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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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社保调整通知4篇_3

2024社保调整通知4篇_3

2024社保调整通知4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养老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关于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关于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关于公积金调整的通知亲爱的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福利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积金的缴存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现将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一、调整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成本的提高,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对于员工的住房保障和个人储蓄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调整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运营状况、员工需求以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为大家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调整内容1、缴存比例调整公司和员工的缴存比例将从原有的____%调整为____%。

这意味着您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将会相应增加,为您的住房储蓄积累更多资金。

2、缴存基数调整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照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进行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将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调整。

如果您的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将按照下限标准缴存;如果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标准缴存。

3、调整生效时间新的公积金缴存政策将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生效。

届时,您的工资单中公积金的缴存金额将会体现出相应的变化。

三、对员工的影响1、增加住房购买能力更高的公积金缴存额将使您在购房时能够申请到更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从而减轻购房压力,实现住房梦想。

2、增加个人储蓄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属于个人所有,积累的越多,对于您未来的个人财务规划将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3、税收优惠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从而减少您的纳税额。

四、办理流程1、个人信息确认请各位员工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认真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如有错误或变更,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2、工资核算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新的公积金缴存政策,重新核算您的工资,并在____年____月的工资中体现出相应的变化。

3、咨询与解答如果您对此次公积金调整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门的______,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6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6篇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6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136号)文件,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年度(7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社保调整通知篇2度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关于调整09年度佛山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调整09年度佛山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集团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文件美集行人发[2009]059号签发人:黄晓明关于调整09年度佛山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关于调整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佛社保[2009]36号文)的规定,结合集团经营状况,对佛山地区单位09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如下:一、缴费基数(一)社会保险1、养老、工伤、失业保险:(1)M、P、A类人员缴费基数不做调整,继续按照广东省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54元缴纳。

(2)O类人员调整为按1655元(2759元的60%)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所有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佛山市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87元)的80%,即2070元。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做调整,继续按上一年度缴费基数执行。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7083元执行。

二、缴费费率社保缴费费率不变,其中单位18.13%;个人:本地户籍10.5%,外地户籍10%。

(详见附表一)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不变,其中单位与个人均为5%。

(详见附表二)三、执行时间及要求1、以上通知自09年7月1日起执行。

2、各单位所增加的费用在09年福利预算中消化,不另行追加福利预算。

3、佛山地区的单位若执行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与本通知的规定有差异的,需由集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佛山地区以外的单位,在7月31日前将09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方案报至集团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特此通知!附表一:《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附表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集团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发:集团各单位附表一: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备注:从09年3月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为0.5%,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为1.125%。

附表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七篇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七篇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七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

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当年保费。

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

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

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目前我市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变更的通知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变更的通知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变更的通知尊敬的员工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通知,我们想就近期员工社保缴纳的相关变更事项进行说明和解答。

社保缴纳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最新政策,我们公司的社保缴纳标准将于本月1日起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由原来的18%调整为19%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8.5%失业保险缴纳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1.5%工伤保险缴纳比例维持原有的0.5%不变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也维持原有的0.5%不变这些调整后的比例将作为新的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社保缴纳。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整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

社保基数变更说明除了缴纳比例的调整之外,我们公司的社保缴纳基数标准也将同步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由原来的5000元/月调整为6000元/月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由原来的4500元/月调整为5500元/月失业保险缴纳基数由原来的3500元/月调整为4000元/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基数维持不变,仍为5000元/月这些调整后的缴纳基数将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并在本月1日开始实施。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标准调整,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

缴费方式及时间为确保社保缴纳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继续采取由公司统一代缴的方式。

每月的社保费用将在当月10日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为缴纳。

请各位员工务必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配合公司顺利完成社保缴纳工作。

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求,欢迎随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帮助。

再次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人力资源部通过上述通知,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对员工社保缴纳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包括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的变更。

这些调整都是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社会保障。

公司在通知中充分考虑到了员工的实际需求,既阐述了具体的调整内容,又说明了缴费的方式和时间安排,并鼓励员工随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交流。

社保上涨出通知函

社保上涨出通知函

社保上涨出通知函尊敬的XX公司员工: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付出。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福利,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我公司决定对社保缴纳基数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保调整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确保广大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我公司将对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内容1. 社保缴纳基数:根据国家规定,本次调整将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纳基数。

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则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若高于当地社保最高缴费基数,则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2. 社保缴费比例: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我公司将继续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生育保险0.8%。

3. 调整时间:本次社保缴纳基数调整将从2022年1月起执行。

三、调整后待遇本次社保缴纳基数调整后,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将得到以下改善:1. 养老保险:提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增加未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2. 医疗保险:提高个人账户金额,改善就医待遇。

3. 失业保险:提高失业金领取标准,增加失业期间的经济保障。

4. 工伤保险:提高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保障员工工伤权益。

5. 生育保险:提高生育医疗待遇,减轻员工生育负担。

四、其他事项1. 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本部门员工,确保每位员工了解社保调整的相关政策。

2. 员工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3. 请员工关注个人社保账户,确保社保缴纳基数调整无误。

五、关注与支持公司始终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感谢员工们对公司社保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敬请周知。

祝工作愉快!XX公司人力资源部2021年12月1日。

2024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集锦8篇

2024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集锦8篇

2024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集锦8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广州养老金新政策变化1.只要参保人缴费参保,政府将一直给予补贴直到21600元封顶,不再受15年限制;2.个人缴费最高档由130元/月上调到300元/月,享待遇时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3.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政府补贴不再“回收”,而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4.不管是否在领取养老金,凡参保人死亡后都可发放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比如某参保人45周岁,按原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标准(个人130元/月、集体60元/月)缴费15年,费用3.42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551元/月;如果他按照调后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最高标准(个人300元/月、集体300元/月)缴费15年,费用10.8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1082元/月。

前后对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广州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额补贴;若参保人死亡,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策拟规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变化1:补贴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新政策拟放开政府补贴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补贴21600元的规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而一些年轻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缴费满15年时,无法得到最高补贴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为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市人社局通过本次修订,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每人21600元),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以使这部分人员通过长缴费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进而鼓励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变更通知

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变更通知

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变更通知尊敬的职工朋友们:我们衷心地希望您一直以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作为您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我们特此通知您关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变更情况。

社保缴纳基数调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最新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将发生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将调整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将调整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至300%之间。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将调整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至300%之间。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将调整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至300%之间。

请您届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缴纳基数。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与此根据国家新政策,我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养老保险由原来的8%调整为8%。

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调整为2%。

工伤保险由原来的0.5%调整为0.5%。

生育保险由原来的0.5%调整为0.5%。

失业保险由原来的0.5%调整为0.5%。

请您届时根据新的缴费比例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社保缴纳方式优化为了方便职工朋友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单位从2023年7月1日起,将陆续推出以下优化措施:开通微信缴费渠道,您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单位公众号进行在线缴费。

设置银行自动转账功能,您可以授权我单位自动从您的银行账户中扣缴社会保险费用。

优化缴费流程,减少缴费环节,提升缴费效率。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优化措施,为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缴纳服务。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上述是我单位关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变更情况。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为职工朋友们提供更优质的社会保险服务。

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反馈。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的明天!人力资源部2023年6月30日。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调整通知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调整通知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调整通知
亲爱的员工们:
在此,我们谨此通知各位,公司已根据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

下面让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23年4月1日起,调整员工养老保险
缴纳基数。

具体标准如下:
缴纳基数下限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缴纳基数上限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
员工个人缴纳比例维持8%不变,公司缴纳比例也保持16%不变。

这意味着,员工每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将根据新的缴纳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纳标准也将于4月1日起进行调整:
员工个人缴纳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至2.5%
公司缴纳比例由原来的6%提高至7.5%
这意味着,员工每月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将有所增加。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维持不变,仍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由公司全额缴纳。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也保持不变,员工缴纳0.5%,公司缴纳0.5%。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纳比例维持不变,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由公司全额缴纳。

这次社会保险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调整,缴费金额有所增加;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提高,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
其他保险项目(工伤、失业、生育)缴纳标准保持不变。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我们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人事部门联系。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答。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10篇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10篇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10篇社保调整通知范文10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开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

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社保调整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得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xx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xx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完毕。

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xx年当年保费。

20xx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效劳程度,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阔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效劳: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网站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罚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20xx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那么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20xx年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

2023年社保基数调整通知3篇

2023年社保基数调整通知3篇

2023年社保基数调整通知3篇社保基数调整通知篇1各年度申报单位: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结算年度(7月至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将于6月29日—7月13日进行,年申报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结算年度申报及补充年度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的人员范围为6月30日前进入单位并已办理劳动合同报送的所有在职员工。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6月29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中结算年度申报权限将开放给各年申报单位。

二、从7月7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将开通7月的补充年度申报权限。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自然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折算成全年工资总额计算。

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对照公积金缴交额上、下限的规定。

四、员工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等。

各单位度的年终奖金也应计入此次申报的员工工资收入总额中。

五、各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总额。

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的单位,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外,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公积金),或未按时缴纳而影响本单位会员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各单位在输入员工缴费基数前,须仔细核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至中心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为及时更新缴费单位基础信息资料,各单位还必须准确核对并修改确认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直接修改。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现就2024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

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6921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二、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

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社保调整通知_52

社保调整通知_52

社保调整通知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集锦6篇现如今,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

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整理的社保调整通知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保调整通知篇120xx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元涨406.9元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xx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xx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xx年1月起。

因此,20xx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社保调整通知篇2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

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xx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xx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变动通知函

社保变动通知函

社保变动通知函尊敬的XX公司员工: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各项政策的关注与支持。

此次,因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调整,为确保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权益,现就社保相关变动事宜通知如下:一、社保变动内容1.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将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社保缴纳基数将按照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参考,如有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

2. 本次社保调整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缴费比例及金额详见附件。

3.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我公司决定自XX年XX月XX日起,为全体员工增加一项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政策请参阅附件。

二、相关注意事项1. 请各位员工务必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准确无误。

如有错误,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2. 社保调整期间,可能会对部分员工的工资发放造成影响,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

3. 请各位员工关注本次社保调整的具体实施时间,如有变动,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

三、咨询服务为便于员工了解本次社保调整的相关政策,我公司特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XX联系人:XXX电子邮箱:************四、温馨提示1. 社保是员工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员工关注社保政策变化,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 我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及地方政策动态,努力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社会保险服务。

3. 请各位员工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公司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XX公司人力资源部XX年XX月XX日附件:社保调整政策明细表。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调整的通告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调整的通告

关于员工社保缴纳调整的通告尊敬的各位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社保体系,优化员工的福利待遇,现就公司社保缴纳方案作出如下调整:社保缴纳比例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对社保缴纳比例作出如下调整:养老保险:员工个人缴纳比例由8%调整为9%,公司缴纳比例由16%调整为17%。

医疗保险:员工个人缴纳比例由2%调整为2.5%,公司缴纳比例由10%调整为10.5%。

失业保险:员工个人缴纳比例由0.5%调整为0.6%,公司缴纳比例由0.8%调整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不变。

社保缴纳基数调整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员工收入水平,对社保缴纳基数进行适当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基数由企业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调整为60%400%。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由企业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调整为60%300%。

其他事项说明社保缴纳调整后,公司将继续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本次调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请各位员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我们始终将员工利益放在首位,希望通过此次社保缴纳调整,为员工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福利保障,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通过此次社保缴纳方案的调整,我们希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这不仅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权益的高度重视。

我们相信,通过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必将推动公司事业再上新台阶。

社保基数调整企业通知函

社保基数调整企业通知函

社保基数调整企业通知函尊敬的各位员工:您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本公司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地方社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原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使广大员工能够享受到更加合理的社保待遇。

本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和员工的负担。

二、调整内容1.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本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有所调整。

具体如下: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XXXX元;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XXXX元。

2. 缴费比例调整:根据地方政策,社保缴费比例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XX%,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XX%;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XX%,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XX%;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XX%,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XX%;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XX%,个人无需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XX%,个人无需缴费。

三、调整时间本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自XX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请各位员工关注个人社保账户,确保缴费金额正确。

四、注意事项1. 请各位员工务必核实个人社保账户信息,确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无误。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2. 本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不会影响员工的实际收入,请大家放心。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员工充分了解社保基数调整的相关政策。

4.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确保本次社保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咨询渠道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联系方式如下:电话:XXXXXXXXXX邮箱:*************再次感谢大家对本次社保基数调整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为大家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

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关于2018年度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各位同事好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7月将会进行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新缴费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月平均数。

超过或低于政府规定上下限基数,则按上下限为准。

二、2018-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及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范围如下:
三、调整后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已在2018年6月工资中体现,因每月工资为预扣下月费用。

高于或低于上下限部分、或6月工资中调整有误差的,将在7月工资中作相应的调整(如有)。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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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关于2018年度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各位同事好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7月将会进行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新缴费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月平均数。

超过或低于政府规定上下限基数,则按上下限为准。

二、2018-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及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范围如下:
三、调整后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已在2018年6月工资中体现,因每月工资为预扣下月费用。

高于或低于上下限部分、或6月工资中调整有误差的,将在7月工资中作相应的调整(如有)。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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