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
❖ 廌,獬豸,独角兽也。
❖什么是“法律”?
民法基础
❖ 民法的概念
法律
公法
私法
宪法 行政法 刑法 经济法 民法
商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公法:调整公权力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 • 权力法定,国家干预,政治国家的法
▪ 私法:调整平等的私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 • 权利本位,意思自治,市民社会的法
财产法
民法
物权
债权
身份法 亲属
所有权
契约
继承
用益物权
无因管理
占有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民法基础
▪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 理事务。
▪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 损失。
▪ 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使他人受到损害。 ▪ 契约——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
• 《民法通则》第84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 照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 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 是债务人。
民法基础
❖ 民法的概念
▪ 民法调整横向经济与人身关系 ▪ 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
❖ 民法的构造
▪ 民事法律关系模型 • 甲、乙各拥有自己的财产,二人相互协商,就交换 财产达成合意,丙对甲或乙(及其财产)实施侵害 • 三种关系:契约、物权、侵权
▪ 非法人团体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成立的条件
– 依法经登记设立 – 有独立的财产 – 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受自然性质的限制 – 受法律的限制
• 民事行为能力
– 受营业范围限制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Company
LOGO
经济法概论
课程内容
▪ 民法基础
6-8课时
▪ 合同法总则
16-20课时
• 总论、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保全与担 保)、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违
约责任、合同解释
▪ 侵权法基础
4课时
▪ 市场管理法
4课时
教材与参考书
民法基础
❖灋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4)
的协议。
民法基础
❖ 民法的历史
▪ 十二铜表法 ▪ 优士丁尼,罗马法典四书 ▪ 拿破仑组织编纂《法国民法典》 ▪ 1900.1.1,德国民法典 ▪ 中国的民法历史
• 第一次民法编纂,1910年 • 第二次民法编纂,1925年 • 第一部民法典,1930.12.26 • 1952,民法草案;1986,民法通则;2019,合同
民法基础
❖重要概念
▪ 权利(right)——可以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的力。 ▪ 义务(obligation)——法律强加给当事人作为或不作
为的拘束。 ▪ 权力(power)——使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 ▪ 责任(liability)——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受到的
制裁。 ▪ 债——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 法律事实
▪ 法律确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消灭 的客观情况,可分为: • 自然现象,如人的死亡、战争爆发、自然灾害等 • 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签订合同、结婚、捐赠、成 立公司、订立遗嘱等
▪ 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主体——权利义务的所属。 ▪ 客体——权利义务的所附。 ▪ 主体的能力
• 民事权利能力
– 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消灭的资格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出生:须脱离母体才成为法律上的自然人
» 胎儿是人吗? » 胎儿的民事权利:仅在继承法中有规定 » 胎儿权利的保护,案例 – 死亡 » 判断标准,脑死亡 or 心死亡? » 事实死亡与宣告死亡
法;2019,物权法;2019,侵权责任法
民法基础
❖ 大陆法VS普通法
▪ 大陆法:法典,法学家造法,稳定 ▪ 普通法:判例,法官造法,灵活
❖ 两种编纂体系
国家
罗马体系 法、意
潘德克顿体系 德、日、中
结构 人、物、诉讼 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特点 浅显易懂
逻辑严密,难以理解
民法基础
❖ 民法的原则
▪物 ▪ 行为 ▪ 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 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2年,经利害关系人宣告 – 宣告死亡
» 宣告失踪 » 失踪期间届满,普通期间4年,特别期间2年 » 经利害关系人宣告 – 死亡宣告的撤销 » 财产关系回复原状 » 身份关系
❖ 案例:张某于1991年出外谋生,一走就是6年,一直没和 家中联系。2019年张某之妻赵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 某死亡。2019年,赵某与钱某结婚,不久钱某去世。 2019年张某返回村中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了对其的死 亡宣告。张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能自行恢复吗?张某是否 能取回赵某的财产?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行为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8周岁以上 » 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 » 10周岁以下 » 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 以上两种情况中,精神病人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并经法院 宣告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由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合组织体和财合组织体。 • 法人制度的意义
– 有限责任,促进投资和交易 – 财产人格化,保证公益目的长期持续
• 法人的代表人 • 法人的分类
–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 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
▪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 • 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
▪ 现代民法: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 ▪ 我国民法的原则
• 主体平等 • 契约自由 • 公平 • 诚实信用 • 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关系
❖ 定义
▪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 义务关系。
❖ 特征
▪ 主体平等 ▪ 意思自治 ▪ 以民事责任为保障
❖ 廌,獬豸,独角兽也。
❖什么是“法律”?
民法基础
❖ 民法的概念
法律
公法
私法
宪法 行政法 刑法 经济法 民法
商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公法:调整公权力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 • 权力法定,国家干预,政治国家的法
▪ 私法:调整平等的私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 • 权利本位,意思自治,市民社会的法
财产法
民法
物权
债权
身份法 亲属
所有权
契约
继承
用益物权
无因管理
占有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民法基础
▪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 理事务。
▪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 损失。
▪ 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使他人受到损害。 ▪ 契约——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
• 《民法通则》第84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 照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 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 是债务人。
民法基础
❖ 民法的概念
▪ 民法调整横向经济与人身关系 ▪ 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
❖ 民法的构造
▪ 民事法律关系模型 • 甲、乙各拥有自己的财产,二人相互协商,就交换 财产达成合意,丙对甲或乙(及其财产)实施侵害 • 三种关系:契约、物权、侵权
▪ 非法人团体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成立的条件
– 依法经登记设立 – 有独立的财产 – 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受自然性质的限制 – 受法律的限制
• 民事行为能力
– 受营业范围限制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Company
LOGO
经济法概论
课程内容
▪ 民法基础
6-8课时
▪ 合同法总则
16-20课时
• 总论、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保全与担 保)、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违
约责任、合同解释
▪ 侵权法基础
4课时
▪ 市场管理法
4课时
教材与参考书
民法基础
❖灋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4)
的协议。
民法基础
❖ 民法的历史
▪ 十二铜表法 ▪ 优士丁尼,罗马法典四书 ▪ 拿破仑组织编纂《法国民法典》 ▪ 1900.1.1,德国民法典 ▪ 中国的民法历史
• 第一次民法编纂,1910年 • 第二次民法编纂,1925年 • 第一部民法典,1930.12.26 • 1952,民法草案;1986,民法通则;2019,合同
民法基础
❖重要概念
▪ 权利(right)——可以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的力。 ▪ 义务(obligation)——法律强加给当事人作为或不作
为的拘束。 ▪ 权力(power)——使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 ▪ 责任(liability)——因为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受到的
制裁。 ▪ 债——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 法律事实
▪ 法律确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消灭 的客观情况,可分为: • 自然现象,如人的死亡、战争爆发、自然灾害等 • 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签订合同、结婚、捐赠、成 立公司、订立遗嘱等
▪ 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主体——权利义务的所属。 ▪ 客体——权利义务的所附。 ▪ 主体的能力
• 民事权利能力
– 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消灭的资格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出生:须脱离母体才成为法律上的自然人
» 胎儿是人吗? » 胎儿的民事权利:仅在继承法中有规定 » 胎儿权利的保护,案例 – 死亡 » 判断标准,脑死亡 or 心死亡? » 事实死亡与宣告死亡
法;2019,物权法;2019,侵权责任法
民法基础
❖ 大陆法VS普通法
▪ 大陆法:法典,法学家造法,稳定 ▪ 普通法:判例,法官造法,灵活
❖ 两种编纂体系
国家
罗马体系 法、意
潘德克顿体系 德、日、中
结构 人、物、诉讼 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特点 浅显易懂
逻辑严密,难以理解
民法基础
❖ 民法的原则
▪物 ▪ 行为 ▪ 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 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权利能力
–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2年,经利害关系人宣告 – 宣告死亡
» 宣告失踪 » 失踪期间届满,普通期间4年,特别期间2年 » 经利害关系人宣告 – 死亡宣告的撤销 » 财产关系回复原状 » 身份关系
❖ 案例:张某于1991年出外谋生,一走就是6年,一直没和 家中联系。2019年张某之妻赵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 某死亡。2019年,赵某与钱某结婚,不久钱某去世。 2019年张某返回村中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了对其的死 亡宣告。张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能自行恢复吗?张某是否 能取回赵某的财产?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自然人 • 民事行为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8周岁以上 » 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 » 10周岁以下 » 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 以上两种情况中,精神病人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并经法院 宣告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法人 • 由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合组织体和财合组织体。 • 法人制度的意义
– 有限责任,促进投资和交易 – 财产人格化,保证公益目的长期持续
• 法人的代表人 • 法人的分类
–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 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
▪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 • 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
▪ 现代民法: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 ▪ 我国民法的原则
• 主体平等 • 契约自由 • 公平 • 诚实信用 • 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关系
❖ 定义
▪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 义务关系。
❖ 特征
▪ 主体平等 ▪ 意思自治 ▪ 以民事责任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