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施工合同模板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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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愿意承包***********项目脚手架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内容:

1.3.1 根据项目部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各号房、地下车库的内、外脚手架进行搭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钢管、竹笆、密目网、安全网、拉结、剪刀撑的搭设,架子外侧钢管的刷漆,脚手架使用中的维护保养,使用结束后的拆除,钢管、扣件等材料的清理与退场等。

1.3.2 提供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零星搭设,包括但不限于:

1.3.

2.1 工棚、防护棚、机械操作棚的搭设、拆除;

1.3.

2.2 四步一隔离(禁止使用破旧竹片),“四口、五临边”安全围护搭拆施工;

1.3.

2.3 安全通道、小型防坠通道、上人通道的防护措施;操作层3层的踢脚板制作及铺设;

1.3.

2.4 满足施工需要的满堂脚手架、内脚手架、混凝土泵送管支护架搭拆施工;1.

3.2.5 电梯井满堂架、采光井单排架的搭拆;

1.3.

2.6 “标化工程”、“文明工地”验收前对钢管油漆和密目网换新。

1.3.3 提供*************项目内外墙脚手架、零星搭设、支模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字钢、圆钢、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新)、竹笆片、铁丝、预埋件、脚手板、钢管油漆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符合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二条、工期要求

2.1 乙方的工作应满足甲方整个项目工期、节点工期及甲方施工进度需要,保证脚手架高出施工面一步架。

2.2 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承包商已经熟悉图纸和全部的工作内容工作量、掌握整个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要求,乙方施工未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或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5000】元/天的违约金,且乙方延期天数需从实际使用期限中扣除。

第三条、施工规范

3.1 乙方应按监理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包括《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在内的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各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要求严格者为准。

3.2 本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各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要求严格者为准。其中脚手架所用材料如密目网等必须达到阻燃标准。

3.3 本工程应达到【浙江省】文明工地的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评选或取得【浙江省】文明工地,则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脚手架使用期限

4.1 脚手架使用期限:高层【420】日历天,地下车库【300】日历天,使用期限按每幢号房单独计算。甲方使用期间若遇春节等国家强制性停工的时间,乙方应无偿延长使用期限(春节无偿延长30天)。

4.2 使用期限从外墙脚手架实际开始搭设之日起至甲方指令外墙脚手架开始拆除之日止。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脚手架使用期限延长,该部分脚手架使用期间不计入甲方使用期限。

4.3 本项目脚手架使用期限延长或报停系因为下述情形之一所致,则乙方应相应无偿的延长脚手架使用期限。若乙方协助甲方从业主处取得补偿的,甲方可给予乙方一定补偿。

4.3.1 不可抗力(不包括恶劣天气);

4.3.2 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火灾、雷电、爆炸、暴风雨、水灾、地震;

4.3.3 动乱或暴动;

4.3.4 政府指令、国家庆典(如春节、国庆等)或外国元首到访需要停、窝工而影响工期。

4.4 本工程外墙脚手架如因甲方原因超期使用,超期【30】天以内不计算超期费用,超期【30】天以上部分,甲方按超期号房实际使用脚手架的作业层对应建筑面积支付超期费用(号房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取超期费用)。

4.5 若甲方指令乙方开始拆除脚手架后,因施工需要要求乙方保留部分外脚手架继续使用,乙方不得拆除该部分脚手架,则甲方按保留部分脚手架作业层对应建筑面积支付超期费用。

4.6乙方应在脚手架拆除完毕3日内向甲方提交使用期限报告(按各号房拆除时间分别提交),该报告经甲方代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作为双方结算超期费用的依据。若乙

方未按约定提交使用期限报告,视为本工程未发生超期费用或乙方免收超期费用。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 合同单价:

5.1.1 使用期限内:地上建筑面积按【50】元/平方米结算,地下建筑面积按【 38】元/平方米结算。

5.1.2 超期费用:地上建筑面积按【 / 】元/平方米/天结算,非号房地下建筑面积按【 / 】元/平方米/天结算。

5.1.3 地上地下划分以±0.000为标准。

5.2 以上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清理费、税金、二次搭拆、材料损耗、墙体拉结采用钢管预埋的钢管损耗费用、脚手架使用中的维护保养、使用结束后的拆除、材料的清理与退场等一切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不因任何市场价格波动、政策等原因而调整。

5.3 本工程地上建筑面积约【134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393】平方米,乙方在搭设完毕后根据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实际建筑面积,经甲方盖公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5.4 乙方在合同约定使用期内提前退场的结算:结算价款=合同单价*实际搭设脚手架作业层对应建筑面积*实际使用期限/合同使用期限。

5.5 若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工程均按结算价款的【50】%作为最终结算价款,甲方按最终结算价款额支付工程价款,若存在前期已超付部分,由乙方负责返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本工程价款不予结算。甲方已支付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返还,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6 除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使用期限内费用及超期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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