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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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

西安石油大学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做好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学工办、教学办负责人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蔡建文副组长:李强韩家新成员:马小刚王武习各年级辅导员二、评选条件1、符合《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评选条件;2、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2.8,其中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5,二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三等不低于2.8;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7、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8、对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9、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10、上一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休退学的学生、申请免修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11、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上学年宿舍内务两次被评为“差”(含两次)的,宿舍成员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12、积极交纳学费,不得无故欠费。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范围1、“品学兼优奖学金”以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评选:(1)一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4%评选,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2)二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6%评选,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3)三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10%评选,奖金额度为500元/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学年度向前跨越名次超过本人所在专业人数的35%的学生,奖金额度500元/人。

3、“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参加国家、省市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其他课外科技创新、发表科技论文、科技创新兴趣小组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金额度根据所获奖项情况确定。

石油大学(华东)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实施细则.

石油大学(华东)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实施细则.

石油大学(华东)“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实施细则
为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退休干部林世洪,人老心不老,退休不退志,仍心系教育事业,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校友中募集资金,并设立“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

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金名称: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

二、基金金额:首期人民币十四万元。

三、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五、奖励名额:每年十人。

六、获奖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名次列前者;
2、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者。

七、评定方法: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学院(部)推荐并上报材
料由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

八、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评选工作。

九、基金委托校财务处管理。

十、本条例从二○○四年九月份起施行。

备注:在唐代,中书省曾称紫薇阁;翰林院遍植紫薇。

因而当时对其侍郎和翰林有“紫薇郎”之雅号。

盛唐在当时世界民族之林中一流强国地位应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参照目标之一。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及较高综合素质的一代新人,建立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与调动学生刻苦钻研、发奋学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1、西安石油大学设立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优秀奖学金。

2、“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有资格申请享受“品学兼优”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

同时,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期大学根据德智体等素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测评和考核,操行测评成绩必须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取得学分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一等奖学金平均绩点不低于3.0。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成绩绩点学期平均绩点)((5)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

原则上对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应当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单项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奖励主要依据学生该学期在学习态度、学科竞赛、科技创造、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操行表现、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而授予。

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条件为:必须符合“品学兼优”奖学金即本条例第五条第1、2、3、款的条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当学期学习刻苦、勤奋,自觉投入,平均周学习时间在58学时以上,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者,授予“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200元/学期。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学生奖励申请、评选和发放。

第二章奖励项目、等级、比例第三条学校奖励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双自标兵”奖学金、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科技创新标兵、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军训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优秀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优秀寝室、十佳优秀寝室、十佳学习标兵、十大考研标兵、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启航奖和优秀实习生。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3%;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专科生。

第五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5%;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25%。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六条十佳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元/年。

奖励在专业学习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第七条科技创新标兵名额10个,每个集体或个人奖励500元/年,奖励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创新中表现优异的集体或学生个人。

第八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十佳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十佳学生干部名额10人,奖励300元/年,奖励在校学生干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第十条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班级在先进班级中产生,优良学风班级名额10个,奖励500元/年。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优秀学生奖励是对学生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方式。

优秀学生奖励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品德养成和社会责任感。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1. 奖励对象:所有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和参与奖学金评选。

2. 奖励范围:奖励内容涵盖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学术竞赛等方面。

二、奖励标准和评价体系1. 学业成绩:以学期成绩为主要参考标准,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名额设定为全班人数的10%。

2. 品德表现:综合考虑学生的操守、纪律、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评选优秀学生奖。

3. 社会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设置社会实践奖,评选出优秀社会实践学生。

4. 学术竞赛:对于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奖励内容和奖学金设置1. 学业奖学金: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按照学期GPA进行评定,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逐级增加。

2. 品德奖学金:对于品德表现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选取每学期表现突出的一百名学生,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

3. 社会实践奖学金: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选择每学期表现突出的一百名学生,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

4. 学术竞赛奖学金:对于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竞赛中的成绩情况,分别设置不同档次的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选流程1. 学生自愿参与申请,填写申请表格,详细陈述个人申请理由和申请种类。

2.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和评选。

3. 根据申请材料和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合格的申请者。

4. 公示评选结果,鼓励学生对评选结果提出建议和意见。

5. 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金额,表彰优秀学生的成就。

五、奖励的意义和作用1. 激励学生:通过优秀学生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促使他们进一步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各学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各学院(系)学生会:依据《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管理规定,经校学生会研究讨论,决定成立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工作。

依据《考核办法》管理规定,各学院(系)学生会于4月25日前将此次评优工作的申报表、学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含支撑材料)交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

(此页无正文)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四: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互评表附件五: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附件六: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下载路径:石大主页—石大青年—文件下载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通知抄送:校领导,团省委学校部,党委各部,各学院(系)党委、党总支。

档校团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打印人:王雪婷校对人:安万里共印25份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丽娜副组长:何国强成员:李刚周毅华梁琦李建伟郭丽君丁亦喆白雨可管义绅张倩文爱国吉颖王泳宋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学生会办公室。

主任:李睿智副主任:童毓杰黄慧民成员:罗文龙李成超周夏辉韩佳俊杨召刘珍周婧田媛聂春博贠婷婷程晨于志洋李松杜雅楠陈强强贾鹏肖旭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工作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表1: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组织建设)6表2: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思想引领)7表3: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安全稳定)8表4 :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成长服务)9表5: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加分项与扣分项)注:本表中所列加分项需要提交支撑材料。

资助(2013)6号

资助(2013)6号

资助(2013)6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推荐评选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通知各院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启动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推荐、评选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该项目名称为“腾辉助学金”,基金起源于我校厂88校友何荣先生的个人捐助,从2006年9月5日起,由何荣先生每年从个人年薪中拿出来1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机械工程学院和理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这是我校历史上校友个人捐助金额最大的一笔助学金,何荣现任北京重齿齿轮箱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自2007年起,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窦益华教授每年向“腾辉助学金”注入2万元。

从本年度起,根据捐助者意愿和发起院(系)意见,该资助金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扩大资助覆盖面至全校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名额分配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申请、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本学年资助总金额10万元,设立一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1000元。

根据捐赠者要求及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各院(系)指标分配如下:三、参评学生需提供如下资料1. 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受助者承诺书四、相关要求1.各院系要按照《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及《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情况确定受助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相关评选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经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后,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附:1、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2、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3、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受助者承诺书学生工作处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西石大生〔2006〕72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表彰2006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在全校教职工辛勤教育和培养下,通过同学们的不懈努力,我校2006届毕业生已经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奔赴工作岗位。

在他们当中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取得了优异成绩。

毕业之际,他们以正确的择业观、事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立志扎根基层,献身事业,展现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决定,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凌贵等1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石油工程学院陈丽伟等5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油气资源学院李文涛等79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同学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努力拼搏,立志成才。

希望受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在新的岗位上再创佳绩。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1人)凌 贵 周丹黎 麻 超 王婷桦 朱桂霞李 波 万 瑞 刘晶晶 阳 琪 陈 柳费甜甜省级优秀毕业生(56人)陈丽伟 王 芳 古道金 刘 军 秦 智姚 黎 张永成 贾怀存 饶威威 向学会高 航 魏文静 代 良 陈 刚 李 震张 鹏 韩 舟 陈雁平 魏兴国 范吉元成晓伟 李瑞建 肖德明 罗 岚 马 强阳 龙 寇 准 刘艳锐邹 亮 邱 磊李菲菲 刘 芹 张向红 张鹏程 周 伟邢 华 闫翠苹 刘俊恩 曹 翠 石 硕饶 星 张庆荣 武娟娟 丁汉丰 王 全邓 薇 甘 慧 牛华一 郭 粟 马 瑶胡雁洋 惠友胜 张本春 童 玲 袁晓洋张丽霞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795人) 石油工程学院(66人)杜峰辉张宁波孟婧文海常亮任大明郝锋军郭栋栋鲁团营杜鑫左丞李花花彭旭孙淑芬梁裕如邢迎迎王莉龚兵林于力党晓莉田喜军许微李东蔺美丽吕鑫李胜祝道平高天浩葛伟军敬鹏武张德斌吕游刘生银陆帅贾永红赵宏军李惠成马锐周国瑞孟强刘海鹏成仁杰刘敬李东升蒙晓灵梁大鹏李曼平刘振安宗旺苏国辉孙永涛王检军王雪荔李苗杨金林曾保全王兆政王磊李艳婷齐银陶亮郭永岐罗红科尹祖民肖伟杨慧油气资源学院(10人)李广涛罗敏吴景峰李晓祥卢宏刚石光瑜曾书玲熊良王变阳吴伟涛电子工程学院(94人)邓 宇刘 真颜志胜刘天恩杨 充于 娜叶杭辉孙 翠邱岳烽邱卫卫杨小瑞池 蛟王晓宇陈宏普廖 粉张贻博李 静刘 昆李 岩师 鹏张 磊陈莉莉姚 亮张 洁朱建周王君丽贾凤龙甘志强袁瑜霞谢序晖张向宇常志峰崔萍萍朱 丹黄荔媛朱凯然葛 朋刘桂荣郭鹏飞许新华陈 洁张 平邵应昭成 哲李小彦徐竞赟 夏丽云文立纲张中杰常 征牛步能王新成杜莉莉刘 强曹 炯李红影王 丽高启荣刘爱华沈彦芹季海亮王 杨寸向玲陈 琳李 倩孙雪琼高 举孙伯达高雅娜孟景生李 星何小东王健升陈 峰郭晓亮卢世明张志高史莹莹祖木热提孙伟洁王亚丽冯明丽吴 亮李吉辉杜海军杨飞虎李 红王红梅卓卫周张永飞姚文斌禹大宽赵伟涛宾志湘机械工程学院(47人)罗睿张礼海汪竹生尹党强王潇潇樊海萍于春元刘敏宁李亚军张冠祺王晓艳刘丽娜高艳李美宁徐景才段占立施志雄刘强张凯何永兴王民锋李慧高美蔡彬赵宏亮陈艳吴美超刘世军郭彦闫学民段晓磊齐维红康芳王立存万瑞王许王千李宏智朱雅婷左理天岳艺佳王卫刚郭圣有奥文勇陈永涛于跃韩俊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6人)陈华锋王淑霞刘艳艳李 根李 妮曹 宁武丽丽李志虎陈 琛成亚红李艳波刘白胡于连杰李 锋郝瑞辉王成达计算机学院(45人)张 铎吴 伟许文涛楼武文白双莉刘兆星李 佳王 冲 姚胜林刘朝梅肖学斌丁志强许 燕 刘毅清郭 娜曹 峰何 佳余 江 王红娟贺 晶吴礼旭孙承鹏刘光明殷 霓刘小琴李兆彬郑 欣闫敏杰张永欣张彩超刘芳芳楚良海覃晓甜陈 鹏张 硕王 军刘开创薛列娥孙国伟杨思湘霍丁鹏桑国丽杨 娟王少卿王丽娜化学化工学院(37人)魏自云张东海付亚玮冯彩霞吕春霖吕朝凤郭青玉张路春余良永刘正伟周勇於敏菊吴仲刘周娟王静李晓昌吴进广梁飞鸽郭值涛张荣王静唐仁才张晓威汤蕾赵红艳曾林孙欣廖昌建周佩王明彩王海明杨红艳刘宁张舒惠艳妮李虎霞孙耀华理学院(17人)冯利娟唐红南杨兰曹晶许绵张鹏飞宋利鹏郑冀张晓阳赵小强王婷桦伊军锋陈亚宁耿小敏杨姝李磊贾尉经济管理学院(104人)张丽欣曹芳梅王霞沈滦封妮娜朱曼玲陈谦李娜董晓宇韩旭杨行美李进李丽云刘国柱王炳苏高山杉梁娜延恒王佳李海玲李莎莎郭秀娟胡娟杨毅李辉石峻贾珊珊李春杰石彦军马兰花郭宗颖张志强陈坤阴林程晓丽申洁惠水龙王举涛李文涛周斌张 晶张 岩周 敏刘 峰王 颖陈 洁林 洁胡 昊张建兵王晓天张同正郭染丽秦 骥赵 萍白真轮刘 凯刘锦莲李海涛屈 佳季海生陈元彪司 佳孔明明刘兰军陈秀明徐文政秦 娟张 珍陶 娟于永全邵 阳鲍伟杰舒德莲姜广辉冯晓兰高雪艳池 旭冯熠鹏苏 阳康 玉孙 蕊冯春燕李 星许占坤武 茜张君刚冶 莉侯晓宇张 蕾王 东张 瑛唐 毅佀同柱渠圆圆于庆峰陈惠彬孙媛媛张 煜黄 琦郭琳琳吴 晶宋明慧张文燕曹 旭人文学院(70人)蔡 荣夏 专张宏宇董彩玲陈小青傅 翔胡正锐陈 慧吴文娟刘 莹郭 燕刘 扬李林科张小红王小华江海荣杨占凤李 琳王 朋张海瑞刑敬华张志波朱黎丽武士靖曹 亮包斯琴高娃高 红邹 萍杨春艳高 丽李春雨张可嘉左智鹏赵选家惠海娟刘书健张 伟李 娜李 滨嵇银宏徐西东张 旭李 梅盛建达刘朋朋包亚娟郜凌云何燕波薛 璐武立平别静静刘智忠姜 巍颜 妮王大明刘 曼马 良申 玲王卫侠张小霞王 英刘 杰柴 婷孟小丽周宝磊滕鹏飞李 坤孙小鹏王焕霞刘将平继续教育学院(51人)张丽霞王冬霞杨焕敏孙慧王民高敏王花荣陈青王艳峰刘晶晶刘玲侠党海斌杨丽媛郝关清陈晓雪王柯舒何小红蔡丽华张艳华耿明侠甘璐左庆苏志卫张春华张竹艳赵婧曲钊瑜于海辉张蕊魏海江周江燕冯新任凯袁晓洋倪燕方利明王欣赵向宇康华马春雨雷忠斌付嫦媛槐月芝李嘉敏张昊陈莹洁童玲刘娟许佳王茹魏阳外语系(12人)黄景明张文娜张亚辉张 鑫王 维何红霞李艳萍徐恭宝董媛媛蒋 怡齐振东任列艳音乐系(12人)马婧张雪芹尚宇敏刘文婷孙艳辉梁晓凤韩嘉肖蓉高金秀张璇段利霞魏楠楠工商学院(214人)张 璐李文娟魏建朋胡桂兰李超伟郭阿翠马 媛李 娟刘 涛舒 苗轩莉娜王攀伟崔 宁任登峰刘 凯谢 娜高春贤雷 蕾赵二虎赵官福赵海涛吕海娜吴 限崔 金王 东梁 磊史维敏易永利武美霞陈 亮杨 静刘 斌杨亚娟于天亮徐露露袁 兵刘航涛周 林李 静曹 石罗磊磊朱 云权加强朱慧琴朱丽丽贾 蕊张 磊周 鹏田 耘尤 晶折 莹董卫涛张秦辉张 艳乔婷婷李颖朵雷向飞汪丽君蔡 萌贺 斌马鹏飞刘 妍祝得丙焦永刚王晓强黄 柳白仲萍周 莹高德荣冯 萍李常伟潘 虹王 艳李 斌白玲芳葛春红邢志伟王阿妮袁庆锋田 萌郑 华苏 伟姜 涛付荣斌刘景虎张 慧姜孝君崔燕玲张秀成高 勇李秀丽王熠明孙欢欢徐健勇任 盼常 庆别育军王玉娇杨子镜高 原翟 磊李 慧张玉梅付 晨杨 旋翟迎宾李积萍蒋海波马 辉李 荣李 强杜江波徐冬雪张志龙陈金平寇攀登邵忠华卞 婷高 远赵爱华高波波张 菊田姣姣赵建平康宝胜来晟娴鱼 鹏山伟松王小岗索伟驼张卫清刘荣荣李冬英李恒伟任燕斌徐燕玲刘晓娜雷 婷赵振锋郝 静张睿嘉杨 绒王 维候宝宝殷 倩任向红陈雪莲王德刚程 毅郑楠楠徐 婷赵金义刘 锋宋 巍韩海曼李 强樊利嫚 宗博龙张 习杨 锐宋艳平张大伟罗 静刘俊伟张全坤高彩云杨鹏斌贾 嘉常 敏张艳颖王 婷李晓花侯 郁仵 磊连文娟王 晨李素芳刘 朝薛 磊王 舟赵菁菁黄佳颖闫小亮刘霁青闫焕卫薛 燕刘铁选杨红艳杨 源徐先群王 蕾解艳林卫婧超张雯婧冯丽华周 蕾陈聪聪温谱谱张 莉王 微李红燕张 勇曹 斌丁志宏王红旗李 刚马小禁田 扬刘 刚陈晓琳艾绍喜赵春红王 涛高 明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11—主题词:表彰先进决定抄送:校领导。

石油大学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石油大学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大学生求真务实,勤奋学习,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展示我校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研究、科技创新、组织能力、文体特长、自强不息等方面的精神风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非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在学习生活中能够做到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自强不息。

讲文明、懂礼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2.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二)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1.学习优秀:学习成绩突出,成绩一直位列专业前五名;2.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须第一作者);或在“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3.组织能力:热心社会工作,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4.文体特长: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以主要成员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5.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6.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7.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8.其他方面: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办法(一)院部评选:1.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可由班级推荐产生,也可由学生自荐申报;2.候选人应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大学生标兵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院部辅导员;3.各院部应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本院部候选学生进行认真评选,产生本院部十大学生标兵候选人,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每院部最多报2人。

大学生奖励方案

大学生奖励方案

大学生奖励方案目的本奖励方案旨在激励优秀大学生继续保持研究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奉献社会、培养健全人格等方面表现突出,并且希望激发更多的大学生走向成功之路。

奖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内容学术奖励一等奖1. 成绩年级排名前5%的本科生、研究生可以获得一等奖。

2. 一等奖学金每人1万元,获奖证书一份。

二等奖1. 成绩年级排名前10%的本科生、研究生可以获得二等奖。

2. 二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获奖证书一份。

三等奖1. 成绩年级排名前20%的本科生、研究生可以获得三等奖。

2. 三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获奖证书一份。

社会实践奖励一等奖1. 参加校外社会实践项目,并且项目结业报告成绩达到优秀(成绩90分及以上),可以获得一等奖。

2. 一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获奖证书一份。

二等奖1. 参加校外社会实践项目,并且项目结业报告成绩达到良好(成绩80分及以上),可以获得二等奖。

2. 二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获奖证书一份。

三等奖1. 参加校外社会实践项目,并且项目结业报告成绩达到合格(成绩70分及以上),可以获得三等奖。

2. 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获奖证书一份。

其他奖励校内举办的一些志愿者、文体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胜的选手也将获得对应的奖励(请以具体活动通知为准)。

奖励发放本奖项每年一次,奖励发放时间在当年12月份。

根据获奖名单,在各院系和学院组织“学术奖励和社会实践奖励”颁奖典礼,并举办候选人座谈会。

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细则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2020级奖助学金

2020级奖助学金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奖助类别及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生每生6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分为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
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0元,名额不超过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申请学生人数的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名额不超过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申请学生人数的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名额不超过满足奖励基本条件申请学生人数的30%;
4.“三助”岗位津贴:“三助”岗位是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专门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

助教和助管津贴标准为每月400-800元,每年按10个月资助;助研岗位的设立、聘用与考核由导师负责,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资助。

5.行业奖助学金:学校行业奖助学金主要有王涛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和东方物探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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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和《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机械工程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的实施。

组长:彭勇副组长:余小勇、陈子恒成员:彭勇、余小勇、陈子恒、刘战锋、王金刚、鲍泽富、张光伟、石少虎。

二、奖励对象、标准及名额分配1.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省教育厅要求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时,应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人数计划的1:1.2倍上报学生材料,教育厅将进行差额评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为8000元/人·年。

2.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机械工程学院今年可评定5名、参评1名,合计共6名同学三、申请条件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和《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申请条件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20XX--20XX学年成绩绩点为3.8以上(含3.8),或者专业前两名。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该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3.提交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工作程序1、个人申请凡符合评选条件者,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评选小组初选院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并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确定评选结果对评选通过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小组推荐参加校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对有异议的进行审核处理,修改汇总结果并上报最终结果。

西安石油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文件电子工程学院〔2018〕3号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各系、教研室、中心、办公室:现将《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5日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17]208)文件,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电子工程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授委员会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

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二、评定等级及奖励标准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 10000 元,覆盖比例不超过2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 8000 元,覆盖比例不超过3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 6000 元,覆盖比例不超过30%。

三、评定范围本细则适用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四、基本条件符合《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17]208)文件第八条、第十条。

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和办法:符合学业条件;学业方面占总分的80%,学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学术方面成果排序;社会实践方面占总分的20%。

界定范围为1-3学期。

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和办法:学业成绩合格,符合学术条件;学术方面占总分的 80%,界定范围为 1—6 学期(已申请过的学术方面成果不再计入);社会实践方面,占总分的20%,界定范围为 4—6 学期。

(一)课业成绩计算方法%20非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成绩非学位课学分%80学位课学分学位课成绩学位课学分课业成绩⨯⨯+⨯⨯=∑∑∑∑ (二)学术成果评价学术成果为各项科研成果得分之和。

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西石大生[2007]1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资〔2007〕59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资〔2007〕60 号)的精神,切实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专科在校生中,以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并已记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学生。

第二章资助工作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以及各院(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即“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1:5000的在校生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按每生每年3元划拨行政办公经费。

第五条各院(部、系)成立院(部、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和各项资助项目人选的评审工作。

各院(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院(部、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

各院(部、系)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院(部、系)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本院(部、系)学生资助的申请、审核、评议、上报等具体工作,以及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西石大生-71 表彰 优秀毕业生

西石大生-71 表彰 优秀毕业生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西石大生〔2010〕71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表彰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各院(系)及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陕教生[2009]34号)文件要求,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在2010届毕业生中开展了评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工作。

经过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院(系)审核、学校评审,并在全校进行公示,石油工程学院石工0610班曹鸿等21名同学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经济管理学院国贸0601班韩雨等3名同学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石油工程学院储运0601班毕杨帆等547名同学获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学校决定,对上述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ÿ续努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

学校号召全校广大同学要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将自己锻炼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附件:西安石油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二○一○年六月十七日附件:—2—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西安石油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21人)曹鸿王明亮吴耀兴石婷陈一龙刘中颢杜震张鹏鹏张昭拓锋段璐陈光纪宝强田甜许敏曹周颖杨博澜贾楠李江波王晓波(研究生)尚凯(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3人):韩雨杨挺徐志远校级优秀毕业生(547人)石油工程学院(86人)毕杨帆张晓帆孙娜娜宇文筱吴强王晗张震杨转宫淑毓魏蕾陈璐赵光强刘科杨飞张凡刘超宁山武君韩迎春王勇杨磊辛欣高春华苟明生蔡光辉宋晓莉刘英姚进李巩唐静王秋月张芳何正国袁颖婕杜彩霞吕冲霄龚谦苗冬侯波李宁郭凯丽睢芬张永利王维苏延鹤徐宏明马海芸李朝吴国才高荣华王智朋李美蓉李亮张景岗杨璐贾敏慧郭宝林梁文平刘浩然苏飞超茅亚林雷大秋刘梁刘鹏李俊朋刘鹏程倩邓红东孝龙陆文师侯俊虎张世虎张世威刘鹏宇李四海邹亮陈姣妮张小军王瑞乔康双立娜李伟峰王奇王小培杨菁华曹晶贾光亮油气资源学院(51人)—3—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高小惠崔式涛张云姿许海红张明辉徐文敏蒋子文张俊涛张博魏保卫刘双双苗静吕敏戴广阔侯思伟史桐王虎陈瑶高利君艾庆廷郭敏鲁高敏胡芳朱启耀李超纪宝强邹文波管远盼王鹏凤亚龙李德生蔡书彬王航选白建岗薛喜堂杨超庞志超乔建新杨飞龙杜丰军马荣王锋李书凯李小陪马瑶赖长洁樊建鹏姜宁宁史涛刘钧刘婷电子工程学院(69人)付飞飞商光磊孙益贾许娜徐江马渭刘明君段文磊张凡兀颖梁耀李英英时永娟曾菊钟明关义来李婷兰马瑶陈竞超苗维娜李晨光孙媛媛雷博龙姚登川何兴王策丁倩何彦强杨红菊陈祥标乔春平宋团飞杨金峰陈萍尹玉豪孙磊张晓雪李星卓陈标张艳华符方平郝越王磊卢建斌杨阳张红娟钟娟娟赵希洋古丹薛小庆张萍李男男肖凯付阿敏赵婷婷张金萍张建新张水科尤其史林岗张晓勇安慰东范斐王海向赵毅杨敏郑璐周云凤武岩芳机械工程学院(57人)苗小龙魏婷付艳张景先余鹏程楚红岩杜震孙杨王维娜翟明芳李健赵涛张慧聪赵毅徐志远王保祥李鑫董俊飞包智卓丁志军金娟王菲罗斌初静静刘存杜坤明乔应齐张斐—4—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孙宁飞马智超高珍李爽张鹏鹏靳亚斌马镐王政威马骥拓存定孙国辉纪蓓蓓李莉张海瑜刘云张敏安江涛杨小斌金强刘永安张文晋高德亮张毅田佳甲张登飞陆锡满陈社鹏李继云刘剑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9人)杨艳刘宏博李传金黄太兵王晶晶李辉郭有田李鹏飞樊金波任垚李亮相智文唐星亮王娟娟张洪艳张环林凤金于延钊王称称计算机学院(43人)韩元博秦哲魏晨曹植岑赵晓晔王娟罗炳聪袁梦觉孙延红聂王慧雷玉莲李娟赵光辉李兵曹龙张娟冯燕朱雪梅杨康高靖潘红伟康蓓马婷郭增晖赵晴袁海飞刘磊磊杨昕常龙尹川许楠许旺雷圆圆王龙潘念念董文超刘丽杨坚达郑昊曾兰赵斐蔡磊尚乐轩化学化工学院(45人)薛鹏韦琳娜邢业香何茜刘立业方乾源党婷蔡慧杰陈雅楠李智张茸茸何福龙马媛张鹏田秀娟张小顺孙振郝娜娜党权晰赵颁令刘凡黄斌王娜李秀玉毕吉玉范传宗雷志永杜芳孙雅琼邵玉玲高飞龙毛杰王贤褚夫红常媛玲孟元元胥红梅韩敏娜申莹张秦怡张义婷李海娟—5—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韩静薛燕孜黄勇理学院(12人)卢龙张艺宁郑莉李淋窈杨艳涛宋杨阳李晓睿李欣欣卢梅方亮陈莉娜谭争辉经济管理学院(76人)王雅婷项维玉马瑜谭开艳刘兰兰刘攀龙周青张茹张伟李金龙马少华孙岳俊李丹李建英王茜梁蕊卫贇迪刘芸马思祎韩雨刘新姚垚于阳潘晶晶易敏张娜王珊珊简小珍李薇杨新利李瑜陈勇领宋杰丰李莎莎梁秀斌马云霞张波韩彩霞武道华冯倩倩颜秀丽王恒婷景俊艳李亚光夏珑瑜苏玺潘婷钰刘倩冯庭开王建陶承悦刘欣怡韩锋锋许艳妮徐瑞张玉珏王宝龙吴学军赵倩田欢闫小梅孙雯雯郭炳男陈仁瑞王青牛宏艳贺家珍朱明栋孙丹石鑫岩佗敏华刘伟郭艳青张继伟刘飞杜宇人文学院(42人)张宝朱佳侯美玲倪瑞雪张丹阳耿甜张宪忠刘欣李跃磊娄悦颖秦臻臻张瑞丁新端卢英杰庄银波刘丽媛陈诚谢青赵润欣马照金孟伶白秀霞朱小翠王林苏小龙原晓利邢静菲赵然吴蕾左超慧刘佳佳刘丽薇安婷程驰胡晓菲吕晓东闫婷婷杨云唐厚娟孙小峰葛宁周彩云继续教育学院(23人)—6—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韩龙刚王荔平张振杰常斐牛泽陈增辉赵敏余立伟李党江齐欢冯波波郝良良李菲菲孔娟吴江涛谢瑛赵凯华高杰王飞轮王予常慧宋娇娇丁磊外语系(17人)丁洪倩余广慈段蔚李艳鸽艾科高秀丽陈祥君吴国维郭凤飞赵浩言张琳刘海军徐明朱艳霞张苗谭静吴凤音乐系(5人)樊玉莹刘腾飞郭晓蒙姜瑞曾情景体育系(2人)张长振杨晓琴—7—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w 主题词:表彰优秀毕业生决定抄送:校领导。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开展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15年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额度划分
根据学校奖学金资助经费预算及各院(系)实际情况,划拨各院(系)奖学金额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根据学校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审办法,结合各院(系)实际,于10月30日前完成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评审上报工作。

奖学金审批表及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3。

(具体评审办法请参照学生手册2015版相关章节)
报送
附件1:2015年各院(系)奖学金金额划分表
2:奖学金审批表
3: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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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各院(系)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以专业(或班级)、按综合 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对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还必须提供申请理由 及相关证明)。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奖励比例及标 准,各院(系)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定公示,打印成册(A4纸)并由主 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开学后一个月内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 送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9月24日
(4)学生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抢险救灾等行为且表现突出者 授予“品德优秀奖”。“品德优秀奖”由院(系)申报,学生工作部 (处)审核发放。奖励金额不低于200元/人;
(5)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显著成绩, 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奖”。该奖项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每 年评选选50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元/人。
Q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有绩点(合格)的某一课程的绩点数 W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某一课程的学分数 Ui—为学生该学期按教学计划规定应完成的学分数 Z—学生该学期学习综合成绩绩点 2、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纪处分者; (2)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者; (3)操行测评成绩不合格者; 3、西安石油大学还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 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侯祥麟基金奖学金、长庆石油勘探局奖学 金、长庆油田分公司助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等多项社会(企业)奖 学金,其申请、评审工作按照相关办法及规定进行。
各项学习任务。 (3)本年度内两次获得奖学金。 3.身体好 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在80%以上,坚持体育锻炼,年度内《大学生
体育合格标准》达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4.“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凡在校、系、党、团、班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均可
参加优秀干部的评选。其条件如下: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第“1”条。 2.担任工作半年以上,热情为同学服务,积极做好自己所承担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 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及较高综合素质的一代新人,建立有效的奖励 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与调动学生刻苦钻研、发奋学 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测评和考核,操行测评成绩必须合 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 钻研,成绩优良。取得学分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一等奖学金平均 绩点不低于3.0。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奖学
金 1000
5700 12源自40018 35单项奖学金
按照具体奖项评定程序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有资格申请享受“品学兼 优”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 好。同时,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期大学根据德智体等素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西安石油大学设立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优 秀奖学金。
2、“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 本、专科学生。
3、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表:
奖项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计 奖励 比例%
品学 标准 兼优 (元/年)
比例%
标准 (元/年)
比例%
标准 (元/年)
比例%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每学年根据学生在德智体诸多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和表彰。对德、 智、体等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表现突出且操行测评成绩合格的学生可 授予以下称号或奖励:
(1)三好学生;(2)优秀学生干部;(3)优秀毕业生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凡在本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利益,关心国家大事。作 风正派,能够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同学,勤俭节 约。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并表现突出。所 在宿舍在年度内卫生情况检查中无不及格情况。 (4)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 益和集体利益,积极、主动参加多项集体活动,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有严谨求实的学习精神。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维护教学秩序,顺利完成
社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处处起 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 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4.本年度成绩单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年度内至少获一次奖学 金。
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4%。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第“1”、“2”、“3”条。 2.毕业设计成绩不低于良好。 3.就业过程中,听从指导,具备良好的择业心态,以国家利益为 最高。 4.毕业离校时能做到文明离校。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5%。 (四)全国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 集体等按照有关规定推荐评选。
成绩绩点与课程成绩折算表
成绩
学分绩点
100
5.0
90—99
4.0—4.9
80—89
3.0—3.9
70—79
2.0—2.9
60-69
1.0—1.9
(5)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原则上对于二年级以 上(含二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应 当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单项奖学金
1、单项奖学金奖励主要依据学生该学期在学习态度、学科竞赛、 科技创造、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操行表现、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服务 等方面的突出成绩而授予。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条件为:
必须符合“品学兼优”奖学金即本条例第五条第1、2、3、款的条 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当学期学习刻苦、勤奋,自觉投入,平均周学习时间在58学 时以上,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者,授予“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 200元/学期。各院系在当学期申请“品学兼优”奖学金的同时一并报送 学生工作部(处);
(2)学科竞赛奖:有关校外组织的如电子设计、机器人、数学建 模、机构大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等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奖励。学
校运动会及其它体育比赛由体育系等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奖励。 (3)学生在社会实践、实习等活动中有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被
生产单位采用或写出具有一定深度、有创新见解的调查报告,经相关部 门鉴定确认后,授予“社会实践奖”,奖励金额人均50元;(已经有关 部门奖励过的不重复计奖)
(3)各类奖学金经学校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同意后,由校计 划财务处统一审核发放;
(4)“品学兼优”类中智育的评审主要依据学生当学期的学习质 量,学生学期综合成绩绩点计算公式:
其中:m—为学生该学期所修的课程数 n—为学生该学期取得规定学分的课程数 P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有绩点(合格)的某一课程的学分数
(6)学校认定的学生其它奖励事宜参照有关办法执行。
三、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程序
1、西安石油大学“品学兼优”奖学金施行申请审批制,每学期评 审发放一次。单项奖学金即时审核发放。有关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 要求如下:
(1)凡符合上述有关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 两周内凭上学期成绩书面向所在院(系)申请“品学兼优”奖学金或单 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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