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工作文件汇编(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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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育常规管理示范校评估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校规范+特色发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校常规管理示范校评估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示范校创建为载体,推动形成教育常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水平。
二、申报对象
全县完全小学以上的(包括私立学校)中小学校均要申报创建教学常规管理示范学校或合格学校。不完全小学以下的小学和校点由总校负责评估。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各校教育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总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意见,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工作分级考核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县教育局建立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具体评估工作。
四、实施程序
1、各中小学校根据《中小学校常规管理示范校评估细则(试行)》的要求,逐项进行落实。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提出自查自评报告,边查边改,自我完善。每年9月30日前(从2013年开始)向县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和相关报表。
2、教育局在收到学校评估申请后15日内做出评估工作计划安排,并通知申请评估学校接受评估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检查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按期完成对申请学校的逐项检查评估,提出初审结论。教育局在综合学校自查自评和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后,将评估验收结论赋分在辖区内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教育局根据初审结论和公示期内的反馈意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评估验收。如通过评估验收,则授予参评学校“中小学常规管理达标学校”称号,并予以挂牌。
3.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县评估的总体情况,择优确定一批“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并予以挂牌,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整体提升。
五、分值设置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评估细则设计基本分值为470分。四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A1行政管理80分;A2校园管理120分;A3学生管理120分;A4课程管理100分,A5特色学校管理50分。
为充分尊重并客观反映自评和评委会的评估结果,准确评价学校教育常规工作总体水平,学校最后综合评估总得分由学校自评总得分和评委会评估总得分加权重而得。即,自评总得分权重0.2,
评委会评估总得分权重0.8。学校校园常规管理工作综合评估得分=评委会评估总得分×0.8+自评总得分×0.2。为促使学校自评更加公正、客观,凡学校自评与专家评委会评估结果基本一致(分值相差不超过±5分),则给学校综合评估总得分另加2分,否则减2分。
五、等级划分
400分以上为优秀(含400分);350分以上为达标(含350分);300分以上为合格(含300分);300分以下为不合格。“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必须达到达标等级;“教育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必须达到优秀等级。
六、否决条件
学校在年内发生重大师德违纪案件或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管理
1.县级教育常规管理示范学校从评估的优秀等级中产生,并从中向上一级推荐。教育常规管理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并且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得评优;学校领导、教育主任、教育专干不得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2.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和教育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实行届期制,每届期二年(从授予时间算起)。二年期满后,教育局于每年的9月30日前下发复查通知,然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查。学校通过复查验收后,方可继续保留原称号;未通过的,予以摘牌。属摘牌情况的,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得评优;学校领导、教育主任、教育专干不得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3.学校如发生“一票否决”事件的,撤消已经获得的“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或“教育常规管理示范学校”称号,并予以摘牌。
4.学校(含高中、初中、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在任期内三年不申报,或申报后未通过达标评估验收,并且经整改后复评仍未达标的,教育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5.总校在辖区内开展教育常规管理评估工作不力的,县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附则
1.本办法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达标校评估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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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常规管理明白卡
(解释权:教育局普教股工作热线电话:7883504)
常规管理是学校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关键,为全面提升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提高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逐步实现教育常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按照省、市有关学校常规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下发本教育常规管理明白卡,望各校参照执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第一部分校园文化
院内文化:总体要求:精心设计,布局合理,形成自己的办学文化风格,校园干净、整洁、美观、有序,人文与自然和谐统一,成为师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阵地,实现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
①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划分清楚。
②校园内要设有橱窗、文化长廊、院墙标语、体育图案、校徽、校训,主席台、升旗台。
③校园绿化面积达到20%,要有花草、树木、风景石、有条件的可有小种植园、小养殖园,运动场地分布合理,健身区要有健身器械,要有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和田径训练场地。
④操场、教室、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墙壁、门窗无杂物、灰尘,物品摆放定点有序,有值日学生和教师,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⑤餐厅内厨具和餐具摆放有序,保持清洁。
⑥有本校的标准字和标准色(标准字即学校对内外宣传中所使用的以一种字体为主的专用美术字体;标准色即体现学校整体外部形象的以一种色彩为主的专用美术色彩,教学楼内外颜色和设施设备相协调)
⑦校园显要位置要布置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楼道文化:有主题、有特色、图文并茂(科技、文化、安全、艺术、师生风采、师生才艺作品),安全疏散通道、警示语、学校发展简介、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三风一训”、校歌、校长寄语、教师誓词、学生誓词、量化考评公示栏、通知栏。
校长室文化:校长职责、校务分工、组织机构示意图、发展目标、学校平面分布图。
教育处文化:组织(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家长委员会、警校共建组织、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学生会、班级基本情况一览表)、师德规范、主任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班级量化考评制度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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