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9〕3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通过合理调配城市资源,有效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更新、确保城中村改造健康进行、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制定本意见。
一、城中村和改造用地范围界定及批准权限(一)城中村是指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村(组)。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在村(组)属居住及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
(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实施改造的城中村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批准。
二、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一)市规划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以片(区)、村(组)为单位,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的依据。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的内容进行编制。
除依据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外,还应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旧城改造规划成果及规范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四)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执行以下程序:1.编制修规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
2.修规编制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指导下,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征求乡镇、村(组)的改造意见。
3.修规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股东)代表会议通过,依法按程序报批。
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大棚
连栋温室
42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
连栋大棚
20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
日光温室
100元/平方米
脊高3.8米~4.5米
80元/平方米
脊高2.6米~3.8米
大 棚
45元/平方米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双拱钢骨架
20元/平方米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单拱钢骨架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元/平方米
简易桥
720元/平方米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2m)
600元/米
石盖板涵跨径(2m<跨径≤4m)
18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m)
144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m<跨径≤4m)
2160元/米
PVC
地埋管
4寸
57元/米
3寸
32元/米
2寸
21元/米
1寸
12元/米
100元/平方米
简易房
四面墙
210元/平方米
门、油毡或石棉瓦顶、砖或石砌墙
简易棚
二面墙以上
120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无门、钢架棚(顶棚为钢结构,以钢骨架支撑,无围墙)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20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制顶
简易结构
55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地坪
水泥、砖地坪
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
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
4.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标准
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标准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发展,为了许多城市对当地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地区进行拆迁改造。
想要合理拆迁自然就会有相适应的拆迁政策。
但一个城市的管辖范围十分广阔,不同片区间的经济文化差异较大,所以其中包含的地区的拆迁政策都会有所不同。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的法律资料。
请你仔细阅读下文。
▲金水区农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如下:▲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2014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
2014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仅供参考)一、符合改造补偿标准的人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房屋是合法拥有,应当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里所指的标准就是指有房产证的标准).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不得分开进行买卖.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将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一起进行补偿,不得分开补偿.所以,补偿标准应当是按照实际丈量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违章建筑不包括在内)进行计算.二、两种改造补偿方式根据《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三、最新改造补偿方案根据最新城中村补偿标准显示,2014年补偿方案与2013年相差不会太大,标准如下,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标准安置,允许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仅供参考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
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含规划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合村并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商业用房安置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同时,3层以上不予赔付。
附09年郑州金水区改造补偿方案:白庙村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西史赵村的标准:每人(含儿童)200平方住宅,另外每人20平方的门面房。
凤凰台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另外每人50平方的门面房。
四、认真落实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居民住宅和使用燃气、暖气的其他建筑面积,按规定减半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除此之外的建筑面积暂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对因征收土地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或单位进行经济上的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河南省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城市拆迁补偿标准。
在城市建设中,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房屋、土地和附属设施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肥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附属设施,如果树、菜地等,也会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偿标准。
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耕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肥力、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宅基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建筑物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补偿标准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补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和调整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出现挪用、截留等问题,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到位。
四、加强宣传和督促落实。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强对拆迁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征收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得的补偿。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补偿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避免出现恶意低价征收、强制拆迁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郑各单位: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市区征地时对各种农作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在郑州市市区征用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渔塘时,按附表三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补偿;渔塘设施按附着物补偿。
二、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按附表四所列标准和实际数量计算补偿。
三、关于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
国家建设征地后,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的,因征地形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三分之二,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每征用一亩耕地安置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最多不超过5个人。
安置途径为:1、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用地单位无法安置时,可在市土地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委托有接受能力的单位安置;2、被征地单位的村办企业安置;3、被安置人员要求自谋职业的,可填写申请表,经村、乡、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允许自谋职业。
凡是被安置人员,一律转为非农业户口。
安置人员被招为集体企业工人的年龄,男性16-35岁,女性16-30岁;被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村办企业安置和自谋职业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
每安置一人,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12000元,其中,城市人口补贴费4000元,劳动安置补助费8000元。
城市人口补贴费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转交同级财政;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安置人员的单位。
自谋职业人员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被征地单位。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2月25日发布
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2月25日,郑州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文件精神,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继续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要求各省辖市对附着物标准原则上2到3年调整一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目前,我市现行的补偿标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于2014年8月1日公布实施,发布实施距今已超过5年,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各项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标准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
我市本轮补偿标准调整考虑了全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建材等方面的增长情况,同时结合被征地群众及一线征地管理人员的意见,又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从而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既保障农民权益,又符合国家“三稳”的政策要求。
二、目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主动认识和适应新常态特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国土资源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国土资源法治管理体系;《通知》中的标准适应我市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有利于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指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对于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下面将对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房屋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而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则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其次,对于货币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另外,对于安置补助,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助。
总的来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通过对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助等方面的规定,为居民提供了多种选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城市的更新发展。
希望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能够更加完善,让更多的居民受益,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征地和村庄改造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征地和村庄改造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郑开管[ 2005 ] 51号第一条为保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征用土地和村庄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征用土地和村庄改造被拆迁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的安置与补偿。
第三条拆迁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农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拆迁计划,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办事处根据管委会农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拆迁计划制订拆迁方案,报农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拆迁方案经批准后,由办事处发布拆迁公告并与被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第六条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二)建立新的房屋、土地租赁关系;(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第七条高新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按照高新区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拆迁安置地点。
第八条建设征用土地和村庄改造拆迁房屋安置的对象为: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当地户口的被征地拆迁人。
被拆迁人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经村民组、村两委、办事处(以下简称组、村、办)三级确认,也可列入安置对象:(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军人;(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三)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改、劳教或服刑的人员;被拆迁人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安置对象:(一)租住、借住房屋的;(二)因入托、入学等情况,户口在当地派出所的“空挂户”;(三)有当地户口,无责任田、无合法宅基地的回迁人员;(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未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儿;(五)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的其他人员。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拆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
而拆迁补偿标准,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郑州市 2014 年 142 号文件所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旨在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合理与有序进行。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份文件中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货币补偿的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的。
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在建筑面积的计算上,文件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合法的建筑面积将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计算补偿。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并非一概而论地不予补偿。
如果能够证明该建筑是在合法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的,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但对于那些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产权调换方面,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1 的比例进行安置。
安置房屋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需要按照规定的价格补交差价;反之,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小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方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
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也在补偿范围之内。
室内装修的补偿根据装修的档次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附属设施如门窗、水电设施、炉灶等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文件也有明确规定。
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如果需要临时安置,还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被拆迁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时间的长短来确定。
在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上,情况相对复杂一些。
对于正在营业的商业用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的用途、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的通知
郑政〔2003〕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三年九月三十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中村转制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公安、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城中村转制第六条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依法全部转为国有土地,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
第八条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撤销村民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就近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中村转制中侵占、私分和破坏农村集体资产。
城中村转制中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充分尊重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保障全体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处置的决策权、监督权;(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兼顾长远发展和近期利益。
郑州城中村补偿标准
郑州城中村补偿标准
郑州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
的改造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
针对郑州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期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针对城中村居民的住房补偿标准,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房价水平以
及居民的实际需求。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指导价、居民的住房面积和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住房补偿标准,确保居民能够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住房补偿。
其次,对于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补偿标准,我们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制定。
生活补
偿标准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和需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另外,对于城中村居民的就业补偿标准,我们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制定。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居民的就业问题,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就业补偿标准,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或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居民的就业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对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补偿问题,也需要进行综合考虑
和合理制定。
比如对于居民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标准制定,确保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针对郑州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合理制定住房补偿、生活补偿、就业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标准,确保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合理的补偿标准,共同推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河南720房屋补偿方案
河南720房屋补偿方案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
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河南省此前继续执行的叛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年10月已经开始实行,和3年前的标准较之,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存有相同程度的提升。
郑州市建成区三环以内和部分办事处的村庄,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22.5万元,而在年调整后的标准中,与此区域大致相当的地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为每亩20万元。
驻马店市上蔡县韩寨乡康湖村,在此次调整前,补偿安置费用为每亩3万元,调整后为每亩3.7万元。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此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4.2万元,如今调整至5.5万元,下跌将近31%。
而“地王窝”郑州龙湖区域,此前龙湖办事处除陈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体土地每亩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88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已经达至10万元,同比下跌了45%。
补偿多少钱登录网站可查询代莱河南征地赔偿标准已经发布,社会各界均可以查阅。
进入官网查询的具体步骤是这样的:打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下拉页面至“市场信息”栏目,在页面右侧有“征地补偿标准”字样,单击之后即可进入搜索页面。
搜索得到的页面包含“区片编号”“征地补偿安置费”“区片范围描述”等,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分别依每亩和每公顷的标准予以表示,“区片范围描述”分为“乡镇名称”和“行政村”两栏。
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存有下跌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
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河南省此前继续执行的叛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年10月已经开始实行,和3年前的标准较之,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存有相同程度的提升。
2022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农村房屋拆迁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河南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宅基地赔偿标准如下: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郑州市,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名称 等别
一 二 三
附件 2
名称 平房 楼房
郑政文 [2014]142 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粮食作物 1300 1100 960
标准 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青苗费补偿标准
经济作物
1500 1300 1100
园艺作物(包括蔬 菜、瓜类、草莓)
4000 3600 3400
备注
单位:元 / 亩
3m、
厂房
仓库 窑洞 简易房 简易棚 畜禽舍 地坪 彩板房
道路 围墙
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
钢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石砌窑 土窑
无人居住窑 四面墙
二面墙以上
砖混结构 简易结构
水泥、砖地坪
单层或多层 厂房
混凝土面 沥青路面 碎石路面
土路 土围墙
680 元/ 平方米
1080 元/ 平方米
800 元/ 平方米 460 元/ 平方米 530 元/ 平方米 1200 元/ 平方米 1100 元/ 平方米 400 元/ 平方米 510 元/ 平方米 500 元/ 平方米 340 元/ 平方米 100 元/ 平方米 210 元/ 平方米
1. 一次性发放; 2. 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 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每亩株数≤ 5000 株;树种分类见乔木类备注
百合、郁金香、剑兰等 玫瑰、菊花、非洲菊等 高羊茅、早熟禾、三叶草等(生产的草坪)
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
标准
各县按 220 元/ 月/ 人,市本级按 600 元/ 月/ 人
各县按 2000 元/ 户,市本级按 3000 元 / 户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精编版
郑政文[2014]142 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附件1青苗费补偿标准名称等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备注一130015004000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3.蔬菜包括茄果类和叶菜类。
二1100 1300 3600三960 1100 3400附件2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名称标准规格备注平房砖木结构495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砖混结构620元/平方米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楼房砖木结构550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单层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123附件3果树类补偿标准4附件4林木类补偿标准5桑叉120元/墩荆条36元/墩乔木类苗圃用材类5元/棵每亩株数≤5000株;树种分类见乔木类备注观赏类10元/棵常青类15元/棵鲜切花球茎类50000元/亩百合、郁金香、剑兰等其它鲜切花30000元/亩玫瑰、菊花、非洲菊等草坪8元/平方米高羊茅、早熟禾、三叶草等(生产的草坪)附件5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名称标准备注过渡补助费各县按220元/月/人,市本级按600元/月/人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4.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搬家补助费各县按2000元/户,市本级按3000元/户1.一次性发放;2.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6。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郑州市的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中。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郑州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下面将就郑州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郑州市对于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比较明确的。
一般来说,对于自建房的被拆迁户,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段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而对于商品房的被拆迁户,一般会按照市场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
此外,对于被拆迁户的家具、家电等财产的补偿标准也是比较清晰的,一般会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
其次,郑州市对于被拆迁户的生活补偿标准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需要面临搬迁等一系列生活问题,因此生活补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般来说,郑州市会根据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偿,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等。
同时,对于因搬迁而导致的生活困难,也会给予一定的帮助和补偿。
最后,郑州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也是需要严格把控的。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及时解决被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郑州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完善的,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拆迁工作中,更加关注被拆迁户的利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市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就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需要向被征地农民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
这些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更新的长远利益。
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的居住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制定补偿标准时,政府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更新后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补偿标准与城市更新规划相适应,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和问题。
再次,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当注重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需要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援助。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确保补偿标准能够得到被征地农民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工作,政府需要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充分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补偿费用的支付不会给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同时也要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综上所述,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城市更新的长远利益、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合理、公正的补偿标准,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河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河南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拆迁时,对于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过渡补贴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制定了相应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首先,对于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标准,河南省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材料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户可以获得新建住房的补偿,补偿金额包括房屋建筑成本、搬迁费用等。
同时,对于无法提供新建住房的,可以获得货币补偿,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政府规定进行调整。
其次,对于被拆迁户的土地补偿标准,河南省根据土地的类型、面积、地块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户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流转费用等。
同时,对于无法提供相应土地的,可以获得货币补偿,具体标准也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政府规定进行调整。
此外,针对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活困难,河南省还规定了过渡补贴标准。
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被拆迁户,可以获得相应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新安置生活。
总的来说,河南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而制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拆迁户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农村拆迁工作中,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之间的沟通和协商也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平等、公正的协商,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农村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做出积极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仅供参考)
一、符合改造补偿标准的人群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房屋是合法拥有,应当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里所指的标准就是指有房产证的标准).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不得分开进行买卖.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将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一起进行补偿,不得分开补偿.所以,补偿标准应当是按照实际丈量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违章建筑不包括在内)进行计算.
二、两种改造补偿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三、最新改造补偿方案
根据最新城中村补偿标准显示,2014年补偿方案与2013年相差不会太大,标准如下,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标准安置,允许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仅供参
考
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
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含规划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合村并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商业用房安置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同时,3层以上不予赔付。
附09年郑州金水区改造补偿方案:
白庙村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西史赵村的标准:每人(含儿童)200平方住宅,另外每人20平方的门面房。
凤凰台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另外每人50平方的门面房。
四、认真落实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居民住宅和使用燃气、暖气的其他建筑面积,按规定减半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除此之外的建筑面积暂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墙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暂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城中村土地出让政府收益金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其余部分一次性全额拨付给区政府,用于该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拨付上述资金的同时,由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部门同时明确该城中村范围内应由区政府修建的基础设施项目。
五、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关土地管理问题
城中村村民安置用地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自办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以按划拨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村民房屋已经拆迁、但本村组土地无法满足安置和配套开发的,由区政府在本辖区内协调其他土地捆绑解决。
仅供参
考
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配套开发用地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贷款。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城中村储备土地时,要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区政府要按职责配合完成土地储备工作。
注:所有内容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仅供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