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统工程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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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
发生的、迫使其原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远终止的一种 意外事件。如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3、生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的、
伤害人体、损坏财物、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根据造成的后果不同: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险
4、工伤事故:企业的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
表2-2 2002年我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情况表(按事故原因)
总计
技术、设计有缺陷,安 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

起数
12018
2511

死亡
13093 2967
死亡3-9人
起数
死亡
564
2334
129
534
死亡10人以上
起数
死亡
60
1195
14
291
生产场所环境不良
1820
2446
116
499
13
231
表2-1 2002年我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情况表
事 故 物 体 车 辆 机 械 起 重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
类型 打击 伤害 伤害 伤害

起数 1195 685
1596 538
858
103
199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91
高处 坠落
1761
坍塌 780
死亡 922
616
588
443
861
149
88
220 1491 1183
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缺乏安全知识和经验、注意 力不集中、生理缺陷等。
(2)物的原因: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成品、 半成品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基础,包括:设备和装置 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 物和有害物;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它缺陷;安全防护 装置失灵;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有缺陷;物质的堆放、整 理有缺欠;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等。
2、主要影响因素:
(1)人的原因(包括操作工人、管理干部、事故现场 的在场人员和有关人员等)
人为失误的表现形式: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 忽视警告;危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 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 业;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采取不安全的作 业姿势或方位;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
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可燃气体浓度,氧 含量和火源 交通事故:人,车和路
事故预测所要做的工作:
(1)在认识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充分 了解、掌握各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 以及它们的因果关系;
(2)推断它们发展演变的状况和可能产生 的后果。
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瓦斯爆炸事 故预测。
事故预测的目的:
个人防护用品缺
422
404
8
28
乏或有缺陷
没有安全操作规
351
524
30
123
6
126
程或不健全
违反操作规程或
4600
4830
199
801
19
433
劳动纪律
劳动组织不合理
137
115
5
17
对现场工作缺乏
432
416
14
56
1
15
检查或指挥错误
教育培训不够、缺
413
321
7
23
1
14
乏安全操作知识
其他
(二)事故类别:
1、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发出的通知,按 照伤害原因和状况,可将事故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器工具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6)淹溺;(7)灼烫;(8) 火灾;(9)刺割;(10)高处坠落;(11)坍塌;(12) 冒顶片帮;(13)透水;(14)放炮;(15)火药爆炸 (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16) 瓦斯爆炸(包括煤粉爆炸)等;(17)锅炉和受压容 器爆炸;(18)其他爆炸(包括化学爆炸、炉膛、 钢水包爆炸等);(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 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重伤 75
6
42
97
187
15
50
136 103
211
2、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轻伤事故:仅发生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仅发生重伤但是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及10人以上的
事故。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发生30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
2、事故的偶然性:从本质上讲,事故的发生是一 个随机事件,即使完全掌握了事故的原因,也不可能 保证绝对不发生事故。这种偶然性表现在:
(1)对特定的事故,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状态 等均无法预测(如地震、洪水等)。
(2)事故是否产生后果,以及后果的大小如何难 于预测。
(3)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后 果。
3、事故的必然性:事故是一系列因素互为因 果,连续发生的结果。事故因素及其因果关系 的存在决定事故或迟或早必然要发生。
(1)必然性来自因果性,深入探查、了解事 故因素关系,就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 从而为防止发生事故提供依据。
(2)事故的必然性中包含着规律性。既为必 然,就有规律可循。
4、事故的潜在性:事故在未发生和造成损 失之前,有一个孕育发展过程,这就是事故的 潜在性(事故的发生是突然的,但是导致事故 发生的因素是早就存在的;如煤与瓦斯突出事 故)。
(3)管理的原因:即管理的缺陷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 存在的条件。包括:技术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教育培训 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 识;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等。
(4)环境的原因: 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它是事故的直接 原因。
3.灾害等级划分: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 小灾: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以下或倒塌房屋100间以
下或死亡10人以下。 中灾:绝收面积在5000-20000亩或倒塌房屋100-
500间或死亡10-20人。 大灾或特大灾:绝收面积在20000亩以上或倒塌房屋
500间以上或死亡20人以上。
4.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类: 1)一般损失事故:指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大于1万元,小于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大于1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大于100万元。 5.按受损方式分类: 1)火灾及爆炸事故:由可燃物质燃烧或爆炸引起 2)破裂及崩塌事故:指高压容器破裂、钢丝绳断裂、构筑
5、事故的再现性:如果没有真正地了解事 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去消除这些原 因,就会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即事故具有再 现性的现象,但完全相同的事故是不会再次出 现。
6、事故的预测性:事故是可以预测的。根据 对过去事故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以及对事故 规律的认识,并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可以 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
7)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非本人责任的食物中毒的; 8)参加本企业组织的体育比赛或代表本企业参加体育比赛 发生意外事故的; 9)参加企业组织的或受企业指派参加展览会、政治运动期 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10)到医院就医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 (一)事故构成要素:
工伤事故是由伤害部位、伤害种类和伤害程度这三项要素 构成的。
1)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的 恶劣条件
2)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 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直接原因。
(5)事故处置情况: 1)对事故前的异常征兆是否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 2)一旦发生事故,是否能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事态恶化和扩大事故;
3)抢救措施和对负伤人员的急救措施是否妥善。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如: 抢险、救灾、救人的;
3)从事与企业工作有关的研究、发明、创造或技术改 造工作的;
4)在企业的工作区域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
5)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因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而造成职业病 的; 6)集体乘坐本单位的车辆参加工作性会议、听报告或参加 领导指派的各种劳动,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的; 7)企业以临时工棚作为集体宿舍而发生倒塌的; 比照工伤类: 1)因公出差期间或调动工作往返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的; 2)在工作中负伤而当时并未感觉或确诊,事后伤痛发作不 能正常工作的,这种情况下应有当时的就诊记录或第三者的 旁证; 3)工伤医疗终结后调到另一个企业工作,由于旧病复发的; 4)由于加班至深夜不能回家,在工作地点睡眠发生意外事 故的; 5)伤残军人转入企业工作后,因旧病复发的; 6)在政治运动和日常工作中,由于坚持原则,向敌对分子 或错误行为进行斗争而遭受伤害的;
重伤 252
109
878
126
53
1
140 147 384
277
事故 类型
起数
冒顶 片帮
1991
透水 147
放炮 263
火药 瓦斯 锅炉 容器 其它 爆炸 爆炸 爆炸 爆炸 爆炸
122
228
14
59
129
中毒 和窒 息
568
其它 伤害
634
死亡 2369 488
314
281
1357 19
80
165 1152 208
物或机械设备及装置倒塌等 3)工业中毒事故:人体接触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物质 4)劳动伤害事故:如坠落、重物压伤、触电、跌倒引起的
骨折、挫伤、烧伤、创伤等
二、工伤事故的主要影响因素
1、工伤事故的产生原因:可以分为:主要是由于
自然界的因素(如地震、山崩、海啸、台风等)造成的和 非自然界的因素造成的,也被称为人为的事故。
伤害部位包括:头、脸、眼、鼻、耳、口、牙、上肢、手、 手指、下肢、足、脚趾、肩、躯干、皮肤、粘膜、内脏、血 液、神经末梢、中枢神经等。
伤害种类包括:挫伤、创伤、刺伤、擦伤、骨折、脱臼、 烧伤、电伤、冻伤、腐蚀、听力损伤、中毒、窒息等。
按伤害程度分类:
我国分为死亡、重伤、轻伤,国外分为死亡、丧 失劳动能力(终止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局部致 残),暂时不能劳动、要医疗但不休工,无伤害等。
1
29
300 从中得出的启示:要消除一次死亡重伤事故以及29次轻 伤事故,必须首先消除300次无伤事故。安全工作必须从 基础抓起,如果基础安全工作做得不好,小事故不断,就 很难避免大事故发生。
事故法则是从一般事故统计中得到的规律,其绝 对数字不一定适用于行业事故。为了进行行业事故 的 预测与评价工作,我们必须对行业事故的事故法 则进行研究。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第一节 事故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第二节 事故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事故模式理论 第四节 事故的预防原则 第五节 事故统计与分析
第一节 事故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一、事故及其分类 1、灾害:
(1)自然灾害—指人的能力无法控制的自然事件,可 采取的措施:减轻灾害—防灾工程。
(2)人为灾害—由于人的管理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不 幸事件,预防是可能的—安全工程的主要研究对象。
死亡,是指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及以上,这是 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
重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 105个工作日),6000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轻伤,是指其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 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受伤者 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产时间和生产活动区域内,由于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 险因素的影响,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 企业的环境、设备或劳动条件等不良,致使身体受到伤 害,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包括因工伤 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
对工伤的规定:
以下7种情况下所发生的负伤、致残或残废应按工伤处 理: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者执行起源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 作的;
在于识别和控制危险,预先采取对策,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事故的预防原则
1. 事故的发展阶段: 事故的发展可归纳为三个阶段:孕育阶段,生长阶段和 损失阶段。
2、事故法则(事故三角形): 事故法则即事故的统计规律,又称1∶29∶300法则。 即,在每330次事故中,会造成死亡重伤事故1次,轻伤、 微伤事故29次,无伤事故300次。
对于采煤工作面所发生的顶板事故,其事故法则为:
死亡:重伤:轻伤:无伤=1:12:200:400 对于全部煤矿事故,事故法则为
死亡:重伤:轻伤=1:10:300
3、事故的预防原则
1332
1070
56
253
6
85
三、事故的主要特征:
2002年6月20日上午9时 45分,鸡西矿业集团城子 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 故,死亡124人。
事故的特征主要 包括:事故的因果性, 事故的偶然性、必然 性和规律性,事故的 潜在性、再现性和预 测性。
1、事故的因果性: 事故是许多因素互为 因果连续发生的结果 (内部原因和外部原 因,直接原因和间接 原因,主要原因和次 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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