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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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该程序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欧盟法规RoHS、、REACH等法案,及其它法规及客户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来料、生产、包装及发货整个过程。

3 名词定义:
3.1 REACH:欧盟REACH法规;
3.2 RoHS:欧盟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3.3 禁用物质:包括两层含义﹕A.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际标准和法律法
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B. 根据相关的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 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 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叫禁用物质。

4 职责
4.1 技质部、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等,负责执行并监督此禁用物质的管理程序。

4.2 技质部检验员对来料进行检查,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4.3 供货商必须按程序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并定期提供符合
法令法规要求的检测报告。

5 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对物料的安全管控:
5.1.1 对于设计开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际上认可
的第三方测试过并取得报告后的物料。

没有取得报告或测试不合格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

在生产部使用物料之前,由生产部或供应部追溯供应商提供报告,并送技质部复核存档。

5.1.2 对于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入仓库存中的合格物料,包含有供应
商提供的有效的第三方测试报告、MSDS报告。

5.2 供应商管控:
5.2.1 对管控物料供应商的评估:以供应商定期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报告为物料供应商符合
性评估之最重要依据。

5.2.2 IQC检验一批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一批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IQC将按照不合格物
料处理流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并依5.6应急程序实施控制。

5.2.3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第三方实验室相应的RoHS等法规检测报告。

报告有效期一般
情况下为一年,供货商在此期限满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新测试报告交技质部归档。

5.2.4 供应商原材料发生变更时,供应商必须重新提供第三方认可实验室测试报告。

5.2.5 如果供货商有投机取巧,不负责任地以修改过期测试报告、造假报告企图蒙混的
现象,一经发现,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供货商的所有物料,并责令其对已交货的物料进
行逐项测试,以确保物料的安全性。

我司不排除对该供货商进行惩罚性的罚款和保留对该供货商继续追讨责任的权利。

5.3 进料管控
5.3.1 在接到送货单时,IQC必须要求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报告是否有效,无效或过期
则物料作批退处理,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之送至我司归档,同时启动6.6应急程序实施控制。

5.3.2 在进料检验期间,技质部视情况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材质状况进行审核,采取抽检
方式,取样送客户承认的第三方实验室作禁用物质相关测试;若测试未获通过,再启动
6.6.4条款,对相关物料进行追溯,由此引致的一切后果(如测试费用,客户退货,法律
诉讼、产品召回、因耗费时间造成空运,速递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3.5 对于“采购量小、很少使用的配件”,由于一时之间无法取得检验报告,可以先行
使用于“样板”上,但在生产报表上注明“未经测试”,并由供应商提供承保书。

5.3.6 对于客供物料﹑配件﹐需要由销售部向客户取得测试报告或客户相关声明书给到
技质部存档,另在《进料检验单》上注明客供物料有报告或有相关声明书。

5.3.7 仓库管理人员将IQC检验合格物料入库。

5.4 成品入库管控
5.4.1 成品类产品:若客户有明确测试要求,取样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做相应测试。

若测
试合格,则将报告交品管部复核存盘,同时将测试结果通知仓库出货送客户处;若测试不合格,则启动5.6的应急程序。

5.4.2 品管部将按客户要求提供被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交客户复核评估,以保
证所交产品能满足客户要求。

5.4.3 当原材料发生变更时,公司需重新提供承认实验室测试报告。

5.5 应急处理
5.5.1 进料检验中发现有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
5.5.1.1 进料检查时发现某些物料禁用物质含量超标(如根据公证行的测试报告显示
不符合ROHS等法规或客户要求的)IQC作批退处理,同时要求供应商及时补入符合要求的物料或更换供应商或物料型号,以不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由IQC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表》,要求供应商提供分析报告和改善措施;
5.5.1.2 供货商在入料前未提供测试报告或不能确定来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
采用此批物料,因生产紧急需要的,立即通知供应商(或自送)送样到测试机构测试并同时通知供应部寻找其它合格可替代物料,并对此批物料进行分开标识(贴黄牌提示)和隔离;若外部测试结果表明物料合格则予以采用,否则,不予采用同时将物料退供应商,并报废已生产物料;
5.5.1.3 供应商某批次物料限用物质超标后,须加严检验。

5.5.2 生产过程或抽检中发现有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
5.5.2.1 立即停产并冻结涉及到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在采用合格替代物料恢复
生产的同时要求供应商或由我司送样到测试机构作测试,以验明何种物料或何种原因造成禁用物质超标,若属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供货商,并将所涉成品及半成品报废,
所有损失及所涉测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属生产过程交叉污染造成禁用物质超标准的,对不能证明其免受污染的物料包括成品或半成品等全部报废,并立即采取矫正及预防措施,以确保杜绝交叉污染的发生。

5.5.3 在已交付客户的产品中发现有禁用物质含量超标时:
5.5.3.1 若属客户或第三方机构发现的,我司将冻结相关仓存物料积极配合客户或第
三方的调查取证行动直至解冻或报废,由此引致一切损失问题及救济措施由客户和本司协商解决。

5.5.3.2 对已送交客户的产品,若我司发现其有禁用物质超标的,应将相关情况通告
给客户,并冻结该款物料的未送交部分。

5.5.4 当发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进行物料问题发生环节的追溯方法:
5.5.4.1 要求客户寄样板和测试报告回公司复核。

5.5.4.2 由公司将客户所寄样办送第三方测试机构做相应测试,找出哪个部份出现问
题(如:胶水等);
5.5.4.3 根据此产品的确认单追查到生产单号,调查生产记录(如:生产日报表等),追查
出是哪批物料发生了问题;同时立即将本公司库存内的该批物料或用该批物料生产的产品冻结。

5.5.4.4 查找物料领用记录,清点出此批物料还用在哪些产品上面,尚在本厂的产品,
立即冻结,已交付客户的产品,按5.5.3.2内容执行。

5.5.4.5 将测试结果通知供应商,追讨供应商责任,并要求供应商采取措施改善。

5.6 测试标准适用范围:根据RoHS等法规或客户具体指令,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测试报告。

5.7 该程序正常运作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具体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实施,对不合要求的部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作相关记录,必要时将结果知会到客户。

5.8 对于禁用物质管控知识的培训,具体依“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相关记录。

5.9 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禁用物质管控培训,更新相关的规格要求。

6 档案保存
所有与禁用物质相关的测试报告及检验记录等必须保存2年以上。

7 相关文件及表单
《进料检验单》
《纠正预防措施表》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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