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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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档案局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文件和近期省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 214-22 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按照省档案局省扶
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文件要求,对照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件。精准扶贫档案库房要符合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高温、防盗、防鼠、防火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建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
案。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规范整理。特别是特殊载体类档案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珍贵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工作要求(一)时间节点县、乡、村三级 214—22 年度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日起,村级档案在 221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乡级档案在 221 年 4 月 2 日前完成;县级档案在 221年 4 月 3 日前完成。
(二)分类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相关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要符合要求。
精准扶贫档案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15)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8)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214)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
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16)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特殊载体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整理,并与关联纸质档案建立档号对应关系。
户别管理类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件号。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必须明确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县脱贫攻坚办联合档案部门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提高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次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22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按规定规范管理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由县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扣减相应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情节严重的全县进行通报。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乡、村三级应保障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经费、人员和物力投入,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档案资料保管安全和有效开发利用,有进馆任务的乡镇和县级部
门应对保管期限为永久、3 年的精准扶贫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以达到“双套制”进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