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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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f16bf04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38.png)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bcfb51d5453610661fd9f4d0.png)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 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secret
![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secret](https://img.taocdn.com/s3/m/3ad63607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ba.png)
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secret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secret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稳定和安全性。
因此,对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标准要求必须严格。
本文将对常用建筑材料的取样送检标准要求进行介绍,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安全。
1.钢材(1)取样位置:从同一批货物中,根据GB/T 228中的要求,在断面的三个不同部位取样,其中一处取中央位置,其余两处各在中央位置上下1/4高度处。
(2)取样方法:采取机械或手工方法对钢材进行切断,尽量保持切口平行于钢材轴线。
(3)送检数量:送检数量应根据构件的数量、截面形状及标准的要求确定。
一般应送检至少五个试样。
(4)检验项目:主要检验钢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金相组织等。
2.水泥(1)取样位置:从同一批货物中,根据GB/T 17671中的要求,在3个不同位置各自取三份样品。
(2)取样方法:从袋装水泥中取样时,应按袋装水泥的总数取3%的袋样。
从散装水泥中取样,应充分混合后,按顺序取3份样品。
样品应进行破碎操作,以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3)送检数量:送检数量根据水泥的生产批次分别确定,一般应不少于15份样品。
(4)检验项目:主要检验水泥中的氧化钙含量、压缩强度、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等。
3.混凝土(1)取样位置:根据《混凝土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的要求,在混凝土浇注前或浇注后28天在现场进行取样。
每个检测点应当取相同数量和规格的试块,应在混凝土构件中心正对角上、底部中央、长度方向断面的靠近底面的1/3处进行取样。
(2)取样方法:应使用手工或机械器械,以细砂轮或其他切割工具将混凝土表面去除,以取得规定的试块尺寸。
(3)送检数量:送检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合同规定的坍落度、强度等指标确定,一般至少取3块样品。
(4)检验项目:主要检验混凝土试块的强度、密度、坍落度等。
4.砖及瓦(1)取样位置:从同一批货物中,根据GB/T 6566中的要求,在每个规格的产品中各取3份样品。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35aa3c8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5f.png)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在建筑工程中,管材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为了确保管材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
而检测的第一步,就是正确的取样。
下面将详细介绍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的规定。
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所取样品应能代表该批管材的质量状况。
应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的管材中随机抽取,避免只选取质量较好或较差的部分。
2、随机性原则取样过程应避免人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确保每个管材都有相同的被抽取概率。
3、数量足够原则所取样品的数量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常见管材的种类及检测项目1、塑料管材常见的有聚乙烯(PE)管、聚丙烯(PP)管、聚氯乙烯(PVC)管等。
检测项目通常包括:外观、尺寸、物理性能(如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纵向回缩率等)、力学性能(如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等)、卫生性能等。
2、金属管材如钢管、铜管、不锈钢管等。
检测项目一般有:外观、尺寸、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如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耐腐蚀性等。
3、复合管材例如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等。
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外观、尺寸、结合强度、耐压力性能、卫生性能等。
三、取样的方法和数量1、塑料管材(1)对于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当数量不超过 50t 时,抽样一组;当数量超过 50t 时,每 50t 抽样一组。
(2)每组应随机抽取 8 根管材,每根管材截取一段长度不小于 1m 的样品。
2、金属管材(1)钢管: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 60t,抽样一组。
每组应随机抽取 2 根钢管,每根钢管截取一段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样品。
(2)铜管:同一牌号、状态、规格的铜管,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kg,抽样一组。
每组应随机抽取 2 根铜管,每根铜管截取一段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样品。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4a657a15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8f.png)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则大全](https://img.taocdn.com/s3/m/6de8775d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8c.png)
常用建筑材料试验取样规那么大全1. 引言建筑材料试验是评估材料性能和质量的重要手段,而标准的试验取样是保证试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
本文档总结了常用建筑材料试验的取样规那么,旨在指导从事建筑材料试验的相关人员,确保取样过程符合标准,并降低误差和风险。
2. 混凝土试验取样规那么混凝土是建筑材料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以下是混凝土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点的选择应在混凝土原材料和成品中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混凝土取样前应将取样器具清洗干净,并确保不受其他材料污染。
•在取样过程中应防止抽取外表水分过多的样品。
•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并连续地抽取样品。
•取样的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以防止混淆。
•取样点周围土壤和杂质应尽量防止进入取样容器中。
3. 钢筋试验取样规那么钢筋是混凝土构件中起到加强作用的重要组成局部,以下是钢筋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应从工地抽样,防止从供货商处取样。
•取样时应防止损伤钢筋外表。
•取样的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去除锈蚀局部。
•取样的钢筋应密封并妥善保存,以防止氧化和腐蚀。
•取样时应根据需要进行标记和编号,以防止混淆。
4. 粉煤灰试验取样规那么粉煤灰是一种经过处理的煤炭燃烧产物,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中,以下是粉煤灰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时应从不同地点抽取,以确保样品代表性。
•取样前应将取样工具清洗干净。
•取样时应防止土壤和杂质的污染。
•取样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
•取样后应密封并防潮保存,以防止质量变化。
5. 沥青试验取样规那么沥青是道路建设中常用的材料之一,以下是沥青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前应清洗取样容器,并确保不含油污。
•取样时应防止土壤和水分的污染。
•取样点应在沥青混合料中具有代表性。
•取样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编号和标记。
•取样后应密封并防止暴晒,以防止质量变化。
6. 水泥试验取样规那么水泥是建筑材料中常用的胶结材料,以下是水泥试验的取样规那么:•取样前应清洁取样容器,并确保不含其他材料残留。
建设工程现场样品检测标准及取样要求
![建设工程现场样品检测标准及取样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737a33d4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ab.png)
1 分批规定
工厂内部检验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批量较小时可累计10。卷为一批, 但一周产量仍不满100卷时, 则以一周内产量为一批;交付验收的产品应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一个交货批划分检验批。
2 采样要求
内在质量的测定以批为单位,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2%~3%, 但不少于2卷, 采样及试验准备按GB/T 13760进行
抽样: 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卷作为力学性能检测样品。
3
15
基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142-2012
低应变
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 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 且不应少于10根;
3
29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钢筋位置
取样数量: 1.钢筋保护层: 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 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对悬挑梁, 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对悬挑板, 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
资质
20
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
地下连续墙成槽
重要结构每槽段都应检测;一般结构可抽测总槽段数的20%, 每槽段应至少抽测1个断面。
暂无
资质
21
地基土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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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标准
在建设工程中,见证取样检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旨在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见证取样检测标准: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建筑材料必须实行100%见证取样和送检。
这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等。
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不仅包括建筑材料,还包括构配件、设备等。
例如,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也需要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具体的取样过程中,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并填写见证记录。
样本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建筑材料的整体质量。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取样规程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项目取样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184bc722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f0.png)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工程取样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工程的取样规程,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证建筑质量和平安的重要环节,而取样是检测的根底工作。
本规程适用于常见建筑材料的检测,如水泥、砖块、钢筋等。
2. 取样设备在进行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过程中,需要以下设备: - 取样器具:包括取样刀、铲子等工具; - 容器:用于装载取样材料的容器,如塑料袋、试管等; - 标签:用于标识取样材料的信息,如样品编号、取样位置等。
3. 取样位置选择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检测需求,选择适宜的取样位置是确保取样准确性的重要步骤。
在选择取样位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取样位置应代表整体材料的特性; - 防止选择近墙壁、地板边缘或有明显破损的材料; - 保持取样位置的一致性,防止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4.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取样方法: ### 4.1 水泥对于水泥材料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水泥堆中随机选取几个位置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 2. 水泥袋取样:从新开封的水泥袋中取一定量的水泥样品。
4.2 砖块对于砖块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堆放的砖块中随机选取几块进行取样; 2. 切割取样:将砖块切割成标准尺寸,并取一局部作为样品。
4.3 钢筋对于钢筋的取样,可采用以下方法: 1. 随机取样:在钢筋仓库或施工现场随机选取几根钢筋进行取样; 2. 切割取样:根据需要的长度,将钢筋切割成标准尺寸,并取一局部作为样品。
5. 取样数量与频率根据建筑材料的重要性和使用环境的不同,确定合理的取样数量和频率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一般来说,取样数量和频率应符合以下原那么: - 取样数量应足够代表整体材料的特性; - 对于大批量生产的建筑材料,应按每批次的生产数量确定取样数量; - 对于长期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根据使用环境的要求确定取样频率。
常用建筑材料检验取样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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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组
烧结砖、空心砖和空心砌块:不超过3.5万~15万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少于一组;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不超过10万块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少于一组。
送检不少于30块(做外观尺寸取50块),需提供出厂合格证
10
砂浆
配合比
组
根据砂浆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12
混凝土
抗压
组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5、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送检试样不允许有折痕,每卷裁取距端部300mm处取2m长的卷材,需附带产品合格证书
17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组
同种类,同规范、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缺乏10000块亦为一批。在受查验批商品中,随机抽取80块砌块,进行尺度误差和外观查验。从外观与尺度误差查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15块制作试件;干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3组9块
送检不少于12kg,需提供出厂合格证
5
外加剂
组
掺量≥1%,不超过100吨为一批次,掺量<1%,不超过50吨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证
6
钢筋原材
组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不超过60吨为一批次,每批次抽样送检不少于一组。
送检7根(5*60cm、2*45cm),两端需平整、盘条需平直,需提供标明有重量的出厂合格证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e9b0c2f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5e.png)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所检测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例如,对于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产地的材料,应从不同部位进行随机取样,以避免取样的偏差。
2、随机性原则取样应是随机的,不能有选择性地挑选质量较好或较差的部位。
这样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数量足够原则取样的数量应足够,以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和检测方法的精度。
过少的取样数量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不准确。
二、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1)同一水泥厂、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
(2)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2、砂、石(1)以 400m³或 600t 为一个检验批。
(2)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石子 16 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钢材(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 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2)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
4、混凝土(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砌体材料(1)烧结普通砖:每 15 万块为一批,不足 15 万块也按一批计。
(2)从外观质量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 15 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防水材料(1)防水卷材: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 10000㎡为一批,不足10000㎡也按一批计。
(2)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卷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
![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42c7e2743323968011c92f4.png)
一、常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取样规定:1、水泥:⑴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不足200t 时亦按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当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等发生变化时,须按照上述要求重新取样复试。
⑵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⑶取样要有代表性,在20袋中,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
2、砂子⑴验收批的划分: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汽车运输的为4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亦按一批计。
⑵在砂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约20kg组成一组样品。
⑶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检验,对大基坑每层每50~100m2不少于1检验点;对基槽每层每10~20m长应不少于1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少于1点。
3、石子⑴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汽车运输的产品以4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亦按一批计。
⑵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铲除表面层,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约50kg组成一组试样。
4、砖⑴按同一生产厂家,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亦按一批计算。
从外观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0块进行试验。
⑵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一批,不足该数量时按一批计。
⑶灰砂砖、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亦按一批计。
⑷烧结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3万块按一批计,抽取6块进行试验。
⑸蒸压加气砼,以同品种、同规格砌块500m3为一批,不足500m3亦按一批计。
抽取9块进行试验。
规格为:100×100×100m3。
5、钢筋(一)原材料HPB235(原I级),HPB335(原II级)。
⑴钢筋材料验收以同厂家、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亦按一批计。
⑵每一验收批取样试件一组(2个拉力;2个冷弯)。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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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一、概述随着现代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建筑材料作为构筑工程实体的基础元素,其质量与性能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建筑材料的进场取样及检验工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是建筑行业针对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所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旨在明确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标准以及判定规则等,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我们可以有效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混凝土等。
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和数量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送检材料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测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材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进行退换或处理,并追溯其来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们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1. 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的重要性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物实体的物质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
在建筑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取样和检验,以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取样检验,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其被用于工程中,从而有效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取样检验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可以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维修等额外费用,降低工程成本。
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还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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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2015.03修订版)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A、200×10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B、120×10t~200×10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C、60×10t~120×10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D、30×10t~60×10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E、10×10t~30×10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F、10×10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依据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 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石子:100Kg,砂子:50Kg)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三、基础回填取样规定:依据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2007版)GB/T 50123-1999(2007版)(现行有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现行有效)1.在回填前应在现场取回填材料做击实试验,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粘土:30kg;砂砾土及级配砂石:50kg)2.密实度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场地平整:每层100m2~400m2取1组;B、单独基坑:20m2~50m2取1组,且不得少于1组;C、室内回填:沟道及基础,每层20m2~50m2取1组;D、其他50m2~200m2取1组。
四、钢筋原材取样规定:依据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现行有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现行有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499.1-2008/XG1-2012(2013.01.01实施,现行有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499.2-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原材料取样规则:1) 热轧光圆钢、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2) 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3) 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4) 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5)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2.原材料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贷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2)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1 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4)型钢: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GB/T 700-2006)3.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注:取样数量及长度详见表一另:原材重量偏差取样要求从不同钢筋上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五.钢筋焊接件取样规定依据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现行有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2012.08.01实施,现行有效);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 27-2014(2014.12.01实施,现行有效)1) 1.闪光对焊2)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3)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4)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5) 2.电弧焊6)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7)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4.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1) 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
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当不足300件时,亦按一批计算。
2) 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 (单边200mm,双边即400mm),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60mm。
注:具体试样长度详见表一表一:六、机械连接接头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107-2010(现行有效);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2013(2013.10.01实施,现行有效)1、钢筋连接接头的现场检验按检验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连续生产的500个为一检验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的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取3根做拉伸试验。
2、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检验批,当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均一次抽样合格时,检验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1000个。
注:委托时,需提供相应的《型式检测报告》及注明接头级别(具体取样长度详见表一)七、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2013.09.01实施,现行有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2013.10.01实施,现行有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现行有效)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现行有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现行有效)1.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 每拌制100盘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b)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c)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d)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规定取样: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 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