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小型水库看管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小型水库的看管人员。
三、看管人员职责1. 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确保水库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2. 定期对水库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3. 负责水库的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水库水位、降雨等气象信息,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准备。
4. 负责水库周边的环境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水库安全检查、验收等工作。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库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看管人员选拔与培训1. 看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3)熟悉水库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水利技术知识;(4)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看管人员选拔采取公开招聘、考试等方式,择优录取。
3. 看管人员上岗前应参加水利部门组织的水库管理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五、看管人员考核与奖惩1. 看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2.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
3. 对考核优秀的看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 看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库管理制度的;(2)玩忽职守,造成水库安全事故的;(3)泄露国家秘密和水库重要信息的;(4)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水利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水库巡视检查1
第二章水库巡视检查汛期水库巡视检查是防汛抢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便及时、及早发现险情,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抢险技术措施。
水库巡视检查的内容要求在《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I 60-1994)、《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1989)和《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30--98)中都有明确规定。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又提出若干要求,在《浙江省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试行) (浙防汛[1999]40号文) 中均有详细规定,现摘编如下。
第一节水库大坝巡查内容水库大坝巡查内容包括:坝体、坝区(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一、土石坝巡视1.巡视路线巡视人员应遵循的巡视路线:①对坝脚排水、导水设施及坝趾区排水沟或渗水坑地巡视检查;②对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进行巡查,应从左侧岸坡上坝,从下游坝面下坝,再从右侧岸坡上坝,如坝面较大,则需要反复几次上坝下坝,检查每处坝面;③从右侧沿坝体巡查至左侧坝体尽头;④从左侧上游坝面巡查至尽头.同时观察水面情况;⑤对其他部位进行巡查,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2.检查项目内容土石坝巡视检查项目内容见表2-1.。
二、混凝土坝巡视1.巡视路线巡视人员应遵循的巡视路线:①对坝脚排水、导水设施及坝趾区排水沟或渗水坑地巡视检查;②对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进行巡查;③从右侧沿坝体巡查至左侧坝体尽头;④从左侧上游坝面巡查至尽头,同时观察水面情况;⑤对其他部位进行巡查,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对混凝土坝上下坝有困难时,需要借助一些设备,如船只、梯子、绳索等。
2.检查项目内容混凝土巡视检查项目内容见表2—2。
水库工程巡查检查制度
水库工程巡查检查制度为了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正常运行,保障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水库管理体制,加强水库巡查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水库工程巡查检查制度,以规范巡查检查工作流程,提高水库管理水平,保障水库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各类水库工程的定期巡查检查工作,包括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等。
二、巡查检查人员的设置1.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工程规模和特点合理设置巡查检查人员,包括水库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员等。
2. 水库管理人员负责水库日常管理工作,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水库结构和设备的监测和维修,安全监督员负责水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巡查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水库工程运行规程和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三、巡查检查内容1. 水库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水库进行巡查,检查水位和库容变化情况,辅助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2. 工程技术人员应每周对水库工程结构和设备进行巡查检查,检查水利工程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损坏。
3. 安全监督员应每月对水库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水库围堤、泄洪设施和防汛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排查隐患并制定整改计划。
四、巡查检查程序1. 水库管理人员应按照日常巡查计划进行巡查检查,记录水库水位和库容变化情况,填写巡查报告并上报相关人员。
2. 工程技术人员应按照周检计划对水库工程结构和设备进行巡查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制定维修计划并报告水库管理人员。
3. 安全监督员应按照月检计划对水库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和隐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水库管理人员。
五、巡查检查报告1. 水库管理人员应每日制定巡查报告,记录当日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上报水库管理单位。
2. 工程技术人员应每周制定巡查报告,记录当周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上报水库管理单位。
小型水库工程养护制度
小型水库工程养护制度一、总则1. 本养护制度适用于小型水库的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应急处理等工作。
2.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养护工作有序进行。
3. 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的原则,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二、日常巡查1. 水库的日常巡查应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重点部位如坝体、溢洪道等应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2.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坝体的变形、裂缝、渗漏情况,溢洪道的畅通情况,以及闸门、泵站等设备的工作状态。
3. 巡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三、定期检查1. 定期检查分为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
年度检查应在每年的枯水期进行,特别检查应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异常情况后立即进行。
2. 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3. 检查内容包括水库的结构安全性、运行设备的完好性、防洪能力等。
4.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维修保养1. 根据巡查和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2. 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 对于重要设备的更换和大修,应提前做好方案论证和预算编制。
4. 完成维修保养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归档。
五、应急处理1. 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流程并能迅速响应。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资金保障1. 水库养护所需的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有足够的经费支持养护工作的开展。
2. 对于大型维修项目,应提前申请专项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和管理。
七、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鼓励管理人员参与行业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八、附则1. 本养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的检查流程,发现工程隐患,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二、组织架构巡查工作应由专门的巡查小组负责,该小组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及必要的行政支持人员组成。
巡查小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1. 水坝、堤防、溢洪道等结构的完整性检查;2. 闸门、泵站等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3. 排水系统的畅通性;4. 监测预警系统的功能性能;5. 周边环境的异常变化,如滑坡、渗漏等地质活动;6. 法规遵守情况,包括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频次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以及所处环境的风险等级,确定巡查的频次。
一般建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于关键部位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应根据需要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时间、路线、责任人等信息;2. 按照计划执行巡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3.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4.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维修或改进措施;5. 完成巡查后,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六、应急响应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紧急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措施控制风险,并尽快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修复。
七、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通过考核机制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分析问题原因,持续优化巡查制度,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总结:。
水利工程巡检制度
水利工程巡检制度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水域治理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制定了水利工程巡检制度,以确保水利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一、巡检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设施。
二、巡检内容1.水库巡检(1)水库坝体和坝基的巡视,检查坝体和坝基是否有裂缝、渗水等异常情况;(2)水库泄洪设施的巡视,检查泄洪设施是否完好;(3)水库工程的辅助设施的巡视,包括护岸、排水、测晕等设施的巡视;2.堤防巡检(1)堤防外观的巡视,检查堤防是否有决口、渗漏等情况;(2)堤防坝体的巡视,检查坝体是否有裂缝、滑动、沉降等情况;(3)堤防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排水设施是否完好;3.水闸巡检(1)水闸闸门的巡视,检查闸门是否运行正常;(2)水闸启闭机、驱动机构等的巡视,检查启闭机、驱动机构是否完好;(3)水闸渠道、闸室等设施的巡视,检查渠道、闸室是否畅通;4.泵站巡检(1)泵站泵机的巡视,检查泵机是否运行正常;(2)泵站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3)泵站水源、进出水口、排水渠等设施的巡视,检查水源、进出水口、排水渠是否畅通;5.渠道巡检(1)渠道的流量、水位的巡视,检查渠道的流量和水位是否正常;(2)渠道结构的巡视,检查渠道结构是否完好;(3)渠道控制设施的巡视,检查控制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巡检频率1.对于大型水利工程,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2.对于中型水利工程,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月进行一次巡视;3.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巡视。
四、巡检记录与报告1.巡检人员应详细记录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包括具体情况、照片和视频等证据;2.巡检人员应及时向水利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建议;3.水利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巡检报告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中小型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中小型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中小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一般用于农田灌溉、城市供水、发电和防洪等目的。
为了保障中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一、水库日常运行管理机构中小型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由负责水库管理的单位组织,包括水库运行管理人员、安全监测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运行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库日常运行记录、安全监测数据分析和维护计划的编制。
二、水库巡查与监测1.水库日常巡查:水库日常巡查要求每天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库区、溢流道、输水管道等的巡视,检查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水库监测:水库应配备一套完整的监测设备,包括水位、库容、溢洪流量、泄水流量、降水量等监测装置。
水库监测信息要及时记录和分析,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水库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制:明确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水库安全监测:定期对水库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水库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处理。
3.应急预案:制定水库应急预案,包括抢险、转移人群、救援等应急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维护与保养1.水库设施设备的维护:定期对水库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更换易损件,进行灌浆补漏和腐蚀防护。
2.植被管理:定期进行库区植被的管理,清除杂草和病虫害,保持库区植被的健康生长,避免对水库安全和运行产生影响。
3.库区治理:定期清理库区河道、出口等,防止淤积和冲刷现象,避免影响库区安全和运行。
五、档案管理为了保障水库的长期运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每年对水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制运行报告。
对水库的设计图纸、日志、检修记录等重要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巡查活动,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要求。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
2. 巡查小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对举报信息及时处理。
三、巡查内容1.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如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
3. 水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以及水环境保护状况。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巡查频次。
2. 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突击检查或针对性巡查。
3. 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无人机、遥感监测等辅助巡查。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包括时间、地点、重点内容等。
2. 实施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法律文书。
3. 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依据权限采取相应措施。
4. 巡查结束后,编写巡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2.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七、附则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第三条 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是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 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划分对管辖范围内小 型水库安全运行负总责,组织、监督和指导小型水库“三个责任 人”(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值守巡查责任人, 下同)、“三个重点环节”〔监测预报预警通信措施、调度(运 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下同〕和工程安全运行 问题整改等工作的落实。
49
除险加固后投入运行前未蓄水验收
问题等级
较重
严重
一般小型水库 重要小型水库
一般小型水库 重要小型水库
难以开展工作
√
影响运行安全
重要小型水库
重要小型水库 √ √
影响运行安全 √ √
影响运行安全
√
√
影响运行安全
一般小型水库
√
影响运行安全
√
特别严重 重要小型水库
安全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
问题 序号
检查项目
(三)“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
23
缺乏水雨情预测预报能力
24
缺乏险情预警手段
25 预测预报能力 缺乏有效的通信(报警)手段
26
未设立防汛专用号码,不能接收群众水库险情信息报告
27
发现大坝险情时未立即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地方人民政府,未及时发 出警报
28
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29
水库调度 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未获得批复或未备案
记录不完整
(二)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
14
无行政责任人,或未正式发文明确
最新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最新小型水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水库的管理,保护水资源,提高水库的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型水库是指储水量在5000万立方米以下,水库工程规模在中小型的水库。
第三条小型水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型水库管理行为,维护水库安全,保护水库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小型水库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型水库管理,各级政府和水库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小型水库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小型水库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透明管理,综合管理,可持续经营。
第六条小型水库管理应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原则,保护水资源,提高水库的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水利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小型水库管理机构,负责对小型水库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第九条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具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备管理水库的能力和水文监测能力。
第十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水库的日常监测、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机构应组织开展小型水库的巡查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库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水库防洪、防汛、防旱、防风等应急工作。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水库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水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水库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发生水库溃坝事故。
第十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水库的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水库设施的完好。
第十六条水库管理机构应每年组织对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库安全。
第十七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库的监测系统,对水库的水位、水质、渗漏等重要参数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水库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水库的安全情况。
第十九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水库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小型水库巡查制度
(一)主汛期(6月1日至9月31日)或者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没有汛限水位的,则以正常水位为准)运行时,每天至少巡查四次(分别为6:00、12:00、18:00、24:00);水库带病运行时,每两小时巡查一次。(二)非主汛期,水库正常运行时,每天至少巡查两次。
(三)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情况(如浮现特大暴雨、口。①管壁外围是否渗漏,如有则应观测库水位与渗漏量之间的关系,同一库水位时渗漏量是否增大,渗漏出的水是清是浑;②闸门密封时管内是否出水,如有则应观测库水位与出水量之间的关系,同一库水位时出水量是否增大,出水是清是浑;③涵管放水时是否有泥土冲出。
7、外坝脚。①排水设施是否完整,排水是否通畅;②有无集中渗漏,如有则应观测库水位与渗漏量之间的关系,同一库水位时渗漏量是否增大,渗漏出的水是清是浑;③集水沟水量是否增大、变浑。
(三)工程病险巡查中,发现疑点和异常现象应即将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属地镇、街(区)防指;属地镇、街(区)防指接到报告后应即将派人赶往现场查看、处理,然后由镇、街(区)防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发现严重险情时,应即将报告属地镇、街(区)防指,同时还应直接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镇、街(区)防
K2MG-E《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练习与答案
小型水库安全巡查制度
为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水库日常巡查行为,提高水库巡查质量,确保小型水库汛期度汛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库巡查组织
各镇、街(区)应成立防汛与抗旱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每座小型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对水库巡查值守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责任人承担技术指导和催促责任,水库巡查任务由具体管护责任人承担。各镇、街(区)防指负责对管护责任人的日常管理,组织管护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以提高水库巡查质量。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中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水库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组织1. 成立巡查小组:水库管理单位应成立巡查小组,负责对水库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水库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
2. 巡查组长: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巡查员:负责具体执行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巡查内容1. 大坝安全:检查大坝的坝体、坝基、坝肩、排水设施、监测设施等部位,观察大坝的变形、裂缝、渗漏、蚁害等情况。
2. 溢洪道:检查溢洪道的断面尺寸、上下游坡脚、进出口、闸门及启闭机械等部位,观察溢洪道的渗水、冲刷、裂缝等情况。
3. 放水涵洞:检查放水涵洞的进口、出口、洞身、阀门等部位,观察放水涵洞的渗水、堵塞、损坏等情况。
4. 水质保护:检查水库水质,了解水质状况,防止污染源进入水库。
5. 防汛设施:检查水库的防汛设施,如防汛道路、防汛仓库、防汛标语等,确保防汛设施完好、有效。
6. 运行管理:检查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水库水位、库容、发电、供水等方面,确保水库正常运行。
四、巡查频率1. 日常巡查:每天进行一次日常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2. 专项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五、巡查要求1. 巡查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巡查组长应定期检查巡查员的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3. 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巡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水平。
4.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巡查档案,保存巡查记录、问题处理情况等资料。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问题的巡查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巡查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依规处理。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1 巡视检查1.1 检查方式(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巡查管护人员或巡查责任人开展的大坝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和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和近坝库岸、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检查部位、内容、频次等应根据运行条件和工程情况及时调整,做好检查记录和重要情况报告。
检查内容。
检查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态,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可靠性,管理设施是否满足管理需求,近坝库岸安全性等。
频次要求。
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至少1次,对初蓄期应加大频次具体频次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检查记录。
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填写巡查记录表(见附件)。
小型水库大坝日常巡查频次注:表中巡查频次,均系正常情况下最低要求,初蓄期应加大频次;初蓄期是指从水库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下闸蓄水至正常蓄水位的时期,若水库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初蓄期则为下闸蓄水后的头3年。
(2)防汛检查防汛检查是由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组织,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坝安全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和防汛工作。
检查内容。
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安全状况,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状况,供电条件、备用电源、防汛物料准备情况,应急预案编报与演练、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情况,对防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频次。
每年至少3 次,分别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
检查记录。
防汛检查情况,由防汛技术责任人填写巡查记录表。
(3)特别检查特别检查是指遭遇洪水、地震和大坝出现异常等情况时,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组织的专门检查。
必要时可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异常部位及周边范围应重点检查。
检查频次。
发生特殊情况或接到险情报告,及时组织检查。
检查记录。
特别检查应当形成检查报告。
1.2 检查方法日常检查和防汛检查一般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鼻闻等直觉方法,或辅以锹、锤、尺等简单工具进行检查或量测。
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制度
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制度一、检查巡查的原则1. 安全第一水库工程是为了防洪、灌溉、发电等目的而建设的,因此安全是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工作的首要原则。
检查巡查工作必须以保障水库安全为第一要务,防止发生水库险情。
2. 预防为主检查巡查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防患于未然,是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3. 规范操作检查巡查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不能随意行事。
只有规范操作,才能确保检查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完善记录对检查巡查工作的内容、结果、问题及处理情况等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这不仅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也是对水库工程安全的一种保障。
二、检查巡查的内容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水库大坝检查大坝的坝体、坝基、坝面、坝顶、溢洪道、泄洪孔等部位的情况,发现有裂缝、渗漏、冲刷等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2. 输水系统检查输水系统的闸门、段塘、引水渠等部位的情况,发现堵塞、漏水等情况时,要及时处理,确保输水系统正常运行。
3. 泄洪系统检查泄洪系统的闸门、泄洪孔等部位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泄洪系统畅通。
4. 生态环境检查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如水质、水生态系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
5. 安全设施检查水库周边的安全设施,如护坡、防洪墙、警示标识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工作人员对水库工程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三、检查巡查的方式1. 定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要定期进行,一般按月进行一次巡查,并按季度或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对水库工程的各个部位都进行了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不仅要定期进行,还要不定期进行,以应对突发情况。
一旦发现水库工程出现了突发情况,要立即进行检查巡查,并及时处理。
3. 视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还要进行视察检查,由相关领导或专家进行视察,对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水库险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水库管理机构1. 小型水库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水库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巡查、维护保养、安全监测、应急预案制定等。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水库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水库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三章水库安全监测1. 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水库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2. 水库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监测人员,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发现水库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四章水库维护保养1.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水库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水库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2. 水库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3. 水库维护保养工作应建立档案,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五章水库应急预案1. 水库管理机构应制定水库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险情的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2.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3.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章水库日常管理1. 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流程。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3. 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库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水库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七章督查和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水库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水库管理机构应对水库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八章处罚和奖励1. 对于水库安全管理不力的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水库的安全。
小型水库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型水库的安全运维管理,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障水库工程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水库溃坝、溢洪等事故发生。
2. 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益,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3. 保障水库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运维管理体系,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三、管理职责1. 水库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安全运维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水库安全运维的具体实施,包括日常巡查、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
3.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四、安全运维管理措施1. 日常巡查(1)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巡查。
(2)巡查内容包括: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管道等主要建筑物;泄洪设备、监测设备、通信设备等运行设施;库区周边环境等。
(3)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 设备维护(1)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水库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应建立台账,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人员等信息。
(3)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
3. 安全管理(1)水库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要求。
(2)加强水库周边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水库工程区域。
(3)加强库区周边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1. 水库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水库安全运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水库安全运维管理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型水库巡查值守工作制度
小型水库巡查值守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小型水库作为一项重要的水利设施,其管理和运行日常督导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小型水库的巡查和值守工作,确保小型水库运行维护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工作内容1.巡查(1)指派负责人小型水库负责人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工作,明确责任清单和任务要求。
(2)巡查频次小型水库每日应当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3)巡查事项①检查水库水位、流量、闸门、泄洪隧道、桥梁等设施运行情况;②检查水库周围垃圾、杂草等清理情况;③检查安全标识牌、警示标志等是否完整;④检查水库与周边居民的联系情况。
2.值守小型水库应当有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处理。
值守人员应当对水库的监控系统、报警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3.日志记录小型水库巡查和值守过程应当进行记录。
日志中应当包括巡查、值守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1.装备要求巡查人员应当配备通讯工具、防寒、防暑、防雨等装备。
对于危险区域,应当具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注意事项(1)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在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汇报负责人。
(3)尽量采用两人以上巡查方式,避免发生意外和事故。
四、工作效果评估小型水库巡查和值守情况应当进行评估。
具体评估内容包括:(1)水库巡查和值守记录是否齐全、准确;(2)巡查结果是否及时上报、处理;(3)有效问题处理是否得当。
五、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小型水库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对于不认真执行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六、总结小型水库巡查和值守工作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完善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水库安全。
希望本制度能够得到充分实施和应用。
乡镇小型水库管理规章制度
乡镇小型水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小型水库的管理,保证水库运行安全稳定,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管理的所有小型水库,包括自建、规模较小的农田水库、饮用水库等。
第三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水库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水库设施完好,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水库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确保水库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水库管理信息,做好水库防汛准备工作。
第七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库周边环境的保护,禁止乱排污、乱倾倒等破坏水库水质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水库建设和改造第九条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落实水库建设和改造的规划,确保水库设施符合安全、稳定的要求。
第十条新建水库应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保证水库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已建成的水库,乡镇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和维护,确保水库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水库档案,对水库的建设、改造、维护等情况进行记录,做好水库信息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水库运行和维护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水库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水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水库水质监测和检测,对水库水质进行评估,确保水库水质达标。
第十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库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施故障,确保水库设施完好。
第十六条对于水库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水库周边环境清洁。
第十七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定期组织水库安全演练,提高水库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其运行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
1. 水库管理委员会:设立水库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
括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当地政府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代表。
2. 水库管理人员:水库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水库管理工作。
三、管理范围
1. 小型水库大坝的建设、维护、运行和管理。
2. 水库日常巡查、检修和安全评估。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管理制度
1. 建设阶段:在水库建设前,要进行综合规划设计,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
建设方案。
2. 运行阶段:水库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大坝结构和附属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修复。
3. 突发事件处置:如遇水库发生泄洪、溃坝等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
救援和处置。
4. 安全检测:定期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5. 人员培训:水库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水库管理水平。
六、监督机制
1. 对水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2. 对水库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处罚规定
1.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严重者可进行停职或降级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或损失进行责任追究,必要时可追究刑事责任。
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制度是水库安全运行的基础,希望水库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
高州水库工程检查制度
高州水库工程检查制度一、总则1. 高州水库工程检查制度是为了规范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水库结构安全,提高运营效能,确保供水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高州水库的所有管理和运维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 水库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日常巡查1. 高州水库应设立专职巡查队伍,负责对水库的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进行日常巡查。
2.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坝的稳定性、渗漏情况、周边环境变化等。
3. 巡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三、定期检查1. 除日常巡查外,还需定期开展详细的工程检查,包括结构安全评估、设备性能测试等。
2. 定期检查应由专业团队执行,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3.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根据报告采取相应的维护或修复措施。
四、特殊检查1. 遇到极端天气、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应立即组织特殊检查,评估水库的安全性。
2. 特殊检查应迅速行动,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评估,以便于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五、维修保养1. 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工作。
2. 维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维修保养完成后,应对相关工作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六、资料管理1. 所有检查、维修保养的记录、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分析。
2. 资料管理应做到信息准确、更新及时,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州水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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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1巡视检查1.1检查方式(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巡查管护人员或巡查责任人开展的大坝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和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和近坝库岸、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检查部位、内容、频次等应根据运行条件和工程情况及时调整,做好检查记录和重要情况报告。
检查内容。
检查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态,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可靠性,管理设施是否满足管理需求,近坝库岸安全性等。
频次要求。
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至少1次,对初蓄期应加大频次。
具体频次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检查记录。
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填写巡查记录表(见附件)。
改(扩)建、除险加固下闸蓄水至正常蓄水位的时期,若水库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初蓄期则为下闸蓄水后的头3年。
(2)防汛检查防汛检查是由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组织,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坝安全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和防汛工作。
检查内容。
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安全状况,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状况,供电条件、备用电源、防汛物料准备情况,应急预案编报与演练、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情况,对防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频次。
每年至少3次,分别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
检查记录。
防汛检查情况,由防汛技术责任人填写巡查记录表。
(3)特别检查特别检查是指遭遇洪水、地震和大坝出现异常等情况时,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组织的专门检查。
必要时可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异常部位及周边范围应重点检查。
检查频次。
发生特殊情况或接到险情报告,及时组织检查。
检查记录。
特别检查应当形成检查报告。
1.2检查方法日常检查和防汛检查一般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鼻闻等直觉方法,或辅以锹、锤、尺等简单工具进行检查或量测。
眼看。
观察工程平整破损、变形裂缝、塌陷隆起、渗漏潮湿等情况。
耳听。
有无不正常的声响或振动。
脚踩。
检查坝坡、坝脚是否有土质松软、鼓胀、潮湿或渗水。
手摸。
用手对土体、渗水、水温进行感测。
鼻嗅。
库水、渗水有无异常气味。
特别检查还可采用开挖探查、隐患探测、化学示踪、水下电视、潜水检查等方法。
1.3检查要点检查对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闸门及启闭设施,近坝库岸及管理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先总体后局部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检查中要特别关注大坝坝顶、坝坡、下游坝脚、近坝水面,溢洪道结构破损、渗漏及水毁,放水涵进出口结构破损、渗漏,闸门与启闭机老化破损,穿坝建筑物渗漏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做好文字描述、拍照记录。
(1)挡水建筑物(大坝)重点对整体形貌、防洪安全、变形稳定、渗流情况进行检查。
整体形貌检查结构是否规整、断面是否清晰、坝面是否整洁,防洪安全检查挡水高程是否不足、水库淤积是否严重、蓄水历史是否过高,变形稳定检查有无明显变形和滑坡迹象,渗流情况检查下游坝坡或两坝肩是否有明显渗水,特别关注坝身溢洪道、穿坝建筑物接触渗流问题等。
对于土石坝,主要检查以下内容:①坝顶●坝顶路面是否平整,有无排水设施,有无明显起伏、坑洼、裂缝、变形、积水等现象;●防浪墙是否规整,有无缺损、开裂、错断、倾斜、挤碎、架空等现象;●两侧坝肩与两岸坝端有无裂缝、塌陷、变形等现象;●坝顶兼做道路的有无危害大坝安全和影响运行管理的问题。
②上游坝坡●坝坡是否规整,有无滑塌、塌陷、隆起、裂缝、淘刷等现象;●护坡是否完整,有无缺失、破损、塌陷、松动、冻胀等现象;●近坝水面线是否规整,水面有无漩涡(漂浮物聚集)、冒泡等,有条件时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
③下游坝坡●坝坡是否规整,有无滑动、隆起、塌坑、裂缝、雨淋沟,以及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亲水植物集中生长)、集中渗水、流土、管涌等现象;●护坡是否完整,有无缺失、破损、塌陷、松动、冻胀、滑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完整、通畅。
④下游坝脚与坝后●排水棱体、滤水坝趾、减压井等导渗降压设施有无异常或破坏;●坝后有无影响工程安全的建筑、鱼塘等侵占现象。
⑤生物侵害坝体有无白蚁、鼠害、兽穴、植物等生物侵害现象。
⑥近坝岸坡边坡有无滑坡、危岩、掉块、裂缝、异常渗水等现象。
对于混凝土坝和浆砌石坝,主要检查混凝土结构的裂缝、剥蚀、渗漏、溶蚀、冻融破坏等,相邻坝段间的不均匀变形、伸缩缝开合、止水结构完整性;浆砌石结构是否规整、砂浆是否饱满、裂缝、渗水,相邻坝段间的不均匀变形、伸缩缝开合、止水结构完整性。
(2)泄水建筑物(溢洪道)重点对整体形貌、结构变形、过水面、出口段进行检查。
整体形貌检查是否完建,结构有无重大缺损,有无威胁泄洪的边坡稳定问题;结构变形检查有无结构开裂、错断、倾斜等现象;过水面检查有无护砌,护砌结构是否完整,冲刷是否严重;出口段检查消能工是否完整,有无淘刷坝脚现象。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①进口段(引渠)●有无人为加筑子堰、设障阻塞、拦鱼网或其他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进口水流是否平顺,水流条件是否正常,有无必要的护砌;●边坡有无冲刷、开裂、崩塌及变形。
②控制段(闸室段)●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蚀、冲刷、变形等现象;●伸缩缝、排水孔是否完好。
③消能工●有无缺失、损毁、破坏、冲刷、土石堆积等现象。
④工作交通桥●有无异常变形、裂缝、断裂、剥蚀等现象。
⑤行洪通道●下游行洪通道有无缺失、占用、阻断现象;●下泄水流是否淘刷坝脚。
(3)放水建筑物(放水涵)重点对整体形貌、穿坝建筑物、运行方式进行检查。
整体形貌检查结构是否完整可靠,有无重大缺损;穿坝建筑物特别关注穿坝结构(含废弃封堵建筑物)防渗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变形和渗漏问题;运行方式检查无压洞是否存在有压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①进口段●进水塔(或竖井)结构有无裂缝、渗水、空蚀等损坏现象,塔体有无倾斜、不均匀沉降变形;●进口有无淤积、堵塞,边坡有无裂缝、塌陷、隆起现象;●工作桥有无断裂、变形、裂缝等现象。
②洞身段●洞(管)身有无断裂、坍落、裂缝、渗水、淤积、鼓起、剥蚀等现象;●结构缝有无错动、渗水,填料有无流失、老化、脱落;●放水时洞身有无异响。
③出口段●出口周边有无集中渗水、散浸问题;●出口坡面有无塌陷、变形、裂缝;●出口有无杂物带出、浑浊水流。
(4)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闸门与启闭机)①启闭设施●启闭设施能否正常使用;●螺杆是否变形、钢丝有无断丝、吊点是否牢靠;●启闭设施有无松动、漏油,锈蚀是否严重,闸门开度、限位是否有效;●备用启闭方式是否可靠。
②闸门●闸门材质、构造是否满足运用要求;●闸门有无破损、腐蚀是否严重、门体是否存在较大变形;●行走支承导向装置是否损坏锈死、门槽门槛有无异物、止水是否完好。
③电气设备●有无必要的电力供应,电气设备能否正常工作;●重要小型水库有无必要的备用电源。
(5)管理设施①防汛道路●有无达到坝肩或坝下的防汛道路;●道路标准能否满足防汛抢险需要。
②监测设施●有无必备的水位观测设施;●有无必要的降雨量、视频、渗流、变形等监测预警设施;●有监测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
③通信设施●是否具备基本的通信条件;●重要小型水库有无备用的通信方式;●通信条件是否满足汛期报汛或紧急情况下报警的要求。
④管理用房●有无管理用房;●能否满足汛期值班、工程管护、物料储备的要求。
⑤标识标牌●是否有管理和警示标识。
(6)其他情况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近坝岸坡有无崩塌及滑坡迹象,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活动情况。
1.4常见问题(1)挡水建筑物(大坝)①土石坝渗漏、裂缝、滑坡(脱坡、跌窝)、护坡破坏、白蚁危害等。
②混凝土坝与浆砌石坝混凝土裂缝、渗漏、剥蚀、碳化等。
(2)泄水建筑物(溢洪道)开敞溢洪道容易发生冲刷和淘刷、裂缝和渗漏、岸坡滑塌等;应当特别重视溢洪道拦鱼网、子堰等阻水障碍物,发现及时清理。
(3)放水建筑物(放水涵)涵管(洞)容易发生裂缝、渗漏、断裂、堵塞等问题,严重时会引起坝体塌陷、滑坡,危及大坝安全;应当特别重视坝下埋涵渗漏问题。
(4)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闸门与启闭机)闸门常见门体变形、门槽卡阻、锈蚀损坏、螺杆弯曲等问题,启闭机常见老化破损、震动异响、运行不灵、供电不足、电气陈旧、无备用电源等问题。
(5)管理设施防汛道路、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条件、管理用房不满足管理要求,管理标识标牌缺失等问题。
(6)其他情况近坝岸坡崩塌及滑动等问题。
1.5检查记录做好检查记录。
每次巡视检查均应做好详细记录,新发现隐患应绘出草图,必要时进行测图、摄影和录像。
及时整理分析。
及时整理记录,做好分析,如有异常及时复核和补测。
报告重要情况。
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检查记录格式参见附表1。
2安全监测2.1监测项目为监视工程安全状况,部分水库除开展库水位、降雨量等环境量观测外,还设置了其他大坝安全监测项目。
土石坝一般有测压管水位、渗流量和坝体沉降等项目,混凝土坝和浆砌石坝一般有扬压力、渗流量、变形、裂缝等项目。
2.2监测频次原则上,库水位和降雨量观测每天1次,测压管水位和渗流量观测每周1次(初蓄期每周2次),坝体沉降观测每3个月1次(初蓄期每月1次)。
汛期、初蓄期以及遭遇特殊情况时,适当增加频次。
具体频次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注:表中频次为监测基本要求,汛期、初蓄期以及遭遇特殊情况时适当增加频次。
2.3监测记录大坝安全监测要及时做好观测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
附表1小型水库巡查(检查)和运用记录表水库名称:巡查时间:当日库水位:当日天气:记录人:附表2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记录表水库名称:观测时间:当日天气:记录人:附件4小型水库险情(问题)报告单填报时间:填报人:附件4小型水库水位、降雨量观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