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标准法律依据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标准法律依据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标准法律依据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标准是对雇主和雇员之间竞业限制协议内容的一种补偿机制。
它在雇佣合同中约定了雇员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现有雇主相竞争的活动,并规定了雇主在此期间应向雇员支付的补偿数额。
合理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标准,既能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也能保障雇员的就业权益。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条件和内容。
根据该法律规定,雇主和雇员可以约定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禁止雇员从事与现有雇主相竞争的工作。
竞业限制的时间限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得超过二年。
此外,竞业限制范围也需合理,不得损害雇员的合法权益。
在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时,可参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首先,补偿数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过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可能导致雇主违法约定,过低的补偿数额可能导致雇员权益受损。
因此,雇主和雇员应根据市场行业情况、雇员的专业技能、职位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补偿数额。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的要求,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也可参照雇员在最近12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
这样可以更客观地评估雇员的劳动价值,并为补偿数额提供一个较为科学的依据。
此外,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的支付方式也需明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的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双方应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以避免产生纠纷。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保障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的有效性,合同中建议加入违约金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雇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应合理,并按照实际损失予以确定。
违约金作为违约行为的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雇员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最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的法律依据主要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同时也要参考市场行情和行业潜规则。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协议是一种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文书,约束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能在同行业从事同类工作。
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指员工在签署竞业协议后,若违反协议离职后的经济赔偿金额。
本文将介绍竞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补偿金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竞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竞业协议是一种可以约束离职员工依法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文书。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义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会从事同行业的类似工作。
竞业协议的签署保护了企业的商业利益和知识产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确定方法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程度确定,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1. 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离职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越长,对企业商业机密的掌握程度越深,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2. 离职员工原薪资水平:离职员工原薪资水平越高,其在同行业的市场引导力越大,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3. 离职员工是否存在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企业可以评估离职员工可能存在的商业机密泄露风险,据此决定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
4. 离职员工是否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如果离职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以上仅是衡量标准的参考,具体的补偿金标准还应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对竞业限制的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和员工在签署竞业协议时应当遵守以下法律规定:1. 员工签署竞业协议应当自愿,不得强制要求员工签署。
2. 竞业协议的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3. 竞业协议的时间限制应当合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4. 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总之,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程度。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与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的,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补偿金。
这个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一定的标准,而并不是胡乱约定。
那么大家知道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有什么标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
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云南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标准
云南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标准云南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标准是根据《云南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示范性试点企业竞业限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的。
该《规定》于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旨在保护企业经营秘密、刺激企业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
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限制竞业期内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而获得的经济补偿,以及在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后自动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经济补偿。
首先,根据《规定》,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享有一次性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额为劳动者最近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3倍,即E = 3M。
这里,M代表劳动者最近12个月平均月工资,E代表经济补偿金额。
其次,根据《规定》,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满后,自动解除竞业限制的,享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额为劳动者基本工资的1倍,即E = B。
这里,B代表劳动者基本工资,E代表经济补偿金额。
此外,根据《规定》,竞业限制期满后,劳动者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内因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而享有解除竞业限制补偿金。
解除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竞业限制期的剩余时间乘以月工资,即E = R * M。
这里,R代表竞业限制解除时剩余的月份,M代表劳动者最近12个月平均月工资,E代表解除竞业限制补偿金。
最后,根据《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不享有竞业限制补偿金:1.劳动者在限制竞业期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限制竞业期满后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总结起来,云南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标准主要包括三种情况: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满后自动解除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以及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或解雇导致解除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最近12个月平均月工资和竞业限制期限来确定。
这些补偿金的制定,旨在保护企业的经营秘密和利益,同时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平衡双方的权益。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北京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北京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约束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与原劳动合同履行有竞争关系的工作而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一直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热点问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标准也存在差异。
本文将重点介绍北京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北京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主要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公布。
根据《北京市竞业限制补偿金管理办法》,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在北京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一点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注意,以免发生纠纷。
其次,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比例。
根据《北京市竞业限制补偿金管理办法》,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可以领取其在最后一个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具体的支付比例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和支付比例确定。
此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竞业限制补偿金管理办法》,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他竞业限制补偿金。
最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高支付额度。
根据《北京市竞业限制补偿金管理办法》,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高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0%。
总的来说,北京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相对较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相关条款的约定,以免发生纠纷。
同时,劳动者在享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过程中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地区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标准
一、竞业禁止基本简介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
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
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按照深圳和珠海的相关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和1/2,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标准二、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标准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
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三、竞业禁止补偿金有关规定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2024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2024年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根据当时的劳动法规定和经济情况来确定的。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雇主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支付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在一定地域和行业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竞争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最近一年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所不同。
此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也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2024年,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可能会根据通货膨胀率、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不同地区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具体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的来说,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当时的经
济情况来确定的,具体的标准需要参考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的确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标准应是劳动者前12个月所有收入的平均值,包括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项收入。
将各项收入认定为工资收入的理由是:1、各项收入都是劳动者付出劳动所获得的对价,用于劳动力的维持及再生产,虽然划分了具体项目,但性质上是一样的。
2、从短期看,奖金、加班费等项收入与该劳动期内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时间有较为紧密的关系,但是由于是根据劳动者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因此短期工作表现和工作时间这一因素的影响并不需要作出特别的考虑。
3、将劳动者所有的收入作为平均工资的计算依据,可以有效地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将劳动者的收入作出不合理的区分,从而减轻其应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4、将劳动者的全部收入作为平均工资的计算依据,有利于实现竞业禁止制度中经济补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
二、如果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劳动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根据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需要,经济补偿金应当有一个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在当事人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在当事人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则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无效,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北京清算律师网有更多法律知识点。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张学增律师。
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The more refined the strategy, the easier it will be to execute thorough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有哪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我们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涉及到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加入竞业限制条款,并且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有什么规定么?下面会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供大家进行参考。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
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经济补偿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
”因此,结合以上两个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约定补偿金数额,经过协商又未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6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经济补偿低于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时我们会看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有一条竞业限制,或者是专门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
但是很多人对于竞业限制不是很熟悉,那么小编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知识。
▲一、▲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支付形式可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是现金支付或票据支付等。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竞业限制的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是多少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上海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
一、上海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1、按照上海市高院劳动司法解释,劳动者在未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情况下,因实际双方达成了竞业禁止的意向,劳动者可以索要“竞业禁止补偿金”。
2、双方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不明的,双方也可以继续协商。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公司不给竞业限制补偿金,对就业还有限制吗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就会失效。
不过,一旦公司没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最好也不要果断选择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公司就业。
因为公司停止支付补偿金,就是取消对员工的竞业限制,那么该协议现在对你已经不具有约束力了,你可以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但是如果竞业协议约定,公司停止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在多少时间内补齐的,那你就仍然受到竞业限制,像这类似的条款如果存在的话,那么你现在还是要受到该协议的限制,不可以到其他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你要解除该协议,建议要先找到公司进行协商,或者说,公司方面有过错,符合该协议的解除条款的话,也可以解除。
你要是不放心的,或者可以怎么做,在你们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找到因你公司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证据,然后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会支持的。
还需注意一点,就是能够约定的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年。
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劳动者可以回归自由,对就业不再受限制,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即使没有按时给竞业限制补偿金,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在确定公司是不是违约了,还得关注下时间。
三、用人单位合法的用工形式有哪些《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每天工作时间)、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对劳动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稳定性和发挥个人能力,提升个人有益。
各地区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参考依据
各地区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参考依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竞业限制是指雇主限制劳动者在离开公司之后在同一行业内从事竞争性工作的情况。
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许多公司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类似的工作。
而竞业限制补偿金则是为了弥补员工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不同地区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各不相同,有些地区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式,有些地区则制定了标准的金额。
在美国,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必须提供合理的补偿金,而德克萨斯州则不允许雇主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在中国,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须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
在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法规实施细则》规定,如果员工与雇主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被认定有效,则雇主应当支付被禁止从事竞争性工作的员工在限制期内的平均月工资的30%作为补偿金。
而在北京市,《北京市竞业限制规定》规定,雇主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约定的经济补偿。
在其他地区,如广东省、浙江省等,也都有类似的规定,要求雇主在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不过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各地区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都是以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和平衡员工的权益为出发点的。
雇主在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当合理制定补偿金的标准,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发生纠纷。
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慎重考虑,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
【字数1991】第二篇示例: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规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佣单位竞争的活动,并向员工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1、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以上规定为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约定低于以上标准怎么办?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约定低于以上标准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按照上述标准来执行,或者直接主张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呢?具体要看各地有关竞业限制的具体规定。
如上海,竞业限制补偿金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员工在职期间工资的30%确定;三、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在员工离职后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在同行业内从事竞争活动而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才流动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差异,全国各地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具体情况。
北京市,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同时,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似的竞争活动,并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30%。
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广州市,根据广州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20%。
同时,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期限为员工离职后的三个月内。
深圳市,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最近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的50%。
对于具有特殊技能或机密信息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除了以上几个一线城市外,其他地区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相对较高,而二三线城市的标准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全国各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的差异主要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才流动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影响。
企业在制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金标准,既能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又能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局面。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及期限
一、竞业限制的范围和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1、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即使订立,也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反而须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未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标准,而是交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既然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实践中难免出现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协议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百元,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这种约定是否有效?所以,从法条上看,该约定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毕竟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果,但是,该约定是否公平合理呢?《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补偿金也被称为竞业禁止补偿金,是指雇用关系解除后,为限制被解雇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原雇主竞争性的业务活动,由原雇主向被解雇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缺乏和标准不一直是雇用关系解除后引发的法律纠纷之一。
本文将从我国获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依据、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适用范围等角度进行讨论。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依据我国最高法院200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了获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依据,即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解释》第6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中约定无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有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竞业限制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竞业期限、竞业范围、补偿标准等。
无书面协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效。
”可见,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获得是基于书面协议的约定。
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员工就没有获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权利。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指雇主向被解雇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
竞业限制补偿金高低因行业而异,在企业间也因实践情况的不同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标准。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解释》第52条的规定和相关案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确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1.就业情况竞业限制期限一般为1-3年,根据在一定期限内能否妥善安置,部分地区和企业对竞业限制期限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北京对职业学校及以上毕业生不得超过2年,其它人群不得超过3年。
而具体到企业,由于人才资源的紧缺,在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期限可以较长,但应该考虑到员工就业的影响,避免给员工就业带来困难。
2.立足于员工个人的贡献竞业限制补偿金金额的多少不应该根据企业和同事的收入和行业平均水平,更不应该渐进地根据竞业限制期限考虑逐年增长的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存在约定为主,法定为辅的内容。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们认为"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
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
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二、竞业禁止补偿金有关规定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约定条款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