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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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文件

沭政发〔2009〕23号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服务、责任、法治、廉洁和效能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要求,现就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以继续解放思

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为主要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作实际情况,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基本要求:

1、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类项目;

2、法律、法规修订或废止后应取消、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已取消、调整的项目;

3、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

4、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有效调节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者调整;

5、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者调整;

6、对一个审批项目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可以精简的环节予以取消;

7、对同一部门管理内容相近、相似的审批项目,应当予以合并;

8、对具有内部管理性质的审批项目,应当改变审批方

式,实行内部管理。

同时,进一步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类证照办理前置条件,把证照办理所需的培训、检测(验)、勘验、鉴定、评估、评价等前置条件及其收费作为清理重点,无合法依据的予以取消,有合法依据的简化、规范并进行公示、告知,降低企业办证“门槛”,减轻企业办证负担。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一是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等,以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二是依据“职能归并、充分授权、完全进厅”的原则,对部门内设行政许可职能进行重新调整,把分散在部门内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进厅要到位,部门对进厅人员授权要到位,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实行政务公开,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外,每项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均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真正实现审批阳光运行。

(三)加强政务大厅效能建设。按照“行政收费‘一费制’、项目审批‘一表制’、项目审批‘代办制’”要求,加强政务大厅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效能建设。

1、全面推行审批项目代办制。本着“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把重点建设项

目、各类投资项目、新办企业项目审批作为重点,全方位落实审批代办制,努力打造最为便捷优质的行政服务环境。

2、推行规范统一的收费制度。按照“公示收费项目、统一集中征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共受益”的原则和要求,对在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收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纳入财政专户监管,从源头上实现收费与审批职能的分离。

3、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以前优化审批程序流程的基础上,重点对审批环节流程进行深化,简化手续,提速增效,并将审批流程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项目、每个环节。同时,按照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统一编制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办事。

4、完善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厅牵头、前置并联、同步审核、限时审批、联合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并联审批制度,实行联合预审、联合审查材料,联合现场勘查,组织联审会议,集体签署审核意见。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告知、承诺服务、备案审核、超时默认等规章制度,提升整体服务效能。

5、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的电子运行平台,构建“网上收件、限时办结、上下互联、在线监督”的网络化审批模式,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办理、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违规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项目调整意见。研究建立拟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做好拟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与现行行政许可项目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多头许可、重复许可。进一步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向相对人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

(五)加强对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积极推进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年内所有行政机关必须与所属中介代理机构彻底脱钩。任何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行使政府职能及代办相关事务,不得利用政府部门的权力和影响,要求、强迫或变相强迫企业接受中介代理服务。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禁止把指定机构的咨询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县政府法制局要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备案工作;县财政局、政务大厅要积极推行行政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县物价局要加强对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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