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
6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 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家安 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所有特种设备维修、更换、检 验都必须由国家核准的相关资质公司维修检验、检测,任何人不得擅 自拆除及更换(如电梯)
8
四、特种设备使用/ 特种作业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
例:1、起重吊运作业:生产中对各种设备或备件借助机械来完成起升 和降落的作业,其作业事故危害性大,会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 好使用及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例: 2、厂内运输:在生产中大量原材料、成品等需要在厂区频繁往返 运输,厂内广泛采用的无轨车辆运输,如叉车、铲车等,其运输范围都 可能构成危区及造成伤害事故。
特种作业安全:
例: 1、动火作业:指在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 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故动火 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以防发生火灾。 例: 2、高处作业:是指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空架设、拆除、维修等作 业。其作业危险性较大,会构成高空坠物伤及他人与高空坠落造成危及 自身安全。
3
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分类范围
1、《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 和外 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 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 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本规定所称 “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 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 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知识学习
一、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分类范围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安全 五、特种设备事故案例与应急处理
1
一、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1、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各种技术规范。 2、《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 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 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 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
四、特种设备使用 / 特种作业安全 一、起重机(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
起重机操作员除应熟悉本起重机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操作的基本知识。 一)工作前的检查:检查各操作系统动作是否灵敏,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检查 吊钩、吊绳、导绳器、吊绳卷筒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 二)检查制动器,全部构件运转应正常和无卡塞现象,吊车安全限位装置是否 灵敏可靠,并定期对吊车润滑加油。 三)钢丝绳使用中不准超负荷或急剧改变升降速度,在起动和制动时均需缓 慢。卸下物体时,应事先选好地点并将被吊物放好垫平。 四)在起动起重机前要查看起重机上和轨道上有无人员,操作龙门式起重机要 检查周围有无人和障碍物,确认安全无疑时方准起步,起车要稳。 五)禁止超负荷吊运。起吊时人与重物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禁止在行人上空 吊运重物,重物起吊高度要适当,吊物应走吊运路线,在水平面内运行或旋 转时必须注意行人安全,避免与行人、设备碰撞。严禁在起吊的重物、悬臂 下面及吊运范围内站人。 六)起重机在作业时,起重指挥人员和操作工都不准离开作业岗位。在作业间 歇时,也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制动 器。起重机在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 七)严禁起重机操作工酒后或精神不集中时进行作业。作业时注意力要集中, 不得有吃东西、吸烟、看书报、与他人闲谈等分散精力的活动。 八)全面清扫、清理起重设备及周围现场、地面等,保持工作场所设备、工 具、 物料定置存放,整洁卫生,并确认工作场所无安全隐患遗留。 九)按规定进行润滑和维护保养。
2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 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 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 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 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7
三、特种设备/特种 作业安全管理
2、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 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记录、紧急处理方法等) 3、做好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日常、定期保养、故障 及记录) 4、做好日常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前、运行中的 安全检查) 5、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进行定 期在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 6、落实特种设备的逐级安全责任制。
10
四、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安全
4
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分类范围
电 梯
压 力 容 器
起 重 机 械
5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安全管理
一)特种作业范围(带电作业、电焊氧焊作业、锅炉
操作、叉车操作、起重吊装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种设
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 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家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 志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所属管辖部门必须按照有关 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做好记录 档案,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