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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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前在立法层面上急需立法明确的是 , 一是修改《 刑法》 ,
在《 刑法》 中增加社 区矫正方 面的内容 , 将社区矫正列
为一种辅助刑罚 。 二是尽快制定《 社区矫正法》对各部 , 门职能科学分工 . 建立一套矫 正考察评价体系 . 以增强
社区矫正工作 中检察监督的可操作性 。使社区矫正监
督工作于法有据 . 有法可依 。
管或违法对抗时 . 行使必要 的强制管理手段是必须的 ,
否 就 能 护 律 尊 与 威堰 则 不 维 法 的 严 权 。
21 0 0年第 4期{ 司法实务版)总第 9 期 , 7
组织协调对辖 区内监外执行
想汇报、 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 , 但如何使
பைடு நூலகம்
这些制度 真正地落实下去 . 则缺乏切实可行 的操作性 。
也就难免使有些矫正措施流于形式 .这样 的现状无疑 给检察机关履行监督 职责带来很大的难度 。 为此 . 特就改进社 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

法实践与现行法律规定产生了 政机关不是执法主体 ,而没 公安机关却要承担行使权力 果 因为前 者的疏忽而导致后牵 监督主体的检察 院是应该追罗 责任 ?这是检察机关所面临 二是履行监督缺少程序j 工作 只有 一些原则性 的规定
这种背景下显然难以做到工
是完善相关法规 , 使社 区矫正工作有法 可依。 当
组织协调对辖区内监外执行法实践与现行法律规定产生了政机关不是执法主体而没公安机关却要承担行使权力果因为前者的疏忽而导致后牵监督主体的检察院是应该追罗责任
社 区矫 正监 督
的问题及建议
文 韩东升 ◎
犯罪现象还 比较普遍 . 脱管漏管还 比较严重的情况下 . 矫正对象 的大量增多 .是必会造成 国家新 的诉讼成本

社区矫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

社区矫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

社区矫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改造的过程,其目的是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改变不良行为。

然而,社区矫正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这些问题需要得到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建议。

一、监管不足社区矫正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矫正机构的监管能力。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对人员的投入不足,监管机构往往无法提供高质量的监管服务。

这会导致以下问题:1.1 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管机构人手不足和设备更新不及时,导致对犯罪分子的监控不足。

例如,监控器无法及时发现行为异常的人员,或者监管人员无法及时到场处理问题。

解决方案: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员和资源投入,提高监控设备的更新速度。

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1.2 缺乏有效的跟踪机制:矫正机构难以有效地跟踪犯罪分子的行踪和活动,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跟踪机制,实现对犯罪分子的实时监控和跟踪。

同时,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提高跟踪的效率。

1.3 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由于监管机构的招聘标准和培训力度不够,导致监管人员的能力有限。

他们可能不具备应对不同情况的技能,无法有效地引导和改造犯罪分子。

解决方案: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社区反对和排斥社区矫正的成功需要得到社区的支持和配合。

然而,由于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对矫正政策的误解,社区常常存在对犯罪分子的排斥和反对。

这会给社区矫正带来许多困难:2.1 招聘困难:由于社区的担忧或反对,矫正机构招聘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变得困难,导致监管队伍的素质和数量不足。

解决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误解。

同时,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和培训机会,吸引和留住有能力的监管人员。

2.2 社区安全担忧:社区居民担心犯罪分子可能会再次犯罪,对他们的安全造成威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为社区中的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和监督的重要工作。

尽管社区矫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起到了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一、问题:资源有限在很多社区中,矫正机构的资源非常有限,无法满足需要矫正的犯罪分子的需求。

资源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人力资源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无法提供全面的矫正服务。

例如,矫正人员不够,无法对每一个犯罪分子进行个别化的监督和辅导。

1.2 经济资源不足:矫正机构的经费有限,无法提供多样化的矫正项目和设施。

例如,缺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的经济支持,给犯罪分子的再次犯罪提供预防。

对策:2.1 政府增加资源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包括增加矫正机构的人力和经费支持,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2.2 引入社区资源:社区可以通过与教育、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合作,共享资源,提供更多的培训项目和就业机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效果。

二、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目前一些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监视设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监视设备,无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跟踪。

例如,缺乏足够数量的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设备,无法有效地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

2.2 数据管理不完善:由于数据管理系统不完善,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准确地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相应措施。

对策:2.1 资源分配优化:社区矫正机构应优化资源分配,购置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监视设备,如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确保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跟踪。

2.2 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优化数据管理系统,确保准确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提高矫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一种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处遇罪犯最重要的形势政策之一。

但由于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督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有些甚至构成了对社区矫正健康长效发展的严重制约,本文从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建设、加强检察监督的程序保障、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机关的衔接程序三个方面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进行阐述,以求完善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

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926.8 文献标识码:a一、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国家称之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

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五种情形。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型刑法措施,集中体现着刑法的谦抑思想和行刑的人道价值。

其以人格矫正为前提,以回归社会为目标,把不需要监禁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和管控,有机的柔和了罪行相适应原则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刑法执行理念,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处遇罪犯最重要的形势政策之一,代表着犯罪矫正的未来走向。

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摘要:《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这标志着刑法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依据,但没有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和范围的规定,本文笔者结合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就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何解决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社区矫正;检查监督;问题;对策一、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现状由于我区没有驻所监察室,自2005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始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干警任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监所与控申联手在辖区镇、街道建立了5个社区检察官工作站,每个月的10日监所、控申的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到工作站接待来访,了解社区和基层派出所开展矫正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针对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出台了《润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跟踪回访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库,通过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检察,强化检察监督效果,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本查清了“监外五种罪犯”底数和脱管、漏管数;二是集中纠正了一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三是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对罪犯的监督和教育矫正;四是减少和避免监禁场所犯人之间的“交叉感染”,降低了社区矫正对象又犯罪率;五是检察职能得到一定发挥,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改正。

但仍有个别司法所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脱、漏管现象较为严重。

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管内容空乏,难以体现刑罚的威慑力如现行刑法第75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四项义务,但这四项规定存在较大的缺陷。

其一,缓刑监督内容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标准,体现不出惩罚性,在上述四项内容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缓刑犯也不例外,因此,这项义务对缓刑犯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其二,缓刑监督仅仅涉及行为控制方面的内容,对促进罪犯再社会化方面的规定尚付阙如。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引言社区矫正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通过对罪犯进行社区化的监督和矫正,旨在降低再犯率并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矫正方式单一由于资源限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社区矫正主要依赖于监管和教育的方式执行,忽视了其他潜在的矫正手段。

对策一:多元化矫正方式应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研究和探索,拓宽矫正方式的选择。

包括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在不同罪犯的案例中灵活应用,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

问题二:师资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专业指导和辅导,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

对策二:培训与引进加强社区矫正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同时,可以引进相关专业人员,如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以提供更全面的矫正服务。

问题三:再犯率高当前社区矫正的再犯率较高,说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策三: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罪犯的社会融入。

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以及心理咨询等,帮助罪犯解决生活和心理问题,降低再犯率。

问题四:对社区的影响社区矫正涉及社区居民的利益,一些社区居民可能担心其安全问题。

对策四:宣传与互动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互动,解答他们的疑虑与担忧,增强社区的共识与理解,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与稳定。

问题五:监管不足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不力,导致对罪犯的矫正效果不佳。

对策五: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与考核,确保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问题六:资源分配不均不同地区的社区矫正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矫正工作不完善。

对策六: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优化社区矫正资源的配置,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均衡发展,提升整体矫正效果。

问题七: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学号:姓名:《社区矫正》期末作业请你谈谈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1、矫正工作队伍素质不高,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现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些限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

对策:通过各种激励措施,鼓励非法学专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在职职教育,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取得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以更好地运用于实践。

地州应将精通法律的人员配备到社区矫正工作岗位。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应加强学习,精通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地州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与专业水平。

2、相关执法部门间配合不力,工作中存在推诿和脱节现象。

一是与公安机关的配合。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条、第24条,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重新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违反禁止令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第27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但在实践中,与公安的配合并不太顺畅。

二是法院判决时告知意识薄弱。

虽然社区矫正相关文件规定各级法院在宣判时,应当告知罪犯当庭写出《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但法院的告知意识不强,有些法院并不向当事人宣读并送达上述法律文书,有些法院虽送达书面文书,当事人往往是忙于签字,并不知道签的是什么法律文书。

三是法院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滞后。

四是法院对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力度有待提高,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过程不太规范。

如个别法院对已经判处缓刑并正在社区矫正的人员,发现漏罪后,未按法律规定撤销缓刑,实施数罪并罚,而是再次送达法律文书,导致对同一社区服刑人员产生二份判决和执行通知书,使司法行政机关无法执行。

以上这些问题,使社区矫正工作出现互相推诿和脱节的现象。

对策:畅通渠道,加强协作。

一是召开由公、检、法、司、监狱等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座谈会,对各方的配合衔接达成共识。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指针对刑法执行的对象,通过诉前排查、解除约束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等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律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以帮助他们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等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分析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监管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监管和帮助,促使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学会遵纪守法。

然而,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导致监督和管理不够到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增加监管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监管水平。

2. 加强监管手段: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比如通过电子脚环等技术手段对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

3. 加强协同配合:与公安、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二、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监管工作,更需要提供社区支持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社区支持系统不完善,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发挥作用。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完善社区矫正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服务机构,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住房、教育等问题。

2. 加强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促进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3. 建立社区矫正员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聘请专门的社区矫正员进行定期的探访和指导。

三、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帮助矫正对象摆脱犯罪,但实际上,一些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后会再次犯罪,再犯率较高。

这一问题的存在,反映了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根源。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加强犯罪原因的分析: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犯罪原因分析,了解他们的心理、社会背景等,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化的监管和矫正的工作。

它是一种非监狱化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防止其再次犯罪,保护社区安全。

然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性问题、操作性问题和资源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制度性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方面,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导致矫正工作的操作难度和效果不佳。

另一方面,由于社区矫正制度中存在空白或模糊之处,加之人员不力,法律执行人员在操作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因此,我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明确矫正工作的权责和操作标准,提高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其次,操作性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和犯罪分子的多样化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足够合格的人员和专业知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操作不当、短期考核取代长期效果评估、关注点不一致等问题。

因此,我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素养。

同时,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

再次,资源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分配不均衡、不足以及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我建议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同时,还应加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资源更好地用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

除了以上问题和建议外,我认为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首先,需要注重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的结合,重视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念,促使他们真正融入社会。

其次,需要注重家庭的参与和支持,借助家庭的力量和资源,更好地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社会融入和心理矫治。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社区矫正制度是对社会侵害行为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它通过对罪犯进行长期的监管和帮助,使他们能够走出犯罪的阴影,重新回归社会。

然而,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包括:监管不严、服务不到位、财务不透明等。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列举一些案例来说明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一个问题是监管不严。

社区矫正是通过对罪犯进行长期的监管和督促,使他们能够逐渐恢复正常生活和社会责任。

但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罪犯的监管不够严格,这些罪犯经常出现短时间内多次违反规定的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强化监管,加强监控手段,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极大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减少罪犯违规的发生。

案例1:2019年底,南京市一名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社区矫正一年,但在矫正期间,该男子多次联系被害人家属并发出威胁,违反了社区矫正的规定。

第二个问题是服务不到位。

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对罪犯进行监管,还包括对他们进行心理、职业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支持。

但是,目前社区矫正的服务不够全面,没有足够的多元化服务内容,无法满足不同罪犯的不同需求。

应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更为全面和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注重罪犯的心理健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合,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方面的积极作用。

案例2:2018年,深圳市一名曾因走私罪被判刑的男子在社区矫正期间被发现无法找到工作,面临经济困境,但相关的服务机构却没有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和招聘信息。

第三个问题是财务不透明。

社区矫正的收费是由相关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的,但是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并不够透明,相关机构的使用和运营情况也不够公开。

这种情况容易引发一些罪犯和家属的质疑和不满,也容易导致监管机构的权益受到损害。

应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机制和相关机构的使用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机构的自律和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阶梯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目标是帮助罪犯实现社会重返,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其有效性和效率。

本文将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

监管人员负责监督罪犯的行为,确保他们遵守监管规定和相关法律。

然而,现实中一些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并不理想,他们缺乏对罪犯的关怀和理解,对工作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下,矫正工作的效果将大打折扣,无法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缺乏个性化的服务和方案。

每个罪犯的犯罪背景和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每个人需要不同的矫正方案和支持。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没有针对性地解决每个罪犯的问题。

例如,对于具有药物成瘾问题的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可以提供戒毒治疗、心理咨询等帮助,但通常情况下这些服务都是不够充分和有效的。

此外,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第三个问题是社区资源的缺乏。

社区矫正的成功与否与社区资源的丰富与否密切相关。

资源丰富的社区可以提供就业机会、教育培训、康复设施等,这将有助于罪犯成功重返社会。

然而,在很多地方,社区资源相对匮乏,这给罪犯的矫正过程带来了种种困难。

例如,如果一个罪犯在服刑期间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技能培训,那么他将面临重新就业的困难,从而增加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社区矫正工作中还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即对罪犯家庭关系的忽视。

罪犯的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对于他们成功融入社会至关重要。

然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对罪犯的家庭关系的关注和支持往往被忽视。

这不仅对罪犯本人造成了影响,也对罪犯的家庭带来了困扰和问题。

为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监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相关法律知识、心理咨询技巧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执行监管工作,关心和理解罪犯的需求。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制度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社会治安维护和罪犯改造的工作中。

然而,当前社区矫正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得到重视和解决。

下面本文将列举三个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一些应对措施。

问题一:社区矫正队伍不足和业务素质不高。

一些地区的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缺乏专业人才,很难从业务角度进行全面的矫正工作。

同时,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素质不高,对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不熟悉,导致工作质量低下,甚至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加强社区矫正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

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业务能力不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案例一:山东省某市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因不熟悉相关政策,错误地将服刑人员释放,致使社会安全形势严重恶化。

问题二:社区矫正设施不足和不规范。

一些社区矫正机构设施简陋,建设不规范,导致对服刑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不足,在实践中存在较大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社区矫正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适用性,保障服刑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案例二:浙江省某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简陋,设施不符合相关规范,致使服刑人员在监狱中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问题三:社区矫正队伍监管和管理不严。

一些社区矫正机构管理不规范,监管和纪律执行不到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和规范意识不强,无法有效防范服刑人员的潜在风险,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和制度约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案例三:广西一社区矫正机构因管理不严,存在重大漏洞,致使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逃脱,并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

综上所述,当前社区矫正制度需要加强问题解决和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优化社区矫正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地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社区矫正是一种以非监禁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和改造的手段。

它旨在在保证社会安全的同时,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实现社会重新偏向的目标。

然而,长期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矫正措施不够科学、效果不佳、监管力度不足等。

为了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正效果,我们需要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矫正措施不够科学。

社区矫正的核心是帮助罪犯改变不良行为和思想,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然而,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往往只注重行为的约束和惩罚,忽视了罪犯内心的变化和思想的引导。

这种简单粗暴的措施难以起到根本上改变罪犯的作用,容易导致罪犯再犯。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

首先,矫正机构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准确判断罪犯的风险等级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

其次,矫正机构应该引入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罪犯解决内心问题,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和行为习惯。

此外,矫正机构应该积极开展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帮助罪犯增强自我价值感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二,社区矫正工作的另一个问题是矫正效果不佳。

目前的社区矫正措施主要依赖于监管和约束,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和有效的监管机制。

在实践中,许多罪犯在社区矫正结束后很快就再犯,这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也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失去了意义。

为了提高矫正效果,我们建议加强对罪犯的改造和监管。

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罪犯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和限制。

其次,矫正机构应该加强对罪犯的改造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此外,社区矫正机构应该与社会各界建立联系,为罪犯提供就业、教育和社会支持等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渐发展和完善,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项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障社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本文将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机制不完善目前,社区矫正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例如,社区矫正制度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规定,一些相关规定尚未明确,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

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但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少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技能和知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把握力度不够,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隐患。

3、社会监督不够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但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还不够。

由于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不够,一些出现的问题很难得到及时纠正,给社会带来不少的隐患。

4、制度约束不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制度约束,把工作人员的行为限制在规范水平之内。

但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缺乏足够的制度约束,一些工作人员会在工作中出现懈怠、超越职权等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形象。

二、优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1、完善机制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机制,制定出完善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从而为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2、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稳定的、强有力的保障。

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的认识和关注度,促进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4、建立行业规范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业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约束,从制度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重新融入社会,防止再次犯罪。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支持。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指导和辅导,但目前很多社区矫正机构在人员配置上存在不足的问题。

这导致一些矫正工作者的负担过重,无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从而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忽视矫正对象的个性差异。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但有些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的个性差异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理解,仅凭一刀切的标准进行矫正。

这种做法不能真正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反而可能导致他们的逆反心理和再次犯罪的风险。

3. 社区矫正措施的选择不合理。

社区矫正工作中,应根据犯罪类型和个体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矫正措施,但现实中存在一些社区矫正机构过于简单地选择某一种或几种矫正措施,没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选择。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容易导致矫正措施的失效,也无法真正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实现社会再融入。

4.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但现实中存在一些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这给一些工作者留下了“权力过大、责任不足”的空间,也容易引发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严重地损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信力和效果。

二、整改措施1.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一支专业的队伍来保障,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应加大人员配置力度,确保社区矫正机构拥有足够的专业人员,以提高矫正效果。

2. 重视矫正对象的个性差异。

社区矫正机构应根据矫正对象的个性差异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服务。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区矫正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解回社会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帮扶的工作。

该工作的目标是将犯罪分子引导回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矫正工作的效果,也对社会安全和社区和谐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缺乏人员和经费投入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但在实际工作中,该项工作受到的重视程度并不高。

由于矫正机构的人员调配不足,导致矫正工作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经费投入也不足,使得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开展得更为细致和深入。

2. 矫正措施不够科学和个性化在社区矫正中,矫正措施的科学性和个性化程度是衡量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矫正措施往往缺乏科学依据,仅仅依靠经验和主观判断,导致措施的针对性和效果不佳。

同时,由于人员和经费不足,矫正机构往往无法为每个犯罪分子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导致矫正措施的操作性不高。

3. 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社区矫正的目标是将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生活,但往往由于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导致他们在社区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种对待往往使得犯罪分子心理失衡,容易再次返回犯罪的道路。

4. 社会对矫正工作的不理解和支持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是社会治安的一种主动预防机制,但由于社会对矫正工作的不理解,导致对矫正工作的支持度不高。

此外,一些人还认为矫正机构只是给犯罪分子送温暖,给他们新的机会,而缺乏对于矫正工作的正确认同和支持。

5. 矫正监管不到位在犯罪分子矫正过程中,监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由于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使得监管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开展。

此外,由于监管手段的不到位,矫正过程中的申请、审批和监管等环节出现漏洞,使得某些犯罪分子可以逃避监管,继续犯罪活动。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刑法修正案(八)及相继出台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初步形成了现有的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

一、基本现状及突出问题(一)、联席会议未形成制度化。

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牵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

达不到联席会议所规定的要摸清监外执行罪犯基数、各部门信息互通、机制通畅、提出建议的效果。

如监狱、公安机关、看守所交付执行不规范,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人民检察院监督不到位,社区矫正法律政策更新掌握不细,社区矫正水平停滞不前。

(二)脱管失控人数较大、时间较长。

全年脱管失控65人(初步统计),占监外执行总人数的16%,脱管失控人数较大;百分之八十以上监外罪犯脱管半年以上至一年,脱管时间较长。

(三)职务犯罪脱管现象较严重。

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人数达13人,占脱管失控人数的20%。

其中一名脱管失控是县处级缓刑人员,至今未纳入社区矫正,造成刑罚执行不平等的影响。

(四)矫正力量严重不足。

全县24个乡镇司法所,有近半所人员少,矫正力量不足,因而大部分矫正人员只是建立了矫正档案,监管、教育、帮教、改造措施落实存在很大漏洞。

(五)矫正机构基础薄弱。

由于基层所经费保障不够,绝大多数基层所没有对矫正人员组织学习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

(六)异地矫正有规定但未实行。

矫正人员外出打工的较多,由于异地委托矫正法律程序不明确,造成矫正人员的矫正费用增大,同时也加大了矫正成本。

更是导致脱管、漏管因素之一。

(七)监外罪犯减刑程序没有启动。

社区矫正人员符合减刑条件而没有达到依法减刑。

历年来没有启动减刑程序,也不清楚减刑程序的法律规定,监外罪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八)监外罪犯应当依法收监而没有收监。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社区矫正是指法院依法对判处缓刑、假释、暂时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辅导、教育和监管等社会矫治措施的工作。

它是刑罚执行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安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矫正效果和社会安全。

本文将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1.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对罪犯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矫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存在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监管的手段和手段相对单一,缺乏科技手段和工具的支持。

这导致矫正人员对罪犯的监管不够科学、不够精细,罪犯很容易通过一些方式逃避监管。

2. 矫正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但当前一些矫正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导致一些矫正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不能很好地进行矫正和辅导工作,影响了矫正效果。

3. 稿件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稿件是矫正人员对罪犯进行矫正和教育的重要手段,但当前一些稿件的编写往往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方面,有些稿件的内容过于简单、浅显,不能满足罪犯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稿件的内容脱离罪犯的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4.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人为因素: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工作,但当前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人为因素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矫正人员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影响了矫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一些罪犯和他们的家属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采取各种措施规避矫正措施,导致矫正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提高矫正人员对罪犯的监管质量。

一方面,要加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社会背景审查,提高矫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罪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罪犯在矫正期间不能脱逃。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旨在对犯罪分子实施监管和改造,促使其回归社会。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到位、工作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将详细分析,并给出一些对策建议。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管不到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不再犯罪。

然而,由于监管手段和手段较为单一,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很容易重新犯罪。

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监管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足够的人员和物质力量来支持。

可以通过增加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能力。

此外,还可以加强社区矫正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来完成。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普遍存在不足的情况,致使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为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经费和资源来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再次,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旨在通过改造犯罪分子的思想和行为,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很多犯罪分子无法真正改过自新。

为解决缺乏有效改造手段的问题,可以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强研究与创新。

可以通过与相关学科和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寻找更好的改造和教育手段。

同时,还可以注重犯罪分子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途径。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必须严格监督和评估。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被判处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改造的工作。

由于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中往往面临多重问题和挑战,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监管不严监管不严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基于监管思维,对犯罪分子的行为进行监视和控制。

然而,由于监管力量的不足或不合理的监管手段,导致一些犯罪分子能够逃避监管,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对策:要加强社区矫正的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增加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应采用科技手段,如电子脚链等,对犯罪分子进行全天候的监控和追踪,确保他们不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二、社区矫正计划不完善社区矫正计划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矫正和改造的具体方案。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计划往往存在着缺乏科学性和个性化的问题。

一些社区矫正计划过于通用化,没有考虑到犯罪分子的个体特点和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

对策:应根据犯罪分子的个体特点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合适的教育、工作和社交活动等,以帮助犯罪分子重新适应社会,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

三、缺乏社区支持和资源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区的支持和资源,然而,很多社区对社区矫正持怀疑态度,缺乏对犯罪分子的接纳和帮助。

另外,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也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所有犯罪分子的需求。

对策: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区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和理解,减少社区对犯罪分子的歧视和排斥。

同时,应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就业机会和康复设施,为犯罪分子提供更好的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机会。

四、缺乏监管后续措施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社区矫正后的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在脱离监管后再次犯罪。

对策:社区矫正工作应加强对犯罪分子的跟踪和监测,在脱离监管后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康复服务,预防他们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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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这标志着刑法为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依据,但没有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和范围的规定。

本文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就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何解决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问题;对策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管制、缓刑和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制度首次在我国刑事基本法中得以确立,这一行刑社会化发展的里程碑式的规定,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七年以来积极意义的充分肯定。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及工作程序的合法性,保证和促进刑罚执行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刑事判决、裁定和监管法规。

通过履行检察职权严厉查处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司法腐败案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和犯罪案件及时进行监督,确保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

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全面试点试行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法律依据缺失、执行主体不明确、适用对象数量少,范围狭窄等一系
列的实际问题。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让社区矫正工作达到高质量的矫正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当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从原来监外执行模式下的检察监督转变为现在社区矫正下的检察监督,虽然各地的工作都是在现有法律框架结构下开展的,但是法律监督的对象、监督内容等有些发生了变化,给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带来诸多新问题,有些甚至构成了对社区矫正健康发展的严重制约。

主要包括:(一)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滞后,检察监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社区矫正是个”舶来品”,我国现行法律仍没有社区矫正执行的专门规定,使得社区矫正执行等一系列工作既缺乏法律依据,也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法律的刚性规定,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体现不足,对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的管理则成为一个突出问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一般为重刑犯,服刑时间长,恶习深,心理上抵触社会,应该是被矫正的重点人群,却因为缺少法律上强制性规定的依据,矫正组织对此类人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束手无策,不能很好地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同时,由于社区矫正工作没有专门立法,不能给社区矫正工作者准确定位,其相关权责等未以法律形式确定,影响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介入机制缺乏,监督职能履行缺乏程序保障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晚,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

完整、统一、合理的矫正程序尚在研究探索之中,社区矫正工作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无具体程序可以遵循。

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一的程序要求,各省市自己因地制宜的规定或者过于简单,或者不够全面,使得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程序林林总总,致使这项严肃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难以规范和统一。

(三)现有监督手段的固有缺陷,严重削弱监督效果
根据现行法律,检察机关无法介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和审批过程,执行机关也不移送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审查的独享仅仅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并非属于实质有效的审查。

因此,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属于事后监督。

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实践中,检察机关参与局限于刑罚执行阶段,监督内容方式都比较被动,检查监督手段为书面检查、实地考察,与有关人员或组织谈话,很难进行有效地实质审查,这种事后检察监督就会丧失对社区矫正这种全新刑罚执行方式的探索意义。

此外,检察机关监督手段主要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查建议》等,监督手段相对单一而且不具有法律执行力,被监督单位可执行也可不执行。

加之,社区矫正监督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方式的规定有限,严重影响监督力度。

实践中经常出现检察机关发出纠正通知以后,被监督机关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执行的僵局。

三、完善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
针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立法
1、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
结合国情,根据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吸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立法的有益经验,制定一部专门统率和协调社区矫正活动的法规,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保障体系、工作程序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的设置、职责、权利和义务、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公益劳动、日常奖惩等矫正措施的法律性质,已解决目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法律依据不足、监督客体模糊等问题。

同时,制定与《社区矫正法》相配套的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其内容包括谈话制度、回访制度、救济制度,矫正对象申诉、立功及减刑制度等可操作性强的矫正考察评价体系,使社区矫正有法可依。

2、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是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并完善监督的程序保障,对消极或积极对抗法律监督的行为,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注入强制力。

二是制定细则,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和权威性。

根据法律对社区矫正作出详细、全面的规定,将检察监督的各项规定(如检察监督的程序、监督方法、监督对象、监督职权等)详细规范在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当中,尤其
要赋予检察机关矫正违法的执行力,在被监督对象不在限定的时限内纠正违法并将纠正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的情况下,应使检察机关具有相应的违法处置权。

(二)强化监督
1、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制度
构建统一的矫正信息平台,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借助现代信息手段整合监督机制,合理利用高科技成果,为解决检察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创造条件。

县级公、检、法、司法机关之间应建立矫正对象信息网络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便捷地浏览所在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同时,通过gps定位系统,对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监控,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的发生。

2、建立同步监督制度
事后监督不利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而且也影响了检察机关监督效能的发挥。

为此,检察机关有必要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进而增强监督的效果。

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应对以下工作实施同步监督:一是在公诉中,积极开展量刑建议,促使审判机关合理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二是及时审查刑事判决,重点把好量刑监督关,保证审判机关裁决非监禁刑的正当性;三是提前介入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防止违法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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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逄晓艺,西北政法大学2010级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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