁可采区采砂船超规定功率 、 2 大功率开采 问题 ; ()部分解禁可采 区存在着超控制 高程 、 3 超控 制船数 、 控 超
问题 的 对 策 及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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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简况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采砂船只遍及长江中下游河段,在暴利的驱动下,采砂船只越来越多,采砂船只的动力越来越大,采砂呈规模之势,形成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给对长江中下游干流的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等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采砂规划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和重庆市、上海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机构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经过
根据水利部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自2001年初开始启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2001年4月长江委向水利部编制上报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项目设计任务
书》。

5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召开审查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江委上报的采砂规划任务书。

水利部以水规计[2001]329号文批复了该任务书。

根据任务书确定的总体安排,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按轻重缓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应急报告,满足长江中下游采砂及管理的急需;第二阶段编制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2001年11月,长江委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应急报告》(以下简称《应急报告》),经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向水利部报送了《应急报告》。

2002年1月,水规总院审查通过了《应急报告》。

2002年4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149号文批复了《应急报告》。

在《应急报告》报批的同时,长江委抓紧进行第二阶段的编制工作。

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开展了相关的勘探测量工作,并对长江中下游河床地质组成、泥沙补给的基本规律以及三峡工程建成后对中下游泥沙补给的影响等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在大量外业工作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长江委于2002年5月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

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2002年6月,提出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送审稿)。

2002年9月,水规总院在北京召开了审查会议。

根据审查会议讨论意见,长江委对规划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规划中调整和新增的可采区,再次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2002年10月提交了《长江
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2002年11月通过了水规总院的审查。

2003年2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3]39号文批复了采砂规划报告。

二、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的主要内容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的范围为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1893公里河段,规划期为2002~2010年,规划对象为建筑砂料开采活动及其管理有关事宜。

规划的可采区共33个,年度采砂控制总量近期按3400万吨控制,采砂船只控制数量98艘。

其中:湖北省可采区9个,年度开采控制总量1040万吨,采砂船只控制数量34艘;江西省可采区4个,年度开采控制总量390万吨,采砂船只控制数量12艘;安徽省可采区10个,年度开采控制总量930万吨,采砂船只控制数量28艘;江苏省可采区5个,年度开采控制总量500万吨,采砂船只控制数量13艘;长江委直管的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可采区5个,年度开采控制总量540万吨,采砂船只控制数量11艘。

除规划的可采区外,干流其它河段均为禁采区。

为确保长江防洪安全,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其它时间当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为长江中下游干流采砂的禁采期。

在具体实施时,各可采区还应考虑不同河段存在的枯水期碍航、水生动物产卵期和洄游期等特殊情况,合理确定各可采区的禁采期。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完成,为规范长江干中下游干流河道的采砂活动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也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步入依法、科学、有序的新阶段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河道受水流的作用,具有不断演变的特性,而河道采砂必须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为前提。

因此,采砂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可采区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河床动态监测管理,要有计划的科学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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