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
措施的通告(2012)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发[2012]1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01
【实施日期】2012.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政发[2012]15号)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本市陆续实施了一系列交通管理措施,取得良好效果,交通拥堵得到缓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改善空气质量和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
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