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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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严格控制预(决)算,确保工程质量,有效防止资金浪费和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是指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设定,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

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客观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第三条参与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并具备乙级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

2、职业三年以上,企业内部建立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且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在县审计局中介机构库内且在含山设立办事机构,接到委托人工作安排后,确保在2小时内能指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项目划分:1、单位工程估算投资5000万元以下(包括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乙级或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2、单位工程估算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咨询项目的分配方式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已入我县审计部门备选库和公司备选库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安排按第四条估算金额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划分要求,在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与排序的方法确定。

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繁杂的项目由公司指定,但需要报监督部的批准。

咨询企业不得同时从事同一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结算初步审核。

2、单位估算投资在500万元以下项目安排,由公司预算部和结算部共同参于在公司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并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规章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运作,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注册,取得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为客户提供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并维护客户利益。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保护环境,遵守环保法规,提倡绿色施工,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组织管理的部门,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制定组织机构图和人员编制表,确保各部门职能齐全,人员结构合理。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的管理,及时提出合理变更金额。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接受或提供违法违规的利益。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截留、滥用资金。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_secret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_secret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审核中心)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遵照执行。

第一章、备案第一条、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及地址到中心备案,如发生变动,应提前15天向中心报告并备案。

办公场所面积要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为最低标准,达不到标准者限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者,停止审核任务委托。

第二条、项目总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事务所安排一位经中心同意的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对事务所在服务期间的全部审核业务负责,并负责与中心之间的业务联络。

该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中心备案,未经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技术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事务所安排的技术负责人到中心备案,未经同意不得变更。

第四条、审核人员:投标书中申报的审核人员到中心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更改。

事务所在服务期间审核的项目,必须由上述人员完成。

第五条、事务所在服务期间使用的审核软件必须是神机妙算及广联达两种审核软件,目的在于与中心的审核软件衔接,同时这两种软件的计量、计价准确。

第三章、任务委托第六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将安排基建、城建及其他项目委托事务所进行审核。

任务委托的原则是均衡基建、城建及其他项目,大小项目搭配进行委托。

第七条、中心按照第六条原则,定期把须审核的项目分配成五个项目审核包,由五家事务所抽签取得审核包。

第四章、审核资料第八条、由分管的稽核人员负责收集相关的审核资料,具体包括图纸、预结算书、变更签证单、说明、主材及设备发票等资料移交给事务所。

第九条、预结算书、变更签证单、主材及设备发票须经分管的稽核人员签字登记。

第十条、预结算书中汇总表须盖分管的稽核人员名章。

变更签证单及主材设备发票的每一页均须盖分管的稽核人员名章。

第十一条、审核过程中收集的审核资料,均须履行第八、九、十条相关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3篇)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专业机构。

第六条设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定期对其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从事与其主营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其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三章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是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个人。

第十二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和专业技能;(二)通过国家规定的资格考试;(三)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一)工程造价咨询;(二)工程招标代理;(三)工程结算审核;(四)工程预决算编制;(五)工程审计;(六)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范文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保证业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诚信;并为咨询工作的权责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咨询服务能够符合客户需求并达到行业标准。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保守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及客户权益的信息;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咨询合同管理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与客户签订咨询合同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了解,明确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方法和期限,并与客户达成一致。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按照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编制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报告或方案,并在报告或方案中明确时间节点和成果交付要求。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对咨询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记录,并保留合同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第三章质量管理与审核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咨询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风险防控、成本控制等方面,并明确各类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定期对咨询项目进行质量审核,包括项目计划、工作进展、成果报告等方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充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建立咨询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记录的合理保存和可检索。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和运营的指南,旨在确保公司的高效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下面是一个样本的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1. 公司组织架构
- 描述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 列出高层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2. 人力资源管理
- 招聘和员工入职程序
- 薪酬体系和绩效评估方法
- 培训和发展计划
3. 项目管理
- 项目评估和选择流程
- 项目计划和执行
- 项目监控和评估
4. 质量管理
- 质量保证措施和流程
- 项目文件管理和控制
- 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反馈机制
5. 资产管理
- 资产购置和维护流程
- 资产台账和清查制度
- 资产报废和处置规定
6. 财务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
- 财务报告和分析
- 成本控制和费用报销
7. 安全管理
- 办公场所安全规范
- 数据安全和保密协议
- 应急处理和风险防控
8. 知识管理
- 知识共享平台和数据库建设
- 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
-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以上只是一个模板,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重要的是确保制度明确、可执行,并与公司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

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XX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行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根据《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以及《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中介机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办〔2016〕X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介机构是指经县财政局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进入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为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第三条县财政局负责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组建与管理,具体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组织实施。

第四条县财政局对中介机构按“择优进库、公平竞争、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章中介机构库的建立第五条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组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

第六条县财政局每三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择优组建中介机构库。

第七条进入中介机构库的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乙级以上工程造价执业资质,且有从事大中型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的相关业绩。

第三章中介机构库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入库中介机构的评审任务分配方式。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财政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由评审中心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在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下达委托书并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评审合同,中介机构核对签收评审中心移交的相关资料。

通过抽签产生的中介机构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同一工程项目,接受评审业务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是该项目预算编制业务委托方;(二)上一次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未完成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下一次抽签,但评审的项目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暂时没有走完评审程序,经县财政局同意可参加抽签;(三)一个中介机构每次原则上只有一轮中签机会,但中签的项目送审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可继续参加抽签;每一次抽签,中介机构联系人没有参加或没有书面委托代表参加的,视同弃权;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县财政局提出回避。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本单位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优化建设项目构建过程中造价管理服务,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1、咨询服务项目组建(1)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需要由负责人任命,并报领导批准后组建;(2)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组建时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和要求。

2、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安排(1)周报制度:负责人及时向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困难及解决方案;(2)管理制度: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按照项目方案、报告书的规定进行工作。

3、项目前期咨询(1)项目招标阶段咨询:负责组织完成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评审等工作;(2)投标前咨询: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工艺、工程量、估价等进行评价和计算。

4、项目中期咨询(1)工程预算编制:负责完成前期咨询的工作,并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预算书;(2)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协助业主和承包商掌握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质量、材料应用等情况,编制结算决算书。

5、项目后期咨询(1)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预先审查工作并组织协调验收工作的必要准备工作;(2)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根据工作质量、绩效等方面从自评和居民满意度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质量评价。

四、咨询服务项目收费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合理进行收费;2、收费方式:根据合同规定完成工作后制定费用结算报告,并按协议的规定进行收费。

五、附则1、若项目组成员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隐瞒实情者,应立即取消其工作资格;2、项目组成员在从事项目工作中应遵循诚信原则,保管商业秘密与保密义务;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制定人:XXXX批准人:XXXX日期:XXXX。

造价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一、质量考评制度本公司业务监管部,专门负责执业质量监督、控制、考核、评定工作,及时检查每项业务的工作质量,初步考评其执业质量等级。

本公司执业质量考评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积分100分计算,满85分及以上为优良,满65分及以上为合格,不满6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评标准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①业务项目约定书使用不当或有重大缺项;②业务项目工作计划编制不当或有重大遗漏;③工作底稿有重大缺项或无重大问题无法形成专业判断;④应有客户声明而没有客户声明书或重大事项声明不当的;⑤报告初稿无证据资料、无评估过程支持或重要文字表述不当的;⑥正式提交客户的报告印章不全或没有压缝章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分:①业务项目约定书的有关事项填写不明确或有错误;②业务项目工作计划没有实际执行或修订执行;③没有遵循执业程序或有重要项目遗漏或逾期执业的;④工作底稿的专业判断不准确,支持报告初稿意见的证据资料不充分、不必要的;⑤收费距标准误差30%以上或延期收款三个月以上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①执业用表使用不当或不符合规定标准格式的;②专业术语使用不当或专业判断前后矛盾没有统一的;③专业咨询、调查、询证没有结论或结论不当的;④工作底稿、初稿、附表、附注说明的数据出现差错一处的(按每一处扣5分计);⑤报告初稿没有两个及以上执业造价工程师亲笔签名的;⑥没有及时进行三级复核或送交考核评定的(以5天为限)。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分:①业务项目委托书中执业报告、收费日期不确定或不准确的;②文稿中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按每一个扣2分计);③工作底稿分类不当或索引号标识使用不当的(按每一处扣2分计);④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的(按每一处扣2分计);⑤没有及时整理业务项目资料移交存档的(以30天为限);⑥收费距标准误差30%以上或延期收款一个月以下的。

每个业务项目提请三级复核或考核评定的时限一般为完成外勤工作后5天内,质量标准部应当及时进行考评,得出初步结果,交总经理工作例会审定,当月兑现奖罚。

工程造价咨询规章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规章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工程造价咨询的范围工程造价咨询涉及到工程项目的预算、投资评估、造价控制、变更管理、结算等方面。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2.评估工程项目的投资风险、经济效益和成本效益;3.制定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方案和变更管理方案;4.监督工程项目的造价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1.设立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工程造价咨询的管理流程1.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和施工预算,并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预算;2.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变更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3.工程项目的竣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核,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五、工程造价咨询的管理要求1.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条件;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相关信息的保密,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提供专业、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供支持。

六、工程造价咨询的管理措施1.建立工程造价咨询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2.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3.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造价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000301建设部107号令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000301建设部107号令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2月3日经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四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封锁、垄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七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造价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制度一、定义与概述造价咨询机构是专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业主提供价格合理、合法、合规的咨询服务。

为此,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造价咨询机构资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需要在所在地级以上行政区颁发的财政工程咨询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同时,在业务开展前,需要到注册地县级质监局或省级财政建设监理办公室开具的工程咨询机构业务许可证。

这些资质文件需在业务开展时向委托方提供。

三、人员管理造价咨询机构从事的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造价咨询,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才。

在对人员进行招聘时应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并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

1. 人事任免人事任免是整个人员管理工作的核心,需严格遵守招聘、离职、晋升等流程。

同时,采用绩效考核的方法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2. 培训管理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师的业务能力,造价咨询机构需设立专门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机制,及时更新员工知识体系,提高业务能力。

3. 岗位职责在岗位职责方面,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需列出具体的工作内容,为员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四、业务流程制定明确的业务流程,对于进行规范、高效、系统的工作至关重要。

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过程,制定相应的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部门和人员在流程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为业务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 业务接洽业务接洽是整个流程中的第一步,业务人员的反应能力和业务技能需要得到更多的培训和锻炼。

2. 业务获取在接到业务后,工程造价咨询师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理解和分析,掌握项目的实际情况。

3. 工作开展根据业务流程,确定每个环节的时间和流程要求,以及各员工的职责和分工。

4. 完成报告根据客户的需求或要求及工程建设的特点,及时准确的完成工作报告。

报告的深度和广度需符合客户的需求,且符合规定。

5. 业务根据完成的工程项目对整个流程进行,系统收集及分析工程造价咨询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知识、经验、教训、规范和技术资料等汇总到案例库,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进行评估,不断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咨询服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管理。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三、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勤勉的原则进行工作;2. 注重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和效益;3. 尊重客户意见,充分听取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求;4. 精细管理,科学决策,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项目顺利进行;5.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团队合作精神。

四、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1.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和控制,项目结算、变更等工作;3. 工程造价咨询师负责对项目进行具体测算、估算和咨询工作;4.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5. 设备部门负责项目的设备采购和管理;6. 合同部门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变更。

六、工作流程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需求、目标和范围,确定项目组成员和项目经理;2.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编制,确定项目预算;3. 审核与控制:对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并实施项目成本的控制;4. 项目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5. 结算与总结: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结算和总结,提交项目总结报告;6. 变更管理:对项目中出现的变更进行管理和处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七、质量控制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进行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2. 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妥善保管资料和数据,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3.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员工能够胜任工作需求;4. 加强内部和外部沟通,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情况,解决问题和矛盾。

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一、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的内容1. 项目前期造价咨询:包括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投资估算等工作,为项目立项提供参考依据。

2. 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对招标文件中的造价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估,为业主选取合适的承包商提供依据。

3. 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咨询:对施工图设计进行造价评估和优化,保证设计方案的经济性。

4.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5. 工程竣工结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保证结算金额的合理性。

6. 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控制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 工程支付管理:对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保证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8.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管理和归档,建立信息库,为今后工程项目提供参考。

二、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制度的内容、时限、程序和责任等。

3. 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 培训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工作的质量。

5.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 通过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的优势1. 提高工程造价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降低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2. 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能力,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竞争力,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4. 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前预测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5. 建立起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团队,提高整个工程行业的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咨询和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其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一)具备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一)申请书;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准入申请;
(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县城投公司规章制度;
(三)服务质量严重不合格,经多次整改未达标;
(四)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表彰;
(二)提升准入等级;
(一)警告;
(二)限期整改;
(三)暂停准入资格;
(四)取消准入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县城投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正版)(2006年0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发布,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 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造价咨询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作,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咨询、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和竣工结算咨询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以诚信、专业、高效为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造价咨询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下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资料员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三、第三章项目前期咨询管理第六条项目前期咨询阶段,项目经理负责:(1)对项目进行初步调研,了解项目背景、需求及目标;(2)制定项目前期咨询方案,明确咨询内容、方法、时间及人员安排;(3)组织项目团队进行咨询工作,确保咨询质量。

第七条项目副经理负责:(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前期咨询工作;(2)对项目咨询成果进行审核,确保咨询结果符合要求。

四、第四章设计阶段咨询管理第八条设计阶段咨询阶段,项目经理负责:(1)组织项目团队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提出优化建议;(2)跟踪设计进度,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3)组织项目团队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合理性。

第九条项目副经理负责:(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设计阶段咨询工作;(2)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符合规范。

五、第五章施工阶段咨询管理第十条施工阶段咨询阶段,项目经理负责:(1)组织项目团队对施工进度、质量、成本进行监控;(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3)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合理性。

第十一条项目副经理负责:(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施工阶段咨询工作;(2)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符合规范。

六、第六章竣工结算咨询管理第十二条竣工结算咨询阶段,项目经理负责:(1)组织项目团队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准确、合理;(2)对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3)组织项目团队进行竣工结算报告编制。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管理效率,维护我校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造价咨询单位职责(-)前期论证与设计阶段1、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负责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并向甲方提供方案设计的投资评价意见。

2、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负责编制或审核工程投资概算,进行概算与估算的偏差分析,并向甲方提供对初步设计的投资评价意见(包括概算分析报告、概算与估算差异分析明细表和投资概算分配明细表等)o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时计算、分析、对比各项造价费用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概算与预算的偏差分析,及时向甲方提供造价咨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预算书、预算与概算差异分析明细表等)。

(二)施工招标与施工阶段L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针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咨询意见,协助招标办和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施工招标工作。

2、对招标图纸和招标技术要求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建议,对工程初步的材料选用、设备配置、工程建设及材料设备采购的发包方式等,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有利投资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甲方编制、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对清单内容及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协助提供招标控制价供参考。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投标文件分析报告供甲方招标办参考,并出席必要的开标、评标相关会议。

4、审核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艺设备的预算计划,撰写项目施工图预算与概算或投标文件的比较分析(含工艺设备)报告。

5、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工程的造价控制月度报表及月度汇报资料(甲方有特殊时间要求例外)。

6、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核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的节点工程款支付申请,以避免出现多付和提前支付的情况。

咨询单位应在接到甲方要求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审核工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严格控制预(决)算,确保工程质量,有效防止资金浪费和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是指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设定,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

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客观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第三条参与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并具备乙级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

2、职业三年以上,企业内部建立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且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在县审计局中介机构库内且在含山设立办事机构,接到委托人工作安排后,确保在2小时内能指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项目划分:1、单位工程估算投资5000万元以下(包括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乙级或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2、单位工程估算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咨询项目的分配方式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已入我县审计部门备选库和公司备选库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安排按第四条估算金额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划分要求,在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与排序的方法确定。

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繁杂的项目由公司指定,但需要报监督部的批准。

咨询企业不得同时从事同一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结算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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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严格控制预(决)算,确保工程质量,有效防止资金浪费和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是指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设定,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

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客观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第三条参与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并具备乙级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

2、职业三年以上,企业内部建立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且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在县审计局中介机构库内且在含山设立办事机构,接到委托人工作安排后,确保在2小时内能指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项目划分:
1、单位工程估算投资5000万元以下(包括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乙级或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2、单位工程估算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由具备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咨询项目的分配方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对已入我县审计部门备选库和公司备选库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安排按第四条估算金额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划分要求,在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与排序的方法确定。

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繁杂的项目由公司指定,但需要报监督部的批准。

咨询企业不得同时从事同一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审、过程审计和结算初步审核。

2、单位估算投资在500万元以下项目安排,由公司预算部和结算部共同参于在公司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并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公司备选库原则上在县审计局备选库中产生,并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单位工程估算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由预算部组织县公共资源管理局、审计局参加在县审计局咨询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3、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前,按照本条2的方式确定2家编审单位,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编审清单控制价,合理确定,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较大项目、施工工艺、技术繁杂的项目由公司报公共资源管理局批准后指定信誉好的咨询企业承担,其他项目按本条2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并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完成,具体期限有委托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委托任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受委托项目的书面成果报送委托人存档。

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确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数,服务过程中不能随意变更承诺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变更,应报项目委托人同意。

第七条解除委托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将解除委托合同。

1、一个年度内所编审的清单控制价与定稿价相差±?8%达3次以上的;
2、一个年度累计不服从委托人安排和不能按期完成委托人任务的达3次;
3、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与现国家审计报告误差±3%达2次的;
4、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5、违反规定相互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弄虚作假的,如造成重大损失、违约等情况的,除清退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外,同时依法追究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建立造价咨询机构信誉档案库,实行奖优惩劣制度
1、对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记录,建立信誉档案库,实行每年一考评;
2、编审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人为疏漏,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扣减编审费的30%~~50%;
3、编审期限每超一天扣除编审费用1%,过程审计指派的现场人员每脱一次,扣除2%的酬金;
4、清单控制价的编审价与定稿价相差±8%以上的扣除20%的报酬;
5、竣工结算初步审核与国家审计报告误差±3%的,扣除20%报酬;
6、公司每年组织对参于公司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参于公司造价咨询业务,考评优秀者,直接入围下一年度造价咨询备选库。

第九条造价咨询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1、编审清单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初步审核时,在遵循省市相关造价规范和本地信息价的前提下,须主动询价,做到价比三家,编制科学合理的清单控制价。

和结算审核初步意见报告,为政府节约资金。

2、在项目施工期间,咨询机构指派的过程审计人员必须专人专岗,每日到场,配合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所隐蔽工程实施现场监督并签署意见书,对增加(减少)的工程量进行准确计算并计算其具体造价。

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日志制度,对项目进度及项目监督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每周向委托人通报一次,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协助委托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服务酬金
1、清单、控制价的编审按皖价服【2007】86文规定下浮25%;
2、竣工结算初步审核按核减额的5%支付,无基本取费;
3、施工阶段过程审计按招标合同价的4‰取费。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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