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工作指南》的通知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3〕1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省进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工作指南》,经征求省经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平安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等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2023年5月24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工作指南为加快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工作指南。
一、工作思路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企业之间以资源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企业。
由于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遗留诸多问题的影响,且兼并重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关键是抓住主要冲突和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的核心政策措施。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借鉴兄弟省份阅历,结合我省煤炭进展实际,确立推动兼并重组的工作基调和整体思路,即:"敬重市场主体、加大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手段'。
首先,要敬重市场主体。
既要公平对待不同全部制企业,支持鼓舞全部煤矿企业参加兼并重组;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企业自主决策是否参加兼并重组、选择兼并重组对象和方式,削减行政干预,严禁代替企业"拉郎配',使企业真正实现兼并重组。
其次,要加大政策引导。
既要严格执行企业规模(可有多个煤矿)不低于30万吨/年的准入标准,引导企业规模化进展;又要仔细落实和讨论出台资源配置、财税扶持、资金、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健全激励机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努力实现我省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一)明确关闭对象。
加大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关闭力度,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一律依法予以关闭:〔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国土资源厅、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的;(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1周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3)超层越界且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4)建设矿井建设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5)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6)采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开采,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7)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
2.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患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中央奖励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
示范中央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6.07.11
•【字号】川财投〔2016〕121号
•【施行日期】2016.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中
央奖励资金的通知
川财投〔2016〕121号
德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建〔2016〕407号),现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预算下达给你市(详见附表)。
预算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及时将奖励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报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典型示范项目。
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请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和政策,积极推动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综合示范顺利推进。
附件: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中央奖励资金表(略)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1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25•【字号】川经信环资〔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6〕7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现将《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3月25日2016年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工业节能减排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工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破除瓶颈,加强示范试点,推进绿色改造提升,优化产业结构,深挖节能减排潜力,强化技术支撑,建设绿色发展平台,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工业绿色产业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不少于100家。
一、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绿色改造提升(一)推进工业节能低碳改造提升。
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低碳改造工程。
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低碳改造,优化技术工艺,提高整体能效。
实施电机系统、变压器、工业锅炉(炉窑)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推广高效节能设备。
进一步实施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工程,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
推动建设厂区、园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
提高园区能源管理运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分布式能源集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州)2016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州)2016年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26
【实施日期】2017.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州)2016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8〕18号)和《四川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7〕1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市(州)政府2016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达州、眉山等7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成都、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雅安、资阳等10个市(州)为完成等级;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4个市(州)为基本完成等级。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关键之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制定新举措、创出新业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全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2016年各市(州)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2016年各市(州)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经字[1998]39号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经字〔1998〕39号1998年8月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煤炭工业厅(局)、中国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关于原煤炭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94户国有重点煤矿及原随煤矿一起上划的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先将生产部分的94个国有重点煤矿、45户煤矿机械厂、8户经营性公司及附属煤管局的39个单位的财务关系从1998年8月1日起下放地方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你省(区、市)管理的煤炭企业共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基建施工、地质勘探等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下放问题另行通知。
二、煤炭企业下放后,中央财政继续保留对国有重点煤矿的亏损补贴和增值税定额返还政策(以下统称亏损补贴),暂定对你省(区、市)国有重点煤矿的亏损补贴基数为万元(对有关煤矿的亏损补贴详见附件二),待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你省(区、市)正式签定企业下放交接纪要后,按最终确定的亏损补贴数进行调整。
亏损补贴从1999年起按基数划转,在年终决算时单独结算。
1998年1至7月的亏损补贴由国家煤炭工业局申请退库,补贴给有关企业;8至12月对企业的亏损补贴万元由列“国有煤炭工业计划亏损补贴”转列支出,相应增加对地方专项补助资金,并由中央财政通过月度资金调度给财政厅(局),由财政厅(局)办理对企业的补贴手续。
对企业的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厅(局)与煤炭工业厅(局)具体协商确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5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5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2016年度实施计划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省页岩气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围绕页岩气生产、体制机制创新、装备制造和油田服务3大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2016年力争在以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加快产能建设。
分区、分层系开展页岩气资源评价及有利区优选,形成页岩气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建成页岩气产能35亿立方米/年,页岩气产量达到25亿立方米以上。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组建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设立川南地区页岩气综合勘查开发试验区。
(三)推动装备制造和油田服务产业发展。
积极筹建四川省油田服务合资公司。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快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四川省“十三五”页岩气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直有关部门,相关油气企业。
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大力推进产能建设。
以长宁—威远、富顺—永川、滇黔北—昭通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为重点,在长宁区块、威远区块、昭通区块(我省境内部分)、井研—犍为区块、威远—荣县区块钻井87口,建成页岩气产能35亿立方米/年,页岩气产量达到25亿立方米以上。
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管理成效显著
收 管 理 体 系 的建 立 和 “ 项 基 ( ) 构 更趋 于合理 ,促进 了 “ 三 资 外部成本 内部
煤 炭 可 持 续 发 展 基 金 政 策 实 施 以 金” 的及 时足额征 收 ,为保 证煤炭工业 化 ”的进程 。三是基金 区分煤种 、煤质
来 ,山 西 省财 政 厅 深 入 调研 ,积 极 可持续发 展政策措 施试点顺 利进行发挥 和稀缺性进 行征收 ,直接增大 了不同煤 [
得 的成 效进 行报 道 。
煤炭 可 持续 发 展基 金 政 策 实施 以 织 结构 、运行 模式 、监 督检查 等各方面 数 的调节 ,促进 了煤炭开 采企业积极 通
来 ,在 【 U西省委 、省政府 的高 度重视 和 的工作 已基本 实现 了制 度化 、规 范化和 过 资源 整合 、兼 并重组 ,改进技术 ,扩
转化 产品 的单位 和个人 ,解决 了对代扣 费 ,保 障了征 管业 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
持 以精细化 和公开 化为双轮驱 动 ,进一
代缴 义务人 的争议 。其次 ,对基 金代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建 立 起 出具 矿 山环 境 恢 复 治理 步强 化征 收 ( 五 提存 )和使用管 理 ,进一
代缴 义务人 的范 围 、煤种 的认定 、征收 保 证 金 缴 存 证 明 的 工 作 程序
一
金 提取 了 18 元 ,煤 矿转 产发 展资金 大 了煤炭 开采成本 ( 2亿 平均加大 3 元 ,国 9
、
“ 项基 ( )金” 征收 管 理 提 取 了 6 亿元 。“ 三 资 3 三项 基 ( )金”征 有 重点企业 加大 3 元 ) 资 O ,使煤 炭价格 结
体系建设成效 明显
s s ; 题 报 道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
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府发[2008]2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0
【实施日期】200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22号二○○八年七月二十日)
《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针对我省电源结构特点和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为有效缓解电煤供应日益紧张的矛盾,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提供电煤保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节煤炭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省内电煤生产,调节电煤价格,确保电煤稳定供应,依法向省内煤炭生产企业征集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四川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的领导工作。
四川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产煤市(州)、扩权试点县(市)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地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督促、管理和分成基金的使用、监督领导工作,支持、配合地税部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足额征集、专款专用。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5.22•【文号】财基字[2000]144号•【施行日期】2000.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财政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财基字[2000]144号2000年5月22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煤炭工业厅(局),中煤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精神,我部下发了《关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关系下放管理的通知》(财经字[1998]39号)。
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将345户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你省(区、市)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共××户,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地方管理后,1999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仍报送国家煤炭工业局,并抄报财政厅(局),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199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见附件二;2000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按新的隶属关系报送财政厅(局)。
附: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财务关系下放名单北京市1.北京矿务局2.北京矿务局地质队天津市1.天津煤矿专用设备厂2.天津津能投资公司河北省1.开滦(集团)公司2.峰峰矿务局3.邯郸矿务局4.邢台矿业(集团)公司5.井陉矿务局6.兴隆矿务局7.下花园煤矿8.八宝山煤矿9.蔚州矿业公司10.中煤河北四处11.宣东二号煤矿12.吉美公司13.沙蔚铁路有限公司14.河北煤田地质局15.华北煤炭医学院16.河北建筑科技学院17.秦皇岛煤校18.石家庄煤校19.张家口煤机厂20.石家庄煤矿设计院21.河北煤管局本部山西省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2.阳泉煤业(集团)公司3.西山煤电(集团)公司4.晋城矿务局5.汾西矿务局6.潞安矿务局7.轩岗矿务局8.山西煤炭机械化公司9.山西煤矿设计院10.王坪煤电集团公司11.太原理工大学1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公司13.中国煤博馆14.山西煤管局基建办15.山西煤管局基建局16.山西煤田地质局17.山西晋煤公司18.霍州矿务局19.山西煤炭厅机关20.太原东山煤矿21.阳泉南庄煤矿22.阳泉固庄煤矿23.山阴北周庄集运站24.朔州小峪煤矿黑龙江省1.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公司2.双鸭山矿务局3.鹤岗矿务局4.鸡西矿务局5.鸡西煤机厂6.鸡西煤机专用设备厂7.佳木斯煤机厂8.哈尔滨煤机厂9.大成实业总公司10.中煤国际合作总公司11.哈尔滨设计院12.鸡西煤医专13.煤矿机电设备制造公司14.黑龙江地质局15.黑龙江矿业学院16.黑龙江煤管局本部吉林省1.辽源矿务局2.通化矿务局3.舒兰矿务局4.珲春矿务局5.辽源煤机厂6.蛟河煤机厂7.营城煤机厂8.长春设计研究院9.长春煤研所10.东北煤炭环保所11.长春东煤通讯信息开发公司12.东北煤炭建设公司13.吉林工业学校14.吉林煤田地质局15.吉林煤管局本部辽宁省1.铁法煤业(集团)公司2.沈阳矿务局3.抚顺矿务局4.阜新矿务局5.南票矿务局6.北票矿务局7.抚顺煤矿电机厂8.抚顺煤矿安全仪器厂9.抚顺矿灯厂10.沈阳煤矿建设机械厂11.沈阳辽煤汽修厂1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3.沈阳煤研所14.阜新工业学校15.抚顺工业专门学校16.东煤施工设备租赁总站17.东北煤田地质局18.辽宁煤管局本部内蒙古自治区1.平庄矿务局2.大雁矿务局3.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4.扎赉诺尔矿务局5.宝日希勒第一煤矿6.内蒙古胜利矿区筹建处7.内蒙古煤田地质局8.内蒙古设计院9.内蒙古煤机厂10.内蒙古煤管局基建办11.唐公塔煤矿12.唐公塔集装站13.宝日希勒露天矿14.海拉尔煤校15.内蒙古煤管局本部江苏省1.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2.无锡煤矿机械厂3.江苏省第一工业设计院4.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5.扬州煤炭烹饪技工学校江西省1.萍乡矿业(集团)公司2.丰城矿务局3.英岗岭矿务局4.乐平矿务局5.江西煤矿建设公司6.江西煤田地质局7.江西煤炭厅房建办8.庐山煤矿疗养院9.江西煤矿设计院10.萍乡市王坑电厂11.洛市矿务局12.江西煤管局本部山东省1.枣庄矿业(集团)公司2.龙口矿务局3.新汶矿业(集团)公司4.肥城矿业(集团)公司5.淄博矿务局6.临沂矿务局7.兖矿集团有限公司8.山东坊子煤矿9.山东矿业学院10.山东矿院济南分院11.中国煤炭经济学院12.山东煤炭教育学院13.泰山煤炭疗养院14.山东煤田地质15.山东煤炭科研所16.山东煤矿信息计算中心17.济南煤矿设计研究院18.石臼所公司19.山东煤矿总医院20.山东煤管局本部河南省1.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2.义马煤业(集团)公司3.永城煤电(集团)公司4.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5.鹤壁矿务局6.焦作矿务局7.郑州煤干院8.河南煤炭工业学校9.河南省地方煤矿公司10.郑州矿业建设集团公司11.河南矿业建安公司12.河南工程咨询监理公司13.郑州东方施工设备租赁站14.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服务中心15.河南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16.郑州煤机厂17.郑州煤矿设计院18.河南煤田地质局19.焦作工学院20.河南煤炭总医院21.浚鹤铁路建设指挥部22.河南省建设投资公司23.河南省地方煤矿公司平禹铁路湖南省1.涟邵矿务局2.资兴矿务局3.白沙矿务局4.湖南省煤炭公司5.湖南省建安公司6.湘潭工学院7.长沙煤矿设计院8.湖南省煤干校9.株洲洗煤厂10.一六九厂11.湘潭煤机厂12.煤矿设备租赁站13.湖南煤田地质局14.湖南煤管局本部四川省1.攀枝花矿务局2.芙蓉矿务局3.广旺矿务局4.达竹矿务局5.华蓥山矿务局6.筠连矿区筹建处7.古叙田矿区有限公司8.西南煤炭物资总公司9.四川煤矿基建公司11.四川煤田地质局12.成都煤干院13.古蔺煤硫矿14.四川煤管局本部贵州省1.盘江煤电(集团)公司2.水城矿务局3.林东矿务局4.贵州煤田地质局5.盘江化工厂6.贵阳矿灯厂7.六盘水煤机厂8.贵州煤炭供销公司9.贵州省煤矿设计院10.贵阳煤校11.贵州煤炭厅基建办12.六枝矿务局(已破产) 13.贵州煤管局本部云南省1.云南基建兴云煤矿2.云南基建公司3.师宗大舍煤矿4.一平浪煤矿5.羊场煤矿6.来宾煤矿7.云南田坝煤矿8.昆明煤机总厂9.云南煤炭化工厂10.云南煤田地质局11.昆明煤矿设计院12.云南煤炭技工学校13.西双版纳勐养煤矿14.小龙潭煤矿15.云南煤管局本部陕西省1.铜川矿务局2.陕西煤炭基建公司3.蒲白矿务局4.澄合矿务局5.韩城矿务局6.黄陵矿业有限公司7.南川一号矿8.陕西煤校9.西安煤炭卫校10.临潼康复医院11.西安煤机厂12.陕西地质局13.西安科技学院14.西安煤炭监理中心15.陕西煤研所16.榆神矿区17.陕西煤管局机关甘肃省1.华亭矿区建管会2.窑街矿务局3.靖远矿务局4.阿干煤矿5.山丹煤矿6.兰州煤矿设计院7.甘肃煤炭物资总公司8.兰州矿灯厂9.甘肃金属支架厂10.兰州煤机厂11.甘肃煤炭职业病防治医院12.甘肃煤田地质局13.甘肃煤管局本部宁夏自治区1.灵武矿务局2.大古铁路公司3.石炭井矿务局4.石嘴山矿务局5.汝箕沟煤矿6.宁夏煤田地质局7.宁夏煤炭通讯信息中心8.西北煤矿机械总厂9.宁夏太阳神宾馆10.宁夏煤炭基建公司11.宁夏煤管局本部重庆市1.南桐矿务局2.天府矿务局3.松藻矿务局4.永荣矿务局5.中梁山矿务局6.国营八四五厂7.重庆煤矿安全仪器厂8.重庆煤炭工业公司9.重庆136地质队10.重庆地质研究所11.重庆煤炭建设安装一公司12.重庆煤炭建筑安装二公司13.重庆工程技工学校14.重庆市职业技工学校15.重庆煤矿安培中心16.重庆煤管局本部新疆自治区1.艾维尔沟煤矿2.哈密矿务局3.乌鲁木齐矿务局4.新疆煤田地质局5.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6.新疆煤田灭火工程处7.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8.新疆煤炭工贸总公司9.乌鲁木齐设计研究院10.新疆煤炭运销公司11.新疆煤炭厅本部安徽省1.淮南矿业集团公司2.淮北矿业集团公司3.淮南煤矿机械厂4.淮南钢铁厂5.中煤第三建设公司6.中煤特殊工程公司7.合肥设计院8.安徽煤田地质局9.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合肥研究所10.安徽煤炭局广东省1.广东省越能实业开发公司2.广东省曲仁矿务局3.广东省梅县矿务局4.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5.广东省工业贸易学校浙江省1.开化石煤综合厂2.杭州煤炭设计院3.杭州煤校4.浙江汇明能源公司5.煤山矿灯厂6.长广煤矿公司福建省1.福建煤田地质局湖北省1.湖北煤机厂青海省1.青海重工业厅中煤建设集团公司1.中煤第一建设公司2.中煤建筑安装公司3.中煤第五建设公司4.煤炭工业西安设计院5.中煤设备成套公司6.海南长坡煤矿7.华晋焦煤公司8.煤炭工业邯郸设计院9.中煤建设集团本部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1.平朔煤炭工业公司2.平朔安家岭矿3.秦皇岛储运中心4.大屯煤电(集团)公司5.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6.北京煤机厂7.中煤工程机械装备集团公司8.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9.上海电器厂10.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1.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2.海勃湾矿务局3.万利煤业集团公司4.包头矿务局5.乌达矿务局附件二:1999年国有重点煤炭建设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0•【字号】川府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22号二○○八年七月二十日)《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针对我省电源结构特点和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为有效缓解电煤供应日益紧张的矛盾,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提供电煤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节煤炭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省内电煤生产,调节电煤价格,确保电煤稳定供应,依法向省内煤炭生产企业征集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四川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的领导工作。
四川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日常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产煤市(州)、扩权试点县(市)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地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督促、管理和分成基金的使用、监督领导工作,支持、配合地税部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足额征集、专款专用。
第五条为合理分担电煤生产供应的社会责任,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开采、洗选、炼焦的各类煤炭生产企业均应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煤炭开采、洗选、炼焦企业实际销售的原煤(含洗混煤)、洗精煤、焦炭数量征收。
国家《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国家《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1.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
建立市场化产能调节长效机制。
实行严格的环保、能耗、安全、技术标准,严控增量,严肃财经、信贷纪律,分类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债务和解、破产重整乃至破产清算,积极稳妥处置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促进钢铁、煤炭等行业脱困和转型升级,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重中之重,中央设立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国资委)2.努力降低企业成本。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
精简涉企审批和办事程序,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资源税改革,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发展股权融资,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稳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加快电力、热力、石油、天然气等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3.有序化解商品房库存。
鼓励农民工在中小城市购房,落实好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扩大租赁市场房源。
提高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公租房货币化。
把有能力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4.着力补齐短板。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采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注资、股权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集中实施一批工程化、产业化示范项目。
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核心,加快“最后一公里”水电路气、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储气调峰设施、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
关于公示2016年申报煤炭经济研究课题报告、论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1、题目:金融信息创新助力神华财务公司提质增效 单位: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作者:陈新环、许强、刘海 2、题目:我国煤炭企业集团财务管控多视角优化探析 单位: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盛蕾 3、题目:中国现代煤化工产业竞争力及发展战略研究 单位: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王强、韩一杰、俞珠峰 4、题目:中国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及深度碳减排可选路径对比 单位: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姜大霖、聂立功 5、题目:我国煤炭高效回收现状分析及战略措施研究 单位:神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任仰辉、李瑞峰、聂立功、邢相、滕霄云 6、题目:新形势下煤炭企业项目前期工作的对策研究 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杨栓、姚超 7、题目:基于胜任力模型的神东培训组织架构及课程体系研究 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刘海斌、高卓辉、刘雄 8、题目:基于互联网+的五型班组建设管理模式对现场安全生产的作用研究与探索 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周海丰、罗文、高登云、刘英杰 9、题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王义、韩贵斌、贾峰、李强、刘军 10、题目:神东煤炭集团履行社会责任实践研究 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冯泽锋 11、题目:大型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在新形势下提质增效路径的研究与探索
单位: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杨汉宏、张铁毅、杨振华、李雁峰、陈志强 12、题目:神华集团 W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棘轮效应分析 单位: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王钜峰、金殷 13、题目:物资采购审计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的实务探究与启示 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聂昶、王炳琪、卢舜、王萌 14、题目: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制定中会计实务涉税研究与分析 单位:中煤伊化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作者:巩云霞 15、题目:面向决策分析的基本建设项目大数据体系研究 单位: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 作者:朱稳樑 16、题目: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绿色技术创新分析 单位:中煤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作者:张朝丹 17、题目:创新性驻矿维修模式的研究与推行 单位: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作者:李阳 18、题目:液压支架全寿命周期专业化服务的探索和尝试 单位: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作者:王冠杰、钱建钢、曹军、郭良山、张立青 19、题目:“互联网+”实践助力施工企业精细化管控项目 单位: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郝麦生、杨金宏、李勇力、陈建沛 20、题目:基于状态空间模型和滤波分析的火电消费与煤炭价格的动态关系研究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刘满芝、陈梦、张艳芹 21、题目:关于东欢坨矿业公司市场化精细管理模式的调查 单位:开滦集团战略政策研究室 作者:毛雅军、刘培国、周艳国、李永东、韩福全、王文生、王京杰 22、题目:新常态下百年煤企转型升级的实践与探索 单位:开滦集团林西矿业 作者:杨海新、饶小明、靳永生 23、题目:“去产能”矿井就地转型方案 单位:冀中能源峰峰集团 作者:张月林 24、题目:“互联网+”对改变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思考 单位: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 作者:梁志军、何新波、卫聪 25、题目:重新认识煤炭 探寻煤炭发展之路 单位: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罗占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国家有关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机遇,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倒逼、政策引导原则,国家、省支持,市、县政府组织,依法关闭与引导退出相结合,化解过剩产能与转型升级发展相结合,科学分流安置人员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决淘汰煤炭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实现全省煤炭行业脱困升级和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市场倒逼和政府引导支持相结合。
用法治和市场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是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奖补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并组织实施。
化解过剩产能与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生态保护相结合。
坚决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采用联合执法、政策引导、资金奖补等综合措施,鼓励引导一批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保障差、不符合环境和生态保护、长期亏损的煤矿主动退出,较大幅度减少煤矿数量和煤矿产能,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推进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将化解过剩产能与推进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发展相结合,推进全省煤炭企业由粗放型向安全型、效益型、环保型方向发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9.02•【文号】财建[2011]390号•【施行日期】2011.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9月2日财建[2011]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建设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制定了《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是指中央政府委托煤炭、电力等企业 (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在重要煤炭集散地、消费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以下简称储备点)建立的,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导致煤炭供应中断或严重不足情况,由中央政府统一调用的煤炭储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的财政财务管理行为。
从事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收储、保管、轮换和管理的承储企业及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遵循“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负盈亏、保障应急”的原则。
第二章补助内容和标准第五条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所需资金原则上由银行贷款解决,各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承储企业给予贷款,承储企业要按时还本付息。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承储企业国家煤炭应急储备银行贷款或占用资金给予利息补助;对承储企业国家应急煤炭储备发生的场地占用费、保管费等费用给予定额补助。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6•【字号】川办发[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4〕7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6日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为确保完成全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促进四川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分别下降2%、2%以上。
2014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1%、1.4%、4.5%以上;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控制在2014年排放水平,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3.5%。
一、进一步挖掘结构节能减排降碳潜力(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培育100个战略性新兴产品,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
加快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62号)、《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四大重点领域,实施五大重点工程,推进十大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
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6]31号
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
财建[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鼓励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政策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
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财政部将适时调整补贴政策。
二、其他有关事项继续按《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07〕114号)执行。
财政部
2016年2月14日
——结束——。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宜府函[2016]3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宜府函[20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为推动我市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应对经济下行、能源结构调整等政策给我市煤炭产业带来的冲击,切实帮助煤炭企业减轻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促进我市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以实现煤炭企业“三保”(保产能、保资源、保安全)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市场销售、融资、减负、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加以帮扶,帮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加快我市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二、发展目标(一)产能目标:2015年末全市生产(建设)矿井120个,生产能力2597万吨/年。
2020年末生产能力4135万吨/年,单井平均产量达21.9万吨。
(二)煤炭资源整合目标:2015年完成11个煤矿技改工程竣工验收投产,新增生产能力126万吨/年以上。
2016年力争完成技改煤矿竣工验收10个。
(三)煤矿安全目标:煤矿安全伤亡指标、“十三五”全市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
(四)兼并重组目标:稳健有序推进全市地方煤业(集团)公司的兼并重组工作。
三、工作重点(一)搭建煤炭产销对接平台。
鼓励市内发电厂、天原集团公司、丝丽雅集团公司等主要用煤企业优先采购本地煤炭,鼓励煤炭企业与主要用煤企业签订中长期购销协议,强化供需双方战略合作。
协调国网省电力公司增加中电福溪、华电珙县两大主网电厂发电计划,并提高两大电厂的负荷率;协调市内两大电厂提高直供电煤比例,减少流通环节费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府函[2005]147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8.16【实施日期】2005.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05]147号2005年8月1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全国煤炭工业会议精神,按照八届省委常委第117次会议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大中型煤矿建设,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优化煤炭资源配置,提高煤炭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能力,解决煤炭工业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满足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对煤炭总量的增长需求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煤炭工业快速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仍存在一些影响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建设的问题:一是煤炭供需矛盾突出,煤炭产量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近年来,我省煤炭产量年增幅仅为3.2%,煤炭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仅为0.3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电煤供应持续紧张,主网电厂缺煤停机或减负荷运行最高达127万千瓦;经常出现枯水期缺煤大面积拉闸限电情况。
二是煤炭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
全省煤炭生产较为分散,矿井数量多且规模小,单井平均产量仅为3.8万吨,缺少有效平衡和稳定煤炭市场的大型煤炭企业,导致政府可调控范围小,保障能力差。
三是科技水平低,安全形势严峻。
许多煤炭企业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安全投入少,生产条件差;小煤矿事故多发,百万吨死亡率高达7.06,煤炭生产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四是重点煤矿项目建设迟缓,新增生产能力明显不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公告
【法规类别】煤炭工业管理
【发布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6.22
【实施日期】2016.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公告
为保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资金安排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金用途
支持川煤集团、嘉阳煤矿两大国有煤矿以及所有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开展机械化改造试点。
二、安排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根据资金规模和矿井采煤工艺、主要采煤设备、生产能力规模等因素,予以分类补助。
其中:综采机械化项目按照20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普通机械化项目按照平均8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安排情况
2015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400万元,项目共34项,其中:综采机械化项目5项,普通机械化项目 29项。
附件: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2016年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机械化改造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