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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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同

委托人:

设计人:

设计人资质等级: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园林工程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设计人):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新华联海湖新区城市综合体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概念方案设计项目的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达成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

1.3项目用地: m2。

1.4项目规模:总园林面积约 m2(详见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规划数据以规划设计审定方案批复文件为准)。

1.5设计依据:政府部门相关的审批文件;国家和省市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甲方提出的《园林概念方案设计设计任务书》(以下简称《设计任务书》)。

第2条合同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住房设计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2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3条设计团队

3.1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技术

力量详见附件《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人员构成》。

3.2双方约定,在各阶段设计工作中,双方认定的上述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乙方若需要变动设计人员,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变更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若需要变动乙方设计人员须书面告知,乙方应即行更换。乙方应保证人员更换后的工作交接流畅,设计思路得到有效传递。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需保证其设计团队的全体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本项目。

3.3双方约定,在各阶段节点性工作汇报会议中,乙方必须有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师参加,不得随意变动;对于临时、非正式方案汇报及设计方案交流工作会议,乙方应指派相应人员积极配合,交通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4若由于设计人员的更替影响现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或造成工程损失,参照第11条执行。

第4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概念方案阶段的设计成果:

a.设计总说明及所有重点景区设计说明。

b.彩色平面图:包含景点名称介绍、竖向设计(地形塑造)、各功能分区的分析说明及交通组织设计(规格 A1以上)。

c.效果图:景观绿化效果图、景观设计剖面图(高差变化较大之断面)、主要景点立面图。景观的示意彩色照片表达设计,整体鸟瞰图、主要景点的透视效果图、景观小品等透视效果图。主要效果表现图的分辨率应能满足销售广告的使用要求。

d.分析图:景观设计功能分区图、流线分析图、视线分析图等。

e.植栽设计:植物选择遵循“实地适树”原则,提供植物设计构想、基调树种的观赏习性。f.环境小品设计。

g.标识系统设计。

h属于园林范围内的其他以上未列但需设计内容.

i景观设计分期:

4.2整体概念方案设计完成时间2013年月日

4.3项目的设计概算

第5条甲方权责

5.1甲方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支付乙方设计费。

5.2甲方规划设计总监和工程相关负责人,负责对设计变更和洽商进行签字确认。

5.3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的所有设计成果。

5.4甲方督促检查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乙方提交的图纸如果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准确、合法的、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基础资料(见附件1)。

5.5如甲方发现乙方的设计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不能有效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利提出整改要求或者要求更换相关人员。

5.6本合同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内容的所有部分含所有电子版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6条乙方权责

6.1乙方须对设计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性全面负责,并全力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报批手续。按第8条规定的图纸份数和时间分批交付设计图纸及设计成果。若甲方需增加图纸,则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及时办理。

6.2对甲方提交的文件以及电话、电邮、传真等形式提出的技术问题,应自甲方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或通知答复时间,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在48小时之内须补交正式文件,并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

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

6.4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他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5乙方协助甲方的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提供工作。在确定主要技术方案前须经过比较,应在由甲方参加的方案比较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的设计,并向甲方提出方案比较报告书。

6.6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设备及时调整设计。

6.7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应甲方要求、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或变更,直至甲方满意或有关政府部门最后通过批准为止。

6.8乙方的设计图纸的细部做法要做到准确、完整和施工工程可实施;并且负责施工图审查合格,如审图过程出现修正事项,必须即时处理并保证符合审查要求。

6.9当甲方将相关设计费划入乙方指定之银行账号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专用发票。

6.10本项目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 年。

6.1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园林面积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计算;提出各项目的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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