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资调拨业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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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资调拨业务管理规范
一、目的:
1、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四厂内部物资调拨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物资调拨,减少成本的浪费。
2、规范为保证订单交货期而进行有效的、必要的物资调拨流程,保障生产的有效运转。
3、避免车型结构调整后物料在某一工厂形成长期积压。
二、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三、物资调拨业务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通过各项计划的调整来减少集团各子公司间的物资调拨。
四、物资调拨业务的前提条件:在通过调整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均不能达到客户订单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物资调拨业务。
五、物资调拨业务的实施流程:
(一)物资调拨业务发起前准备:
1、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根据销售订单管理部(子公司订单物流部)提供的特殊物料需求信息或改装排产信息,结合相应物资库存和计划到货信息,分析物资供应是否满足订单排产时间要求,针对通过调整采购计划仍无法满足的,要向订单管理部(子公司订单物流部)进行情况说明。
2、订单管理部(子公司订单物流部)对订单计划进行调整(包括对底盘的改装地的调整),并将信息回馈给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针对调整不了的进行情况说明。
3、针对采购计划、订单计划、生产计划调整均不能满足订单要求的情况,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向集团其它子公司供应部了解所需物资的库存情况,并落实对方是否能够将所需数量的物资进行调出。
4、如果没有子公司满足向外调拨所需物资的条件时,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要向销售订单管理部(子公司订单物流部)进行信息反馈,如果有,则开始发起物资调拨业务。
(二)物资调拨的评审:
1、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拟定“物资调拨评审单”,首先对所要调拨的物
资名称、型号、数量、到货时间等进行说明。
2、销售订单管理部要对订单的不可调整性进行说明,部长签字确认。
3、子公司订单物流部对生产排产的不可调整性进行说明,部长签字确认。(如果订单还未走到排产流程中,可以免去此环节)
4、技术部(工艺保障部)对订单所需物料的具体规格或尺寸及单台车用量进行说明,部长签字确认。(如果有明确用料标准的可以免去此环节)
5、需要调出物资的子公司供应部对物资的可调出性进行说明,部长签字确认。
6、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将由以上五个(或三个)部门部长签字的物资调拨评审单上交采购总监(子公司副总)签字审批。
(三)采购中心确认
1、综合计划部(子公司供应部)将各子公司已审签完的“物资调拨评审单”上交采购总监审批确认,协调各子公司完成调拨任务。
(四)物资调拨的执行
步骤:
1、综合计划部将评审确认完的物资调拨单传真至被调货子公司供应部。
2、被调货子公司供应部联系物流并按规定办理一系列相关的物资调拨出
库手续。
3、调拨物资到达申请调货子公司后,按规定办理一系列物资调拨入库手续,
并将有效入库单传真至被调货子公司供应部;
4、双方财务按照“调拨出库单”、“调拨入库回执”和“调拨入库单”分别
销账和入账。
本规范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