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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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1.概述
1.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作用
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是提高員工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什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这是法定责任。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这是其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做出这样规定的原因;是由于80%以上的事故,是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未能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能力造成的。如果员工不接受管理,拒绝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将会按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如果导致重大事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加入WTO在全球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致化的背景下,企业在安全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劳动者文化素质底,技术水平不高,未接受过规的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操作技术及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管理落后,安全欠帐多,安全投入不够等,与现实安全生产的要求不相称。这样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有可能事故频发,不但走成经济损失,还对企业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必然下降。因此,企业从自身生存发展的角度考虑,也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创造条件。
再次,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员工进入企业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生产工艺原理不甚了解:企业的危险源在哪里?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多少?这些危险因素怎样产生的?有什么防护措施?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什么危险?万一发生事故,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这些都要求在正式上岗前就有所了解。因此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和掌握企业的概括,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获得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从而预防和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否则,就有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引发事故或在事故中受到伤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容有哪些
1.2.1“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是哪些?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2.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容
1)厂级教育:由行政人力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教育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级(工段)教育: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1.2.2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
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动日)。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容记入“安全作业证”。
1.2.3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5安全考核
1)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容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四)本企业所接触的可燃、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五)所管部门或业务围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八)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3)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三)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五)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七)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2.我全法规、规定、制度等
2.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