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费 调整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号文 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江苏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号文件
江苏人工费调整苏建函价
号文件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9〕1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定额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发稿时间:2010-11-23 阅读次数:8302)造计〔2010〕25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江苏省人工费调整 苏建函价(2019)142号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9〕1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人工费调整的申请报告范文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人工费调整的申请报告范文篇一:人工费调整申请报告致:姜堰市殡仪馆我方承建的工程,于月日开工,现已施工至屋面阶段;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给工程带来了紧张的经济压力;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__年03月01日颁发的关于人工单价调整的文件通知(文件编号:苏建涵价[20__]111号),现恳请贵单位,根据省建设厅颁发的文件通知对殡仪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甲方意见:江苏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殡仪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部201__年3月15日篇二:有关人工工资费用调整的申请报告致:上海复华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上海复华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创新基地A块工程合同采用的是上海九三定额进行结算的,定额人工费是采用的是当时的人工工资标准,经过十几年的时间,物价和人工工资已非比往日。
上海周边的江苏以及山东等地均实行定额人工工资上调的惯例;同样在上海,大多数工程基本实行定额进行结算,定额消耗量上海九三和定额基本接近,但是人工工资就相差较大了。
这就明显显示出本工程选用上海九三定额结算在人工费上的明显缺陷,导致亏损严重;同时现阶段人工工资的上涨迅猛,民工维权保护受到相当重视,民工工资同样受到相当的保护和重视,这就给本施工企业在经济效益上带来较大压力,特别是定额人工工资亏损事宜。
同时由于本工程的优惠下浮率为9%,加上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贵司定价的`项目和材料较多,相关项目和材料的利润空间已微乎其微,较大程度上削减了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下浮9%,定价项目和材料众多,另一方面继续执行原先的93定额的人工费,其人工费只有实际人工费的1/4,已呈现出相当严重的不合理状况,不仅给本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必定给民工工资的支付困难带来较大的隐患。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 苏建价〔2011〕79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1〕79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我省机械台班定额子目,我站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对目前施工中常用的机械台班定额缺项子目进行了补充,现予印发。
该补充定额与《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配套使用,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补充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编制说明一、本补充定额对《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中引用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和轨道交通施工中常用机械台班单价进行了补充。
包括:挖掘机械、桩工、钻孔机械、混凝土及灰浆用机械、铲土及水平运输机械、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压实及路面机械、清洗筛选及装修机械、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切割及打磨机械、焊接机械、冷却及热处理机械、环卫机械、钻探及地下工程机械、潜水及水面作业机械、动力机械、其他工程机械共计17类98个子目。
原引用机械台班单价与本补充定额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定额为准。
二、本补充定额中原编码为《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机械编码,新编码为参照建设部《建设工程人材机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后统一的新编编码。
三、本补充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组成。
四、本补充定额中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的价格调整如下:人工:53元/工日;汽油:8.4元/kg;柴油:7.48元/kg;电:0.75元/kwh;煤:390元/t ;木柴:0.35元/kg;水:4.1元/m3。
五、本补充定额说明中未说明部分同《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
附注:我站之前发布的《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中部分子目已作调整,以本次更新为准。
附件:苏建价(2011)791号.pdf 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2015)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的通知(2015)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函价[2015]62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8.31
【实施日期】201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5〕628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单位:元/工日。
(完整版)【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4-3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4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完整word版)【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1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4-4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10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江苏省人工费调整等文件整理
汽车无法进 入1%,山上 工程另行约 定
1.5/0.7 0.8/0.4
建/仿/园林 预/构/桩
道/排 1.8 0.31
2011年2月1日以前 税金:市区3.445%;县镇3.381%;乡村3.252%
2011年2月1日后 税金:市区3.477%;县镇3.413%;乡村3.284%
点工
装饰 园2-3册
措施 及其 他项 目费 2008计价规范(09 费用定额)20097-1执行 市政 修缮土/安 仿/园 构件吊装 桩基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苏工价(2011)5号 1.1 0.8 0.85 0.9 1.0 0.6 0.4 0.5 0.5 0.6 0.2 0.2 0.3/0 0 0.2 0 0.4 0.4 0.5/0 0 0.4 0.0 1.8 1.8/1.2 2.2/0.6 规费 0.1 0.08 0.08 1.2 0.22 0.25 0.18 0.18 装饰 2.2 0.38 0.02 0.05 0.1 安装 2.2 0.38 桥/水工 2.5 0.44
0.10% 0.06% 0.19% 0.118% 临时设施费 0.7 0.4 0.4 0.4
0.7 0.4 0.4
苏工价(2010)11号文第11条, 2009年费用定额中的社会保障费已包含工伤保险费不再重复 风险费 检验试验费 0.18 0.18 0.15 0.15
0.2 0.2 0.15
苏建价(2008) 苏建价(2010)16号 10号2008-6-1 2010-7-1 0% 3% 4% 5% 6%
0-0.8% 0.8-1.2% 1.2-2% 2-2.5% 2.50%
二次搬运
1.8 1 1.3 1.5
临时设施费 2 1 1.2
2004计价规范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2016】15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一 建筑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2 29 26 12 二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15 13 11 6三 打预制桩、单独构件吊装 11 9 7 5 四 制作兼打桩 17 15 12 7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7 4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2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一 单独装饰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43 15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3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一 安装工人工一类二类三类工程费工程 工程 程48 44 4014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4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 利润率 (%) 一类 工程 二类 工程 三类 工程一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26 23 20 10 二 桥梁、水工构筑物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5 32 29 10 三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人工费 45 41 37 13 四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人工费 43 13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7 4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5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一 仿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8 43 38 12 二 园林绿化工程 人工费 29 24 19 14三 大型土石方工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7 4程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 费率(%)利润率 (%)一 修缮工程 建筑工程部分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6 12二 安装工程部分人工费 44 14三 单独拆除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1 5 四 单独加固工程 36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一 高架及地面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4 10 二 隧道工程(明挖法) 及地下车站工程 38 11三 隧道工程(矿山法)29 10 四 隧道工程(盾构法)22 9 五 轨道工程 61 13 六 安装工程 人工费 44 14七 大型土石方工程一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9 5大型土石方工程二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15 6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表4-8项目 计算基础 各专业工程费率(%)建筑 工程 单独 装饰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修缮土建 仿古 (园林) 城市轨道交通(修缮安装) 土建轨道安装临时 设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2.3 0.3~1.3 0.6~1.6 1.1~2.2 1.1~2.1 (0.6~1.6) 1.6~2.7 (0.3~0.8)0.5~1.6 赶工措施 0.5~2.1 0.5~2.2 0.5~2.1 0.5~2.2 0.5~2.1 0.5~2.1 0.4~1.3 按质论价 1~3.1 1.1~3.2 1.1~3.2 0.9~2.7 1.1~2.1 1.1~2.7 0.5~1.3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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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
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
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人工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
程造价管理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