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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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文件烟路劳…2008‟8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主题词:公路劳资年休假△管理办法通知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 1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局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人员工作年限1年(实足年限,下同)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单位应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

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不包括施工补贴(出勤补贴)、夜班津贴、有毒有害津贴等按实际出勤情况考核发放的各种特殊岗位补贴。

第三条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一般不得跨年度休假,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度休假,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且只能跨一个年度。

第四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双休日)及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三)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工作年限满20年,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已享受本年度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六条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带薪休假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带薪休假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带薪休假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公司制定了带薪休假员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带薪休假是指员工因私事或疾病需要休息时,公司给予的带薪假期。

带薪休假员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不需要承担因休假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带薪休假员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具体规定,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

第五条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带薪休假,需要提前向部门主管进行请假申请,并说明休假理由、时间和期限。

第六条员工的带薪休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天数。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进行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不减少,不影响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第八条员工在休假期间,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员工应及时与公司联系。

第九条员工在休假前需要将工作交接清楚,并通知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的休假记录进行详细管理,及时记录员工休假的原因、时间和期限,确保员工休假的合规。

第十一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或提前返岗,员工需要提前向公司请假,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禁令,禁止在休假期间进行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待遇正常。

第十四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如遇突发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休假,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提出的休假申请进行审批,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带薪休假待遇进行公平公正的管理,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对员工进行歧视。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进行具体规定,员工享受工资待遇不减少。

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带薪休假待遇的福利待遇进行具体规定,员工休假期间可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考勤制度】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和福利管理制度(WORD5页)

【考勤制度】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和福利管理制度(WORD5页)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和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保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实行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一线员工不执行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二条,对应条款参照收费管理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考勤、请假管理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5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作息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含中午工作餐时间1小时)。

一线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五条公司执行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考勤(一)员工考勤表: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各部门每日填表。

(二)考勤月度: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考勤月度,各部门考勤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每月26日交办公室汇总并作为当月出勤依据。

(三)考勤档案: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个人的考勤档案。

考勤资料是员工调资、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考勤单位及日薪计算:半天为最小考勤单位。

日薪=本人月应发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第七条请假(休假)的审批(一)员工请假,一律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1天(含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 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2 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休)假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请假须按照交投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须经直接上级口头同意,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休假完毕须在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三)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可视为旷工处理。

(四)假期结束,员工在上班的第一天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

第三章类别定义及管理第八条迟到或早退指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工作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

员工带薪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带薪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带薪假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带薪假期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在职员工。

三、假期类型及资格1.年假: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受年假。

年假按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天数如下:工作年限年假天数1—3年5天3—5年10天5年以上15天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供应医生证明。

病假的具体天数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事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如婚假、产假等,具体天数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确定。

四、带薪假期的申请和批准1.员工希望休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休假时间和理由。

2.直接上级收到假期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申请转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会核实员工的休假资格,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休假审批结果。

4.若员工休假时间超出三天,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提出请假申请,以便公司做适当的调整布置。

5.如因业务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假期申请进行调整或拒绝。

五、假期工资结算1.员工休带薪假期期间,其工资依照正常工作时的基本工资进行结算,不包含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补贴。

2.在员工休年假期间,公司不得扣发年假期间的工资。

3.员工休病假期间,其工资依照公司制度确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进行结算。

4.公司对员工的其他带薪假期工资结算标准通过内部通知方式进行发布。

六、请假管理要求1.全部员工请假必需提前提出申请,不得擅自离岗。

2.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移动电话通畅,以便公司能够及时联系到员工。

3.如员工请假前后显现连续休息的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供应医生证明或合理的请假证明。

4.若员工请假时间结束后未能定时返岗,并未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监督和评估1.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员工在假期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估。

2.人力资源部对请假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职工带薪休假管理规定(3篇)

职工带薪休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带薪休假,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规定,享受带薪休息的时间。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四条本单位职工享有以下带薪休假:(一)法定节假日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休假。

(二)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三)探亲假:职工因家庭原因需要探望直系亲属的,享有带薪探亲假。

(四)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女职工生育期间享有产假,男方职工享有陪产假;职工因伤病需要照顾直系亲属的,享有护理假。

(五)婚假:职工结婚的,享有带薪婚假。

(六)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享有带薪丧假。

(七)事假: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经单位批准,享有带薪事假。

第三章休假时间第五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年休假时间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一)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七条探亲假时间根据职工与直系亲属的居住地距离确定:(一)职工与直系亲属居住地相隔1000公里以上的,探亲假20天;(二)职工与直系亲属居住地相隔500公里至1000公里的,探亲假15天;(三)职工与直系亲属居住地相隔500公里以下的,探亲假10天。

第八条产假、陪产假、护理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婚假时间根据职工结婚登记日期确定:(一)职工结婚登记后,婚假10天;(二)职工结婚登记后,怀孕7个月以上的,婚假15天。

第十条丧假时间根据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时间确定:(一)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丧假3天;(二)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后,职工需要料理丧事的,丧假5天。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1)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1)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1)
背景
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员工满意度,公司制定了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公司内部实施。

主要内容
1.员工带薪休假类型
员工带薪休假类型包括年假、病假、公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2.员工带薪休假标准
不同类型的员工带薪休假标准包括:
•年假:员工在公司入职一年后,每年享有10天年假;
•病假:员工每年享有病假7天;
•公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婚假:员工结婚,享有3天婚假;
•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8天,男员工为15天;
•陪产假:男员工在女员工产假期间可享受15天陪产假;
•丧假:员工因亲属去世享受3天丧假。

3.申请带薪休假流程
员工希望享受带薪休假,应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附上合理的请假事由。

主管经理审核后,将请假事由和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员工,并填写假期申请表。

4.员工带薪休假注意事项
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当: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公司的安排;
•严格按时返回公司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在休假公告到期之前提前通知公司并经过公司同意返程。

5.带薪休假惩罚措施
如果员工无故旷工,违反公司的请假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是我们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认真遵守,以便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享受到合理的带薪休假。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管理办法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管理办法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对公司员工的各种假期、待遇及请销假程序做出以下规定。

第二章职工带薪年休假第二条休假范围凡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可根据不同的连续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享受年休假的规定及条件1、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社聘员工工作时间从进入本单位时间算起。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5天。

3、新进企业职工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一次符合年休假相应条件的职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也按照此规定折算确定。

4、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脱产学习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职工,可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按本条第3项折算年休假天数。

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⑵职工1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⑶年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职工;⑷受到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的职工。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7、项目因工程衔接、冬休,或其他放假的职工,单位应首先安排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后,再休其他假期,若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员工归属感,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二章休假种类第三条公司员工带薪休假包括以下几种:1.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 带薪婚假:员工依法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

3. 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带薪产假。

4. 带薪陪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带薪陪产假。

5. 带薪护理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病重,员工可享受带薪护理假。

6. 带薪探亲假:员工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带薪探亲假。

第三章休假时间及标准第四条带薪年休假时间及标准:1. 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为5天;2. 员工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为10天;3. 员工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五条带薪婚假时间及标准:1. 男员工享受3天婚假;2. 女员工享受10天婚假。

第六条带薪产假时间及标准:1. 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增加产假。

第七条带薪陪产假时间及标准:1. 男员工享受10天陪产假。

第八条带薪护理假时间及标准:1. 员工直系亲属病重,可享受最多30天的护理假。

第九条带薪探亲假时间及标准:1. 员工可享受最多10天的探亲假。

第四章休假申请及审批第十条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对休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休假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休假。

第五章休假待遇及补休第十三条休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安排员工补休。

第十五条员工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岗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带薪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带薪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员工带薪休假。

第二章带薪休假时间第四条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职务等级确定。

具体如下:(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带薪休假5天;(二)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带薪休假10天;(三)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员工,带薪休假15天。

第五条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带薪休假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员工应在计划带薪休假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带薪休假申请,填写《带薪休假申请表》。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收到员工带薪休假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八条员工在获得带薪休假审批后,应按照公司要求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带薪休假期间的管理第九条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保持与公司的联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公司的工作需求。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带薪休假的调整和取消第十二条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的带薪休假进行调整或取消。

第十三条公司调整或取消员工带薪休假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计划带薪休假期间休息的,可以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调整带薪休假时间。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员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定义与范围1.1 员工带薪年休假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向员工提供的有薪休假机会。

1.2 员工带薪年休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休假期限、工资待遇、休假安排等事项。

第二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2.1 员工应提前提交带薪年休假申请,以便公司进行合理安排。

申请请使用公司提供的休假申请表格,详细填写休假时间、休假事由等相关信息。

2.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

第三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3.1 员工应在公司规定的服务年限内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3.2 员工应先满足公司规定的基本工作要求,并达到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方可申请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期限与工资待遇4.1 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期限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整,具体休假期限以公司官方公布的规定为准。

4.2 在员工带薪年休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4.3 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收入。

第五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安排5.1 具体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安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规划并通知员工。

5.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合理安排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时间,以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与监督6.1 公司将建立带薪年休假档案,记录员工的休假情况,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管理。

6.2 公司将进行带薪年休假的相关统计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到所有员工。

7.2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施行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公布。

以上为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落实员工带薪年休假权益,公司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司员工带薪年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带薪年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带薪年假是员工的基本权益,公司尊重并保障员工的带薪年假权益。

第二章年假期限第四条员工带薪年假期限如下:1. 新进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2. 每满一年工作年限,增加1天带薪年假,最高不超过15天;3. 员工入职满十年后,带薪年假最高可达20天。

第五条员工带薪年假期限的计算,以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满整年的部分按实际工作月数换算。

第三章年假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需在带薪年假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年假起止日期、请假理由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交的年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年假时间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年假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年假待遇第十条带薪年假期间,员工享有正常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在带薪年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返回公司加班的,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年假未休处理第十二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完带薪年假的,可申请在下一年度内补休,补休时间不得超过原年假期限。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带薪年假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路工程企业工资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企业工资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企业工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企业的工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企业下属各部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公正、公平、合理、适用的原则,制定和执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实际表现,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工资权利,不得拖欠、克扣或者恶意压低员工的工资,确保员工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应得的工资。

第六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加强对工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正当降低员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薪酬情况和薪酬调整情况,确保工资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积极与职工代表协商,建立和完善工资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第二章工资计算规定第九条公路工程企业的工资计算按照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工资标准。

第十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适时对员工进行工资调整,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企业的工资计算应当以月为单位进行,根据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工时、工天等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的依据。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企业不得采取降低员工工资的方式来减少成本,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员工的工资福利。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体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三章工资发放规定第十五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和及时发放员工的工资。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发放流程,确保工资的安全和准确度。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企业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方式,保障员工工资的正常发放。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高速公路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高速公路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高速公路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1. 请假类型:
- 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员工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
年假。

-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可以申请病假,并提供医生证明。

-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需提前说明原因。

2. 请假流程:
- 提前申请:员工需至少提前一天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

- 填写请假单:员工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信息。

- 审核批准:请假单需经直接上级审核并签字批准。

3. 请假证明:
- 病假需提供医院或诊所出具的病假证明。

- 事假需说明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请假期间工资:
- 年假:员工在年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 病假:根据公司政策和国家规定,病假期间工资按一定比例发放。

- 事假:事假期间一般不享受工资。

5. 请假记录: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并定期进行审核。

6. 请假违规处理:
-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理由不实,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 请假与工作交接:
- 请假前,员工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8. 特殊情况处理:
- 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员工应及时通知上级,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9. 请假期间福利:
- 请假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不受影响。

10. 请假制度的更新:
-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请假管理办法进行适时更新和完善。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管理办法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休假加班】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休假加班】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草案)1.目的和适应范围1.1 为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现结合公司实际和国家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及委托管理公司的全体合同制员工。

2.内容与规定2.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休假为15天;2.2 以下员工不享受带薪休假:2.2.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2.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2.2.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2.2.4 本部员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其他员工上年度月度星级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者;2.2.5 上年度违纪违规被行政处分者;2.2.6 上年度已享受带薪休假后,又出现2.2.1,2.2.2,2.2.3类情之一的,本年度不再享受带薪休假。

2.3 员工疗养的时间应抵消其本年度内带薪休假时间,超过部分按照《员工疗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继续享受。

2.4 员工带薪休假的实行必须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好审批程序。

2.4.1 公司本部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以执行;2.4.2 基层单位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2.4.3 公司中层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2.4.4 基层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单位员工带薪休假年度需求调查,征求员工休假意见,合理安排好带薪休假的批次和人数,确保每次安排带薪休假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10%之内。

【休假加班】高速公路管制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制办法(WORD4页)1.doc

【休假加班】高速公路管制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制办法(WORD4页)1.doc

【休假加班】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1 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草案)1.目的和适应范围1.1 为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现结合公司实际和国家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及委托管理公司的全体合同制员工。

2.内容与规定2.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休假为15天;2.2 以下员工不享受带薪休假:2.2.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2.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2.2.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2.2.4 本部员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其他员工上年度月度星级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者;2.2.5 上年度违纪违规被行政处分者;2.2.6 上年度已享受带薪休假后,又出现2.2.1,2.2.2,2.2.3类情之一的,本年度不再享受带薪休假。

2.3 员工疗养的时间应抵消其本年度内带薪休假时间,超过部分按照《员工疗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继续享受。

2.4 员工带薪休假的实行必须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好审批程序。

2.4.1 公司本部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以执行;2.4.2 基层单位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2.4.3 公司中层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2.4.4 基层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单位员工带薪休假年度需求调查,征求员工休假意见,合理安排好带薪休假的批次和人数,确保每次安排带薪休假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10%之内。

公司带薪休假的规定公司带薪休假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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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带薪休假的规定公司带薪休假管理办法模板关于带薪休假的制度,相信是很多打工人都关心的问题。

今天WTT的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公司带薪休假的规定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一起学习吧!希望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公司带薪休假的规定一我国的带薪休假条例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高速公路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高速公路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公司请(休)假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全体在编在岗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条假期类别假期类别分为工伤假、婚假、丧假、伤病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事假。

第三条假期规定除年休假外,其余假期,休假时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在内。

(一)工伤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可请工伤假。

工伤假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0日内,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配合填写申报有关资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以请婚假。

婚假为30天。

员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可请婚假,超过半年的,不得请婚假,亦不可补休婚假。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子女)和公婆或岳父母死亡时,可请丧假3天。

若在市之外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2天路程假。

(四)伤病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根据病情需要,以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为据,可请病假,病假一般不得超过24个月。

2.对患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治疗痊愈的,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以适当延长病假期。

(五)产假1.产假是指女员工在分娩或流产期间,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法定带薪假期。

包括正常产假、难产产假、多胞胎生育产假。

2.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延长产假60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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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草案)
1.目的和适应范围
1.1为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现结合公司实际和国家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及委托管理公司的全体合同制员工。

2.内容与规定
2.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带薪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休假为15天;
2.2以下员工不享受带薪休假:
2.2.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2.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2.2.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2.4本部员工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其他员工上年度月度星级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者;
2.2.5上年度违纪违规被行政处分者;
2.2.6上年度已享受带薪休假后,又出现2.2.1,2.2.2,2.2.3类情之一的,本年度不再享受带薪休假。

2.3员工疗养的时间应抵消其本年度内带薪休假时间,超过部分按照《员工疗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剩余部分按照本办法继续享受。

2.4员工带薪休假的实行必须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好
审批程序。

2.4.1公司本部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以执行;
2.4.2基层单位一般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
2.4.3公司中层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享受带薪休假前,必须由本人申请,公司主要
领导批准后,妥善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以执行;
244基层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单位员工带薪休假年度需求调查,征求员工休假意见,合理安排好带薪休假的批次和人数,确保每次安排带薪休假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10%之内。

2.5带薪休假可以冲抵员工的病假、事假,冲抵后,员工的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按上班核算;能冲抵天数仅限员工所按规定所能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

2.6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轮休日,以及经批准的婚假、产假、丧假不计入带薪休假日期。

2.7带薪休假仅限本年使用,跨年作废;在年度内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2.8与带薪休假有关的薪酬、福利规定。

2.8.1公司鼓励员工带薪休假,对于年度内因工作需要或主动放弃没有享受带薪休假者,按照本人标准的300%工资支付,其中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性收入;
2.8.2年度内,员工已经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低于所应享受的标准天数,不足部
分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性收入;
2.8.3员工没享受或没全部享受带薪休假,正常工作期限的工资收入按公司薪酬制度有关规定发放,其余部分于次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2.8.4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均按照正常工作发放或享受。

2.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带薪休假台帐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员工带薪休假台帐工作,按月登记、按月冲消,年底汇总。

3.附则
3.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2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
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
员工带薪休假登记表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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