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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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

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

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我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为,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二)单位发展战略、规划、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措施;(三)涉及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经济建设、文化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四)重大投资、融资、担保、采购等经济活动;(五)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六)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研究。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事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需求、社会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拟定方案。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调查研究成果,拟定决策方案,明确决策目标、措施、实施步骤、预期效果等。

(三)征求意见。

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单位内部各部门、职工代表、群众及有关专家、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决策事项的利弊得失。

(四)合法性审查。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必要时,可以邀请法律顾问或者专业机构进行审查。

(五)风险评估。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六)集体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讨论时,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风险评估等情况进行说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可以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感,推动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和公众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决策的依据、程序、内容、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和监督工作。

公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包括政府网站、媒体报道、公开听证会等。

同时,公众还可以通过提出意见建议、举报不当行政决策等方式,参与到决策的制定和监督中来。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感,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另一方面,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不当决策的出现,保障公众
的合法权益。

总之,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的实施,是政府与公众共同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部门应当切实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到决策的制定和监督中来,共同推动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政府落实行政职能时,通过全国人大、相关部委的最终决策,对社会生活及国家所生产的绵延而深远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确保政府落实全民利益,有效管理社会公共管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健全、透明、有序实施。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内容重大行政决策涉及行政职能的实施,涉及我国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使重大行政权力的范围,以及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关键性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结构调整、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

重大行政决策既要维护国家发展战略,又要满足人民全面发展的要求,使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能够控制和引导民众社会生活,防止政府机构、政府阶层和官僚机构滋生、侵权和恶意行为的发生。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完善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实施过程应当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公布实施细则,方便社会参与行政决策,以便参与者有效参与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民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促进行政决策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2、完善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则,首先进行建设性论证,并落实和完善相应的程序,保证公开、公正、透明的决策过程,实现行政决策的公开、公正、合理、有效的实施。

3、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政府应当建立特设的监管机构,监督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有效的、及时的处置、调解和处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公平、合规、有效。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为实现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新形势下,政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建立真实可行、有监管力度的有效体系,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有力有效。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政策衔接:政府要全面梳理重大行政决策的政策体系,在参考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实施详细规则,加强衔接,实现政策的深入落实。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引言行政决策是政府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的过程。

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共利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过程。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3.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决策启动:决策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公众参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基层单位、有关专家、社会公众等的意见。

3. 专家论证: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 风险评估: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 合法性审查: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6. 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应当经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作出决定。

7. 决策公布:决策机关应当将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8. 决策执行和调整:决策机关应当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执行和调整,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四、决策责任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度是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制度和责任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制度和责任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制度和责任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这一制度的严格落实和责任落实,直接关系着国家治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而对于我国来说,由于国家治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需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内涵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对于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重大决策所制定的规范和程序。

这些规范和程序通常是经过长期实践积累而形成的,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责任落实的重要性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息息相关的便是责任落实。

责任落实不仅是对决策者的一种监督和制约,更是对全体国民权益的保障。

只有严格落实责任,才能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政策的实施真正取得成效。

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地难题在我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面临着一些难题。

首先是行政部门的权力过大和监督不足;其次是一些部门在决策过程中缺乏民意的广泛征求和科学论证;再者便是一些决策实施的评估和反馈制度不健全。

这些都制约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严格落实。

五、我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的思考作为一名政治学者,我认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完善和监督的加强。

我建议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让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让监督更加有力。

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总结回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着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也需要广泛地宣传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让更多的人理解和参与其中。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责任有了一个全面、深刻和灵活的了解。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参考,同时也期待您对这一主题有着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三篇)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三篇)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____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事项,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队、所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工作。

第五条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定:(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二)涉及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三)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四)涉及规范文件的草拟,我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五)财务预算及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财务问题;(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八)重大或者疑难的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事项;(九)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事项,应当采取局长办公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

凡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局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咨询论证。

有关科室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应提出须集体决定的议题和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上会。

(二)会前协调。

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会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开会前协调,然后由局长决定。

(三)准备材料。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准备材料。

(四)提前通知。

局办公室应提前____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书面送达参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内容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到本人。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
一、制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等,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来进行决策。

为了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制定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
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二、制定决策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

具体程序可以包括信息收集、问题研究、方案设计、决策论证、决策制定、决策实施等环节。

制定
适当的决策程序,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避免决策过程中的主
观随意和个人偏见的干扰。

四、进行决策的风险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降低决策风险,应当对决
策方案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帮助决策者进行风险的
有效管控。

五、加强舆情监测和公众参与: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应当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
和观点,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的平衡和社会稳定。

为了实现公众参与,在决
策的各个环节应当加强舆情监测、信息公开和问询听证,并根据公众的意
见和建议进行调整和修改。

六、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和决策本身的有效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监督和评估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查、外部评估、独立监察等方式,通过定期的评估和查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七、建立反馈和调整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国家监察体制的目标和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推动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法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发展。

其次,该制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

从决策者到相关部门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对于政策决策,决策者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而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对决策的实施进行积极监督。

同时,决策的执行人员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其三,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

国家监察体制将原监察机构与纪检机构合并,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使监察机关能够对行政决策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监督。

监察机关将通过行政审查、调查问责等手段,监督决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该制度还注重对违法决策行为的强制性追责。

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政决策,要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

这不仅包括对决策者个人的处罚,也会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整改和监管责任。

通过强制性的追责措施,能够有效遏制决策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和行政决策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义重大。

通过建立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同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范文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意识的提升,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已成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重大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福祉,其正确性和有效性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研究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公正性和科学性,具有不可忽视的实践价值。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与优化的建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政府行政决策过程中,对于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旨在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果。

其核心内容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追究的程序以及结果等方面。

三、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各级政府在决策过程中,都强调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责任追究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缺乏监督等,导致在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责任追究标准不统一当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执行责任追究时,往往存在标准不统一、尺度不一致的问题,这既影响了责任追究的公正性,也削弱了其威慑力。

(二)程序不够规范在责任追究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效率。

当前,我国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程序不明确、缺乏透明度等,导致责任追究过程中容易出现拖延、误判等问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是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

然而,当前我国在监督机制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力度不够等,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存在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

重大行政决策六项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六项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如下:(一)涉及到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改革措施;(二)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三)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四)为保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五)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我局对重大行政事项做出决策前,应当听取意见,听取意见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能股室,应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重大行政决策承办职能股室具体承办。

第六条承办职能股室应当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或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其他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第七条承办职能股室可以采取会议、公示、函询、调查、座谈会及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决策事项涉及的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对象。

第八条承办职能股室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组对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

第九条承办职能股室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和评估,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征求意见后,承办职能股室应当及时将听取意见情况形成报告,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建议意见。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而制定的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

所指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在管理社会事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社会公众或组织的重大切身利益或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之前,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后再作出决定的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制度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原则。

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众代表或利益相关方代表。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涉及全县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出台;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决策;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实行公众参与工作制度的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应当采取听证或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其中,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决策事项,应当举行听证会。

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应当作为县(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全面、客观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包括反对意见,应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吸收其合法合理建议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一、背景介绍在企业或组织中,领导层的决策往往会对整个团队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为了保证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1. 决策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层成员。

2. 决策内容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投资、人事任免、战略规划等涉及到企业或组织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决策。

3. 追究责任如果某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将会被追究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警告处分、降职甚至辞退。

4. 追究程序(1)接收举报:如果有员工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某位领导层成员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质疑或举报,应该及时接收并记录下来。

(2)调查核实:由专门的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向领导层成员进行询问和调查。

(3)追究责任:如果调查结果证明领导层成员确实存在失误或瑕疵,应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三、责任倒查机制1. 机制目的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保障企业或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2. 机制内容(1)每个部门内设立专门的责任倒查小组。

(2)每位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需要向责任倒查小组进行汇报,并接受审核和审批。

(3)如果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出现失误,责任倒查小组将会对涉及到该决策的所有人员进行跟踪追踪,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如果确实存在领导层成员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出现失误或瑕疵,责任倒查小组将会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四、制度执行1. 建立制度宣传机制应该通过内部通知、培训和宣传等方式,让所有员工都能够了解到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流程。

2.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各个部门的责任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简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是指在政府决策过程中,为了确保公正、公开、透明、高效的决策结果而制定的一系列程序规定和要求。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要求已经很明确,这也是为了避免过度集中权力、降低政府决策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结合现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相关的内容。

决策程序的基本原则首先,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必须要遵守以下原则:1.法律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同时,必须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责任。

2.程序公开原则:决策程序的各个环节,必须依照规定对公众公开,通过公开来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以及公信力。

3.民主参与原则:民主参与原则是指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民主化,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接受正义、公正、合法、有序的建议和反馈。

4.独立客观原则: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必须客观、合理、科学地进行评估和分析,避免政治和其他因素的干扰。

决策程序的实施针对以上原则,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决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1. 立项决策在决策开始前,需要进行项目区域、内容、期限、投资预算、决策方式、组成机构、相互关系等基础信息的规定,并审批确定。

2. 决策研究决策研究是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制定决策方案,评估成本、效益、风险等重要指标,同时吸收外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决策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化、民主化、公正化、透明化等原则。

3. 决策座谈会在决策研究环节结束后,必须组织重要领导、专家和学者参与决策座谈会。

座谈会必须公开、民主、科学、客观以及独立。

决策座谈会的目的是收集专业意见和完善方案,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4. 组织实施决策完成后,需要制定执行方案,实施决策,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改进。

同时,要对决策结果与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不仅度量经济效益,也应考虑社会、环境和可持续性。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引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在国家政权机关中,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和决议通过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决策。

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以保障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决策酝酿制度决策研究组织在决策研究组织中,由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决策的酝酿工作。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凝聚智慧、汇集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多元性。

在决策研究组织中,通常会有以下职责和步骤: 1. 设置决策研究组织; 2. 组织和指导决策研究工作; 3. 建立和完善决策研究机制。

专题调研在决策酝酿过程中,进行专题调研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通过调研,可以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和意见,对决策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处理。

在专题调研中,常见的有序列表步骤如下: 1. 制定调研计划; 2. 收集相关资料; 3. 进行实地调研; 4. 分析调研结果; 5. 撰写调研报告。

讨论会议讨论会议是决策酝酿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会议可以集思广益、交换意见、商讨方案。

一个典型的讨论会议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定会议议程; 2. 邀请相关人员参会;3. 开展主题演讲; 4. 进行自由讨论; 5. 形成决议或意见。

决策决策制度决策报告决策报告是决策决策制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报告可以向决策机构提供全面、准确、有序的信息,以支持决策机构做出决策。

编写决策报告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 决策问题的提出和背景介绍; 2. 决策目标和原则的明确; 3. 决策方案的分析和对比; 4. 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5. 决策建议和具体实施措施。

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是保障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公开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加了决策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决策程序公开的步骤包括: 1. 公布决策的议题和时间; 2. 公示决策的酝酿和讨论过程; 3.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 公布决策的结果和理由。

决策机构权责决策机构权责的明确是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制度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大制度是指国家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所遵循的五项基本制度,包括法定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法律责任制。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具体来说,就是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政策决策符合法律要求,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不侵犯公民权利和合法利益。

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二、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依据客观事实和科学理论进行分析判断,并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预测和评估。

这样才能够保证政策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避免盲目决策和错误决策。

为此,行政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体系,加强对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民生状况的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反馈。

这样才能够确保政策制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并且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

为此,行政机关需要建立健全公开听证、征求意见、社会评估等民主程序,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四、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是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这样才能够促进信息公开、知情权保障和舆论监督,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为此,行政机关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提高政策决策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法律责任制法律责任制是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才能够保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制权威。

为此,行政机关需要建立健全法律意识教育、追究责任、惩处违法等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评估,提高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一种机制,旨在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它是国家政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治理的稳定和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背景、特点和影响三个方面阐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背景是现代社会对行政决策的复杂性和风险性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决策所涉及的问题愈加复杂,决策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也日益扩大。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一种与时俱进的决策制度。

同时,行政决策的风险性也是制度建设不可忽视的因素。

重大行政决策往往伴随着重大利益关系和社会利益的衡量,决策的失误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审查和监督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民主参与和风险管理。

权责明确是指决策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必须明确规定,决策过程中各角色的责任和权力不能混淆。

程序规范是指决策程序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民主参与是指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在决策过程中应有参与的机会和渠道,确保多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风险管理是指决策制度必须具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能力,避免决策的失误和损失。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国家治理和行政效能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它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通过明确权责、规范程序和民主参与,决策制度可以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其次,它可以增强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合法性是指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而可行性是指决策必须具备可实施和可控制的条件。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可以通过审查和监督机制,确保决策在合法和可行的范围内进行。

最后,它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可以辅助决策者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提高决策的效果和决策者的决策能力。

总结起来,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一种能够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公正和合法的制度机制。

它具备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民主参与和风险管理的特点,对国家治理和行政效能的提升具有显著的影响。

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首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决策前的准备阶段,包括问题调研、数据收集、政策分析等,确保决策的基础充分、科学可行。

第二,决策方案的制定阶段,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讨论、评估和论证,确保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决策的审议和决策权的层级审批,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决策的公示和公众参与,让相关利益方和公众能够了解决策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最后,决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和结果评估。

其次,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它能够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制定出的决策方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它能够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决策的审议和层级审批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而公示和公众参与则增加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后,它能够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

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可以避免决策者的个人偏见和私利对决策的影响,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再次,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决策的程序可能会过于繁琐和复杂,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因此,需要在确保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适度简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其次,公众参与的程度和方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公众对于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应该得到更好的收集和利用,确保决策更贴近民意。

最后,决策的执行和监督环节也需要加强。

决策的执行情况应该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和结果达成。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是确保决策科学、合法、透明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明确的决策程序和要求,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解决程序繁琐、公众参与和决策执行等方面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正确履行我委职能,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第三条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以我委名义作出的涉及我县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行政决策事项:(一)我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和工信部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二)全县工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全县工业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三)我委各类工业总体规划、工业发展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四)我委重大财政资金的确定、安排和调整;(五)我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六)与我县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和调整;(七)突发工业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工业事件处置和保障方案,重大应急措施;(八)其他需要我委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下列重大行政决策需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具体实施:(一)南昌县工业发展五年以上规划;(二)南昌县特色工业产品发展五年以上规划;(三)工业推广体系建设;(四)工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第五条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为依据,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的框架内进行,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不得出现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的决策。

(二)坚持科学决策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工业经济社会问题,要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综合分析,形成多个比较方案。

(三)坚持民主决策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内设相关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引言重大行政决策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行政决策的参与和监督呼声也越来越高。

因此,建立一套健全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成为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意义1. 增加决策的科学性行政决策涉及众多利益主体,涵盖多个方面。

通过公开决策的过程和内容,可以吸收各方意见,充分听取各种声音,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同时,公开的过程还可以促使决策者认真思考和评估选项的各种可能性,避免盲目决策。

2. 保障决策的透明度行政决策涉及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因此必须保持透明度。

通过公开决策的流程和信息,可以让公众了解决策的原因、目标和效果,从而增强公众对决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透明度还可以有效避免腐败和权力滥用的问题。

3. 实现决策的公正性公开决策可以避免少数人对权力的垄断和操控,增加决策的公正性。

通过公开决策的过程和决策依据,可以使各方对决策做出评价和监督,促进权力的合理分配和运行。

公开决策的现状与问题1. 公开程度不够目前的行政决策公开仍存在一些问题。

很多决策的过程和信息并未向公众开放,导致公众对决策的认知程度较低。

一些重要的决策可能由于利益集团的影响而无法公开,造成不公正的决策结果。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决策的力度。

2. 决策信息不完整有时公开的决策信息可能不够完整,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决策的背景、过程和影响。

这可能会引发公众对决策的质疑和不信任,降低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因此,需要确保公开的决策信息足够详尽和准确。

3. 公众参与度不高虽然公众对于决策的参与呼声不断提高,但实际上公众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度并不高。

很多决策仍然在一些封闭的高层会议中形成,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未得到充分听取。

因此,需要增加公众对决策的参与机会,提高他们的监督能力和决策的民主性。

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决策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为公开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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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煤炭工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我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原则(一)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决策。

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县局决定相结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决策。

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四)集体讨论。

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议决。

局长和分管领导对一般行政事项决策,可以不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决策程序。

但应当按照科学、合法、效率、公平原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择优决策,其决策内容应当向其他有关局领导通报。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机构局长代表煤炭工业局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局分管领导、综合办主任协助局长决策。

局综合办负责组织安排局重大决策活动,并提供专业性咨询、论证、听证、公示等服务。

局各工作部门为相关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提出预案。

决策承办机构在对拟决策事项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利弊分析、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决策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和分析的基础上,拟订决策备选方案。

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问题或者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应当根据不同意见,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咨询论证。

(二)咨询论证。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拟制单位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咨询论证可以采用咨询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咨询等方式。

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决策拟制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听取意见。

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书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决策拟制单位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有关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有不同意见的,由决策拟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请县政府领导裁定。

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决策拟制单位应当根据协调意见对决策方案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应当举行公开听证会。

决策拟制单位提前10日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根据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听证笔录应当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合法性审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是否超越决策机关的法定职权;是否符合本规定设定的程序;其他需要审查的合法性问题。

局综合办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应当及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按下列规定进行:1、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机构应当报送决策事项报告、调研报告及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合法性审查意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材料,并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前五日呈送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2、局长主持召开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的办公会议,决策承办单位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会议组成人员的询问。

3、决策事项的局分管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因故不能到会的,书面提出决策建议。

4、其他领导发表意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5、局长在讨论之前不发表倾向性意见,在讨论之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对审议的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搁置及再次审议的决定。

作出同意决定的,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决策方案不得实施;作出修改决定的,属文字性修改的,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属重大原则或实质内容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作出搁置决定的,超过一年期限,审议方案自动废止;作出再次审议决定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

6、局综合办主任负责做好重大决策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决策事项以及主要问题;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和表态;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局长的决定。

形成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和决定不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泄露。

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督查落实局综合办负责重大决策的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根据决策方案和工作部署,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措施,确保决策方案的正确执行,并及时向局长报告督查情况。

局综合办应当对重大决策进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执行单位及工作要求。

执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局重大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相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

决策执行部门应当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及时报告。

在出现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向局长或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局综合办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形成重大决策档案。

重大决策档案,包括重大决策会议纪要、会议专项记录、本办法规定的报送材料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涉及执行评估、督促检查、公众监督和反馈修正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违反本办法,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的或执行单位违反本规定,导致重大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古县煤炭工业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受委托的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组织,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违反工作规则,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古县煤炭工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重大决策透明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

第二条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是指县煤炭工业局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行政决策效能监察制度。

第三条重大决策公示的基本内容:(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煤炭工业局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二)涉及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制度的制定;(三)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涉及政府规范文件的草拟,我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五)财务预算及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财务问题;(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七)重大事件、案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八)重大或者疑难的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事项;(九)处置重大或重要国有资产;(十)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一)县煤炭工业局新闻发言人宣布;(二)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或其他报纸、杂志;(三)古县政府信息网和其他网站及互联网;(四)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五)县煤炭工业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等信息,要由具体承办该项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室形成公示报告。

公示报告应包括公示的基本情况、收集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对主要意见(建议)的处理意见等内容。

公示报告作为局党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对公示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决策中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的,不得提交局党组讨论。

同时,书面责成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古县煤炭工业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古县煤炭工业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三)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四)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五)其他应追究决策过错的行为。

第五条决策责任追究的方式:(一)责令改正;(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给予通报批评;(四)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停职;(五)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根据过错情况单处或并处。

第六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未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违规干预,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的科室主要领导;审核人,一般指单位主抓决策事项的负责人;批准人,一般指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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