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
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技术要求
钢结构零件及部件加工技术要求一、一般要求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钢结构制作中零件及部件的加工。
1.2 零件及部件加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应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并应结合加工的实际情况,编制加工工艺文件。
二、放样和号料2.1 放样和号料应根据施工详图和工艺文件进行,宜按实际材料尺寸采用全排版,并应按要求预留余量。
2.2 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的要求。
表2.2 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2.3 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的要求。
表2.3 号料的允许偏差(mm)2.4 主要零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特点和加工状况,按工艺要求的方向进行号料。
2.5 号料后,零件和部件应按施工详图和工艺要求进行标识。
三、切割3.1 钢材切割可采用气割、机械切割、等离子切割等方法,选用的切割方法应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
切割后的飞边、毛刺应清理干净。
3.2 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等缺陷和大于1mm的缺棱。
3.3 气割前钢材切割区域表面应清理干净。
切割时,应根据设备类型、钢材厚度、切割气体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工艺参数。
3.4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的要求。
表3.4 气割的允许偏差(mm)3.5 机械剪切的零件厚度不宜大于12.0mm,剪切面应平整。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3.6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6的要求。
表3.6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3.7 钢网架(桁架)用钢管杆件宜用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下料,下料时应预放加工余量和焊接收缩量,焊接收缩量可由工艺试验确定。
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的要求。
表3.7 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mm)注:r为管半径四、矫正和成型4.1 矫正可采用机械矫正、加热矫正、加热与机械联合矫正等方法。
4.2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铸件技术要求
1.铸件零件图号:MPE2A300125BD001F。
/材料A217 WC62.铸件零件图号:MJP2A60025BF001N。
/材料A217 WC9 此模具开金属蜡模/或石膏蜡模。
3.铸件需要新开铸造模具;4.WC6铸造工艺:木模/砂型铸造/贴补浇道浇注工艺系统。
铸造工艺特点:按照JB/T 5263—2005标准规定铸件铸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内冷铁和泥芯撑。
5. 铸件表面字牌、字体、摆放位置按照图纸技术要求执行。
6.按照设计要求阀体材料执行标准为ASTM A217-WC6.属压力容器部件,服役于高温高压应用工况环境。
适用于温度高达565℃,工作压力300P;法兰和焊接端口阀门应用环境,有一些耐腐蚀和抗石墨化特质。
7.A217-WC6是铸造铬钼钢(高温高压用合金钢铸钢)ASTM A217 等级 WC68. WC6铸件材料化学成分:执行标准ASTM A217/A217M-2010;9. WC6铸造工艺过程中材料化学成分配比容许按照JB/T5263-2005表1规定:10. 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见表211. WC6/WC9铸钢铸态正常金相组织为雾状铁素体(有钒的碳化物沉淀)+珠光体。
12. WC6/WC9铸钢经规范热处理(正火+回火)后正常金相显微组织为珠光体。
13. 由于WC6铸钢与我国铸钢牌号ZG15CrMoV基本相近似,容许按照中国牌号ZG15CrMoV标准要求铸造。
14. 对WC6/ZG15CrMoV铸钢的铸造工艺性偏稍差,铸造时自由线收缩率约为2.2~2.5%。
由于钢的导热系数较低,因此在凝固过程中容易产生热裂倾向,在切除浇冒口过程中又容易产生冷裂,在铸造工艺过程中应引起高度重视。
15. WC6根据铸件形状结构设计要求,铸件壁厚不均匀,铸件最薄处壁厚尺寸应>13mm。
16. WC6铸件须附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试验试块试棒,试块容许从铸件浇道上采取。
试棒尺寸为Φ40×150;2件,无铸造缺陷。
建筑钢结构技术标准一览(更新版)
建筑钢结构技术标准一览2012-4-5序号标准名称版本号一、材料标准1.1 材质标准1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2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3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20084 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20085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20006 耐热钢板和钢带GB/T4238-20077 桥梁用结构钢GB/T 714-20081.2 型材标准1 热轧型钢GB706-20082 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3 冷弯型钢GB/T6725-20084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GB/T6728-20025 通用冷弯开口型钢GB/T6723-20086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20087 普通焊接H型钢YB 3301-20058 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JG/T 137-20071.3 板材标准1 热轧钢板和钢带GB/T709-2006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GB/T3524 -2005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912 -2008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20075 冷轧钢板和钢带GB/T708-20066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T716-19917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8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2518 -20049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200610 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0811 冷弯波纹钢板GB/T6724-198612 不锈钢复合钢板和钢带GB/T8165-200813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200714 焊接钢管用钢带GB/T8164-9315 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0516 焊接用耐大气腐蚀厚钢板Q/BQB614-200417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钢板及钢带Q-BQB 425-200418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Q-BQB 440-20031.4 管材标准1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2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17395-20083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GB/T3094-20004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5-20025 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6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GB2102-20061.5 焊接材料标准1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20022 储能焊用焊接螺柱GB/T 902.3-20083 手工焊用焊接螺柱GB/T 902.1-20084 电弧螺柱焊用焊接螺柱GB/T 902.2-20105 碳钢焊条GB/T5117-19956 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19957 堆焊焊条GB/T 984-20018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14958-19949 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10 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200811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200812 铝及铝合金焊丝GB/T 10858-200813 碳钢药芯焊丝GB/T 10045-200114 铸铁焊条及焊丝GB/T 10044-200615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 12470-199016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5293-19851.6 紧固件连接材料标准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2006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GB1229-20063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垫圈GB1230-2006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GB1231-20065 平垫圈C级GBT95-20026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20007 六角螺母C级GBT41-20008 六角头螺栓A级和B级GBT5782-20009 1型六角螺母A和B级GB6170-8610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GB3633-199511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GB/T 16939-199712 地脚螺栓GB799-19881.7铸钢标准1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20092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GB/T14408-19933 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7659-20104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ISO37555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高强度铸钢ISO94776 铸钢件交货通用技术要求ISO4990-20037 通用途的铸钢交货的技术条件DIN 1681-19858 改良焊接性能铸钢的应用规范DIN171821.8 其他标准1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二、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2.1 通用标准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3 预应力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212:20064大气环境腐蚀性分类GB/T15957-19955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6 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HG/T4077-20097热轧H型钢构件设计规程CECS(在编)2.2 高层、高耸钢结构标准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19982 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CECS(在编)3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4 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规程DG/TJ08-32-2008上海规范2.3 空间钢结构标准1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2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T10-20093 钢网架焊接球节点JGT11-20094 钢网架检验及验收标准JG12-19995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JGJ61-20036 悬索结构设计规程JGJ(待报批)7 索膜结构设计规程CECS158:20042.4 轻型钢结构标准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144-20023 拱行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167-20044 钢龙骨结构技术规程CECS(在编)5 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在编)6 冷弯型钢受力蒙皮结构设计规程CECS(在编)2.5 组合结构标准1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19902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CECS159:20043 混凝土钢管叠合柱技术规程CECS188:20054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5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20066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DL/T 5085-1999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7 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YB 9238-92冶金工业部2.6 钢结构连接标准1 建筑钢结构焊接与验收规程JGJ81-20022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986-19883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4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5铝及铝合金焊接技术规程HGJ222-924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20112.7 钢结构加固标准1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19962 钢结构检测评定与加固技术规程YB9257-19962.8 铸钢件标准1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GB/T5613-19952 铸钢件热处理状态的名称、定义及代号GB5615-19853 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2.9 钢结构防火规范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修订)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4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5067-20035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1998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7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19908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20069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DG/TJ 08-008-2000上海规范10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199911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8626-200712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8625-2005三、施工及验收标准3.1 通用标准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已代替GB 50221-1995)2 钢桁架检验及验收标准JG9-19993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19914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5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6 钢结构工程通病及治理TB-057 钢结构检验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YB9257-19968 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DBJ 08-216-95上海规范9 国家体育场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B/GJJT-GTCG-20053.2、焊接标准1 焊缝符号表示法GBT 324-20082 焊接术语GBT 3375-19943 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代号GBT 5185-20054 金属材料焊接工艺规范和评定—基于试验焊接耗材EN ISO 15610-20035 电焊机型号编制方法GB 10249-19886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7 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GBT 19804-20058 基于试验焊接材料的工艺评定GBT 19868.1-20059 基于焊接经验的工艺评定GBT 19868.2-200510 基于标准焊接规程的工艺评定GBT 19868.3-200511 基于预生产焊接试验的工艺评定GBT 19868.4-200512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CECS71:9413 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GBT 19805-200514 焊工技术考试规程JJ12.2-198715 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核方法GB/T 15169-199416 铸钢件生产性焊接工艺验收规范ISO119703.3 无损检测相关标准3.3.1通用标准1 无损检测术语超声检测GB/T 12604.1-19902 无损检测术语射线检测GB/T 12604.2-19903 无损检测术语渗透检测GB/T 12604.3-19904 无损检测术语磁粉检测GB/T 12604.5-19905 接触式超声斜射探伤方法GB/T 11343-19896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7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 9445-20088 无损检测标准汇编3.3.2焊缝无损检测1焊缝无损检测符号GB/T 14693-19932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19893 建筑安装工程金属熔化焊焊缝射线照相构测标准CECS70:944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19905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1-19966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2-19967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3323-20058 金属熔化焊接头缺欠分类及说明GBT6417.1-20059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 3323-20053.3.3铸钢件无损检测1 铸钢件磁粉检测GB/T9444-20072 铸钢件渗透检测GB/T9443-20073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5677-20074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标准GB7233-19875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7233.1-2009,GB7233.2-20103.3.4其他1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GB/T 5777-20082 复合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T 7734-1987四、外国钢结构相关规范(只列出)1 《Load and resistance Factor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AISC-LRFD93美国钢结构学会19932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Cold-Formed Steel Structural Members》美国钢铁学会AISI 19963 《钢结构焊接规范》美国焊接学会19794 《Working Draft.Steel structures.materials and design》ISO/TC167/SC1-N219 19895 《钢混组合梁设计与施工规范》德国规范学会, 郑州工学院译19836 《钢骨钢筋混凝土结构计算标准》日本建筑学会1987,067 《钢构造限界状态设计指针》AIJ98 日本建筑学会19988 《钢结构塑性设计规范》日本建筑学会9 《钢管构造设计施工指针》日本建筑学会199010 《高强螺栓结合设计与施工指南》日本建筑学会198311 《日本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条例》198112 《结构构件焊接加固指南》前苏联197913 加拿大国家建筑法规(National Building Code-NBC1990)14 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标准(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Standards-ASCE 7-95)15 欧洲钢结构规范EC316 英国钢结构规范BS5950-199017 德国钢结构规范DIN18800-ii注:GB——国家标准(强制性)GB/T——国家标准(推荐性)GBJ——工程建设国家标准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YB——冶金工业行业标准JG/T——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推荐性) JGJ——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常用铸钢件化学成份及标准文件
常用铸钢化学成分C Si Mn P S Cr Ni Mo Cu种类(GB/T 11352--2009)一般工程用碳素铸钢ZG200-400(ZG15) ≤0.2 ≤0.8ZG230-450(ZG25) ≤0.3≤0.6 ≤0.035 ≤0.035 ≤0.35 ≤0.4 ≤0.2 ≤0.4 ZG270-500(ZG35) ≤0.4 ≤0.9ZG310-570(ZG45) ≤0.5钢(JB/T 5000.6--2007)重型机械用低合金铸ZG20Mn 0.16-0.22 0.6-0.8 1.00-1.30 ≤0.035 ≤0.035ZG30Mn 0.27~0.34 0.3~0.5 1.20~1.50 ≤0.035 ≤0.035ZG30Mn2 0.27~0.34 0.3~0.5 1.60~1.80 ≤0.035 ≤0.035ZG40Mn 0.35-0.45 0.30-0.45 1.20-1.50 ≤0.035 ≤0.035ZG40Mn2 0.35~0.45 0.2~0.4 1.60~1.80 ≤0.035 ≤0.0352540Cr 0.35-0.45 0.2-0.4 0.50-0.80 ≤0.03 ≤0.03 0.8-1.135CrMo 0.30-0.37 0.30-0.50 0.50-0.80 ≤0.035 ≤0.035 0.80-1.20 0.20-0.3042CrMo 0.38-0.45 0.30-0.60 0.6-1.00 ≤0.035 ≤0.035 0.80-1.20 0.20-0.30(Al) 30CrMnSi 0.27-0.35 0.40-0.70 0.90-1.20 ≤0.025 ≤0.020 0.50-0.8030CrMnSiMo 0.27-0.35 0.40-0.70 0.90-1.20 ≤0.025 ≤0.020 0.50-0.80 0.20-0.30 ≤0.0535CrMnSiNiMo 0.30-0.40 0.50-0.80 0.80-1.20 ≤0.025 ≤0.020 0.50-0.80 0.2-0.3 0.20-0.30 ≤0.05一般用途耐蚀铸钢(GB/T 2100--2002/2004)ZG07Cr19Ni9 0.07 1.5 1.5 0.04 0.03 18.0-21.0 8.0-11.0ZG07Cr19Ni11Mo2 0.07 1.5 1.5 0.04 0.03 17.0-20.0 9.0-12.0 2.0-2.5常用铸钢化学成分26钢铁辆用低合金铸(Q/QC90-07902000)车道)B级钢≤0.28 ≤0.4 ≤ 1.0 ≤0.04 ≤0.04 ≥0.3车(齐)C级钢0.22-0.28 0.20-0.40 1.20-1.50 ≤0.04 ≤0.04 0.40-0.60 0.35-0.55 0.20-0.30车(齐(ASTM A216/A216M--2004)钢准高温熔焊用碳素铸美国标C Si Mn P S Cr Ni Mo Cu种类WCC ≤0.25 ≤0.60 ≤ 1.20 ≤0.04 ≤0.045 ≤0.50 ≤0.50 ≤0.20 ≤0.30 WCB ≤0.30 ≤0.60 ≤ 1.00 ≤0.04 ≤0.045 ≤0.50 ≤0.50 ≤0.20 ≤0.30准低温压力容器部件用铸钢(ASTM A352/A352M--2006)美国标LCC ≤0.25 ≤0.60 ≤ 1.20 ≤0.04 ≤0.045 ≤0.50 ≤0.50 ≤0.2027美国标铸钢(ASTM A744/A744M--2006)准恶劣工作条件用耐蚀CF-8 ≤0.08 ≤ 2.00 ≤ 1.50 ≤0.040 ≤0.040 18.0-21.0 8.0-11.0CF-8M ≤0.08 ≤ 2.00 ≤ 1.50 ≤0.040 ≤0.040 18.0-21.0 9.0-12.0 2.0-3.0用铸(JIS G5151 2007)钢日本标准高温高压SCPH2 ≤0.30 ≤0.60 ≤ 1.00 ≤0.040 ≤0.040 ≤0.25 ≤0.50 ≤0.25 ≤0.50构用铸钢(JIS G5120 2007)接结准焊日本标SCW450 ≤0.22 ≤0.80 ≤ 1.50 ≤0.40 ≤0.40 Ce≤0.4328(DIN EN10293--2005)准一般工程用铸钢德国标G26CrMo4 0.20-0.29 ≤0.60 0.50-0.80 ≤0.025 ≤0.020 0.80-1.20 0.15-0.30常用铸钢化学成分C Si Mn P S Cr Ni Mo N铸钢(DIN EN 10283-2--1998)、耐蚀准不锈德国标1.446O ≤0.05 ≤ 1.0 ≤2.0 ≤0.035 ≤0.015 25-28 4.5-6.5 1.3-2.0 0.05-0.2(DIN EN 10213-2--1996)德国标准室温和高温承压铸钢1.0619 0.18-0.23 ≤0.60 0.50-1.20 ≤0.030 ≤0.02029准AAR M-1002标道用钢美国铁AAR M-201-B ≤0.32 ≤ 1.50 ≤0.90 ≤0.04 ≤0.04AAR M-201-C ≤0.32 ≤ 1.50 ≤ 1.85 ≤0.04 ≤0.04钢TB/T2942-1999铁道用铸B级、B+≤0.32 ≤1.50 ≤0.90 ≤0.04 ≤0.04 级C级≤0.32 ≤ 1.50 ≤ 1.85 ≤0.04 ≤0.04准美国标AISI 1340 ≤0.43 ≤0.35 ≤ 1.9 ≤0.04 ≤0.04准CE 美国标SAE8620 0.18-0.23 0.15-0.35 0.70-0.90 0.035 0.04 0.40-0.60 0.40-0.70 0.15-0.25 ≤0.47CE=%C+%Mn/6+(%Cr+%Mo+%V)/5+(%Ni+%Cu)/1530。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标准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均需进行热处理,常用的热处理工艺有:退火;正火;正火+回火;淬火+回火。
通常,除另有规定外,铸件热处理工艺均由供方决定。
因此,在制订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时,一般不把铸件热处理工艺做为主要技术要求提出。
我国制定有适用于常温下使用的“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标准(GB/T14408-1993),并明确规定了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要求。
通常,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主要应包括: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焊补,热处理,几何形状及尺寸。
表面质量和缺陷,尺寸公差,加工余量等,并可参见下表: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
铸钢件验收规范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根据GB 11352和GB/T 6967的相关内容,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的牌号及铸件技术条件。以下所涉及的铸钢件均指此两类铸造碳钢件。 本标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铸造的碳钢件。对用其他铸型铸造的铸钢件亦可参照使用。2 牌号2.1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按GB 5613的规定分为:ZG200-400;ZG230-450;ZG270-500;ZG310-570;ZG340-640五种铸钢牌号。2.2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共包含八种牌号:ZGD270-480;ZGD290-510;ZGD345-570;ZGD410-620;ZGD535-720;ZGD650-830;ZGD730-910;ZGD840-1030。3 技术要求3.1 生产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生产方法和铸造工艺可由供方自行决定。3.2 化学成分 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铸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牌号元素最高含量(%)CSiMnSP残余元素NiCrCuMoV总和ZG200-4000.20.50.80.040.040.300.350.300.200.051.00ZG230-4500.30.50.9ZG270-5000.40.50.9ZG310-5700.50.60.9ZG340-6400.60.60.9ZGD270-480/////////ZGD290-510/////////ZGD345-570/////////ZGD410-620/////////ZGD535-720/////////ZGD650-830/////////ZGD730-910///0.350.35//////ZGD840-1030/////////注:1)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对上限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200-400的锰最高至1.00%,其余四个牌号锰最高至1.20%。 2)如无要求时,残余元素可不进行分析。当使用酸性炉生产时,S、P含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3)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除另有规定外,各牌号的化学成分由供方确定,且除S、P外,其它元素不作为验收依据。3.3 机械性能 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铸钢件机械性能牌号屈服强度б0.2≥MPa抗拉强度бb≥MPa延伸率δ≥%收缩率ψ≥%<P align=center>KKV冲击韧性≥</P>A (J)a Kgf·m/cZG200-4002004002540306.0ZG230-4502304502232254.5ZG270-5002705001825223.5ZG310-5703105701521153ZG340-6403406401018102ZGD270-4802704801835//ZGD290-5102905101635//ZGD345-5703455701435//ZGD410-6204106201335//ZGD535-7205357201230//ZGD650-8306508301025//ZGD730-910730910822//ZGD840-10308401030620//<P></p><p align='center'><b><font color='red'>[1]
大型铸件用低合金铸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摘自JB/T 6402—1992)(1)中国GB标准一般工程用碳素铸钢|[GB/T 11352—1989]a. 一般工程用碳素铸钢的钢号与化学成分,见表5-1。
表5-1 一般工程用碳素钢的钢号与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钢号旧钢号C Si Mn P≤S≤残余元素(≤)ZG200-400 ZG15 <=0.20 <=0.50 <=0.80 0.040 0.040 Cr<=0.35Ni<=0.30Mo<=0.20Cu<=0.30V<=0.05ZG230-450 ZG25 <=0.30 <=0.50 <=0.90 0.040 0.040ZG270-500 ZG35 <=0.40 <=0.50 <=0.90 0.040 0.040ZG310-570 ZG45 <=0.50 <=0.60 <=0.90 0.040 0.040ZG340-640 ZG55 <=0.60 <=0.60 <=0.90 0.040 0.040①实际碳含量上限每减少ω(C)0.01% ,允许实际锰含量上限超出ω(Mn)0.04%。
对ZG200-400的锰含量ω(Mn)1.00%,其余4个钢号的锰含量最高为1.20%。
②残余元素总含量不得超过1.00%;如需方无要求,残余元素可不作分析。
b. 一般工程用碳素钢的力学性能,见表5―2。
表5-2 一般工程用碳素钢的力学性能钢号热处理力学性能(不小于)正火或退火温度/ ℃回火温度/ ℃σ/MPa σ/MPa δ(%) ψ (%) AKVJ Akv/(J/cm2)ZG200-400 920-940 ------ 400 200 25 40 30 6.0ZG230-450 890-910 620-680 450 230 22 32 25 4.5ZG270-500 880-900 620-680 500 270 18 25 22 3.5ZG310-570 870-890 620-680 570 310 15 21 15 3.0ZG340-640 840-860 620-680 640 340 10 18 10 2.0①表中为室温力学性能,适于厚度<=100mm的铸件②伸长率和冲击吸收功Akv根据双方协议选择。
钢结构通用规范2023
钢结构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保障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落实资源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防止并减少钢结构工程事故,提高钢结构工程绿色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除下列工程外,钢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公路、铁路桥梁;2、压力容器、化工容器、燃气管道;3、水利、水工、水运和航道工程。
1.0.3钢结构工程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1、满足适用、经济和耐久性要求;2、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维护水平;3、符合国家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政策;4、符合建筑技术的发展方向,鼓励新技术应用。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2.0.1、钢结构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建造成本、使用维护成本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设计工作年限,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并应合理确定结构的作用及作用组合、地震作用及作用组合,采用适宜的设计方法,确保结构安全、适用、耐久。
2.0.2钢结构应根据建(构)筑物的功能要求、现场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
2.0.3在设计工作年限内,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设计荷载范围内的各种作用;2、应保持正常使用;3、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应具有能达到设计工作年限的耐久性能;4、在火灾条件下,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发挥功能;5、当发生爆炸、撞击和其他偶然事件时,结构应保持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
2.0.4钢结构及构件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设计文件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2、对可能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及可能造成公众安全风险的事项,应建立定期检测、维护制度;3、按设计规定必须更换的构件、节点、支座、部件等应及时更换;4、构件表面的防火、防腐防护层,应按设计规定和维护规定等进行维护或更换;5、结构及构件、节点、支座等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变形和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处理;6、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灾后应对结构进行鉴定评估,并按评估意见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热加工专业标准体系表(2003年版)
热加工专业标准体系表(2003年版)
情报信息中心
前言
1.为了加强企业的标准化管理, 建立较完善有效的热加工标准体系, 特依据GB/T13016-1991 《标准体系表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对原《热加工标准体系表(2002年版)进行了修订。
2.本体系表是按标准的应有属性代号编录的,根据国家机械工业局机管[1999]199号文通知,任何场合引用本体系表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应使用标准的应有属性代号,即GB、GB/T、JB、JB/T。
其版本以年代号为准。
3.本体系表自发布之日起,原《热加工专业标准体系表(2002年版)》作废。
本体系表由情报信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体系表由情报信息中心负责起草。
本体系表由袁秀英编制,刘敬东审定,潘永岳批准。
1 铸造
2 铸钢
3 铸铁
4有色金属
5 熔模
6热处理
7锻造
8木模
8.1木模材料标准。
铸钢件进货检验技术规范
Q/TS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TS xx-xxx-xxxx铸钢件进货检验技术规范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缩略语 (2)3.1 术语 (2)3.2缩略语 (2)4 技术要求 (2)4.1 铸件外观质量检测 (2)4.2 铸件内在质量检测 (3)5 检测流程 (4)5.1 准备工作 (4)5.2供应商资质审查 (4)5.3 证件审查 (4)5.4包装检查 (4)5.5表面质量检查 (4)5.6尺寸检查 (5)5.7化学成分、物理和力学性能检测 (5)5.8特殊项目检测 (5)5.9不合格品处置 (5)5.10接收 (5)5.11拒收和仲裁 (5)参考文献 (6)前言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的。
本标准由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管理部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部、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涛、王贺春、袁彩霞、赵丽君、高军。
本标准首次发布。
铸钢件进货检验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碳钢车铸钢件进货检验技术要求,检测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速碳钢轨道车辆用毛坯铸钢件的进货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GB/T 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T 15056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GB/T 6414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11351铸件重量公差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 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TB/T 1464 铁道机车车辆用碳钢铸件通用技术条件TB/T 1942铁路用铸钢件采购与验收技术条件TB/T 1583 机车车辆铸钢件焊补技术条件TB/T 2450 铸钢金相检验TB/T 3212 机车车辆用低合金铸钢金相组织检验图谱编制标准化实施日期校对审核工艺批准试行日期标记处数文件号签名日期3 术语、缩略语3.1 术语单铸试块:在单独制作的试块铸型中浇注的试块。
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
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通用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钢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上发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与定额研究所在中国建筑出版传媒上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第4.3.2、4.4.1、4.4.3、4.4.4、4.4.5、4.4.6、18.3.3条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2002第3.0.6、4.1.3、4.1.7、4.2.1、4.2.3、4.2.4、4.2.5、4.2.7、9.2.2、10.2.3条3.《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 50135-2019第5.1.2、7.1.5条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第3.7.2(3)、5.1.1、7.7.7、8.2.14、8.2.15、9.2.3(1)、9.2.15(2)、10.2.7、10.2.10、10.2.15、11.2.8、12.2.7、13.2.8、22.2.4、22.2.9、22.2.11、22.4.5、24.2.4、24.2.11、24.3.5条(款)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第4.2.1、4.3.1、4.4.1、4.5.1、4.6.1、4.7.1、5.2.4、6.3.1、8.2.1、11.4.1、13.2.3、13.4.3条6.《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2011第4.1.1、4.2.3、5.1.2、5.5.3(3)、6.4.2条(款)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第4.0.1、5.7.1、6.1.1、8.1.8条8.《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75-2012第11.2.4、11.2.6条9.《钢筒仓技术规范》GB 50884-2013第4.1.1、4.2.2、5.1.2、6.1.2条10.《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0906-2013第5.3.2、6.1.7、9.1.8(5)、9.6.12(9)条(款)11.《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51008-2016第3.1.2、8.1.2条1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1022-2015第14.2.5条13.《高耸结构工程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3-2016第4.5.1、5.2.5、5.7.4条1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第3.1.8、3.4.5、4.3.1、4.4.1、4.4.2条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第3.1.7、4.3.1、6.1.2、6.2.6、6.4.5、6.4.8条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2015第3.6.1、3.7.1、3.7.3、5.2.4、5.3.1、5.4.5、6.1.5、6.4.1、6.4.2、6.4.3、6.4.4、7.5.2、7.5.3、8.8.1条17.《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2010第3.1.2、3.1.8、4.4.3、5.1.4、5.1.5条18.《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第3.2.1、4.5.3、12.0.2条19.《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012第5.1.2、5.1.5条1 总则1.0.1 为保障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落实资源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防止并减少钢结构工程事故,提高钢结构工程绿色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
铸件技术要求(清晰整齐)
1. 铸件零件图号:MPE2A300125BD001F 。
/材料A217 WC62. 铸件零件图号:MJP2A60025BF001N 。
/材料A217 WC9 此模具开金属蜡模/或石膏蜡模。
3. 铸件需要新开铸造模具;4. WC6铸造工艺:木模/砂型铸造/贴补浇道浇注工艺系统。
铸造工艺特点:按照JB/T 5263—2005标准规定铸件铸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内冷铁和泥芯撑。
5. 铸件表面字牌、字体、摆放位置按照图纸技术要求执行。
6. 按照设计要求阀体材料执行标准为ASTM A217-WC6. 属压力容器部件,服役于高温高压应用工况环境。
适用于温度高达565℃,工作压力300P ;法兰和焊接端口阀门应用环境,有一些耐腐蚀和抗石墨化特质。
7. A217-WC6是铸造铬钼钢(高温高压用合金钢铸钢)ASTM A217 等级 WC6 8. WC6铸件材料化学成分:执行标准ASTM A217/A217M-2010;9. WC6铸造工艺过程中材料化学成分配比容许按照JB/T5263-2005表1规定:元 素材 料 级 别WC1WC6WC9C12A成 分,%C ≤0.25 0.05~0.20 0.05~0.18 ≤0.12 Mn 0.50~0.80 0.50~0.80 0.40~0.70 0.30~0.60 P ≤0.035 ≤0.035 ≤0.035 ≤0.020 S ≤0.040 ≤0.040 ≤0.040 ≤0.018 Si ≤0.60 ≤0.60 ≤0.60 0.20~0.50 Ni — — — ≤0.40 Cr — 1.00~1.50 2.00~2.75 8.0~9.5 Mo 0.45~0.650.45~0.650.90~1.200.85~1.05 Nb———0.060~0.10N———0.030~0.07010. 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见表211. WC6/WC9铸钢铸态正常金相组织为雾状铁素体(有钒的碳化物沉淀)+珠光体。
铸钢件综合技术条件
铸钢件综合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根据GB 11352和GB/T 6967的相关内容,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的牌号及铸件技术条件。
以下所涉及的铸钢件均指此两类铸造碳钢件。
本标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铸造的碳钢件。
对用其他铸型铸造的铸钢件亦可参照使用。
2 牌号2.1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按GB 5613的规定分为:ZG200-400;ZG230-450;ZG270-500;ZG310-570;ZG340-640五种铸钢牌号。
2.2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共包含八种牌号:ZGD270-480;ZGD290-510;ZGD345-570;ZGD410-620;ZGD535-720;ZGD650-830;ZGD730-910;ZGD840-1030。
3 技术要求3.1 生产方法除另有规定外,生产方法和铸造工艺可由供方自行决定。
3.2 化学成分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铸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牌号元素最高含量(%)C Si Mn S P残余元素Ni Cr Cu Mo V 总和ZG200-400 0.2 0.5 0.80.04 0.04 0.30 0.35 0.30 0.20 0.05 1.00ZG230-450 0.3 0.5 0.9ZG270-500 0.4 0.5 0.9ZG310-570 0.5 0.6 0.9ZG340-640 0.6 0.6 0.9ZGD270-480 / / / / / / / / / ZGD290-510 / / / / / / / / / ZGD345-570 / / / / / / / / / ZGD410-620 / / / / / / / / / ZGD535-720 / / / / / / / / / ZGD650-830 / / / / / / / / /ZGD730-910 / / /0.35 0.35 / / / / / /ZGD840-1030 / / / / / / / / / 注:1)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对上限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200-400的锰最高至1.00%,其余四个牌号锰最高至1.20%。
铸钢件技术条件
Ni
Cr
Cu
Mo
V
ZG200-400
允许分析偏差
0.20
0.50
0.80
0.04
0.04
0.30
0.35
0.30
0.20
0.05
GZ230-450
允许分析偏差0.30.50.90.04
0.04
0.03
0.35
0.30
0.20
0.05
ZG270-500
允许分析偏差
0.4
0.5
0.9
0.04
0.04
后按6.5.1条、6.5.2条重新试验。
6.5.3.2重新热处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回火除外),高合金钢可多次。
6.5.4当备用试块不足时,允许从铸件上取样,取样部位由工艺确定。
6.6表面质量
铸件的表面按4.6条要求逐件检验。
4.10尺寸公差、加工余量
4.10.1尺寸公差应符合图纸的要求,如无要求,执行标准0EA.621.044(GB/T 6414)的规定。
4.10.2加工余量执行标准0EA.621.040(GB/T 11350)的规定,或符合图纸、订货合同的要
求。
4.11重量公差执行GB/T 1135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0.30
0.35
0.30
0.20
0.05
注:
1对上限每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200-400,锰最高至1.00%;而ZG230-450和
ZG270-500,锰最高至1.20%。
2残余元素总量不超过1.00%,如无特殊要求残余元素可不进行分析。
3化学元素的允许分析偏差是指化学成分分析时允许的偏差。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0002-2007
第五十一条钢丝绳的报废应当符合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
第三十四条起升机构应当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每套驱动系统需装设两套独立作用的制动器。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应设置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制动卷筒)。
第三十五条起重机应当按GB6067的要求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超过规定的设定值时应当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起升机构(含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第十六条起重机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规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材料
第十七条起重机金属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的材料一般采用GB700《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A、Q235C或者GB1591《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的低合金结构钢16Mn、16MnTi等。
本规程所称桥式起重机是指通用桥式起重机、电站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悬挂起重机、柔性组合式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和防爆梁式起重机。
本规程不适用于额定起重量小于1t或者提升高度小于2m的桥式起重机。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六条起重机应当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操纵位置应当设置安全使用说明和控制报警信号。
第六章
铸钢的相关标准和知识
铸钢的相关标准和知识铸钢井盖采用GBT5613-1995国际及其它国家铸钢牌号表示方法(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和“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高强度铸钢”均按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分级,高合金铸钢以化学成分表示牌号。
(2)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ASTM)一般工程用碳钢铸件(ASTM A27/A27M),高强度铸钢结构件(ASTM A148/A148M)和公路桥梁用铸钢件(ASTM A486/A486M)均按强度分级。
高合金铸钢采用美国合金铸造协会(ACI)的表示方法。
(3)日本标准(JIS)日本铸钢牌号前冠以大写字母SC,其后,不同用途的铸钢采用特定的字母和数字表示牌号。
一般碳素铸钢件的牌号用强度表示,在SC后的三位数字,即抗拉强度(MPa)的最低值。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的牌号也用强度表示,在SC后加字母W表示焊接用,再用数字表示最低抗拉强度(MPa)。
结构用高强度碳钢及低合金钢按合金元素分类。
碳钢为SCC,后加一分类号。
低锰钢为SCMn,后加一分类号。
锰铬钼钢为SCMnCrMo,后加一分类号。
在SC后,加字母“S”表示铸造不锈钢,加“H”表示耐热铸钢,加“PH”表示高温用压力容器铸钢,加“PL”表示低温压力容器铸钢。
其后加1~2位数字的顺序号。
(4)德国标准(DIN)所有碳素钢铸钢和低合金铸钢牌号均冠以大写字母GS。
一般铸钢件按强度分级,在GS后加一组二位数字,表示抗拉强度(1/10MPa)。
要求焊接性能较好的铸钢及合金钢则以化学成分表示牌号。
(5)英国标准(BS)英国有三种铸钢系列:BS3100为一般工程用铸钢件。
BS3146金属熔模精铸件,其中第一部分为碳钢和低合金钢,第二部分为耐蚀热钢,第三部分为真空熔炼的合金。
BS1504为承压的铸钢件,其中碳钢铸件为一组(BS1504—161),牌号为三位数字,即抗拉强度(MPa)。
低、中合金钢牌号按成分分为8种,高合金钢的牌号与BS3100相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耐压致密程度试验应在未加工或加工铸件上进
行。除另有规定外,测试条件(试验的压力、液
耐压致密程度 体温度和试验时间)和验收要求与由供需双方商
试验
定
耐压试验的铸件,在试验前不能氧化处理,且不
实施加任何保护性涂料或涂层
检验文件
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等检验文件应在铸件交货后4日 内提供
缺陷修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非加工面上及铸件内部允许的缺陷由供需双方按 铸件的要求商定 不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可以修补(焊补和其它方 法),修补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但经焊补 后的铸件应进行消除内应力热处理,
缺陷
加工面上允许存在加上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但不允许有影响铸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如裂
纹,冷隔,缩孔,夹渣等)存在
若以冲击吸收功作为检验指标,可代替断面收缩 冲击吸收功 率。冲击试样应采用V型缺口,具体数字由供需
双方协商确定。
施焊条件
需方如果对焊前准备,焊条材质,施焊工艺,焊 后处理有要求,应与供方协商。
高温屈服强度
当需方要求高温力学性能试验时,试验温度和性 能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试验方法按GB4338的规定
当需方要求低温冲击试验时,试验温度和性能由
低温冲击韧性 供需双方商定,其试验方法按GB4159的规定
协议保证条 件
附铸试块
当试块附铸在铸件上时,附铸的位置、方法和力 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 附铸试块的形状、尺寸和取样位置由双方商定 除另有规定外,附铸试块与其代表的铸件应用相 同方式进行热处理 供方在铸件热处理之前,如需方或其代表要参加 试验并在铸件上作标记,不应完全切掉附铸试 块,热处理后附铸试块也要附标记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
标准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均需进行热处理,常用的热处理工艺 有:退火;正火;正火+回火;淬火+回火。 通常,除另有规定外,铸件热处理工艺均由供方决定。因此, 在制订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时,一般不把铸件 热处理工艺做为主要技术要求提出。 我国制定有适用于常温下使用的“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标 准(GB/T14408-1993),并明确规定了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 件的要求。 通常,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主要应包括: 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焊补,热处理,几何形状及尺寸。表面 质量和缺陷,尺寸公差,加工余量等,并可参见下表:
渗透探伤:要检测的表面和验收的质量等级由供 需双方商定,其检查方法和评级标准按GB9443规 定 磁粉探伤:要检测的表面和验收的质量等级由供 需双方商定,其检查方法和评级标准按GB9444规 定 超声波探伤:要检测的表面和验收的质量等级由 供需双方商定,其检查方法和评级标准按GB7233 规定 射线照相检查:要检测的表面和验收的质量等级 由供需双方商定,其检查方法和评级标准按 GB5677规定
硬度
金属布氏硬度(或洛氏硬度)的数值及其范围、 实验的测量部位由供需双方商定
应在每一批量铸件的5%(或至少5件)或在商定 数量的铸件上作硬度试验,以鉴定每批铸件的均 匀性 批量的均匀性 硬度应在每个铸件相同的部位测定 每一硬度值对代表该批量全部铸件逐件进行试 验,对不合格的铸件要重新热处理或整批铸件重 新热处理
浇冒口切割余 量
浇冒口切割余量应符合供需双方认可的规定。
重量和重量公 铸件公称重量的计算方法和重量公差按
差
GB/T11351的规定执行。
化学成分报告 单
如果需方需要所用材料的化学分析,供方应提供 碳,硫 磷的含量和加入钢中其它元素的极限含 量。
残余化学元素 当需要规定的残余元素时,供需双方应供同商订 的化学成分 残余元素的数目,含量及总量。
本体试块 大截面试块 重大焊补
无损探伤
当备用试块不足时,允许从铸件上取样,取样部 位及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如果需方提出要求;可做大截面试块的力学性 能,试块的尺寸、形状和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 商
重要铸件的重要部位,为焊补而准备的坡口深度 超过壁厚的20%或25mm(以坡口深度较小者为 准)时或坡口的面积超过65cm2时,则认为是重 大焊补 重大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和范围等记录,焊补后均 匀按照检查铸件的同一标准进行检查
主要保证条 件
加工余量
铸件的加工余量应符合GB/T11360中的规定,或 图样,订货合同的要求。
几何形状及尺 寸
按图样的规定自由尺寸公差按GB6414--1986的规 定,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图样或有关技术要求规 定。
粗砂,氧化皮等应清干净,浇冒口,出气孔,多
表面质量
肉,飞翅和毛刺应除掉残根,表面粗糙度等级及 评定按GB6060,1—85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 标准, 等级。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铸钢件的技术要求
一般工程与 结构用铸钢
件
项目
技术要求 内容
力学性能
抗拉强度和伸长率 屈服强度 断面收缩率按 GB/T14408,表1的规定)的规定
化学成分 硫,磷含量应符合GB/T14408,表2规定
焊补
铸件可用焊接方法进行修补,施焊条件由供方确 定。
热处理
铸件均需进行热处理。除非另有规定,热处理工 艺由供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