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PPT_23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的变化及税会差异分析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修订变化分析
1、修订原因
1、修订原因
准则第9号的修订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原有准则对职工薪酬的核算 范围和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其次,原有准则缺乏对职工 福利、离职后福利等问题的规范,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最后,原有准则与 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不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准则第9号要求企业详细披露职工薪酬的信息,包括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各 类薪酬的确认和计量等。而税法则更与纳税相关的信息,如工资总额、社保费等。
财税实务职工薪酬的税务与会计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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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职工薪酬的税务与会计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职工薪酬与税法对应的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的限额是有区别的,本文主要介绍了职工薪酬的税会差异与调整方法。
● 工资、薪金差异与调整
会计准则上的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物价补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提示:尚未发放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支出应计入保险费。
)
● “三项费用”的差异与调整
“三项费用”指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
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金 形式 或 者非 现金 形 式 的劳 动报 酬 , 基本 工 资 、 金 、 如 奖 津
贴 、 贴 、 终 加 薪 、 班 工 资 , 及 与 员 T 任 职 或 者 受 雇 补 年 加 以
W e h r b s u h s d c me t r d t i o r f v r a a l e e y i s e t i o u n mT c e i n y u a o v i —
措 施 , 些则 是恶意欺 诈 的“ 奏 曲”但无 论其初 衷如何 , 有 前 , 这
单 单 相 符 , 要 求 信 用 证 下 同 时 提 交 的 单 据 之 间 的 内 即 容 不 得 自相 矛 盾 。 比 如 , 装 单 据 的 毛 重 和 体 积 的 总 和 必 包 须 与 运 输 单 据 上 的 毛 重 和 体 积 相 符 : 单 据 的 m 具 日期 应 各 该符 合 它 们 逻 辑 上 的 先 后 关 系 。 另 外 , 单 证 实 践 中 , 作 在 操 规 则往 往 也会 要求 单 据 和单 据 存 在不 一致 的情 况 . 提单 如
业 的单 证员 应该 在业 务 中灵活 处理
些 限制 性 条 款 都 有 可 能 对 出 口 企 业 的 安 全 收 构 成 极 大 威
胁 , 口 企 业 的 单 证 员 应 当 练 就 “ 眼 金 睛 ” 以 免 给 企 业 造 出 火 , 成不必要 的损失 。
( ) 二 审单 全 面 , 到 “ 单 相 符 、 证 相 符 ” 做 单 单 。单 证相
“ 货 人 ( o s n e ” 为 “ oO d r , 原 产 地 证 明 的 “ 收 C ni e)栏 g T re” 而 收 货 人 ” 一 般 必 须 填 实 际 进 口 人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如 各 单 栏 再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业务与技术】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四)新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还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非货币性福利等。
本文试围绕上述费用比较分析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及纳税调整问题。
一、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一)工会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及此后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中规定: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
各级工会所需收据应到有经费拨缴关系的上一级工会财务部门领购。
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家未对票据形式作出新的专门规定。
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中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
第八章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 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税函【2009】3号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扣除;
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准予扣除。 2. 已经计提而未缴的 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期 间 ,根 据工 资
总 额 的一 定比 例 计 算 ,并 按照 受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 本期实际缴纳数超 过了提取数的部分,允
种保险待遇,属于职 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额时,应将不符合扣除条
工薪酬的范围,计入 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 件的商业保险费金额调增
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 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应纳税所得额。
中。
不得扣除。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第五节 非货币性福利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一、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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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工薪酬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职工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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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工薪酬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职工范围的差异分析 (二)税务处理
–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 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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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的据实扣除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引言在企业管理中,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了解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的薪酬管理和税务规划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
1. 薪酬项目的确认与会计处理1.1 薪酬项目的确认在薪酬管理中,薪酬项目的确认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根据劳动合同和企业制度,确定了职工薪酬的各项支付标准。
同时,根据劳动关系、工资规定和劳动保障法等法规,确保薪酬的合法性。
1.2 薪酬项目的会计处理薪酬项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等环节。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将薪酬项目按照不同性质和所属部门进行分类,并记录在会计账簿上。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计提应交税费等。
2. 薪酬项目的税务处理2.1 税务政策与薪酬项目税务政策对薪酬项目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雇佣关系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属于企业的税前成本,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代扣代缴税款。
2.2 薪酬项目的个税处理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企业需要进行代扣代缴。
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及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类个人福利,均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个税计算规则和税率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3.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影响3.1 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薪酬项目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记账和核算,而在税务处理中,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税的计算和代扣代缴。
3.2 会计信息与税务报表的差异会计信息和税务报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信息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决策,而税务报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核。
因此,在编制会计信息和税务报表时,需要满足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报表要求。
3.3 差异对企业的影响职工薪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对企业薪酬管理和税务规划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差异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
其次,差异可能导致薪酬成本的估计与计算的误差,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评估。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精).doc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措施,就会减少题中的现象,员工对工作就会更加有兴趣,满意度就会提高。
把全班划分成工作团队,每个团队包括3~5名成员。
所有团队成员都为美国中西部的一家公司工作,该企业生产卫浴设备,如浴缸、马桶等。
你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决定加大力度,在中国市场扩大产品的销售量。
为了启动这一过程,公司决定派你的团队去北京和上海进行一次为期10(1)中国是一个群体取向的社会,任何谈判都需要满足多方兴趣。
(2)十分重视信任和相互关系。
()中国人期待互惠式的邀请。
如果为你的团队安排了一次宴会,他们期望你也会为他们的团队安排一次宴会。
天的商务旅行,并于购买方的高层管理人员见面,他们是6家中国住宅与商品房的建筑开发商。
你的团队将于1【业务与技术】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四))对长期利益感兴趣。
(4)中国似乎非常强调友谊这一主题。
(5)最初的商业会议主要以轻松和愉快为主题,如哆喝茶、聊聊天。
(6)为了不伤及面子,中国人更喜欢以折中的方式进行谈判。
(7(8)对于外国人关于中国政治的意见中国人很敏感。
(9)中国人是准时的,而且每次会议都期望别人也会准时到达。
(10)中国人很清楚美国人缺乏耐心。
他们常常花更长的时间做出决策,从而在谈判中赢得优势。
(11)中国人不喜欢身体接触、拍拍后背,甚至是相互握手。
浅浅的一鞠躬或轻握一下手可能是更适宜的方式。
(12)中国人通常相信外国商人在专业知识领域中拥有很高的技术素质。
(13)当中国人感到自己的目标受到损害时,通常体态会很僵硬。
(14)通常,为了圆满实现相互生意的结果,历经几次访问是必要的。
(15)外国人不应该关注个别的中国人,而应关注为了一个具体目标而工作的由个体组成的群体。
新会计准则中的“)电话和传真是中国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觉得重要的生意还必须通过面对面的打交道。
”还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非货币性福利等。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以及职工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 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 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 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在职工休假或缺勤时,不应当从工 资总额中扣除。
③原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内资企业,凡动用了2008年以 后的工资储备(新结余),据实扣除,调减所得。新结余不 够动用的,再动用2007年底工资结余(老结余),由于采取 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工资结余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因 此,动用老结余的金额不得作纳税调减处理。
12
考查提取数和发放数时,注意问题:
5
二、工资薪金支出对象的差异
工资薪金支出的对象是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与独立劳务相区别。
雇佣关系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 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11
纳税调整:
提取数大于发放数的部分,不得扣除,调增所得。 实际支出数大于提取数的部分,应区别情况处理:
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数扣除,调减所得; ②原采取工效挂钩办法的内资企业,按照凡动用了1998年
以后的工资储备,调减所得,1998年以后工资储备不够动用 的,再动用1997年底工资储备,这部分工资储备由于在计提 数已获得扣除,不得调减所得,否则会导致重复扣除。 国税函【2009】98号: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 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 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25页PPT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共25页
11、获得的成功越大,就越令人高兴 。野心 是使人 勤奋的 原因, 节制使 人枯萎 。 12、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如同种树 ,先有 根茎, 再有枝 叶,尔 后花实 ,好好 劳动, 不要想 太多, 那样只 会使人 胆孝懒 惰,因 为不实 践,甚 至不接 触社会 ,难道 你是野 人。(名 言网) 13、不怕,不悔(虽然只有四个字,但 常看常 新。 14、我在心里默默地为每一个人祝福 。我爱 自己, 我用清 洁与节 制来珍 惜我的 身体, 我用智 慧和知 识充实 我的头 脑。 15、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 农夫不 会播下 一粒玉 米,如 果他不 曾希望 它长成 种籽; 单身汉 不会娶 妻,如 果他不 曾希望 有小孩 ;商人 或手艺 人不会 工作, 如果他 不曾希 望因此 而有收 益。-- 马钉路 德。
▪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25Biblioteka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职工薪酬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课件
• 【案例解析1】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笔记本电脑的企 业,共有职工2000名。2×14年1月15日,甲公司 决定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 公司每名职工。每台笔记本电脑的售价为1.40万 元,成本为1万元。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2000名职工 中170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0名为总部 管理人员。假定甲公司于当日将笔记本电脑发放 给各职工。
职工薪酬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
• 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与《劳动法》中的“劳 动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以下三类 人员:
• (一)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 职和临时职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 动合同,职工薪酬准则中的职工首先包括这部分 人员,即与企业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 3、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计提和缴纳 的企业年金也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当然 该项也可以归算为《薪酬准则》的“离职后 福利”。
职工薪酬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
• (1)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 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 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 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 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 同人员。
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职工薪酬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
•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
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 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 和长期奖金计划等。
职工薪酬税会差异分析及案例讲解
职工薪酬税会差异分析及案例讲解内容大纲一、职工薪酬的概念及税会差异二、辞退福利的税会差异三、离职后福利的税会差异四、短期薪酬的税会差异五、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税会差异六、股份支付的税会差异七、综合案例一、职工薪酬的概念及税会差异(一)会计规定(二)税收规定1.工资、薪金支出(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国税函2009年3号:“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但是,不1括:企业发放给职工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薪金(属于福利费).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上:没有合理规定,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
(2)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⑶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给职工的汇算清缴年度的工资薪金允许在汇算清缴年度扣除,如果只预提未实际发放的不允许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税收:实际发生原则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上确认的累积带薪缺勤费用,税法上应当纳税调增。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支付的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不得税前扣除,因为与应税收入不相关。
比会计上的职工薪酬范围小的多。
2.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扣除基数: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三项经费本身以及四险一金。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子女教育补贴,在会计上属于职工薪酬,但是税法上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不得税前扣除,产生税会差异。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财税2018年51号)【注】超过部分,当年纳税调增,会计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年度纳税调减。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一税法实施以来,关于职工薪酬的税前扣除政策一直是实务界尤其是内资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与纳税处理中产生的财税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一、关于“职工薪酬”与“工资薪金”范畴的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何谓“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随之进行了概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相对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由此可见,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近乎于会计准则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会计准则讲解中将其解释为: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关于“职工”范围的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职工范围的界定同样比较宽泛,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课件
. (四)住房公积金。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 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 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 满足准则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 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 认应付职工薪酬。
.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 一般应当在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 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 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 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专项费用
. 会计处理 .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 险费(
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 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计算,并按照准则的规定处理。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 税务处理 .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
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应当 视同销售,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货物收入; 同时,按该价值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或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要受税法规定标准的限制。 .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该住房 每期应计提的折旧不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税前 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否则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会形成重 复扣除。 .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每期应付的租金不应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作纳税调整,否则确认 的应付职工薪酬会形成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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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合理性的主要尺度
决定工资合理性的主要尺度是市场工资水平。 1.职员提供的劳动,如岗位责任的性质、工作时 间、工作质量、数量和复杂程度、工作条件; 2.与其他职员比较,如通行的总的市场情况的可 比工资、职员与所有者关系、职员的能力、企业 某一特定经营场所的生活条件、职员以工作经历 和教育情况、职员提供劳动的利润水平、是否有 其他职员可执行同一职责; 3.投资者的分配和所有权,如企业过去关于股息 和工资方面的政策、职员的工资同该职员所持有 的股权份额之比例。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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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的范围
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 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 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 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 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 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 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 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 职工薪酬。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 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 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 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 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 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税务处理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 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而确 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 产生的预计负债,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在实际发生 时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专项费用
会计处理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 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计算,并按照准则的规定处理。
辞退福利
会计处理: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 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 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 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 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 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 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辞退福利包括: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 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 给予的补偿;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 受补偿离职。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三,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 形式的全部报酬。 第四,工资薪金支出应是合理性的。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 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 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企业的职工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 可能还持有该企业的股权,甚至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因此, 必须将工资薪金支出与股息分配区别开来,因为股息分配 不得在税前扣除。特别是私营企业或私人控股公司,其所 有者通过给自己或亲属支付高工资的办法,变相分配利润, 以达到在企业所得税前多扣除费用的目的。企业支付给其 所有者及其亲属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应推定为股息 分配。
企业应当根据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 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 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 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 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 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计提应 付职工薪酬。 符合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 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 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 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属于当期的实际发 生的金额,仅计提的应付工资支出不发放给职工不允许在 税前扣除。 第二,工资薪金支出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即连续性 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 一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 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所谓连续性服务临时工的使用是一次性的,但从企业经营活动 的整体需要看又具有周期性,服务的连续性应注意对提供 劳动的人确定计时或计件工资,应注意与个人劳务支出相 区别。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 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 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 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满足准则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 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 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辞退工作 一般应当在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 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 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 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 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 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务处理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 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 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 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 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 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 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合理性分析因素的重点
一是防止企业的股东以工资名义分配利润; 二是防止企业的经营者不适当地为自己开支高工资。 对于前者重点是那些既是职员又是主要股东或主要股东的 亲属;对于后者,重点是企业的前几位的经理人员。中国 目前的企业家阶层有自己的特色。在外国,一般讲企业家, 大多数就是企业的主要股东;而在中国,由于国有资产所 占比重较高,企业家持有的股权比例很小,甚至没有持股, 因此,他们的主要动力是为自己争取高工资。这些工资水 平,有时甚至侵蚀了企业其他劳动者和所有者的权益。这 是中国计税工资合理性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使用职工薪酬的概念,但在《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对工资薪金进行了界定。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 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 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是把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工资薪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 医疗保险费、人身安全保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 付的商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等,分别作出规定的。 在税务处理上,不能简单地把职工薪酬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在税前扣除,应把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税法对应的费 用支出,根据税法规定确定能否在税前扣除。
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 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 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 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 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 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
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 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 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 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